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上海市結婚證辦理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辦理材料
1、戶口簿。(集體戶口出具戶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有社會保障卡的也請提供,在結婚登記時,我們將作相關資訊修改)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到登記機關填寫統一格式的宣告書)。
4、提交三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辦理流程
1、國內居民結婚登記辦理流程:
當事人出示證件→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頒發《結婚證》。
2、涉外(港澳臺華僑外國)結婚登記辦理流程:
初審(當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證件和證明、外文證明須翻譯成中文)→受理《填寫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審查→登記(頒發結婚證)。
辦理地點
上海市結婚登記辦理地點為結婚登記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
辦理時限及費用
(1)上海結婚登記辦理時限: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發證。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並書面告知理由。
(2)辦理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