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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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引導師生樹立尊重智慧財產權成果,增強廣大師生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提高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獲得、保護、管理和運用的能力。文章將分析高校的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找出存在的不足,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旨在增強廣大師生的智慧財產權意識,並激發他們智力創造熱情,促使其智慧財產權的實際應用能力。推動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更好地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的發展,從而促進國家科技和制度創新,增強競爭力。

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

論文關鍵詞: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

智慧財產權教育為我國知識經濟的構建和發展承擔著重要使命,這不僅表現在智慧財產權教育能夠促進人們現有思維方式的變革,實現知識經濟的人才要求,而且它能為知識經濟發展提供助推力…。隨著世界進入知識經濟和全球化時代,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日益凸顯。溫總理於2004年6月指出:“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智慧財產權的競爭。”智慧財產權已經成為當今世界的主要競爭手段,是企業乃至國家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重要保障,也是科技研發的風向標。大學生是祖國未來科技工作者、管理者,是發明創造的潛在力量,是實現經濟騰飛的主力軍,是智慧財產權的生產者。高校是培養人才,普及教育的主要基地,也是智慧財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的重要主體。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可以培養、激發廣大師生創新意識和創造熱情,樹立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識,培養智慧財產權的應用能力。高校知識產普及權教育不僅是當代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教育的需要,而且也是當代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的需要。

本文將對高校的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進行分析,找出存在的不足,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旨在增強廣大師生的智慧財產權意識並激發他們智力創造熱情,提高其智慧財產權的實際應用能力,促使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更好地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的發展,從而促進國家科技和制度創新,增強競爭力。

1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現狀

智慧財產權是指法律賦予智慧成果所有人對其特定的創造性智力成果,在一定限期內享有的專有權利。它具有無形性、專有性、地域性及時間性的特徵。一個國家智慧財產權的創造和佔有量最終仍取決於這個國家的教育水平尤其是高等教育的發展狀況,而如何提高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獲得、保護、管理和運用的能力,就在於智慧財產權教育的普及。

1.1國外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現狀
  在已開發國家,尤其是美、德、英、日等國家,高校均開設“智慧財產權教育”課程普及智慧財產權知識。美國、日本是世界上智慧財產權強國,也是最重視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的先驅者。美國所實施的“2061”教育創新計劃重點強調了高校智慧財產權教育要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來抓,要求學生了解科技進步的價值及其侷限性,掌握包括法律在內的社會科學常識,運用知識和科學的思維方式解決個人與社會的問題等。日本是世界上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最為成功的國家,也是世界上比較重視智慧財產權教育的國家。早在20世紀80年代,日本就已經把智慧財產權教育列人高等教育內容。2002年7月,由日本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會議制定的《智慧財產權戰略大綱》中將高校智慧財產權教育提高到國家發展戰略的巨集觀高度。

1.2國內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現狀
  我國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始於20世紀80年代的人民大學,至今也有20多年的歷史,取得了不俗的成績。尤其是近年來,我國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得到了國家和高校高度關注,先後成立了中國高校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和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智慧財產權發展研究中心,在一些高校還成立了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由於現階段,我國中、國小智慧財產權的啟蒙教育基本上為空白,學生在進人大學之前基本上沒有智慧財產權方面的知識。目前,我國高校除了法律類和法學類學生必須上智慧財產權課題以外,多數高校只將智慧財產權課作為選修課開設。
  不過,與智慧財產權強國相比,我國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仍然處於摸索階段,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過程中還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與需要繼續探索與解決的問題。據調查,多數大學生認為自己有必要掌握智慧財產權法律知識,對學習智慧財產權法律知識有強烈的願望,但他們獲取智慧財產權知識的主渠道卻是新聞媒體的宣傳報道。廣大師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及智慧財產權相關知識都還比較缺乏,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是在智慧財產權教育普及沒有跟得上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2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2.1智慧財產權師資力量匱乏
  智慧財產權教育師資匱乏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智慧財產權教育的師資數量不足;二是教師缺乏專業知識背景和實際教學經驗。據統計,目前我國已經建立智慧財產權學院的十多所高校中智慧財產權專業教師總數不足500人,其中受過系統智慧財產權教育或有過海外智慧財產權學習經歷的教師數量更少。目前智慧財產權專業教師隊伍中,理論研究能力相對較強,具備熟練處理智慧財產權事務的實踐能力的教師非常少。在未設立專門的智慧財產權學院高校的教學機構中,專職從事智慧財產權教學的人員多則十幾人,少則幾個人。高校師資嚴重缺乏很難擔負起智慧財產權普及的重任。

2.2智慧財產權課程設計與教學方法不合理
  目前,多數院校沒有把大學生在大學階段接受智慧財產權教育納入教學計劃,非法學專業學生的智慧財產權教育幾近空白,僅僅是法律基礎課程教學內容的一章,部分教師對其內容或者一帶而過,或者乾脆刪節。少數智慧財產權教育基礎比較好的院校開設了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智慧財產權內容的選修課,如《智慧財產權概論》、《法律基礎》等,但教學方法上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案例教學為輔,缺少實踐教學環節。在授課過程中大多偏重於法理教育而缺少實務技能教育,教育方法單一,缺乏根據不同專業學生知識結構的差異性來設計其教育的特色內容與方法,從而難以系統提升學生對智慧財產權知識的掌握和應用能力。

2.3高校對大學生的智慧財產權教育重視程度不夠
  許多教育主管部門和高校領導對智慧財產權教育的層次性認識不足,沒有將智慧財產權教育放在應有的高度。據智慧財產權發展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資料顯示,高校學生中接受過智慧財產權有關教育的不足總人數的5%。超過70%以上的高校未設立專門的智慧財產權教學機構,而且既未設定智慧財產權教學必修課程,也未設定選修課程。

3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的對策和措施

高校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是市場經濟和知識經濟的客觀要求,其有利發揮高校“教育、科研、創新”功能。大學生:圮其是理工科高校的學生都是將來各科研院所和企事業單位的技術研發骨幹力量,而他們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知識和意識的將直接影響我國科學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2004年,教育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教育部表示要在高校普及智慧財產權教育,增強智慧財產權意識。加強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的問題,應重點解決好以下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