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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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校園安全考核獎懲制度1

一、獎懲制度

(一)考核做到三公:即公開、公平、公正。

(二)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獎賞分明。

二、考核獎懲內容

(一)考核

1、德: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愛崗敬業、尊師愛幼、團結協作、樂於奉獻。

2、識:專業知識和業務進修情況。

3、能:完成工作任務所具備的各項能力和業務水平。如教師在教育教學中的組織管理能力,學習能力及教學創新能力等。

4、績:各工作崗位所取得的成績。它包括教師個人或集體獲獎、指導幼兒參賽獲獎等。

5、勤:出勤率及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二)獎勵

1、自覺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2、完善幼兒園管理,發揚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以集體利益為重,積極承擔份外工作。

4、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教工作成績顯著,本班幼兒、本職工作在各級各類評比競賽中獲獎。

5、樂意承擔各級公開教學或觀摩活動,效果良好。

6、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並在區級以上刊物上發表。

7、獲得班、組、室和單項獎的文明集體和個人。

8、無事故發生(安全獎);全勤、無遲到早退(全勤獎)。

(三)懲罰

1、凡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事例,一切後果由肇事者承擔;責任人的年內考核為基本合格,扣除每月考核金額及年終獎金的50%,並視後果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如情節嚴重,影響本園形象者可被解聘。

2、責任事故:由於事故造成幼兒傷害,其醫療費、營養費及一切後果均由肇事者承擔,同時扣除責任人月考核安全獎與年終獎金的10%,並視後果輕重給與行政處分。意外事故:扣除責任人月考核安全獎,幼兒園醫療費如在200元以下,有責任人自負;如超過200元,幼兒園則給予一定補償,並協助解決相關事宜。

三、考核獎懲辦法

(一)考核

1、日常隨機檢查與定期考核(月、學期、學年)相結合。

2、條線負責人考核與園長認定相結合的分級考核。

3、單項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

4、自評、組評、條線評及考核小組評定相結合。

(二)獎懲

1、獎勵以考核為依據,在考核的基礎上進行獎懲。

2、獎懲的金額根據幼兒園的經費情況,實事求是加以調整。

校園安全考核獎懲制度2

一、獎勵:

1、畢業學年,依據規定,按升學成績給予獎勵。

2、學生參加區級和區級以上的各類競賽,按規定進入授獎名次者,學校給予指導教師獎勵。

3、教師在市級和市級以上的專業報刊發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經驗的文章,學校給予獎勵,並影印存檔。

4、每月檢查教案、校本培訓、聽課情況、作業批改情況等,按完成情況給予獎勵,以獎金形式發放。

二、處罰:

以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

1、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扣除獎金:

(1)不服從分配,行動消極,任務完不成者。所帶學科成績低下者。

(2)隨意缺課,按節累計。工作造成失誤或者損失嚴重者。

(3)學校大會、集體備課、公開課、校本培訓,無故不到者。

(4)體罰學生,造成事件者。

(5)備課和批改作業存在問題,按條例要求給予處罰。

(6)搞不團結,行為不文明影響全校工作者。

校園安全考核獎懲制度3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鬥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現裝置、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並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生輕傷事故後,對發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裝置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追究裝置崗位主管人員及裝置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裝置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裝置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裝置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裝置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裝置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裝置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