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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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考勤獎懲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考勤獎懲制度

考勤獎懲制度1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為上午早自習前20分鐘,下午上課前20分鐘,下班簽到時間為放學鈴聲響後。(時間以學校打鈴器為準)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應事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遲到或早退。

4、教職工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者,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班子成員、打字員、會計有事外出,須直接向校長打招呼,但不能影響正常上課。上班時間內,如發現不在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計作曠工半天。

二、獎勵

1、學校設立考勤獎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誤餐費),全校教師,如全月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可全額獲得此項獎金。

2、全學期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學校另加獎50元,並在各類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

3、教導處因故安排教職工代課,每上一節,獎勵3元。

三、處罰

1、教職工遲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誤課者,一併處罰,每誤一節課罰20元。

2、教職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須履行正常的書面請假手續(病假須縣級醫院證明),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須先口頭請假,回校後及時履行補假手續,否則計作曠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一天罰100元,代簽者每人各罰20元,值班領導詢私舞弊者,罰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繼續執行,直到扣足為止)

4、每學期病假累計達二週以上或事假累計達一週以上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曠工一天以上者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5、教職工須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一般不得私自調課(公開課、聽課或處理公務需調課者除外)。否則每人各罰20元。

6、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須縣級醫院證明),確需本人護理者,給予3天護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四、批准許可權

時間在一天以內的向分管教學校長或當日值班領導請假。超過一天的向校長請假。在徵得同意後,本人告知教導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職工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2、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互相監督,敢於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考勤獎懲制度2

一、工作制度

1、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完成規定的工作量,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不帶孩子上班。

2、工作時間看病

3、調休

4、值班

5、調休單

6、病假

7、事假

8、曠工

9、遲到、早退

二、交接班制度

1、班務工作交接:兩位班主任每天做好上下午交接班記錄。

2、早晚護導交接:護導老師要與家長和班主任做好交接。

3、保健與班級:保健老師要及時與班主任聯絡,瞭解有關體弱兒或病兒的情

4、保育員與班級:保育員與教師要及時溝通班級當天發生或需要注意的情況。

三、各類假期制度

1、婚假

法定年齡: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婚假三天。

晚婚: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婚假十天。

結婚雙方在兩地工作的,給予適當的路程假。

在規定的假期內休假,工資照發。

2、產假

單胎正常生育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

晚育(女滿24週歲初產)假期另加30天。

多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加假15天。

難產,增加15天。

自然流產或宮外孕,妊娠4個月以內休假15天,妊娠4個月以上休假42天。

3、產前假

妊娠七個月,本人有困難,寫好書面申請,在工作許可的'情況下,經行政領導批准,可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不作病假處理。

不論工作年限,休假期間基本工資按80%發放,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4、哺乳假

產假後請哺乳假,一般情況下,不予准假,如特殊情況請哺乳假,必須寫好書面申請,在工作許可的情況下,經行政領導批准,方可准假。不準假私自休息,作曠工處理。

哺乳假不可超過一年。

哺乳假六個半月以內,基本工資按80%發放,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哺乳假第六個半月起至一年內,基本工資按70%發放,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哺乳期餵奶:產後一年內,享受每天一小時的哺乳時間,利用空班時間。

6、計劃生育假

裝環休息2天(含當天),一切照發。

取環休息當天1天,一切照發。

帶環懷孕人流,休15天,一切照發。

7、喪假

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休一————三天,不必帶出班;外公、外婆、祖父、祖母、兄弟、姐妹一天,不必帶出班。

正常假期內休假工資照發。

四、獎懲制度

(一)獎

1、公開課及研討課獎勵

2、園內教師技能競賽獎勵

3、科研獎

論文撰寫

德育論文、保育論文

案例

園級論文

文章發表

4、教師、幼兒獲獎

1)教師輔導幼兒單項獲獎,則教師獲相應的指導獎

2)由閔行區少科站、教科所等組織的動手競賽

3)教師輔導幼兒團體比賽獲獎,則教師獲相應指導獎

4)教師集體參加團體比賽,編排人員指導獎參照輔導幼兒團體指導獎

5)獲市、區榮譽稱號受到表揚的

5、出勤獎:

6、代課加班等

(二)懲

1、病事假等

病假

1)病假連續2至6個月,工作年限xx年以上,基本工資照發,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2)病假連續2至6個月,工作年限不滿xx年,基本工資發原工資90%,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3)病假連續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xx年,基本工資發原工資70%,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4)病假連續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xx年以上,基本工資發原工資80%,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5)病假學期累計滿15天及以上,扣除50%學期考核獎;病假學期累計滿30天及以上,取消學期考核。(實際工作日)

事假

1)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連續超過10天,不論工作年限,超過天數基本工資發原工資70%,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2)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不論工作年限,超過天數基本工資發原工資50%,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3)事假全年累計超過60天,不論工作年限,超過天數基本工資發原工資20%,獎金、補貼全部扣除。

4)事假學期累計滿10天(實際工作日),取消學期考核。

考勤獎懲制度3

1、售房部銷售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制,由現場銷售經理負責核實,作為考勤記錄。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須向銷售經理提交書面申請,事後必須銷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或弄虛作假。

3、因工作需要不能簽到者,應提前向銷售經理報告,得到批准後按批准時間到崗簽到,不能提前報告者,應在事後主動向考勤負責人報告,經核實後由考勤負責人在簽到簿上如實登記。否則按遲到處理。

4、作息時間:銷售人員上班時間是:上午8:30至下午6:00,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由銷售人員按實際情況安排輪休(但不能在週六、週日安排輪休)。

5、遲於規定上班時間之後簽到者及為遲到,早退以是否按時離開工作地點為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並未請假者作曠工處理。

6、洩露公司和專案機密者予以解聘,並扣發全部工資及佣金。

7、工作中有嚴重過失者視具體情節予以相應處罰、解聘處理。

8、銷售經理和副理對銷售人員將進行定期考核,實行末位淘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