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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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試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考試管理制度

考試管理制度1

為嚴肅考風考紀,杜絕考試各環節中的漏洞,保證考試成績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務與監場

1、佈置考場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監考老師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後,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監場期間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干與考試無關的事情(如看書、聊天等),不認真履行職責者扣職業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按要求寫上自己的姓名、考號,無考號無名的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4、嚴格考試紀律,發現作弊,學生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5、英語聽力統一使用廣播,廣播不好的班級班主任準備錄音機並上報教導處。

6、每場考試請副考按時領卷,每次考試第一場提前15分鐘領取試卷,如遲到每人次扣2分,考試結束時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後送回,如試卷不整理亂七八糟或遺漏試卷,扣個人考試2分。

7、監考老師要樹立為學生服務的意識,考試期間要指導學生在規定位置寫清姓名和考號,幫助學生借用必須的學習用品,指導幫助其他與考試內容無關的事項。

二、批卷與核分

1、批卷嚴格按照區教研中心下發的評分標準,堅持給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據的要求,如有疑問必須向教導處報告。

2、批卷工作實行批卷組長負責制,負責有疑問試題評分標準的確定、人員分工、上交成績等具體工作。

3、實行分級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經允許私自更換批卷地點,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員確定後,如遇特殊情況個別教師不能參加批卷,一般情況下不會另調人員,由剩下的老師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試卷批完登分後,批卷組長立即將成績單上交教導處,否則扣組長5分。

6、批卷時各位老師要認真批改,仔細核分,批改標準、登分位置批卷組要統一,使人一目瞭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總分時要求三人一組,一人念兩人用計算器相加,盡最大限度降低出錯率,並在試卷上用①、②、③……標示該登分小組,出錯率允許在1%以內,每超0.1個百分點,備課組每人扣1分。出錯嚴重的登分小組或批卷教師每人加扣2-10分。

7、電腦統分的老師要求一人念一人登分,同樣,出錯率允許在1%以內,每超0.1個百分點,每人扣1分。

三、其他違反學校制度或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經教導處或辦公會研究給予相關處分或考核扣分。

考試管理制度2

一、考場安排

1、考試實行全年級通排座次,單人單桌,年級提前安排考場與考號,考場號用小膠帶貼在前門,考號一率貼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調轉過來,抽屜口向講臺,座位之間的距離要儘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講臺,其它邊上的座位要靠牆,每個座位之間的距離要平均。

3、桌面整潔,可有一張空白紙作墊,書包等與考試無關學習用品全部放在考場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學生能不帶的書儘量不帶,帶來的全部放在書包內,統一保管。

4、學校領導巡場時檢查各考場座位,對不合格的考場應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強調公物保護,建議讓學生把東西全捎回去,學生換位,課桌不動。

二、試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級教導主任到教導處領取試卷,試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經手,到年級後,由年級主任負總責,任何其他老師中途不得翻看試卷。

2、每場考試結束後,應迅速把試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專人裝訂密封。試卷密封好後送教導處。

3、試卷從分發、領取、學生做題、交卷等過程中不允許有一張試卷流入無關人員手中。

三、人員的安排

1、領導幹部巡場分工:週一上午:鄭偉、周紅華,週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週二上午:宋立年、孫梅娜,週二下午:周紅華,許傳江。保證每場巡視不少於一次。

2、每年級安排一至三名老師訂卷與訊號,監考人員具體安排年級教師會傳達。

四、考場規則

1、按考試科目要求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進場。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攜入座位。

2、考試所需的草稿紙,由考生自己準備。

3、考場必須保持肅靜。如試題印刷有不清之處考生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考人員對題意作任何解釋。考試過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離開考場後回來續考。

4、考試終了,時間一到,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整理好,反放在課桌上,然後安靜地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後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喧譁。

5、凡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以作弊論處。(凡作弊者,通報批評,不得參與學校表彰)

(1)把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書本,材料,紙條等藏匿於試卷下或文具盒,課桌內等處。

(2)在桌面,牆壁等處抄寫,或藉故離開考場偷看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文字。

(3)偷看或抄襲書本,有關資料,紙條及他人試卷等。

(4)私調試卷,搶他人試卷或草稿紙。

(5)傳條,示意,核對答案,試卷被搶後不報告,互換試卷等協同作弊行為。

(6)不聽監考人員安排及勸阻,與監考人員頂撞,擾亂考場秩序。

(7)有意損壞,帶走試卷。

6、考試完成後,教導處組織對考生進行誠信考試評議。

五、監考人員守則

1、考前15分鐘,主監考人員負責檢查考場並強調紀律,副監考人員領取試卷。

2、對學生有關試題的提問,只回答字跡印刷模糊或錯誤部分,對試卷內容,題意不得作任何解釋,更不能暗示。不得隨便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若有特殊情況,確需延長時間的須報校長批准。

3、制止無關人員進入考場和在考場附近逗留,喧譁。

4、考試結束前15分鐘,應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時間。

5、考試結束鈴響,監考人員應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維持考紀的前提下收卷,試卷收齊。

6、監考人員不得遲到和擅自離崗,不得看書,抽菸,閒聊及做其他與考試無關的.事,試室出現混亂的要追究監考員責任。

六、閱卷要求

1、施行年級內流水閱卷。嚴禁試卷作標記。

2、閱卷採取備課組長負責制及閱卷題負責到底制度,誰閱卷誰負責,包題到人(做好登記表)。

3、評卷人必須公平公正地對試卷進行統一標準無誤地評價。如在閱卷中出現一題多解,應與相關人員商量,達成共識,再給予正確評分。

4、合算學生個人總分的教師必須在分工表簽名,分數要用鉛筆,分數完成後由另一名老師再核算一遍。

5、評卷結束後,年級要組織人員進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數不少於5份。對錯誤較多要給予相關人員批評,並要求重做。

6、年級閱卷全部完成後,統一交教導處,然後年級交換,年級主任及副主任統計分數到電腦,由教導處分析。

7、堅決杜絕學生參與閱卷合分,年級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教導督導,一旦發現,通報批評,各年級要對閱卷質量進行學生評議。

七、試卷講評及查卷要求

1、教導處統計完分數後,年級統一領回發給學生講評,對閱卷合分有錯誤的,統一由班主任收交報年級主任核對,的確有較大錯誤的,交教導處統一修改。

2、試卷講評完成後,以年級為單位統一回收,上交教導處存檔,各任課老師可自由查閱。

考試管理制度3

1.加強考試管理,改革考試製度的探索

1.1加強考風、學風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

近幾年來,我們採取在新生入學教育中進行誠信考試教育。在每學期的考試周前,教務處召開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各學院主管教學領導及各院教務辦主任參加的考試工作專門會議,研究部署考試工作。對各學院需要做好考試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在此基礎上,各教學單位還分別召開學生和教師大會,進行考前教育,重點強調嚴格考試紀律與加強考風建設的意義。通過主題班會、黑板報、廣播宣傳等形式,對學生進行誠信考試、考試規則、考試紀律等規定和要求的教育,儘量將過去考試中容易發生的問題和考試作弊現象克服在萌發狀態,防患於未然。在校園內努力營造嚴謹治學、嚴格要求、公平競爭的學習氛圍。

1.2強化管理措施,認真組織落實

考試是教學的收穫季節,考試管理工作的成效涉及在校的每一位考生。過去,我校對考試管理工作雖然比較重視,廣大教師也能認真履行監考職責,但在考試風氣上仍存在一些問題,我們認為必須強化考試管理制度和措施建設,並使考試製度和措施落實到考試過程的各個環節,從嚴要求,嚴格管理。

1.2.1嚴格考試管理

考試周前,由教務處掛帥,校宣傳部配合,共同做好考試宣傳專欄及考試標語,在教學場所,明確提出考試有關規則,提出“三嚴”要求(即嚴明考試要求、嚴肅考場紀律、嚴格評分標準)。考試期間,由主管教學的校長、教務處、學生處、宣傳部、團委、各學院領導、教學祕書、輔導員等部門組成考試巡視檢査組,每天分批分組對全校各考場進行檢查。為了使考試的執行情況及時得到反饋,各巡視組填寫《巡考記錄》,及時反映每天的考試情況,公佈監考教師到位情況等。由於領導重視,各部門、各學院大力支援與配合,通過全校監考教師的努力,使考務工作能夠有序順利進行。

1.2.2嚴肅考試紀律和嚴格監考要求

考務組織和監考工作是考試工作的關鍵一環。考務組織必須有序進行,不容出錯。近幾年來,我們對考試工作各個環節,精心設計,周密安排。監考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第一,修訂了《教師監考職責》和《考場規則》,要求監考教師必須提前進入考場,盡職盡責地為考生創造一個嚴格、和諧、公平競爭的環境;第二,在監考教師的選擇上,把認真、負責的教師放在主監考崗位上,不允許不具備監考要求的人員參加監考,嚴把監考教師質量關;第三,採取交叉監考辦法,即同一考場為兩名不同學院的監考教師,實行交叉安排:第四,全校所有考試課程統一安排在考試周內,實行流動考場,單人單桌。

1.2.3嚴把考試命題、試卷印刷和保管以及閱卷評分關

命題工作是考試工作的首要環節。命題依據教學大綱,對保證考試的質量有著重要意義。抓好考試命題關,將對整個考試的順利進行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目前命題的方式主要有試題庫抽題、集體命題和教師個人命題等三種方式。當前,教師個人命題採用較多,教師與課堂教學的結合度較好,比較簡便易行,但不足之處是教師個人主觀因素較多,受教師個人的學識水平、授課方面及能力的限制,考核的難易度、廣度、效度、試卷的質量參差不齊。

2.對高校試卷管理的幾點建議及措施

高校試卷管理,是測評其高校教學水平和管理質量的重要依據,在學校教學工作中,試卷管理的完整率、準確率能夠直接反映其管理水平。高校考前試卷準備的質量,直接影響考試的成敗。考前試卷管理應構建以高效節能為目標的試卷資訊管理和實體管理模式,考後試卷存檔應以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相結合的方式,其較為適宜。

2.1試卷考前管理

考前試卷管理模式必須結合教務管理的考試安排。目前,許多高校購買了先進的教務管理軟體,提高了考試業務管理質量和水平。各學院依據考試時間錄入考試科目、考試班級、考生人數、任課考試及所屬學院等基本資料後,教務處根據學校整體安排、教學程序、考場設定、課程門次、監考人數等資訊在教務管理系統中進行考試編排。試卷準備工作可以在考試安排的基礎上做到層層鋪墊、層層推進的作用。

2.1.1試卷準備

試卷由教務處統一印刷集中管理,可以加強試卷的保密性,提高試卷印刷效率。既減少了任課老師的工作量,又預防了在考試過程中由於試卷準備不足而影響考試的正常進行的現象的出現。具體方法如下:(1)兩對應:按文獻檢索查閱方式,紙質試卷按“課程名稱”排序歸類,按26個字母順序排序,結合考試安排中“課程”名稱排序的順序,核對時,紙質試卷和電子版順序一致,兩者按課程名稱一一對應,核對時非常方便。(2)編號:根據考試安排的順序,在試卷上標註出考試時間順序號和每場的試卷順序。如《大學語文》課程考試定於20xx年12月10日上午第一場,考場順序為46,在試卷左上角則標註1-46。所有試卷按場次及考場順序排完序後,與考試安排上順序一致,即便於核對試卷,也便於試卷印刷後封裝。(3)試卷封條:根據考試安排,通過郵件合併方式製作考試封條,封條上必須打出來試卷順序號和考場號,這樣密封試卷時與試卷序號一一對應,簡便了印刷工作者核對及入箱的程式,並且極大地提高了密封質量和效率。

2.1.2試卷使用

(1)考前髮捲:試卷準備完成之後,根據考試安排,按考點及考場排序,在考試期間,將試卷按考場順序分類,由於考前試卷準備有序,清點及分發試卷時一目瞭然,心中有數,準確率高。(2)考中補卷:如果試卷印刷數量不足或者試卷封裝錯誤,可按試卷順序查詢原卷,然後補救。

2.2考後試卷原卷存檔

試卷存檔只需將正考、補考(重修)試卷各考一次後按屆依次分類,如20xx屆試卷,學生20xx年9月入學,則按09、10、11、12屆分類,用以20xx年的畢業補考。所有12屆的試卷統一按課程名稱首字母排序,結合畢業補考安排,按課程名稱順序,隨意抽取補考試卷。試卷按26個字母分別歸於26個檔案盒內,每個檔案盒封面以電子版課程名稱順序為目錄,檔案盒內紙質試卷與電子版課程名稱順序一一對應,用於返校補考時查詢和使用。其他年級同理。比起理論上試卷檔案存檔方式,此種辦法既簡化了試卷歸檔程式,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既方便了教學業務部門立卷歸檔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又能遵循重資訊收集、輕實體整理的原則。達到了節約添置庫房箱櫃的費用和降低了管理成本的目標。

3.總結

總之,要突破以往的考評方式和試卷管理模式,對高校考試管理進行大幅度改革,仍需積極探索適應學生髮展的考試管理方式。當然,改革考試管理模式是一個迴圈連續的系統工程,需要諸多相適應的綜合教學改革,作為高校教育管理工作者,要不斷摸索考試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使考試成為真正發揮檢驗教學成果和學習成效的有效手段。

考試管理制度4

考場規則

一、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筆記本、紙張、計算器、計算尺、傳呼機、手提電話、文曲星、電腦詞典等電子學習工具進入試室,只准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三角尺等,中學考試管理制度。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鐘進入試室,對號入座。

三、遲到30分鐘不準入場,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題,除答題卡按規定使用專用鉛筆外,其餘一律用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在規定的空格內,字跡要工整、清楚。答題不得書寫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紙上。

五、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員詢問。但不涉及試題內容,如試卷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缺頁、空白等,可以舉手示意,待批准後詢問。監考員應公開回答。

六、考生得到試卷後,首先在試卷、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塗)寫姓名和考號。在試卷、答題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寫姓名、考號或作標記。違者試卷、答題卡作廢。

七、考生在試室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卷,不準有夾帶、傳遞、換卷、冒名頂替、以任何形式給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違反考場規則的行為。

八、考試結束鈴一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整理好,並將反扣在桌面上,雙手放置桌下,待老師收齊試卷、答題卡後方可離開試室。

九、違反以上規則者,以作弊論處。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試卷作廢、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考試成績。

監考員守則

一、監考員在每科開考前20分鐘到考務辦公室簽到並領取試卷,核對科目無誤後簽收。

二、考前15分鐘組織學生進入試室,並要求學生把相關的書籍資料全部收好或放在指定位置,組織學生學習《龍城初級中學考場規則》,逐一分發草稿紙、答題卡及試卷,指導學生正確填涂姓名、班級、考號,並在黑板上寫明考試科目、時間、試卷頁數等。

三、監考員在試室內不準從事與監考無關的事情如:吸菸、閱讀書報、看題、做題和閉目養神等。

四、監考員要認真組織好考試,嚴格監考,杜絕防範考生各種形式的作弊現象,如實填寫考場記錄。

五、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員應提醒考生注意,考試結束鈴響後,應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點齊後,方可允許考生離開,管理制度《中學考試管理制度》。

六、每場考試結束後,監考員要對試室全面清查乾淨,關好燈、風扇、門窗才能離開。監考員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考場記錄表》交驗卷員驗收無誤後方可離開考務辦公室。

監考員工作程式

一、考前20分鐘,監考員到保密室領取試卷、答題卡及草稿紙,作好監考準備。

二、考前15分鐘,組織學生進入試室對號入座。向學生宣讀《考場規則》,清點試卷份數,做好髮捲準備,並在黑板上寫明考試科目、時間、試卷頁數。

三、考前10分鐘,監考員發放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並指導考生在試卷密封線內和答題卡上指定的位置正確用筆填涂姓名、考號。監考員應仔細檢查每位考生在試卷、答題卡上填塗的考號、科目是否正確,對於錯寫錯塗的,必須令其當即改正。

四、考試開始鈴響,才允許考生答題。監考員在試室講臺上注意考場紀律,認真監考。

五、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員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時間。

考試管理制度5

為了規範學分認定和考試管理行為,保證學分認定的真實性、嚴肅性,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現結合我校教學實際,制定威海二會考試管理制度。

一、考試種類:

考試分為:階段測驗,模組考試,期末統一考試。

二、考試評分標準:

除期末統考由市教研中心統一命題外,學校組織的階段考試、模組考試其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滿分為150分,其他各科施行百分制,各科滿分值的百分之六十為及格。經過補考及格的科目,無論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計入總成績。

三、考試的組織、命題:

1、階段測驗、模組考試:階段測驗由各備課組長組織出題,各級部統一組織考試。各級部根據教學實際情況每學期組織2—3次。以口試、筆試,課外研究論文三種形式均可,但教師必須公正認真評分。模組考試每學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備課組組織出題,各級部統一組織考試,另外一次參加市教研中心組織的統考。

2、期末統一考試由教務處組織實施。

四、考試試卷

1、試題由各備課組命好後,命題人要嚴格校對,確認無誤並經各級部主任簽字後,方可由教務處組織列印。

2、試卷為機密性檔案,必須提前一天列印好,列印好的試卷由教務處統一保管。

3、試題出錯誤由命題人負責;列印有錯誤由文印室負責,計一次工作失誤。

4、考試試卷分發、收取由教務處和各級部負責。

五、考試考場、時間及監考

1、階段、模組測驗,由各級部統一編排考場,30人一個考場,單人單桌,學生按規定對號入座,級部統一安排教師監考。

2、期末統一考試,考場由教務處統一安排,採取單人單桌,學生按規定對號入座,監考教師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3、監考教師要嚴肅認真,堅守崗位,嚴格執行考試紀律。若有違紀考生,要填寫《違紀學生記錄單》,階段、模組考試上報級部,期末統一考試上報教導處。

4、監考教師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問題。

5、按時髮捲,按時收卷,嚴格遵守考試時間。

6、執行領卷,交卷制度。

7、凡出現不按時開考,延長考試時間,考場秩序混亂,監考空崗等問題,由監考教師負責,記一次工作失誤。

8、監考教師負責阻止除巡視員外其他人進入考場。

六、考試巡視

1、階段、模組考試設巡視員,由各級部安排。期末統考巡視員由市上統一安排,學校由教務處、各級部主任負責督考。

2、巡視員有權對考生、監考、試卷等工作進行檢查。

3、巡視員要認真,公正,忠於職守,發現問題及時批評,提出改正意見。

七、考試紀律

1、考生必須按時參加考試,對號入座,凡遲到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場,該科成績為零分;考試進行半小時後,考生方可交卷,否則以違紀處理。

2、考生除允許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許帶入考場,否則以作弊處理。

3、考生必須認真作答,保持考場肅靜,不準交談、作暗示、打手勢、傳紙條、攜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人抄襲,否則以違紀處理。

4、考生若有問題,舉手得到允許後,可提問有關試卷字跡不清,卷面破損、汙染等問題。

5、違紀考生視情節輕重,根據《違紀學生處罰條例》給予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其試卷按零分記。3、試題出錯誤由命題人負責;列印有錯誤由文印室負責,計一次工作失誤。

八、閱卷工作:

1、階段、模組考試由級部組織備課組集體閱卷。期末統一考試閱卷由市上統一組織,教務處統一安排。

2、閱卷要嚴肅公正、認真及時,對參考答案有異議須集體議定,不得擅自更改。

3、閱卷結束後,各任課教師須對試卷進行認真評析,各備課組長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寫出試卷分析,以進一步改進教學工作,並上交教務處歸檔。

考試管理制度6

考試工作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鞏固階段性教學成果,激勵學生不斷改進學習,提升知識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範考試過程,形成科學、嚴謹、高效的工作作風,根據新課程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以下考試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單元質量檢測工作

一、命題和印製

1、單元測試題一律使用全縣統一印製的試卷,使用前要對試卷進行認真檢查,對於出現的錯誤要做好勘誤。

2、每個單元測試結束後都要根據測試情況進行分析,由任課教師製作補償性練習,如果需要大量印製,請到教委印製。

3、注意收集和整理試題和補償練習的電子稿,存入學校電子檔案。

二、考試和判卷

1、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單元考試應儘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時間內進行,由任課教師監考。教師要在考前對學生的用筆、書寫、答題的注意事項提出明確的要求,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答題習慣。

2、在組長的主持下,組內教師要對試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在形成統一的意見和評判標準後再進行判卷。

3、單元測試成績卷面不準出現分數,一律採用等級評價,一般情況按a、b、c、d四個等級評價,不得單獨以成績給學生排名。

三、分析和補償

1、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試卷的講評工作,不僅幫助學生改正錯題,更要指導學生觸類旁通,提升對本單元知識的總結和應用。教師還要根據學生考試情況,反思教學、總結經驗。

2、任課教師要及時將本班學生考試成績進行認真分析統計,及時填寫《單元檢測分析表》,根據分析情況製作補償練習,由任課教師批改補償練習。

第二部分:期末質量檢測工作

一、命題和印製

1、一般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期末考試均採用縣教研室國小部統一命題的試卷,特殊情況需學校自行命題時,另行通知。其他學科一般採用鎮教研室統一命題的測試題。

2、考試過程中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做好試題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和教學要求,瞭解學生實際情況,對試卷題量、難易程度、題型選擇、試卷結構等負有全部責任,,確保命題質量。命題人要寫出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以便統一閱卷。

二、組織和監考

1、期末考試由鎮教研室統一組織安排,要在考試一週前將考務工作安排通知相關人員。考場安排等組織工作由各單位教導處負責組織落實。各教室座位按照橫8豎n排列形式調整為單人單座單列,凡與學生學習有關的文字資料、資料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內。每次考試,要求考生全部參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者,須經學校教導處批准後報鎮教研室。

2、每個考場安排兩名監考教師。監考人員必須於開考前10分鐘到崗,其中一名教師到考場檢查環境、維持秩序;另一名教師到教導處領取試卷,然後直接到達監考教室。開考前5分鐘宣佈考試時間並當場拆發試卷,提醒學生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指定的位置。

3、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喧譁。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

4、監考教師要認真執行考場規則,兩位監考教師分別位於教室的前後。考場內不準閱讀書報和談笑,不撥打或接聽電話,不準擅離職守,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若試題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應用粉筆抄在黑板上,不準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報時除外)。一年級試卷需要讀題的,只讀兩遍原題,不予任何說明。

5、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人員要提醒學生並注意合理安排時間。考試時間終止時,應立刻收卷,認真查點試卷份數,準確無誤後及時送交教導處。

6、期末考試時分別安排專人負責全校和年級組的巡考,巡考人員全程關心試卷領用及監考職責發揮的規範性情況,及時解決考試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巡考人員應事先了解當次考試的總體安排與具體要求,熟悉考試管理的有關規定,嚴肅認真地執行巡考任務。

三、裝訂和批閱

1、考試結束後,由鎮教研室統一裝訂試卷,裝訂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將姓名、班級、學號訂嚴,不能漏頁、倒頁。

2、由教研室組織安排閱卷工作,分年級分學科在閱卷組長的主持下閱卷,閱卷原則上集中批改,採用流水作業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組長負責,先學習研究試題答案,對照標準答案定出統一評分標準,然後進行閱卷。閱卷過程中要嚴格參照統一的評分標準批閱學生考卷,避免錯批與漏批,如有爭議與矛盾之處,由同學科組討論,並由學科分管行政人員確定。判捲過程中要做到標準統一,給分有理,扣分有據。任何個人無權自行修改評分標準。

3、為方便輸分工作,閱卷老師要正確記載小分與總分。任何教師無權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數。確需更正的,須報請組長批准後,本項判卷人和組長分別簽字才能生效。

4、期末閱卷過程中要進行復判。復判教師要嚴格複查首閱人的所有判卷內容。複查中發現錯漏,集體研究,及時糾正。需要糾正的事項,由複查人與首閱人溝通,由首閱人修改並與組長、複查人三方簽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組長裁定。如發現判捲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判卷人和復判人要在卷封的相關欄目中籤字。

5、試卷複查完畢不存在異議後進行拆封,由教研室統一安排教師進行成績錄入,拆封後,試卷中存在的問題原則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試題分析

1、考試結束後各位教師要認真分析試卷和答題情況,做好分數登統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總結,完成所任班級質量分析報告。

2、質量分析報告分為書面報告和分數的成績統計兩部分,書面報告一般從“取得成績”、“存在問題”、“改進措施”等方面分析總結。教師在認真分析試卷過程中應體現其實用性,要反映出教學的得失,形成改進措施並積極改進。

3、學校以年級學科為單位將試題分析報告至鎮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