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如何提高財產保險的經營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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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管理機制財產保險在現階段的運作中,之所以出現了很多的問題,與保險公司內部的管理機制存在很大的聯絡。那麼,如何提高財產保險的質量呢?

談如何提高財產保險的經營質量

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建設水平的提升,我國的保險事業進入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從客觀的角度來分析,財產保險是比較常見的型別,同時也佔有很大的比例,想要將財產保險的經營質量提升,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須高度的關注很多方面的因素。在現階段的經濟發展中,財產保險一直都是處於“譭譽參半”的狀態,有很多工作都存在著較大的爭議,由此引發的社會討論也比較多。文章針對如何提高財產保險的經營質量展開討論,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關鍵詞:財產保險;經營;質量

前言:

財產保險的推出,能夠對很多的居民財產進行保護,同時具體的險種也具有多樣化的特點。從主觀的角度來分析,投保人本身對財產保險的瞭解並不多,在思想上也比較單純。而保險人員在銷售的過程中,雖然將內容詳細的介紹,可是未開展對投保人的思想工作,以至於在理賠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多的糾紛現象。

另一方面,某些銷售人員,針對財產保險誇大其詞,事後又不認賬,這對財產保險、公司、行業等,都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無法在短期內得到糾正。所以,在提高財產保險經營質量的過程中,必須要將多個方面的內容更好完善。

一、明確經營指導思想

就財產保險本身而言,其的確可以為居民的財產安全提供較多的保障,可是在具體的保障方式、保障效果上,距離居民的預期越來越遠,以至於很多公司推出的財產保險,已經在社會上被冠以“欺騙”的名號,整體上的工作,並沒有按照預期來開展,自身飽受詬病的同時,對整個保險行業,也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1]。

結合以往的工作經驗和當下的工作標準,認為在提高財產保險經營質量的過程中,必須積極的明確指導思想,要將各個方面的工作充分完成,減少不必要的缺失現象。第一,所有的銷售人員,都必須將財產保險詳細的介紹,特別是在重點條文、規範上,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要得到詳盡的闡述。針對某些過分注重業績,不注重客戶的銷售人員,需要吊銷從業執照,給予相應的懲罰。

第二,財產保險並非萬能的保險,即便是將所有的險種全部投放,依然無法針對財產實現徹底的保護。在此種情況下,要讓投保人,清楚的意識到自身具體需要投保的財產內容和各方面的需求,不要盲目的投保[2]。

第三,所有的公司在經營財產保險時,要鎖定自身的目標群體,不要總是將所有的險種,直接面向所有人,這樣很容易在社會上、行業內造成誤導的現象,造成的惡劣反響是非常嚴重的,有時也會導致相關部門的介入調查。

二、防範化解承保、理賠風險

(一)承保風險很多人認為,保險公司在推出財產保險的專案後,自身一定會賺錢,可是從調查的結果來看,並非所有的公司都能按照預期來獲利,有些公司甚至是處於虧損的狀態。分析認為,該部分公司雖然意識到了財產保險的效益,但是對承保風險並沒有高度的關注,以至於自身在經營的過程中,陷入到了一種十分不穩定的狀態,出現任何的問題以後,都將對自身的經濟效益、社會地位等,造成嚴重的損失[3]。

例如,保險公司也有大中小型的劃分,如果是小型的保險公司,承接了大型公司的財產保險,表面上拉動了保險公司的業務增長,可是如果大型公司的財產出現問題,只要是符合理賠的標準,再加上沒有任何的法律違背現象,無論小型保險公司採取何種方法,都要對投保的大型公司進行賠償,這種超出承保限度的現象,在國內是屢見不鮮的。承保風險,是保險公司需要重點考慮的內容,必須在該方面特別的注意。

(二)理賠風險在現階段的工作中,財產保險的經營質量雖然表現穩定,但也意味著其本身沒有較大的提升,理賠風險的存在,導致部分保險公司,開始在財產保險的經營上表現的“謹小慎微”,甚至不惜違背條約,將相關的理賠專案減少,避免投保人大量的投保。相對而言,理賠風險具有兩面性,一方面來自於投保人,另一方面來自於保險公司。首先,在投保人當中,多數人還是會遵守條文和規範的,按照合理理賠的方式來運作。

但在社會發展當中,有那麼一部分人,會通過小動作的實施和一些經濟上的運作,促使自己表面上出現了財產損失,而實際上的資金還會在短期內回籠,簡稱“騙保”。這種情況的出現,無異於對保險公司構成了嚴重的.打擊[4]。

其次,保險公司在理賠的過程中,任何一家公司都希望通過最少的理賠來完成,可是為了符合國家的法律規範,又不觸怒社會上的輿論,因此開始通過私下解決等方法,迫使投保人能夠以一個正面的姿態,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會導致投保人遭受很大的負面影響,更多人則偏向於保險公司的“好手段”。由此可見,理賠風險的存在,針對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均造成了不良影響,需要在日後的工作中,採取良好的手段來解決。

三、加強內控

(一)完善管理機制財產保險在現階段的運作中,之所以出現了很多的問題,與保險公司內部的管理機制存在很大的聯絡。一般而言,如果在合同期限內,沒有出現任何的問題,那麼不僅保險公司有所收入,投保人也相對安全。

可是,如果在合同期限內,出現了較多的問題,那麼保險公司內部將會開始大量的討論分析,試圖通過多項手段來減少損耗。這種情況的出現,會對財產保險的經營質量構成威脅。所以,有必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內控工作,特別是完善管理機制[5]。

第一,所有的理賠工作,都應該通過專業的部門來管理,即便是負責人出現了更換,則投保人的相關權益依然要得到保護,否則很容易在今後的行業發展中造成問題。第二,所有的合同都必須得到專業人員的負責,銷售人員往往不負責後續工作,但自身已經得到了業務分成。所以,有必要在今後的管理機制上,加強對銷售人員的革新,減少錯誤的銷售和偏差的思想。

第三,考慮到財產保險在未來還會持續很長時間,保險公司所推出的險種,應該進一步的明確化,減少各種模糊的條文和規範,避免對投保人造成錯誤的引導,要將矛盾、衝突現象更好的化解。

(二)提高工作隊伍的素質對於財產保險而言,要想在經營質量上更好的提升,有必要將保險公司的工作隊伍素質進行提升,如果完全依靠自覺,根本不可能得到預期的工作目標,還容易造成嚴重的隱患問題。一是大力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職工對提高經營質量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增強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的防範風險的免疫力。

二是加強業務技能和素質教育,大力開展定期業務培訓,實施以崗位練兵為重點內容的崗位適用性技能培訓活動,提高職工搞好承保和理賠質量的自控能力,從而把職工培養成展業、理賠的能手,防範風險的衛士,使每個職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成為財產保險的直接管理者,這樣,提高經營質量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證。

三是加強職工的法紀教育,增強遵紀守法觀念,自覺服從保險法規的規定和行業監管,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總結:本文對如何提高財產保險的經營質量展開討論,從現有的成績來看,多數保險公司在具體的操作效果有所改善,將財產保險本身進行了優化處理,各方面的工作均未表現出嚴重的問題,整體上的工作趨向於良性迴圈。

今後,應該將財產保險的經營更好的革新處理,將所有的細節工作完善,確保與投保人能夠保持和諧,減少各方面的缺失與不足,推動保險行業的繁榮發展。

參考文獻:

[1]張帆.芻議如何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益[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6,02:188+191.

[2]蔣豪.農村財產保險市場現狀及發展趨勢研究[J].中國市場,2016,03:88-89.

[3]趙明浩.集約化管理專業化經營——財產保險企業轉變增長方式、實現質量效益發展的途徑選擇[J].中國金融,2010,05:50-51.

[4]李丹,李欣悅.基於DEA模型的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分析——就黑龍江省財產保險公司談起[J].北方經貿,2014,06:162-165.

[5]朱藝.推進非壽險精算監管制度建設,促進財產保險業科學發展[J].中國保險,2012,0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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