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會計行業管理的基本途徑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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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的發展,會計管理工作逐步加強。但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相比,我區的會計管理工作仍有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會計資訊失真、會計秩序混亂、會計隊伍素質不高等問題尚未得到較好的解決。為此,我們結合工作實際,就強化會計行業管理的基本途徑談點膚淺的看法。

加強會計行業管理的基本途徑論文

一、深入貫徹落實《會計法》,依法強化會計管理,理順會計工作秩序

《會計法》是會計行為的規範,是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的保障,是會計工作有序進行的保證。貫徹落實《會計法》是當前乃至今後一個時期我們會計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貫徹落實《會計法》,要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督促會計主體依法建賬,依規核算,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不少單位會計資訊失真,資產流失,經濟舞弊行為時有發生,主要是不按法規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因此,在督促基層單位依法建賬的同時,還要指導和督促基層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二是督促會計主體依法建立和健全會計機構,合理設定會計崗位,堅持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出納、會計必須分設,並相應穩定會計隊伍,積極干預和制止隨意調換會計人員和對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的會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行為。

三是遵循《會計法》的基本要求,進一步改進會計工作監管方法,促進《會計法》執法檢查正常化、制度化,下大力氣查處違反會計法規的行為。財政部門的各個職能機構都應結合各自的業務工作抓好會計監督,將會計監管滲透到財政工作的各個環節,將會計監督與預算監督、財務監督等結合起來,齊抓共管。

二、積極推進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夯實基礎,促進會計工作上臺階

為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範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財政部1996年就制定並頒佈了《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對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會計核算、會計監督以及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等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在相當多的單位尚未得到認真落實。不少單位還沒有通過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驗收,有的單位雖然驗收合格,但會計管理機構也沒有定期組織複查,以致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工作秩序難有根本好轉。強化會計行業管理,必須下大力推進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一是要繼續抓宣傳、抓發動,使各單位及其會計人員充分認識實施《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抓重點、抓典型,在組織推廣先進單位、先進系統實施《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做法和經驗的同時,選擇會計基礎工作相對較好的單位和系統,重點組織實施《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引導其它單位和系統推進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三是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驗收標準,嚴格考核驗收,堅持定期複查,真正使各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得到加強。

三、圍繞制度創新,深化會計管理改革,促進會計工作向深層次發展

改革會計管理體制,加大制度創新力度,對加強會計工作,規範會計秩序,提高會計資訊質量以及源頭治腐都有積極作用。

一是深化農村財會集中服務改革。根據《荊門市農村財會集中服務管理辦法》,進一步總結試點經驗,實行農村財務集中服務中心和零戶統管辦合署辦公的辦法,共享資源,節約成本,規範管理,協調運轉。同時,要大力推進農村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工作。

二是深入開展重點建設專案會計委派。建立和完善重點建設專案庫和會計人材庫,對委派範圍的新增專案要全部實行會計委派。並實行“委派人員專責制”。

三是加強會計委派後續管理。認真對會計委派工作進行考核,加強對委派會計的培訓工作,強化委派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充分發揮會計委派的應有作用。

四、切實加強會計人員管理,廣泛開展繼續教育,促進會計隊伍素質不斷提高

會計秩序混亂,從客觀上看,既有單位領導的原因,也有社會風氣的影響;從主觀上講,會計人員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因此,強化會計行業管理還必須進一步加強會計人員的執業監管和業務學習,促進會計人員在淨化會計秩序的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當前,在這方面要著重解決好三個問題。

首先是加大對會計人員執業監管的`力度。《會計法》明確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在實際工作中,對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的管理,一般是以會計從業資格證管理為基點。當前,基層會計人員無證上崗的問題已經基本得到解決,但持證人員的後期管理大多流於形式。

其次是全面啟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程。一是要認真做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制定好繼續教育計劃,並積極組織實施。二是要具體組織好會計人員的培訓,切實保證會計人員達到規定的培訓時間要求。三是會計管理部門要積極指導各業務主管部門組織所屬會計人員開展自學,使之達到規定的自學時間要求。四是要建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考核制度,嚴格把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考核關,按規定處置不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促使其自覺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更新、補充、拓展和提高業務知識與技能。

第三是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一是及時組織新舊法規制度銜接的培訓,促進新會計法規制度順利貫徹實施。二是採取適當的激勵措施,支援在職人員參加會計專業的大中專學歷培訓,促進會計隊伍知識結構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