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財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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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育局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教育局財務管理制度

教育局財務管理制度1

一、預算管理

計劃基建財務科(以下簡稱計財科)負責局機關預算的編制工作。各內設業務科室根據工作需要,擬出次年專案經費計劃,經分管領導稽核後報計財科,計財科編制預算草案,經分管財務領導、單位主要負責人稽核後提交局黨組討論,經討論決定後的預算編制草案報財政局,財政局下達預算通知後,經費使用嚴格按預算執行,並嚴格執行《彭州市教育局預算管理制度》。

二、現金、收入及票據管理

(一)備用金管理。根據局機關經濟業務情況,備用金不得超過3000元標準持有。現金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公務卡結算相關規定執行。小額經費報銷(除規定不得使用現金支付專案外)從備用金中支出,超出備用金金額的經費支出,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支付,不得從現金收入中坐支,公務卡強制消費目錄內的經濟業務,一律不得現金支付。

(二)局機關的收費工作。局機關收費專案和標準,必須以發改部門公佈的收費目錄或檔案作為依據,與內設業務科室相關的收費,一律由局機關事務室負責收取並出具相關票據,屬於非稅收入的專案要做好結算,及時按“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上繳財政,若屬於代收專案的費用做好登記和結算工作。現金收入原則上日結月清,當日收入及時送存銀行,確保資金安全。

(三)票據管理。票據管理按市財政局有關票據管理規定執行。各項收入和往來款,必須統一使用合法的票據,嚴格按規定標準收費。按規定向財政報結票據,及時核對已開票據的入賬、未到賬情況。其他票據管理事項,嚴格執行《彭州市中國小(單位)財政票據管理制度》。

三、經費支出及資產管理

(一)嚴格經費審批報銷制度。所有經濟業務實行事前審批制度,經審批後的經濟業務發生後,報銷時,一律需有經辦人簽字,計財科稽核資金來源(另有規定的除外),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籤後方能報銷,同時有關印證材料作為報銷的依據附後。

(二)資金支付管理

1.局機關單筆經費支出在1000元及以下的(局機關執行的水電氣費除外),屬於機關日常支出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票據,計劃財務科稽核資金來源,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分管財務領導審籤後方能報銷;

2.局機關單筆經費支出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經濟業務(其中工資發放、社保繳費、公積金和預算下達的其他人員經費除外),由經辦人填寫報銷票據,計財科稽核資金來源,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籤後方能報銷(由經辦人員負責提供支出印證材料);

3.根據“三重一大”集體決策要求,局機關單筆經費支出30000元(含)以上的大額資金支出,需經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後,按以上第2條程式進行審籤,方可報銷。

(三)對下屬單位經費分配、撥付管理

根據“三重一大”集體決策要求,對下屬單位資金分配、撥付,根據經濟業務內容,由申請單位報送相關資料到對應內設業務科室,由內設業務科室整理彙總後,單項同類資金額度低於10萬的,由內設業務科室稽核後,按審籤程式辦理,即內設業務科室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業務分管領導審批,財務分管領導審批,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籤後方能分配(劃撥)資金;單項同類資金額度超過10萬的,由內設業務科室制定分配(劃撥)方案報局黨組會討論,討論通過後按審籤程式分配(劃撥)資金。

為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中有關“大額資金支付”的規定,嚴禁拆分單項同類經濟業務的資金額度。

(四)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局機關辦公用品採購遵循統一採購和零星採購相結合的原則,常規辦公用品由局辦公室統一採購和管理,屬於臨時性、急需的零星採購,各內設業務科室可根據工作需要報局辦公室同意後自行採購,屬政府採購專案,要按有關規定執行政府採購審批程式。本著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原則,局辦公室要統籌做好機關物品採購計劃和辦公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庫登記工作,及時結算報銷各種物品採購支出,一般當月支出當月結算報銷,最遲不得超過次月。各內設業務科室未經局辦公室同意不得自行採購辦公用品,常規性辦公用品在局辦公室統一領用。

(五)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管理

差旅費報銷,根據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彭州市鎮及部門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彭財發〔20xx〕170號)、《關於厲行節約相關制度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彭財發〔20xx〕40號)和《關於印發彭州市鎮(街道辦)及部門差旅費補充管理辦法》(彭財發〔20xx〕186號)檔案要求,嚴格執行《彭州市教育局機關差旅費管理制度》,落實出差公示制度。

局機關公務接待、會議、公車管理(包括車輛租賃)按教育局機關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六)職工慰問管理。為切實體現組織對幹部、職工的關懷,本局幹部職工(包括掛職、頂崗人員)因病住院,由局機關工會牽頭,所在科室負責人、局分管領導參加(黨員幹部的機關支部一同參與)。具體方案和管理制度由局機關工會制定,不搞重複慰問。

(七)文印費管理。局文印工作統一由局辦公室負責管理,文印室承擔。如遇特殊情況或因局文印室硬體設施原因無法承擔印製任務的,內設業務科室須提出申請報告,經局辦公室同意後,方可由有資質的單位承擔印製任務,對需進行政府採購的印刷業務,需在政府採購定點單位印製,政策有變動的按新檔案執行。

(八)局機關工作人員通訊費報銷管理

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含掛職、頂崗)通訊費按照彭州市有關規定報銷。

報銷要求:實行每半年報銷一次的方式,每半年結束的次月中旬由科室集中填寫本科室全體人員“彭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員通訊費報銷審批單”,並附每位同志本人通訊費正規發票。按單位審批程式審簽完成後到財務部門報銷。

(九)節假日加(值)班工作餐報銷管理

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加(值)班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的突擊、應急等相關工作,並且連續工作時間超過4小時以上。各科室加(值)班,需提前填報“彭州市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加班審批表”,按“一事一審”的要求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值班按局機關值班安排執行)後執行。

因單位無法提供加(值)班人員工作餐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可選擇加班工作地就近的用餐地點使用工作餐,並取得該餐館的正式票據,填寫“彭州市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加(值)班報銷審批單”按單位籤批程式進行審籤。每人每天控制在100元以內,加(值)班工作餐需在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次月中旬。

凡單位提供了工作餐的一律不得報銷加(值)班工作餐費。

四、固定資產管理

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對本單位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局機關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由局辦公室和計財科負責。由資產管理員做好局機關固定資產的凳記、使用、清查、報廢處置等工作。固定資產採購由局辦公室負責,屬於政府採購的,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的要求辦理,採購完成後按要求進行資產分配;對於調撥、捐贈的固定資產,需由調撥單位和捐贈單位出具資產價值、數量清單。以上新增固定資產的情形,由局機關資產管理員簽字驗收,按局辦公室要求分配後,完善管理卡、使用卡的簽字手續,將資產使用落實到人。局機關資產管理員要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卡、使用卡的登記,同時及時更新《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局機關會計要做好固定資產會計核算工作,確保固定資產及時入賬。計財科負責監督固定資產管理、使用,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合同管理

為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切實維護單位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合同爭議,結合我局實際,除執行《教育局機關合同管理制度》外,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合同簽訂前,須將合同草案由經辦內設業務科室初審,由局機關法律顧問出具相關書面報告,報分管領導稽核,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合同簽訂人為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二)經濟合同標的金額100萬(含)以上的,由局辦公室按規定辦理備案。

(三)局辦公室負責所有合同的檔案保管工作,合同簽訂後,經辦科室須將合同原件交辦公室存檔保管。

六、內部控制和監督管理。

強化公示制度,建立財務監督制度,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對大額物品採購、大額資金支出、招投標等要參與監督,有必要可邀請市級相關部門參與監督。局審計科對財務核算和管理不規範的行為給予書面函告知,並要求其限期整改。根據規定需要公示的資料須及時在局公示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七、本制度解釋權由局辦公室和計財科解釋。

八、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完善、修訂。與本《制度》不符的局機關原相關財務制度同時廢止。

教育局財務管理制度2

(一)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制度。年初局班子集體討論經費預算方案,經討論通過後嚴格按方案執行;年末做好教育經費決算報財政稽核,並按規定做好決算公開。

(二)嚴格控制經費支出,明確審批程式,實行分級負責制和“會籤制”。

1.凡專項業務工作(含培訓、會議)經費支出一般實行經費預算申報制度,由主辦科室提前一週填報《德清縣教育系統會議、培訓、活動申請表》,經計財科經費稽核後,根據申請內容報請局分管領導、局分管財務領導批准後實施。舉辦培訓或會議金額達到3萬元(含3萬元)以上或舉辦全域性性會議需報請局主要領導批准後實施。

2.經費支出實行分檔審批制度,除常規性支出(年初確定的人員經費發放、電話費、出差差旅費、車輛執行費及1千元以下的其他支出)外,對1千元(含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財務支出,由主辦科室提出計劃,簽上科室經辦意見,由計財科複審,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交分管財務副局長籤批;對1萬元(含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財務支出實行會籤制,即:由主辦科室提出計劃,簽上科室經辦意見,由計財科複審,經分管領導稽核簽字,分管紀檢領導監督簽字,由分管財務副局長籤批,其中分管財務副局長分管領域的財務支出和分管紀檢領導分管領域的財務支出,還需經局主要領導同意後籤批;對於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財務支出,由計財科複審,經分管領導和分管財務副局長稽核後,由局長、書記簽字。

3.在經過審批的預算限額內,厲行節約,減少開支;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予報銷;所有支出發票必須先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科室人員還需經科室長稽核。

(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未經批准、手續不齊,違反規定的開支一律拒付。

(四)機關添置辦公用品、文具紙張等小額辦公用品用具由各科室長提出要求,由辦公室統一購買置辦,並予以驗收登記。500元以下的物品採購由主辦科室申報,辦公室審批;500元-3000元的物品採購,主辦科室申報,辦公室、分管局長審批。大額物品(一次採購在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採購,主辦科室必須事先填寫《物品採購審批表》,經分管局長、分管財務局長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相關科室再行領用。屬於政府採購專案的,必須進行政府採購。

(五)出差審批:出差報銷按照《關於印發德清縣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 德財行〔20xx〕147號)和《德清縣財政局關於轉發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餐旅費有關規定的通知》(德財行〔20xx〕12號)執行。出差人員出差前需填制《德清縣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單》,報分管局長審批。局領匯出差統一由局長審批(局長出差按縣委規定執行)。

(六)局工作人員子女醫藥費報銷。

1.報銷金額:子女門診、住院報銷醫藥費在醫保範圍內(扣除社保補助部分)可報銷實付金額的50%,凡在非指定醫院就診或在其它藥店購藥均不得報銷。

2.報銷年限:子女醫藥費報銷年限截止到高中畢業。

3.就診醫院:就診醫院為醫保縣內所指定的醫院,另加浙江兒童保健醫院。如確需轉院的,需有以上醫院開具轉院證明,並按規定辦理轉院手續。

(七)收費規定:有關收費專案和收費額度,必須經物價部門批准,並開具規定發票。各項收入應全部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賬外設賬或設“小金庫”。未按規定擅自收費者,一律按違紀處理。

(八) 加強規範公務支出管理,嚴格按《關於實施德清縣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德財結〔20xx〕79號)要求執行。

教育局財務管理制度3

為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範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機關工作高效運轉,根據《會計法》和國家和地方有關財經制度,堅持“規範管理,合理使用,確保重點,開源節流,收支平衡”的原則,並結合機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財務預決算制度

(一)計財科結合年度工作負責編制機關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每月資金使用計劃上報市財政局核准。

(二)遵循“有預算才有支出”的原則。各科室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年初擬定當年會議及大型業務活動資金使用計劃,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辦公室彙總提交局辦公會稽核通過。

二、嚴格財務審批報賬程式

(一)實行“先審批後報賬”制度。機關經費開支實行按不等支出數額分級審批。招待費開支在500元以下的、其他專案開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領導和財務主管人員審批;招待費開支在500元以上的、其他專案開支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經分管財務領導和財務主管人員審批後,報局長審批。

(二)規範財務報賬程式。報賬人按規定填寫報銷憑證並貼上相關附件,分別由報銷人、分管業務領導、分管財務領導、財務主管人員簽字,最終報局長審批後,由財務室稽核報銷。開支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原則上要求轉賬支付,財政統一實行公務卡系統支付後,按公務卡管理辦法執行。機關報賬時間為每週一至週四。

(三)規範借支管理。機關職工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個人借用公款。因公出差或辦理公務需要預支公款的,要從嚴控制數額。預支在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預支在5000元以上的,經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後,報局長審批。出差返回或辦事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與財務室結算並歸還預支款項。

三、規範公務開支管理

(一)加強辦公裝置用品的採購管理。各科室(包括老幹部活動中心)辦公裝置、辦公用品以及所有零星物品的採購須先提出購置申請,按規定程式審批後,由機關辦公室統一購買。在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範圍內的大型物品購置,須按政府集中採購程式報批辦理。

(二)從嚴控制業務招待費用。公務接待要本著“對口接待,熱情周到,堅持標準,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陪同人員和接待標準。堅持事前審批制度,凡業務招待,須事前填寫《業務招待費用審批單》。午餐招待嚴禁飲酒。凡招待開支,一律實行公務卡結算,報銷時限控制在5個工作日以內。

(三)加強出差及差旅費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凡公務出差,事前要依據會議通知或工作安排報批。科長以下幹部職工在市內外的一般性公務出差,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到市外考察培訓性質的出差,須經局長批准;科長到市轄內縣市出差,要經分管領導批准,到市以外的任何型別的出差,須經局長批准;副縣以上幹部到城區以外出差須經局長批准,並報辦公室。

出差人員的各類補助費嚴格按照《十堰市市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十財辦發[20xx]87號檔案)規定標準執行。嚴禁借出差、參加會議、學習培訓的名義擅自外出、繞道遊玩,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因工作需要,非機關人員隨同或頂替出差,除特殊情況外,機關不予報銷。本系統外的學校或單位請求有職能聯絡的科室協調工作發生的費用,機關不予報銷。出差結束後,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室辦理差旅費結算手續。

(四)加強辦公文印管理。實行辦公用紙雙面使用或重複使用,推進無紙化辦公。各科室凡確需打(復)印的業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審批。財務室嚴格按照管理程式認真稽核報銷。

(五)加強會議費管理。嚴格按《十堰市市級會議費管理辦法》(十財辦發[20xx]88號檔案)規定,從嚴控制會期,從嚴控制會議費支出。會議召開地代表、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安排住宿。會議期間不得組織與會議無關的參觀遊覽,不得發放紀念品。各類表彰會,以精神鼓勵為主,從嚴控制發放獎金或獎品。

(六)規範慰問支出標準。機關幹部職工、離退休人員因病住院,每人每次慰問金不得超過500元(僅限於局長、住院職工所在科室的分管領導、工會及本科室人員的看望)。幹部職工的直系親屬(僅限配偶及雙方父母)亡故,弔唁費不得超過1000元。

(七)加強車輛費用管理。機關車輛發生的燃料費、修理費、保險費、過路(橋)費等開支,由辦公室車輛主管人員嚴格控制,凡發生的費用均須車管人員稽核登記。駕駛員違章駕駛、停放,所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保險公司理賠後的餘額部分根據責任認定比例分擔。

(八)加強水電和辦公電話管理。倡導節約水電,推廣使用節能燈,辦公室、通道照明燈要做到少開燈,隨手關燈,不班關燈。從嚴控制長途電話,做到言簡意賅,儘可能縮短通話時間,減少電話費支出。

四、加強政策性收費的監督和管理

具有政策性收費職能的業務科室,要從嚴掌握經費支出,嚴格控制成本費用。收費業務發生前,均要制訂詳細收支預算,分別報分管領導、分管財務領導和局長審批後,方可執行。所有收費納入機關財務統一管理。財務室要嚴格按照規定專案和標準核銷,當年發生的收支業務當年結清。

五、嚴肅財經紀律

各科室嚴禁私設小金庫或開設臨時賬戶,嚴禁隱瞞、截留、坐收坐支預算外資金,嚴禁公款私存,嚴禁個人借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向基層亂攤派、亂收費,嚴禁到基層單位報銷私人發票或轉借開支。因上述行為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相關科室或當事人承擔。

教育局財務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做好增收節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機關效能建設,特制定《阜陽市教育局機關財務管理規定》。

一、收入管理

機關各收費科室應按照上級收費檔案規定和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實行亮證收費,事前提供收費清單,由計財科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行政事業收款票據,並及時繳納財政專戶,月底由計財科主動與收費科室核對。各收費科室不得隱瞞、截留、挪用各項收入,不得支付現金和列支費用,更不得私設帳戶、私設“小金庫”、私分錢物。

二、支出管理

局機關各科室應本著“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安排各項開支,嚴格按照審批程式和許可權報銷各項支出。

1、裝置購置支出。各科室購買辦公用品或裝置,實行預先申報制度,由科室提出申請,經分管局長同意、局長審批後方可購置。如符合政府採購規定的,由局辦公室會同計財科統一實行政府採購,日常辦公用品(筆、信紙、膠水等)到辦公室統一領用。

2、招待費。招待費用的管理嚴格按照阜紀發[20xx]15號和市教辦函[20xx]12號檔案規定執行,接待必須填寫“單位公務接待呈批單”,實行先批准後接待,嚴格按照接待標準,實行三單合一和就餐實名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計財科按標準統一結帳。

3、差旅費。

①工作人員因工作出差,憑有關通知,省內出差由分管局長稽核,分管財務局長籤批,省外出差經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和局長批准,差旅費由分管財務局長籤批。

②省內出差經費一般由出差人員事先墊付;省外出差經分管局長簽署意見由局長批准後,根據路程和天數借支差旅費70%的費用。

③出差人員預借的差旅費應在出差歸來後15天內按有關程式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報的,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④在省內出差,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10元,赴省外出差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特殊地區(包括北京、海南、深圳、珠海、廈門、汕頭等)20元,一般地區15元。

⑤工作人員在市轄區內(含縣市區)出差,每人每天發市內交通費2元,包乾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轄區外出差人員每人每天補助3元。乘單位車出差的,不發市內交通補助費。確因工作需要出差攜帶資料並乘火車、長途汽車的,可適當報往返打的費用各10元。

⑥阜城三區原則上不報打的費,確因工作需要的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局長批准,按路程遠近據實報銷。

4、會議費。

①市教育局召開的會議,由科室提出申請,分管局長簽署意見,按審批許可權報分管財務的局長和局長批准後,由計財科核定標準,交辦公室統一安排。

②嚴格控制參會工作人員和會議時間,節約會議費用。

③會議費開支符合規定的,由承辦科室填制報銷憑證,並附會議通知(或領導批示)、參加會議人員名單,按許可權審批,由辦公室會同計財科共同結算。

6、影印費。各科室列印檔案及資料,應本著“需要、節約”的原則,一律在局機關文印室列印,實行分科核算,確需在外印刷的,報分管局長批准。

三、審批程式和許可權

機關經費支出和專項費用支出,必須先編制計劃,按規定程式審批,由計財科核定標準。開支費用在1萬元以下的,有經手人、科室負責人、分管局長簽署意見,經計財科稽核後,報分管財務局長籤批;開支費用在1—3萬元的,有經手人、科室負責人寫出用途,分管局長簽署意見,經計財科稽核後,由分管財務局長征得局長同意後籤批;大項開支在3萬元以上的,由計財科提出意見,經局長同意後,提交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根據會議研究意見,由分管財務局長籤批。

四、財產管理

機關的房屋、車輛、微機、電器、通訊裝置等辦公物資、用品,相關科室應妥善維護、保管、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侵佔和轉借,職工調動工作、離退休,其使用的機關財產必須交接清楚,不得帶走。局計財科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逐科逐項記帳,固定資產使用、報廢嚴格按國家規定辦理,各科室新添固定資產(包括無償獲得),必須及時到計財科登記。

五、其它

1、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公佈資金使用情況,並由監察、審計部門進行監督審計。

2、以前有關制度和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3、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具體實施由計財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