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班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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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坐班考勤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坐班考勤制度

坐班考勤制度1

為實現人人蔘與管理,打造平安校園,確保學校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有利於教職工更好地工作,按照區教體局的要求,進一步強化教職員工勞動紀律,特制訂學校坐班考勤制度。

1、坐班物件:全校在職教職員工。

2、坐班地點:根據工作安排及需要,教師在相關年級組、教研組辦公室坐班;特殊工種人員根據工作特點由學校安排在指定地點坐班。

3、坐班時間:實行工作日坐班制。

上午:九時起至第五節課;

下午:第七節課前起至第九節課。

4、考勤辦法:實行簽到制度。工作日上下午各簽到一次。每次簽到截止時間為上午九時,下午第二節課前。

5、簽到方式:指紋機簽到。

6、月滿勤定義:

本著人文關懷的原則,月滿勤定義如下:

(1) 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的`老同志,每月簽到率達75%即為滿勤;享受當月滿勤獎。

(2)其他教師每月簽到率達85%即為滿勤。享受當月滿勤獎。

坐班考勤制度2

第一條為了規範教職員工的考勤,加強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考核崗位責任制的實施情況,特制定中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全體教職工上班實行坐班制,上課實行候課制,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或擅離崗位都屬違反工作紀律。教師要嚴格按課程表上課、下班級輔導和開展課外活動,參加政治學習、級組活動、教研活動(包括外出參加教研活動)、學校各種會議和集體活動。特殊部門、崗位和特殊的工作,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由校長確定。

請假管理制度

第三條教職工因病,可憑醫院證明請病假。教職工請假(病假、事假)須填寫一份請假條。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請假,但事後(事後第一天上班)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凡不辦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同時將請假事宜告知教務處,以便安排好所缺課時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請假由校長審批後將假條交辦公室備案。

第五條校長請假由教育局審批。

第六條送子女上大學假期為省外4天,省內3天,超出天數按事假記入。

第七條婚假、喪假、女職工產假、節育假均按照上級檔案執行。

第八條關於第六、七條中所有國家規定的假期的說明:

1、均為一次性使用,且不能做事假、病假等使用;

2、其申請日期為事件發生當天,不得延期。

第九條教職員工因工負傷,治療期間,經學校核實,醫院證明,按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對待。

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條教師上課、出勤由值班領導及教務處考核監督。

第十一條年級組集體備課,由備課組長考勤;校內教研活動,由教研組長考勤;外出教研活動由教務處主任委託有關人員考勤。

第十二條教職工政治學習、全校性會議由辦公室考勤。

第十三條升旗儀式或全校公開活動,由值班領導將出勤情況彙總後報辦公室備案,以作為月考勤扣發和教師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四條在考勤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弄虛作假現象,學校將追究當事人責任,並從重處罰。

獎罰條例

第十五條升旗:國歌響起後到達的視為遲到,一學期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六條政治學習:首位發言的領導開始發言後到達的視為遲到,一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七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未報告教務處同意,私下調課按曠課處理;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崗者;

(5)不服從工作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第十八條曠工、遲到、早退、請假按農村補助500元發放制度標準和上級管理條例執行。

第十九條若請假連續天數超過15天者,升旗、政治學習或其他全校性出勤活動因私事缺勤累計超過5次者,當年的專業技術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第二十條其他說明

1、凡本制度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不符者,以國家法令為依據,由學校校長及行政會議另行裁定。

2、本制度經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執行,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