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知識管理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及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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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知識管理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及其策略

論文摘要:闡述了知識管理與智慧財產權的內在關係,分析了知識管理與智慧財產權的現實矛盾及其原因,提出了知識管理與服務中的智慧財產權對策。
  論文關鍵詞:知識管理;智慧財產權;創用CC
  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作為一種重要的資源.是一切社會組織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是實現知識創新的“元”。而知識管理是利用各種方法和手段,通過對已有知識的整序與儲存,激勵知識的共享,從而實現知識創新目標的組織管理過程。對於一個社會組織,特別是企業,對知識的管理應該使組織最大限度地擁有知識,最大限度地擴散和交流知識,最大限度地將隱性知識轉化為顯性知識,使每個成員都能掌握組織運營和創新所需要的知識,並利用現有知識,使其轉化為組織的無形資產,實現組織的目標。因此,在對知識的管理過程中,建立有效的知識創新、知識轉化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機制是極其重要的。
  l知識管理與智慧財產權的內在關係
  1.1以實現知識創新為共同目標
  不論是知識管理還是智慧財產權,都以促進企業知識創新活動為主要目標,因而二者在努力方向上具有一致性。知識管理通過開發智力,促進創用CC,進一步激發組織成員的智力創造活動,從而產生更多新的知識,實現知識創新。而智慧財產權制度則以法律為槓桿,尋求利益的支點,一方面有效激發人們的創造熱情,另一方面旨在把個人才智轉化為無盡的社會財富,推動人類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巨大進步,最終實現科學技術進步和知識創新,因此,兩者的目標是一致的,知識所坩的方法和手段不同。
  1.2以相互促進與協調為共同原則
  知識創新意味著新知識、新發明、新技術的湧現,這些新的無形財產只有在法律上獲得合法產權,形成智慧財產權並得到保護,知識創新機制才能健康執行。因此,知識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在推動知識創新活動中是交織一體、相互作用的。一方面,知識管理推動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因為創用CC、知識創新必須建立在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基礎之上;另一方面,智慧財產權通過利益協調以及激勵機制,促進創用CC,實現知識創新,有利於知識管理過程的順利進行。
  2知識管理與智慧財產權的現實矛盾及其原因分析
  2.1知識管理與智慧財產權的現實矛盾
  儘管知識管理與智慧財產權在目標上是一致的,但由於它們在實現方法與手段上的不同,知識管理在管理過程中注重知識的利用、知識的共享,而智慧財產權則注重保護權利人的專有權利以實現權利主體問的利益協調。因此,在知識管理過程中會產生諸多智慧財產權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知識加工整合與智慧財產權的矛盾。知識管理過程中,知識加工與整合是其重要環節。知識加工是對已有知識的提煉以及隱形知識的顯性化,而這些已有知識本是他人的智力成果,是受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知識的加工與整合要經過知識的篩選複製、知識的重組、知識的衍生等過程,而這些過程則是智慧財產權所有人的法定權利,受法律保護的。以著作權為例,著作權人對其創作的作品享有發表、署名、修改、複製、傳播、改編、編澤等權利,如果不是在合理使用的條件下,其他組織或個人使用其作品要經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而知識管理,特別是企業的知識管理,它對作品的使用不屬於合理使用範疇,因此它在知識的加工與整合過程中存在智慧財產權問題,至少要涉及著作權人的發表、署名、修改、編譯等權利。
  (2)知識產品與智慧財產權的'矛盾。企業在知識管理過程中通過對知識的加工整合可以形成一些獨特的知識產品,如資料庫、知識庫、智慧工具、應用軟體或電子出版物等,它是可以得到版權或專利權的保護的。這些產品中許多涉及本企業的商業祕密,對它實施有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無疑將成為企業日益重視的一種智力資源、無形資產,也必然構成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這些產品有可能是侵犯其他人的智慧財產權的,諸如著作權、專利權以及商業祕密等。因為,在這些產品中不可避免要利用他人的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