局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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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單位都有收支業務管理制度,那麼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局收支業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局收支業務管理制度

局收支業務管理制度【1】

為切實加強本局財務管理,嚴肅財政紀律,規範財務工作秩序和財務行為,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及有關財政制度,結合本局實際,制訂實施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

(二)堅持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堅持量入為出,根據經費來源,合理安排使用。

(三)加強財務管理,積極推進財務管理服務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進一步促進局財務工作及其他相關業務工作的健康開展。

(四)加強財務監督,重點加強事前、事中監督,發揮有限經費的最大效益。

二、預算管理

(一)局本級部門預算編訂,嚴格遵循財政部門時間和程式流程安排,根據財政部門各項預算編訂規定進行科學合理編制,充分考慮事業發展需求和預算年度收入增減因素,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科學統籌安排各項資金。

(二)預算編訂應遵循保障局本級正常運轉所需的前提,包含人員工資、機關正常辦公等基本性支出需求,既要貫徹勤儉節約原則,又要保障日常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三)預算編訂應充分考慮本單位事業發展需求和規劃,由局機關各科室和單位根據年度重點工作和工作計劃,編制經常性專案資金申請書,具體列明資金使用方向、範圍和具體安排,實現專案預算“立項有依據,績效有目標、計算有標準”,確保預算專案切實可行;同時編訂預算年度內裝置、設施、自動化辦公裝置更新的政府採購計劃表,以備局本級總體預算編制所需。

三、收入管理

(一)統一專戶。在經營活動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其中屬於國庫收入的資金先統一繳入財政預算外資金管理中心,通過財政結算後轉入本單位存款帳戶;其他資金專戶收入,要及時繳入單位賬戶,任何科室不得在帳外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二)規範管理。局所管理的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嚴禁任何科室外購票據。對當日的收入款項應當日入庫,不得坐支。

四、支出管理

(一)人員經費

局機關幹部職工正常晉升、職務晉升等工資變動,負責人事工資工作人員要及時填寫工資福利變動相關表格,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憑審批表向財務資產科申請相應變動人員的工資福利補發,並存入個人檔案。若遇人員調動,需及時提供幹部介紹信和增(減)編表格給財務資產科,增加(減少)人員經費的開支。

(二)基本經費

局基本經費支出主要由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交通費、會議費支出等組成。局財務資產科應根據區財政核定的年度經費預算編制局年度基本經費支出分月計劃,並在保證局機關正常公務活動下嚴格按計劃控制基本經費支出。其中招待費全年支出必須控制在區紀檢部門與財政部門下達的支出控制範圍內。

(三)專項經費

1、各類專項經費,由財務資產科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局財務資產科應嚴格按照年初專項經費支出預算,根據各專項事務的輕重緩急規範列支專項經費支出。各相關業務科室應嚴格按照各專項預算的開支額度、開支範圍、開支時間順序等上報列支,(有合同的按合同專款執行)。一般不得進行超範圍超預算的專項經費支出。

2、大額費用開支須事先請示彙報。單項工程以及其他專案(含基建工程新建、改擴建、修繕和裝置的購置、安裝、改造、維修等)在10000元以上的,應先編制經費預算,經分管局領導稽核,報局長審批後方可實施。

3、重大工程或採購專案50000元以上的須先行由專家論證並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後方可實施。

4、超出預算或無預算的,報分管局長和財務資產科稽核後,由局長審批後方可實施。

(四)日常結報

1、結報程式

經辦人填寫報銷清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會計稽核-→局分管領導簽字-→局財務審批人簽字-→財務出納核對與報銷。

2、審批許可權

本局經費採取局財務審批人“一支筆”審批和許可權分級核准相結合的審批制度。

一次發生費用不足500元的,由經手人和科室負責人簽字後,由財務分管領導籤批,也可以由辦公室主任籤批;在500元以上的,經手人和科室負責人簽字後,由分管副局長稽核,報分管財務領導籤批;超過1000元(其中基建、車輛等專項經費100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籤核。

3、結報方式

本局經費結報原則上全部實行公務卡刷卡與轉賬結算結報方式。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現金結報的,須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現金使用情況說明表,並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

局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新做公務卡的要按相關規定及時辦理新增手續,人員調出要及時辦理公務卡核銷。

4、結報類別

(1)備用金: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一般情況下不再借領備用金,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借領的,先由經辦人填寫借據,經財務資產科長審批,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經局財務審批人簽字後,才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出差結束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結清借款。

(2)差旅費:差旅費支出要嚴格執行《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2014〕10號)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出差人員首先填寫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單,報分管領導審批(駕駛員由車隊負責人審批)。工作返回後,出差人員應及時憑出差審批單到財務資產科報銷差旅費,嚴格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憑據報銷。駕駛員由車隊負責人審批後,交財務會計稽核,再報財務分管領導籤批;其他工作人員按結報程式報銷。

(3)會議費:嚴格執行《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浙江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2014]7號)規定,減少會議次數和會議規模,嚴格會議費開支標準;凡經批准召開的會議,由辦公室按標準安排食宿,並憑會議審批依據、會議通知、實際與會人員簽到表以及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等憑證按規定結報。

(4)公務接待費:公務接待活動一般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嚴格按《定海區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定黨政辦發[2014]201號)規定,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和工作餐標準,費用結報時一律按規定填寫接待費報銷單(合法財務票據,列明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並提供派出單位公函或公務(商務)來賓記錄、接待清單,方可報銷。

(5)職教費:各類學習班、培訓班及其他各種專業證書班的學習,須與本崗位業務有關,並經局長同意才能參加,考試合格後按上級規定報銷學費。

(6)公務用車執行維護費:公務用車執行維護費是指與車輛活動有關的費用,包括:車輛維修保養、車輛加油保險、車輛裝飾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區機關車隊車輛實行單車核算,建立一車一賬管理制度。車輛實行定點修理裝潢、定點加油、定點保險。修理在結算時須附修理委託單和結算單,裝潢在結算時須附裝潢清單,並由車隊負責人核實。車輛加油實行定點定標制度,如遇特殊情況產生的費用需由經手人和車隊負責人簽字後,交分管副局長審批,報分管財務領導籤批。

(7)辦公經費:局報刊雜誌徵訂、通訊、郵寄、印刷等工作由局辦公室統一承辦並報銷。對於日常辦公確需要購置的物品或維修,由相關科室填寫採購清單,經辦公室稽核後,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副局長審批後方可採購、維修。涉及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的,須辦理財產登記手續。

(8)專項等其他費用:專項等其他費用包括工程專案、裝置購置、專用材料採購等,嚴格按照局採購制度執行。凡一次活動有多項支出時,經辦人員必須歸集齊全後,一次性到財務部門報銷,原則上不得將同一活動的多項支出分次報銷。局費用支出報銷(審批)單憑證應嚴格按照表式內容填寫。要求為二家及以上單位轉賬方式結報的必須分別填制費用支出報銷(審批)單。

五、票據管理

(一)局財務票據由專人負責、專人保管,領用時必須在票據領用簿上簽名。

(二)按規定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通用票據,票據由票管員向財政部門購領、保管,使用完後及時上繳、核銷。

(三)在使用票據前,應對票據進行檢查,如發現缺份、少聯的應及時退回,並辦理有關手續。使用時,應逐項逐欄填寫,不得塗改、挖補、撕毀,並在收據聯加蓋單位財務章。對填錯的廢票,各聯應說明作廢或加蓋作廢戳記,儲存備查。

(四)局財務資產科要加強對領用票據的.監督、檢查,定期或不定期核實票據的使用情況,以杜絕挪用、坐支收入、丟失票據等現象的發生。

六、財務報告

局實行財務月報制度和財務分析報告制度。財務月報內容主要根據局年初預算情況,就局財務的主要專案每月所發生的有關資料編制報表,供局領導決策參考。財務資產科需將每個月的單位預算會計報表和財務開支明細賬報分管財務領導和局長籤核。財務分析報告分年中、年終兩次進行,主要就局經費開支結構、內容及存在問題進行整理分析,並提出改進管理、加強財務控制的建議,財務執行情況及時向領導班子集體報告。

七、檔案管理

每年度結束後,所有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票據存根及財務留存合同、協議、檔案證明等一律納入會計檔案管理,由檔案室專人管理。若有非會計人員或外單位人員借閱財務檔案須向財務資產科提出申請,經財務資產科科長審批後方可在財務人員的陪同下,在檔案管理員處登記借閱。

局收支業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 單位的各項收支,統一納入全域性經費管理,由局財務室具體負責,未經局長批准,股室不得另設帳戶。各股室不得設立小金庫或公款私存,不得截留、轉移或挪用單位資金。

第二條 財務預算。每年年初,有財務人員根據上年度經費收支基本情況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就全域性全年各項經費收支作好年度經費預算,本著量入為出、專款專用的原則做到先緊後鬆、備有餘地、不搞赤字,合理做出經費收支計劃安排、編制財務收支預算,報局長辦公會研究。

第三條 經費開支報告程式。

1、經費開支須事先報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直接向局長報告,超過5000元的經局領導班子研究決定。

2、經費開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即由各股(室)報告辦公室協同分管領導負責稽核、局長負責審批。

第四條 報銷程式。

1、為對經費支出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負責,所有報銷憑證均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辦公室與分管領導一起稽核,局長審批。

2、報銷程式:報銷人(填寫原始單據)—分管領導與辦公室(核對原始材料、旅差)—局長(審批)—報賬員( 報賬)。

第五條 借款手續。

1、因公借款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經局長(局長不在由分管領導請示局長同意)簽字批准後,交報賬員辦理借款手續。

2、出差借款應在出差歸來一個星期內結清。

3、前次借款未結清的,不得辦理下次借款。

4、凡借款手續不齊全的,報賬員不得擅自同意借款。、

第六條 日常開支的管理。

1、旅差費

(1)幹部職工需要出差或下鄉的,必須預先告知辦公室,辦公室要如實登記,以便日後核對幹部職工旅差費的報銷。幹部職工報銷旅差費日期、天數以辦公室記載的日期、天數為準。

(2)司機差旅費:屬本局因公用車的,旅差費在本單位報銷;下屬單位、外單位用車或私人用車的,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負責(含油費、過路費、食宿費)。

(3)出差需要食宿者,局領導幹部住宿每人每晚要控制在120元以下,其他幹部職工控制在100元以下;吃飯每人每餐(午餐或晚餐)控制在50元以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超支的,必須電話請示局長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4)報銷時間:所有旅差要在一個月內報銷。

(5)其他費用的報銷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2、辦公用品、印刷品的開支

(1)各股室人才交流中心、勞動監察大隊需購買辦公用品和印刷品的由各股室列出購買清單,交分管領導稽核後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各股室印刷的材料由辦公室負責。其餘二層機構自定。

(2)日常辦公室用品實行定點掛賬,由辦公室人員簽字購買,其他人員不得擅自簽單。

3、維修費

(1)電腦、影印機等維修由辦公室報告,經領導同意後維修。

(2)車輛維修、清洗按《車輛管理制度》執行

4、公務接待費

(1)接待原則:本著熱情、周到、節儉的原則,按照廉政、務實的要求,從嚴格控制,對口接待。

(2)堅持事先報告制度:凡來客需要局裡安排用餐的,必須經局長同意,未經局長同意的,均不予報銷。

(3)用餐標準:來客接待標準按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報銷程式:憑“選單”和餐票或發票,由經辦人簽字、分管領導稽核後,報局長審批。

5、其他

(1)會議經費:局裡召開較大會議或舉行有關活動需要的專項支出,由局辦公室實施統一管理和支付結賬,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2)慰問經費:局機關在職人員患病住院慰問金為每人每次200元,在職人員配偶及本人父母病故的慰問金為每人300元,退休人員病故慰問金為每人800元。

(3)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例行節約工作,嚴格按照規定控制辦公用品、水電、車輛維修、車輛燃油等費用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