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險經紀業發展若干問題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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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保險經紀業發展若干問題探析
保險中介是保險市場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保險市場化改革的必然結果,保險市場越發達,保險中介越重要。保險經紀作為保險中介的一支生力軍,由於自身特殊的職能定位,在促進保險業的全面協調發展方面,必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2007年,保險經紀機構盈利22053萬元,同比增長104.74%,創歷史最好成績。面對樂觀的形勢,在“促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大背景下,須深思熟慮保險經紀做大做強,發揮其啟用保險市場的“鯰魚效應”的問題。  一、保險經紀業發展的現狀  (一)兩增  一是主體速增。從2000年6月我國第一家保險經紀公司正式成立到現在的322家,7年間保險經紀公司的數量增加了幾百倍,而且每年都保持著兩位數的增長勢頭,彰顯了保險經紀公司從無到有的驚人發展速度。在保險經紀主體數量不斷增加的同時,分支機構也在快速擴張。二是業務速增。2006年保險經紀公司實現業務收入14.55億元,同比增長37.26%;2007年保險經紀公司實現業務收入20.19億元,同比增長41.39%.曾一直處於緩慢發展狀態的保險經紀業呈現出高速增長的態勢。  (二)兩低  一是業務規模較低。隨著保險經紀公司數量的逐漸增加,保險經紀業的產能得到不斷提升。2006年實現保費收入106.65億元,佔當年全國總保費收入的1.89%;2007年實現保費收入166.88億元,佔當年全國總保費收入的2.37%.從上述情況看,保險經紀業的業務規模雖然與自身相比呈逐年上升趨勢,但在保險業總體業務規模中的比重仍微乎其微。二是經營層次較低。由於規模較小,專業性不強,技術含量較低,社會認知度不高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保險經紀公司仍停留在低端的經營層次。  (三)兩化  一是業務經營兩極化。2006年收入前十名的保險經紀公司的營業收入共計7.4億元,佔全部保險經紀公司營業收入的50.86%;2007年收入前十名保險經紀公司的營業收入共計10.33億元,佔全部保險經紀公司營業收入的51.16%.數量只佔3%的十家保險經紀公司佔據了保險經紀市場的半壁江山,“馬太效應”凸現,一些經營較差的公司出現虧損。二是業務來源同質化。在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結構中,來自保險公司的保費業務始終佔據主導地位。2006年,在所有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中,經紀業務保費收入佔98.2%,而再保險業務和諮詢業務收入只佔1.8%;2007年,在所有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中,經紀業務保費收入佔97.7%,而再保險業務和諮詢業務收入只佔2.3%.業務同質化導致各家公司的業務物件都集中在相同的幾個主要險種上。而且,各家公司的大部分經紀業務保費又來源於“股東背景”業務,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結構過於單一。  當前,保險經紀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行業定位、專業人才、誠信意識、法律政策以及社會認識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缺失,制約了保險經紀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二、保險經紀業發展的對策  (一)打造專業化經營之路  在300多家保險經紀公司中,股東資源型的公司數量約佔50%以上。在日益增長的保險經紀需求與落後的保險經紀技術、多元化的經紀業務需求與單一化的股東資源模式的矛盾背景下,保險經紀公司不應僅僅滿足於做股東業務,而應儘快重新調整公司的戰略定位和發展方向,不斷滿足保險經紀市場的深層次需求,實現自身發展、社會效益和股東回報的共贏。因為,除了股東還有更多的企業需要風險管理。保險經紀公司由於其在從事風險管理服務上所具備的專業特點,而為管理各類風險所需要。因此,保險經紀公司若想成為風險管理專家,就必須走專業化路線。  首先要培養和吸納兩類專業人才。一類是專業管理人才;一類是專業技術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包括精通保險經紀技術的人才和精通其他行業技術的人才。這樣才能在公司內部自上而下形成一整套人才體系,為保險經紀業務的開展奠定人力基礎。其次是由現在的粗放式經營向專業化經營轉變。鎖定自己的目標客戶,或將中小型企業作為自己的客戶群,為其在某一方面提供專家服務;或將大型企業作為自己的客戶群,為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但無論最終的`客戶定位如何,都要成立自己的風險管理專家委員會,將其作為公司最重要的部門,由該委員會為客戶提供團隊的專家級風險管理服務;也可按照保險業務和險種進行部門設定,每個部門配備專家,對重大經紀業務實施矩陣式的專案組制;從相關部門抽調專家組成專案組,為該專案制定合理的風險預案,選擇適合的保險公司,並提供其他相關的保險中介服務。只有這樣,保險經紀公司才能為各行各業的大型商業風險專案提供更為有力的保障。  保險經紀公司只有實現專業化,才能提高誠信度,才能提高社會認知度,才能成為真正的“風險管理專家、保險採購行家、專業索賠代理和投資理財顧問”。  (二)塑造良好的誠信形象  中國社會調查事務所曾經對影響消費者購買保險的主要原因進行過調查,18.7%的被調查者選擇“保險代理人素質太差”,21%的被調查者選擇“理賠太難、理賠時間太長”,另有69%的被調查者對保險代理人持“不信任”態度。顯然,保險經紀人在中國保險市場是否受到歡迎與肯定,同樣取決於他們能否為消費者提供誠信服務。  首先,保險經紀公司和每個保險經紀人必須恪守誠實信用原則。將誠信作為立業之本,在執業活動中自始至終將客戶的利益放在首位;力爭做到客觀、全面、準確地向客戶披露有關保險產品與服務的資訊,不誤導客戶。在展業過程中嚴格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將客戶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確保客戶利益得到優先滿足和最大實現。   其次,努力建設一支強有力的誠信隊伍。保險經紀人應當自覺參加資格認定、等級考核,並嚴格遵守培訓制度。可以根據保險市場的要求設定多種類、多層次的資格認定與等級考試製度,以確保保險經紀人的素質適應消費者多層次的需求。進一步完善培訓體制,除了保險經紀公司自己開辦或者資助保險經紀人進行培訓外,還可以藉助各類自律機構和專業院校的力量,聘請保險以及法律等方面的專家對保險經紀人進行培訓,以培養高階保險經紀人才。通過系統、規範的教育培訓,既提高保險經紀人的道德水平,又提高其業務素質,使其為投保人服務的質量得以保證。  再次,應進一步強化對保險經紀業的監管。新的《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放寬了設立保險經紀公司的各項條件,但是對保險經紀公司的監管不能因此而放鬆。保險監管機構要在對保險經紀公司業務狀況、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管的同時,從建立健全擔保制度、客戶投訴制度、反不正當競爭制度、行業自律機制以及懲罰機制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對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經紀人誠信的監管。  (三)營造寬鬆的政策環境  良好的市場環境需要保險監管機構、工商部門、稅務機關,以及保險行業自身來共同營造。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儘可能為保險經紀業提供或者爭取相關優惠政策,扶持該行業的發展。保險監管機構須聯合工商部門,儘快解決與保險經紀業息息相關的行業定位問題;根據保險經紀的定義以及保險經紀公司未來的保險產品研發之路,對保險經紀公司的性質重新進行明確,將其納入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範疇。由此也可以解決稅務機關在向其徵稅時,依據標準含糊不清的問題。  由於佣金是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收入來源,絕大多數由保險公司支付,因而極易引起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保險經紀人的私下交易。為有效防範這種道德風險,必須加強對保險經紀佣金的監管。保險監管機構應嚴格規範佣金制度;儘快出臺有關經紀佣金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區分經紀佣金與代理手續費;制定合理的佣金標準,令佣金多寡與經紀業務數量、質量、險種差異掛鉤;規定佣金上下限,實行彈性佣金制度;嚴禁保險經紀公司、保險經紀人擅自或變相提高佣金標準;實行佣金披露制度,使佣金情況接受廣大客戶、保險人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十一五”期間,國家大力扶持服務業的發展,對新興的服務行業提供了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免收1年或2年的企業所得稅,適用物件為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商業、物資業、公用事業、飲食服務業以及諮詢業、教育文化等行業。在這些行業中,商業可以獲得減免1年稅收的優惠政策,諮詢業可以獲得減免2年稅收的優惠政策。保險經紀業作為一個新興的服務行業,理應納入上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行業範圍。同時,對保險經紀從業人員的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建議參照保險營銷人員稅前收入扣除40%展業成本的規定執行。  (四)創造廣闊的經營空間  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基本上是兼展業、承保、理賠於一身,機構臃腫,人員過多,經營成本居高不下,無法致力於產品的設計、資金的運作。隨著金融市場的完善、可替代產品的自由進入、消費者投資意識的增強,產品種類的多樣化、產品的不斷更新以及資金運用的效果才是提高保險企業競爭力的關鍵,保險公司的發展戰略應該以此為出發點和最終目標,這才符合保險公司職能的定位,因為產品體現保險公司對客戶風險的識別和管理能力,而資金運用則體現公司對客戶利益的保護。保險公司應突出核心優勢,將展業等職能從現有的職能中剝離或逐步剝離出去。由於保險商品的技術含量很高,相對於保險公司而言,投保人往往處於資訊劣勢,比較被動,而保險經紀公司能夠站在投保人的立場,為其提供周全、專業的服務,改變投保人在市場中的劣勢地位,使保險市場的運作更加公平、有效。同時,由於保險經紀公司作為消費者的投保顧問,在服務過程中對各保險公司管理水平、財務狀況、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評估比較,有利於規範保險公司的競爭,促進保險公司的長遠發展。國外保險經紀公司與保險公司的長期並存和共同發展,說明保險經營的某個或某幾個環節是可以從保險公司剝離出去的,而且這對保險公司的發展也是極為有益的。  此外,保險經紀公司必須依靠自身的專業經驗,走保險產品研發之路。保險經紀公司參與保險產品的研發,這既符合國際慣例,也符合市場規律,更符合客戶需求。保險公司的產品,大多是根據保險公司本身的承保能力、經營能力和服務能力開發的。而保險經紀公司的產品,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進行開發。在國際保險市場上,大部分產品是由保險經紀公司開發的。現在的保險市場是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的市場,只有滿足客戶需求,市場才能夠持續、健康發展。  隨著保險經紀業的快速發展,新型的保險產業結構會逐漸彰顯其活力,保險經紀業對於促進保險業的發展,更好地建立起社會保障體系將發揮巨大的、不可缺少的推動作用。如果說,保險業在整個社會的巨集觀經濟和微觀經濟中都發揮著經濟保障作用,保險經紀業則主要在微觀經濟中發揮著其應有的作用。保險經紀公司必須把握好行業定位,努力證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在保險的大市場中積極營造“買保險找經紀”的氛圍。當然,解決其中的問題也不可能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