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社會和諧是經濟發展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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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濟發展離不開穩定的社會關係,這已是人所共知的道理。社會和諧是社會穩定的基本保障,同樣也是經濟發展的基本保障。和諧社會與經濟發展是相互促進、相互作用的,一方面經濟發展離不開和諧社會,另一方面它又為和諧社會的構建提供物質支援。正確認識影響和諧社會構建的經濟因素,尋求化解矛盾的正確途徑和有效方法,形成各種因素的良性互動,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全面發展。

淺談社會和諧是經濟發展的基本保障

關鍵詞:和諧社會 經濟發展 保障

和諧社會作為多方面、多層次與廣範圍的系統工程,無疑需要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等多方面的協調、和諧與深入發展。要保持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必須以經濟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為基點,妥善協調好經濟社會結構變動過程中的各種利益關係,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正確處理各方面的社會矛盾,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一個長期穩定和諧的環境。構建和諧社會是經濟發展的前提條件和基本保障,而經濟發展又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和保證,二者是具有內在聯絡的統一整體。

一、和諧社會與經濟發展的關係

經濟發展首先要有一個穩定的社會關係,只有社會穩定了,政府和企業才能專心於發展經濟。構建和諧社會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同時,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只有經濟發展了,才能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雄厚的物質基礎,更好的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因此,和諧的社會是經濟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它為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進而推動經濟建設更快更好地發展。

(一)社會和諧是經濟健康發展的前提

如果社會不和諧,會對社會經濟的發展造成巨大的破壞。我國在和諧社會發展上有過深刻的教訓,文革期間,政治動盪,社會秩序紊亂,國民經濟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顯然,和諧社會是一個秩序良好的、穩定的社會。也只有在社會穩定的基礎上,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才可能得到發展。

(二)經濟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

經濟是基礎,構建和諧社會,根本的還是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只有在經濟高度發展的基礎上,才能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構建和諧社會的提出,不是憑空想象,也不是刻意求新,而是有著堅實的經濟社會的基礎。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經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綜合國力大大增強,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強大的物質經濟基礎。2006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接近21萬億元人民幣,比1952年增長了331倍,是同期世界年均增長速度的兩倍以上。經過60年的建設與發展,我國告別了短缺經濟,基本解決了世界近1/5人口的溫飽問題和人民生活水平總體上達到小康。

要想繼續保持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必須著手解決經濟社會不和諧問題,想方設法協調各種社會矛盾,平衡利益關係,使絕大多數社會成員普遍地享受發展的成果,愉快地創造和生活,共同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可以說和諧社會是經濟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社會的和諧,也談不上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經濟發展的對策

構建和諧社會應從經濟發展和諧入手,要協調內部各個方面的關係,使得彼此要相互適應,相互促進,經濟發展程序要有永續性、連續性和可再生性。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實現:

(一)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體制

目前,我國雖初步建立起了市場經濟體制,但在很多方面還不完善、不規範,市場經濟體制公平、公正的效用沒有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一是全國統一的大市場還未能建立起來,地方壟斷盛行使市場競爭難以做到公平導致產品供需嚴重失衡,拉大了地區間經濟利益差距。二是市場價格機制的不完善,工農業產品價格的剪刀差的長期存在拉大了城鄉間的收入差距,而工業中上下游產業產品間價格的剪刀差拉大了上下游產業從業人員的收入差距,部分壟斷行業的高收入也拉大了與其它行業從業人員間的收入差距。三是市場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情況仍較嚴重,近年來我國社會中不斷出現的假冒偽劣產品,對公有財產的掠奪和侵佔,地方保護主義的盛行、權力參與分配、血淚工廠對工人的殘酷剝削等等,既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扭曲了資源的配置,也加大了社會不和諧的因素。

因此,必須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市場經濟體制。首先,必須建立全國統一的大市場,嚴厲打擊各種地方保護主義,加強商品和要素在全國範圍內的流通,使各地區的市場主體在公平的環境下充分自由的競爭,以發展本地區經濟,縮小區域間的差距。其次,必須儘快完善市場價格機制,取消工農業產品的剪刀差,以縮小城鄉差距;促使上下游產業間產品形成合理的交換價格,以縮小上下游產業間的收入差距;對壟斷行業徵收壟斷利潤稅,並逐步放開競爭,以縮小行業收入差距。最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嚴格依法行事,保證市場主體在參與市場競爭過程中的起點公平和過程的規則公平。

(二)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一條主線,也是構建和諧社會重中之重的任務。加快經濟結構調整,首先,要協調產業發展的關係。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加強農業基礎,重視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改造提高傳統服務業,提高第三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其次,要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形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基礎產業和製造業為支撐、服務業全面發展的產業格局。積極發展對經濟增長有突破性帶動作用的高新技術產業,發揮它們對經濟整體發展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加快用高新技術與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著力提高振興裝備製造業的自主開發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再次,要通過資產重組,著力培育和發展一批競爭力強、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著名品牌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增強關鍵行業和領域的控制力,不斷提高國際競爭力。

(三)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

和諧社會必須確定按貢獻分配的基本原則,在生產勞動領域要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既要保證不同性質的勞動投入得到不同的報酬,又要保證同工同酬。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的收入分配,應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的收入,要確保各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線得到執行。在國民收入再分配環節,調整不同階層的利益結構,調節好社會成員之間的收人差距,使經濟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既要擴大開支,提高滿足廣大群眾共同需要的水平和社會公共產品的供給水平,又要強調社會公平,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解決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要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鼓勵勤勞致富,保護投資者以及高階人才的合法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促進各收入階層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社會結構。在收入調節方面,加強和規範國家對企業的稅收徵管,儘可能減少企業偷稅、漏稅現象;限制壟斷行業過高收入;建立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建立健全公共財政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支援和扶助欠發達地區和困難群眾;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實現稅負公平,對高收入者應實行重點監控。如果經濟體制改革和其他社會改革舉措使某些群體的利益受到損害,要制定合理的補償原則,確保每個主體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時候,不損害其他主體的利益,特別不能以犧牲弱勢群體的利益來維護強勢群體的利益。

(四)大力發展迴圈經濟

以往我國的傳統工業主要是高投入、高汙染、高排放、低效率的“三高一低”型產業,不符合資源形勢的要求和迴圈經濟理念。在改造“三高一低”產業的時候,要根據迴圈經濟的評價原則,從生產製造——消費使用——廢棄物處理的全過程來評估產品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建立激勵機制,鼓勵企業發展內部資源迴圈利用,採用高效率的裝置、工藝,從源頭上杜絕資源浪費;督促企業使用汙染物綜合處理裝置,減少有害物質的排放;強制企業尤其是家電、汽車、計算機等電子、機械行業,回收其廢棄產品,以達到資源的高效利用,從而緩解人與自然的矛盾。

(五)建立統籌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體制

按照統籌方略,結合實際,從根本上解決社會發展滯後於經濟發展的問題。構建現代化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在保障基礎教育的同時,要不斷提高高層人才的培養能力,加快培育高水平專業技術教育體系。要加強基礎研究和高技術研究,普及科學知識,弘揚科學精神。進一步改革公共衛生管理體制,提高地區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能力。儘快建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體系。注重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逐步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逐步理順收入分配關係,最大程度地降低社會風險。

(六)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體制

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我國政府提出的長遠目標,也是調整人與自然關係的必然選擇。在發展中優化經濟佈局,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是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主要手段。要切實改變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現象,形成各具特色、整體協調的產業佈局。要大力發展節材、節能、節水、節地、環境友好的高新技術,大力發展綠色製造業、服務業和環保產業,逐步形成環境友好的產業結構,推動發展模式從資源依賴和投資驅動為主向資源集約和創新驅動的模式轉變。要建立環境資源市場,有效降低治理成本。要積極拓展利用全球資源的空間,有效緩解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矛盾。

參考文獻:

鄭升旭、王健,和諧社會與經濟發展[J].陝西審計,2005(5).

馬玉德,淺論和諧社會的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