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目標的現實選擇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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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論從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出發,對我國財務管理目標的選擇作一些有益的探索。

財務管理目標的現實選擇論文

財務管理目標是財務管理理論和實務的導向。在財務管理理論結構中,財務管理目標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不同的財務管理目標,必然產生不同的理論構成要素和理論邏輯層次關係。在財務管理實務中,財務管理目標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所要達到的根本目的,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

一、財務管理目標的特徵

我們認為,合理的財務管理目標是企業進行有效的財務管理活動的前提,而一個合理的財務管理目標應當具備以下特徵:

(一)可計量性

可計量性也可稱為可測性,這是財務管理目標的首要特徵。合理的財務管理目標應當可以準確計量,具有明確、具體、定量化的財務指標,使其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二)一致性

所謂一致性,也可稱為統一性,是指財務管理目標應當與企業經營目標保持一致。財務管理活動作為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一部分,應當服從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總目標。

(三)階段性

由於財務管理目標應當與企業目標一致,因此,在不同階段,企業經營目標不同,相應的財務管理目標也會有所不同。這樣就形成了財務管理目標的階段性特徵。

二、關於財務管理目標的不同觀點

對於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具有代表性的觀點有兩個:一個是利潤最大化和每股盈餘最大化;另一個是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

(一)利潤最大化和每股盈餘最大化

利潤最大化觀點認為:利潤代表了企業新創造的財富,利潤越多,則說明企業的財富增加得越多,越接近企業的目標。每股盈餘最大化觀點實際上是利潤最大化觀點的一種轉化形式,即把利潤與投入的資本聯絡起來,並且只適用於股份制企業。

反對這兩種觀點的人認為:利潤最大化與每股盈餘最大化觀點有兩個缺點,第一是沒有考慮利潤的實現時間,沒有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第二是沒有考慮企業獲取利潤所承擔的風險,從而會導致企業經營者不顧風險大小追求短期利潤的最大化,企業的健康,損害企業所有者的根本利益。

(二)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

這種觀點認為:股東創立企業的目的在於擴大財富,他們是企業的所有者,因此企業價值最大化就是股東財富最大化。企業的價值在於它能給所有者帶來未來報酬,包括獲得股利和出售其股權獲取現金。企業的價值只有投入市場才能通過價格表現出來。因而認為: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觀點體現了資金時間價值和考慮了風險因素,是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合理選擇。

三、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核心財務指標:利潤

根據企業財務管理目標要求可計量的特徵,我們認為: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核心指標應當是“利潤”。

(一)利潤指標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獲取利潤是企業的基本目標。

企業是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組織,追來利潤是企業存在的根本目的,獲利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基本前提,因此以獲取利潤為財務管理的目標符合企業的整體目標。同時,在現行的財務指標體系中,“淨資產收益率”是核心指標(即使在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財務管理目標的理論結構中,也採用“淨資產收益率”作為核心指標),淨資產收益率是企業取得的利潤與企業淨資產(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的'比值,其實質仍是在反映企業獲取利潤的大小,主要原因就在於收益(或利潤)可以比較準確的計量,因而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二)利潤並非沒有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和風險因素。

資金時間價值是在資金投入再生產過程後,隨著時間推移而產生的增值額。取得利潤的時間越早,所產生的增值額也就越大,因此利潤中也是包含了資金時間價值因素的,明智的企業經營者會採取催收應收賬款等有利於利潤儘早實現的措施。之所以認為它沒有考慮資金時間價值,主要原因是由於我國企業不重視商業信用等不正常情況下的產物。

從風險的角度看,風險是指企業實現收益與預期值之間產生偏離而造成的損失,風險價值是企業因承擔較高風險而應得到的較高收益。因此,風險作為一種潛在的、可能發生的損失,任何企業的經營者在考慮獲取利潤的同時必然會考慮風險因素。因為風險一旦發生,將會導致利潤下降,甚至產生虧損。因此,企業的經營者為了其自身利益,會在風險和收益之間進行權衡,尋求最佳組合。

(三)選擇財務管理目標應當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

第一,由於我國尚處於主義市場的初級階段,法規並不健全,企業的市場觀念不強,造成了企業缺乏誠信,企業間拖欠款項較為嚴重;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經理(廠長)的行政色彩,導致為了“官職”而任意調節利潤等短期行為的發生。凡此種種不正常現象,我們不能簡單認為是利潤指標的缺點,應當考慮我國的實情。

第二,我國企業制度尚未建立,證券市場尚不完善,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並不是我國企業的主體,因此在現實中,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本財富最大化尚不適於作為財務管理的目標。

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觀點的缺陷在於缺乏可計量性,無法用具體的量化指標加以計量。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雖然可以藉助股票價格來衡量企業價值,但是由於股票價格受多種因素的,因此在某種程度並不能完全反映企業價值。缺乏量化指標的財務目標勢必造成目標不明確。事實上,企業價值的大小也需要用利潤來加以衡量(以“淨資產收益率”作為核心指標就是一個例證),很難想象,一個沒有利潤的企業會具有很高的企業價值。

四、財務管理目標的現實選擇:獲取滿意利潤

我們認為利潤是一個合理而現實的、具有較強操作性的指標,追求利潤最大是企業的當然選擇,但在選擇財務管理目標時,我們認為用“獲取滿意利潤”作為財務目標更加合適。其理由是:

(一)選擇“利潤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將會使利潤指標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可操作性。

根據西蒙的,要選擇最優方案,必須滿足四個前提:第一,決策者對全部可行方案及其執行結果能全面掌握;第二,必須要存在著全面的最優方案;第三,決策要有充裕的人力、物力和時間;第四,全部因素和目標都能量化,以便於數量加工。在現實經濟環境中是難以具備以上條件的,因此只能用“足夠好”來代替“最好”,對於企業來講,就是獲取“滿意利潤”。

(二)選擇滿意利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的短期行為。

企業中存在著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委託人(所有者)與代理人(經營者)的目標並不一致。委託人希望代理人盡心盡力,為委託人利益最大化工作;代理人追求自身收益最大,有一定的社會地位等。正是由於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利益並不一致,代理人往往會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資訊優勢,實現自身效用最大而損害委託人的利益。選擇滿意利潤作為財務目標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這種不一致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的短期行為。當然,企業產生短期行為還存在著企業本身治理結構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並非改變財務目標所能全部解決的。

(三)為了盈餘管理的需要,企業不會選擇利潤最大。

企業有時出於避稅、避免鉅額成本、降低經營風險等方面的考慮,會利用對政策、變更會計估計等方面的選擇權,實施盈餘管理,此時企業選擇的並非利潤最大,而是從企業利益出發的“滿意利潤”。

總之,我們認為,財務管理目標要具有明確的量化指標,而利潤指標具有這一特徵,因此,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的當然選擇,但作為現實的財務管理目標,利潤最大化並不現實,選擇滿意利潤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具有更大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