蒯因駁斥的只是狹義分析性的概念嗎? -—對蒯因批判分析與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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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蒯因對分析—綜合兩分法的批判對分析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但對它的內容及論證的理解歷來存在許多爭論。特別要強調的是,蒯因不只駁斥狹義分析性的概念。;

蒯因駁斥的只是狹義分析性的概念嗎? -—對蒯因批判分析與綜合

[關鍵詞] 分析真理 綜合真理 真理;

(一);
美國分析哲學家蒯因(W.V.O.Quine,1908—2000)對分析—綜合兩分法的批判,屬於他對經驗主義的兩個教條的批判之一。這一批判影響重大,但對它的論題的內容、論證的合理性及意義歷來存在許多爭論。施太格繆勒在《當代哲學主流》中甚至認為:“奎因(蒯因)對分析—綜合兩分法的拒斥是他最著名、最常被引用和討論的具有破壞性的論題之一。今天與奎因觀點爭論的著作是很多的,但是這種情況掩蓋不住下面這一事實:奎因深為關注的東西常常沒有被看到。我們幾乎總是至少找到下述三種不理解之中的一種:不理解他的論題內容,不理解對這些論題影響的評價,不理解他所批判的東西。”[1—p204~205];
施太格繆勒的評論並非言過其實。不論在當時還是現在,不論在國外還是在國內,在對蒯因的這一論題的理解上都存在著偏差。這種偏差正好形成對立的兩方。一種觀點是過分誇大蒯因在批判分析—綜合兩分法上所持的經驗主義的立場,即把蒯因有關分析命題所持的立場理解為英國實證主義者穆勒的立場,即主張邏輯法則也是“純粹的經驗概括”。另一種觀點則是縮小蒯因對分析—綜合兩分法的批判的範圍,主張蒯因只否定了以同義詞替換為標誌的分析命題,沒有否定邏輯真命題是分析命題,即所謂“在邏輯真命題方面一切照舊”。;
我們首先考察第一種觀點。我認為,蒯因儘管否定在分析命題和綜合命題之間可以作出嚴格的區分,但還是承認在邏輯和的命題與其他科學的命題之間存在相當大的差別。蒯因在“卡爾納普和邏輯真理”(該文原載於A.Schilpp主編的《卡爾納普的哲學》)中指出:“不管我們在有關的區別上的困難多大,必須承認,邏輯和數學確實看來與其他科學之間存在著性質上的差別。顯然,邏輯和數學與以任何方式明確地求助於觀察和實驗的科學保持相當遠的距離。邏輯學家和數學家既然沒有什麼外界的東西可看,他們就密切注視著記號和顯然的記號運算,即注視著表示式、項、代換、轉置、消去、去分數等。邏輯學家和數學家對句法的這種關注(像卡爾納普所說的)是持久不斷的,但是在現時代,它日益增長地成了探索性和說明性的,而且正像我們所看到的,甚至促成了邏輯和數學真理的哲學。”[2—p426];
我認為,蒯因所不同意的其實不是邏輯和數學的真理與其他科學的真理之間的區別,而是有關邏輯和數學的真理的一種語言哲學的觀點。按照這種觀點,在分析命題和綜合命題之間可以作出嚴格區分,並且邏輯真理和數學真理的問題可以被還原為命題的意義分析的問題。但蒯因認為這種語言哲學的觀點是不能成立的,按照這種觀點所給出的方式對分析命題和綜合命題的區分,要麼遇到反例,要麼導致迴圈。邏輯真理的問題不應納入語言的意義內涵的問題中去考慮。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下面還要討論。現在我們先澄清蒯因的觀點與穆勒的觀點之間的差別。;
穆勒主張,邏輯規律是心靈的規律(LawsofMind),心靈規律像自然規律一樣也是一種關於齊一性的規律。自然規律是關於自然現象間相繼關係的齊一性的規律,心靈規律是關於心靈狀態間相繼關係的齊一性的規律。它們都來自於對齊一性特徵的經驗概括。這樣邏輯規律就被還原為學的規律,而心的規律被認為是經驗的規律,這樣邏輯的規律就被論證為是經驗的規律。;
蒯因當然不是在這一意義上視邏輯規律為經驗的規律。蒯因主張,邏輯像一切其他的知識一樣,也是一種我們與經驗打交道的工具。任何知識都是可修改的,邏輯也不是免於修改的。任何工具都有一個使用的方便和效率高低的問題,邏輯也是這樣。儘管邏輯在一個知識的整體中處於深層次的內部,不是直接在邊界上與經驗相接觸的,但當遇到相反經驗的嚴重挑戰而需要調整體系內各種知識時候,邏輯也是可能被調整的。簡言之,蒯因是在經驗主義的整體論和工具論的意義上論證邏輯規律的經驗性的。;
那種縮小蒯因在對分析—綜合兩分法上的批判範圍的觀點多少與蒯因在《經驗論的兩條教條》一文中一個表達不甚清楚有關。蒯因寫道:;
在哲學上一般承認為分析陳述的那些陳述,確實不難找到。它們分為兩類。第一類可稱為邏輯地真的陳述。下面句子可作為典型:;
(1)沒有一個未婚的男子是已婚的。這個例子的有關特點是:它不僅照現在的樣子是真的,而且要是給“男子”和“已婚的”這兩個詞以一切任何不同的解釋,它都仍然是真的。如果我們假定先已開出包括“沒有一個”、“不”、“如果”、“那麼”、“和”等等邏輯常詞的清單,那麼一般地說,一個邏輯真理就是這樣一個陳述,它是真的,而且在給予它的除邏輯常詞以外的成分以一切不同的解釋的情況下,它也仍然是真的。;
但還有第二類的分析陳述,下面的句子可作為典型:;
(2)沒有一個單身漢是已婚的。;
這樣一個陳述的特徵是:它能夠通過同義詞的替換而變成一個邏輯真理,因此以“不結婚的男人”來替換它的同義詞“單身漢”,(2)就能夠變成(1)。因為在上面的描述中我們要依靠一個和分析性自身同樣需要闡述的“同義性”概念。所以我們仍然沒有對於第二類分析陳述,因而一般地對於分析性的'特點作出恰當的說明。[3—p21~22]從這段話中,容易解析出如下圖式①:;
蒯因明確指出,邏輯真理這個概念是清楚的,是可以給予明確定義的。蒯因對邏輯真理的定義已經包括在上述引文中。在此我們稍作解釋。按照蒯因的看法,邏輯真命題是這樣的一些真命題,;其中決定性的是邏輯常項的出現;而非邏輯表示式的出現是無關緊要的,或者是“空的”。這就是說:我們不能用保持邏輯符號不變而改變非邏輯符號的辦法把這種真變為假。在“布魯圖殺死愷撒或布魯圖沒有殺死愷撒”中,這個句子的真並不在於事實,而在於“或”和“沒有”這個詞的出現,如果用“張三殺死李四或張三沒有殺死李四”來代替,這個句子的真值不變。;
這裡需要指出,蒯因此處所講的邏輯真命題或邏輯假命題是就外延邏輯(初等邏輯、一階邏輯)而言的,如果把它擴充套件到模態邏輯等廣義的邏輯上去,這就可能不對了。例如:“布魯圖殺死愷撒和布魯圖沒有殺死愷撒”是一個邏輯假命題(矛盾命題),加進模態詞“可能”,這句話被改寫為“布魯圖可能殺死愷撒和布魯圖可能沒有殺死愷撒”,就不是一個邏輯假命題。;
無論如何,至少就蒯因承認初等邏輯的邏輯真命題可定義而言,是否可以說,只要作出適當的排除,分析命題還是可以明確界定的呢?在西方確實有哲學家這樣認為的,這就是所謂“在邏輯真命題方面一切照舊”的說法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