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品德”到“道德”:中國傳統道德現代化的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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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認為,以現代眼光審視,傳統中國只有“品德”,而沒有現代意義上的“道德”。中國進入工業化社會,使“品德”到“道德”有了可能。

從“品德”到“道德”:中國傳統道德現代化的路向

關鍵詞:品德 道德 現代化 .

道德作為一種特殊的意識形式,歸根到底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是社會經濟關係的反映。因此,隨著現代化程序的不斷深入,傳統道德的現代化就成為一種必然的路向,傳統道德如何現代化也因此成為眾多學者熱衷討論的話題。從話語倫理學出發,哈貝馬斯論證了道德視角重建的必要性,其理由是,傳統的道德視角是上帝的“超驗視角”,道德律令的規範有效性是從上帝的超驗視角作出論證的,然而,在現代社會裡,上帝的至上的和絕對的權威失去了,宗教及神學不再是一種被所有人認可的道德有效性的基礎。[1]由此我們可以斷定,西方傳統道德現代化的路向可以說是“去上帝化”。但是,中國與西方不同,在中國傳統文化觀念中並沒有一個全知全能的上帝,中國傳統道德的規範有效性不是從上帝的超驗視角作出論證的,因此,儘管中國和西方都正在經歷著傳統道德的現代化程序,甚至有可能兩者在經歷這一程序後會獲得相同的或相近的現代意義上的道德,但兩者現代化的起點卻存在著相當大的差異

一、以現代眼光審視,傳統中國只有“品德”,而沒有現代意義上的“道德”。

在文化系統中,道德是對社會生活秩序和個體生命秩序的深層設計。在文明社會的道德規範體系中,社會公德與個人私德是構成道德的兩個重要的維度。社會公德主要適用於社會群體的公共生活,旨在規範和維繫所有社會成員之間的普遍性關係;個人私德則主要適用於個體的私人生活,是私人生活中的道德規範,指個人修養、作風、習慣等,旨在規範和維繫個體本身安身立命、終極追求的方式。

在我國,公德、私德的區劃始於梁啟超。他在1902年《論公德》一文中對公德和私德進行了區分,並指出中國人缺少“公德”,而“私德”充斥生活。他說:“我國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吾中國道德之發達,不可謂不早,雖然,偏於私德,而公德殆闕如。試觀《論語》、《孟子》諸書,……其中所教,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2]費孝通和梁漱溟也認為中國人只講“私德”

不講“公德”。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指出:在中國的城鄉生活中,“最大的毛病是‘私’。……掃清自己門前雪的還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在門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3]梁漱溟在《中國文化要義》

說:公德“恰為中國人所缺乏,往昔不大覺得,自與西洋人遭遇,乃深切感覺到。”[4]

的確,中國人在公共生活中相對缺失的那些公德規範,在私人生活中往往能夠得以貫徹。例如,一般來說,很少有人會在自己家中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破壞財物等,但這種現象在公共場所卻屢屢發生。這不能不讓人覺得道德只有在私人生活中才發生意義。然而,柏楊在《醜陋的中國人》中則指出,中國人只講公德,不講私德,中國人當面滿口仁義道德,背後卻幹著骯髒的見不得人的喪盡天良的勾當。這種說法也似乎極有道理。

那麼,中國人缺少的究竟是“公德”還是“私德”?

筆者認為,在傳統中國,既沒有現代意義上的“公德”,也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私德”,因此,也就沒有現代意義上的“道德”。

從文化史的角度來看,雖然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的文化不要道德或不講道德,但也沒有一個民族象中國那樣把道德放在文化價值體系中最重要的位置。“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謂之不朽。”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這個對後世影響極為深遠的著名的“三不朽”論斷,把立德至於首位。儒家經典《大學》標榜的“大學之道”,是“明明德,親民,至於至善”,也是把對完美道德的追求看作“唯此為大”。而且,中國傳統文化對於道德的闡述,也是“公德”和“私德”

兼顧的,並沒有厚此薄彼,所謂“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是也。儒家為中國人所設計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生道路,其起點為“修身”,其終點為“平天下”,也可以看出儒家對於“私德”和“公德”的強調。

但是,以現代眼光審視,傳統中國文化中的道德只是“品德”,而不是現代意義上的“道德”。何謂“道德”?

“道”的原始涵義指道路,以後發展為道理,用以表達事物的規律性;古漢語中“德”通“得”,東漢劉熙載:

“德,得也”。(《釋名》卷四)許慎《說文解字》雲:

“德,外得於人,內得於己也”。所以“道德”可以解釋為合乎規律得取得、獲得。何謂“品德”?“品德”之“品”字就是三個“口”,即“眾人之口”,為品評之意。

所以“品德”可以解釋為合乎品評地得到。文天祥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