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資訊披露的十大破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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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資訊披露的十大破綻1

眾所周知,資訊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是股票市場規範運作的前提。隨著20xx年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開始,如何在20xx年的年報中體現資訊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成為市場各方人士關注的焦點。而此前,證監會發布了新修訂的《年報準則》,對上市公司的年報披露工作又進行了更加詳細的規範。這也說明,我們的資訊披露制度在逐步走向成熟。

會計資訊披露的十大破綻2

眾所周知,資訊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是股票市場規範運作的前提。隨著20xx年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開始,如何在20xx年的年報中體現會計資訊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成為市場各方人士關注的焦點。而此前,中國證監會發布了新修訂的《年報準則》,對上市公司的年報披露工作又進行了更加詳細的規範。這也說明,我們的資訊披露制度在逐步走向成熟。

會計資訊披露的十大破綻

但是,與海外成熟證券市場比較,我國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制度體系仍存在不可忽視的問題。本文作者從中外資訊披露制度及實際效果比較----會計準則方面入手,比較全面的分析了我國會計資訊披露中主要存在十方面的問題,具體而全面。

從本文中,我們可以深刻的瞭解我國目前在資訊披露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解決之道,這對於資訊披露制度的完善無疑是具有借鑑意義的。

虛假財務報告是經營者誇大業績、討好投資者動機使然,雖然有些上市公司在個別年度誇大虧損,但最終目標仍然是投資者的"錢袋";會計的技術處理為虛假財務報告面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援。因此,會計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作假帳"。

本文建議:我國的會計準則應不斷完善、充實,使會計資訊沿著準則的規範更加真實、可靠;我國的上市公司應強化治理結構,約束經營者的自利行為,監督經營者為全體股東利益最大化勤勉盡職。

目前,我國會計資訊披露中主要存在十方面的問題

非貨幣性交易

1999年6月公佈的準則與國際慣例基本一致,但在執行過程中被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公允價值虛增資產、誇大收益,給市場造出許多泡沫。

20xx年修改的準則與國際慣例不一致,重要標誌為,不再劃分兩類不同性質交易,一律視為交易過程沒有完成,不再以公允值作為入賬基礎,不再確認交換收益(只確認補價收益)。

(1)換入應收款的計價問題。《企業會計制度》第八章"非貨幣性交易"第116條將交換中涉及應收款項視同非貨幣性交易,116條第一段規定:當換入應收款原帳面值大於換出資產賬面值,按換入資產原帳面值作為換入應收款入帳價值,與換出資產帳面值差額計入壞帳準備。這將使企業通過資產互換加大"壞帳準備"帳面餘額,期末,利用衝減"壞帳準備",衝減本期"管理費用"。

(2)換出應收款的計價問題。債務人可利用關聯方間的非貨幣性交易以鉅額的不良債權換入實物資產,且按換出應收款賬面價值作為換入資產入賬價值。儘管制度已對高估非貨幣性資產設防,但畢竟"減值準備"屬於會計估計行為,沒有硬性的控制標準。審計更有何為?

建議

(1)(針對問題1)對因換入應收款所形成的"壞賬準備",不得在年末衝回,這可以糾正釋例2所產生的高估收益問題。

(2)(針對問題2)對企業利用關聯方間的非貨幣性交易將鉅額的不良債權換入實物資產,並按換出應收款賬面價值作為換入資產入賬價值所帶來的問題,建議在換入非貨幣性資產原帳面價值小於換出應收款賬面價值時,非貨幣性資產按原帳面價值入賬並立即確認資產減值損失。

債務重組

(1)1998年公佈的準則因公允價值產生的問題:利用債務重組掩蓋虧損。

在《債務重組》舊準則中,計量基礎為公允價值,債務重組收益計入利潤表。使ST公司實現摘帽、避免PT,連續虧損的企業可以通過一筆債務重組交易就實現扭虧為盈。債務重組收益屬於非經常性損益,並非企業經營所為,這種利潤不具可持續性,因此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獲利能力。投資者購買企業股票是購買企業的未來獲利能力,是通過企業的歷史與現實獲利情況推斷未來,當投資者依據這種非經常性收益推導企業的未來,錯誤的決策將不可避免。

(2)修訂後的新準則作了若干成功的改進

首先,將計量基礎由"公允價值"修改為"帳面價值",並且將債務人從債務重組中獲得的利益記入資產負債表(資本公積),不影響當期損益。

其次,當債務方以物抵債時要求債權人支付一定的補價,且大於公允值的25%,不能按貨幣性交易處理。理由:1、該項交易根據非貨幣性交易準則指南第(一)條"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就債權人而言涉及大量貨幣性資產----應收款;2、即使在互換中將應收款視同非貨幣性資產,但現金補價大於25%。按照修改前的舊準則,債務人有理由將此作為正常銷售處理。這樣就不便於界定債務重組與銷售,可以迴避債務重組,確認銷售利潤。而新修訂的《債務重組》準則未將債權人不作出讓步的以物抵債排除在"債務重組"之外,因此該項交易不能確認收入,新債務重組準則堵住了這一漏洞。

(3)目前存在的問題。

①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是以重整債權賬面值減可抵扣進項稅作為入帳價值,當債權帳面價值減可抵扣進項稅後高於存貨的成本和市價時,會高估資產。而且現行的會計制度和客觀實際很難保證期末對此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②在以物抵債中,當用以抵償債務的資產的帳面價值高於債務本身的帳面價值,債務人要求債權人支付補價時,由於債務人已經收到了一部分補價(現金),因此在債務金額之外的那部分資產交易已經完成,按照《非貨幣性交易》準則,應該確認補價收益。但《債務重組》準則中沒有規定,這就造成了準則之間的不協調。

建議

(1)(針對問題1)建議對償債資產採用按重組債權原賬面值減可抵扣進項稅後的金額與抵債資產原賬面值孰低入賬,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這樣一來就不會造成期末計提減值準備的混亂,也避免了高估資產。

(2)(針對問題2)在以物抵債中,當抵債資產的帳面價值高於債務的帳面價值,且債務人要求債權人予以補價時,抵債額以內部分,按抵債資產帳面值抵債;對抵債額以外部分,債權人向債務人支付一定補價(無論補價多少),只要補價由現金支付,就應按照《非貨幣性交易》準則確認補價收益。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

和會計差錯更正

(1)對同類交易允許採用不同的會計政策,並允許自發性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這種作法的初衷是使上市公司具有靈活的理財自主權並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更相關、更可靠的資訊。但是,一些上市公司卻鑽自發性會計政策變更的空子,隨意變更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為滿足不同目的之需將盈虧調前、調後。上市公司會計選擇和會計變更的彈性空間很大。

(2)我國的會計準則在允許自發性會計政策變更的同時,規定對其影響採用追溯調整法,並將累積影響數從最早期間的留存收益期初數中調整。這種作法為企業利用會計政策選擇製造虛假收益,提供了逃逸通道(變更)。一方面企業以前年度連續盈利;另一方面以後年度的會計政策變更將虛計的利潤從股東權益中卸掉包袱。

(3)我國的會計準則對會計估計變更要求採用未來適用法,並要求在難以分清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變更時,應按會計估計處理。這就給上市公司混淆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以調節盈虧造成可乘之機。

(4)利用會計差錯的跨期更正,利用追溯調整對以前年度差錯只調整資產負債表不調整損益表,不影響當期損益,而前期損益表已完成其使命,後期資產負債表為開脫前期的差錯提供了方便。

變更折舊方法與折舊年限是上市公司粉飾經營業績常用的手段之一。這主要是由於:1、在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成本和營業費用中,折舊費用一般都佔有較大的比重,其變化對營業利潤有顯著的影響;而且,這種影響具有槓桿作用或放大效應,折舊率較小的變化會引起折舊費用較大的變化,這種槓桿作用在固定資產的比重高的上市公司表現得尤其突出。2、固定資產折舊受技術進步等諸多微妙因素的影響,上市公司很容易為自己找到變更折舊政策的理由。3、變更折舊方法與折舊年限的操作方法簡單,不必像資產重組那樣要經過煩瑣的手續。

變更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或提取比例與變更存貨的計價方法也是上市公司粉飾經營業績的重要手段。利用會計政策變更的追溯調整法,將減值損失調整到以前年度。

建議

(1)(針對問題2)嚴格限制追溯調整法,防止企業利用追溯調整卸掉以往年度虛計利潤的包袱。

(2)(針對問題3)將追溯調整的累積影響數,計入變更當期淨利潤。以便:①讓投資者在利潤表中直接看到變更會計政策產生的影響,以期對公司的股價作出靈活的而不是機械的判斷;②使前期製造虛假利潤者產生"遲早暴露"的後顧之憂;③約束隨意變更行為,不同會計政策對利潤的正反方向影響在利潤表中作清算式揭示;④不同會計政策對利潤的影響在當期利潤表中抵銷。

(3)(針對問題4)將前期差錯計入發現當期淨損益,提供模擬會計資訊,單獨列示計入當期淨損益的更正金額。

關聯關係及交易的披露

(1)只披露關聯方交易形成的收益,在計算每股收益時不作調整。

(2)故意隱瞞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不利於業外人士認清企業的真實業績。

(3)關聯交易資訊披露形式的混亂。主要表現為僅在"或有事項"處披露為關聯方貸款提供擔保的情況;僅在"重大事項"處披露股權轉讓關聯交易;將關聯方間的資金佔用掛在"其他應收、應付款"下,不明確指明其關聯交易的性質。

(4)未考慮雙向持股的關聯方關係。目前我國公司實務中已存在為實現特殊目的而雙向持股的現象。對於雙向持股的兩個企業而言,其雙方利益緊密相關,其中一方儘管僅持另一方少數股權,但實質上也能對另一方起重大影響。這種現象有可能導致關聯方的聯合操縱從而損害其他股東利益。

(5)關聯購銷的定價政策的可操作性差。從上市公司實際披露情況來看,不少上市公司對關聯交易定價的確定依據或未作說明,或說明的定價方式各式各樣,缺乏可比性和可理解性,披露所能傳遞的資訊十分有限。不少上市公司利用協議定價方法的靈活性進行利潤包裝。

建議

(1)(針對問題1)界定正常關聯方交易收益與非正常關聯方交易收益,將後者直接計入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

(2)(針對問題2)對於故意隱瞞、遲延披露的問題,已超出了本準則約束的範圍,加大懲治力度。

(3)(針對問題3)對關聯交易披露形式不規範的問題,制定關聯交易披露的標準格式。

(4)(針對問題4)對未考慮雙向持股可能出現聯合操縱的問題,建議在雙向持股情形下,對資本表決權的計算應加以限制。

(5)(針對問題5)為使同類企業具有可比性,可以對上述關聯交易的核算進行統一規定。

資產減值準備

(1)壞帳準備計提不足。我國企業應收款項普遍質量較低,尤其母公司肆意侵佔上市子公司資金,許多上市公司又對關聯方的應收款項不計提壞帳準備,對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不計提壞帳準備,形成應收款項質量低下。

(2)對於企業在何種情況下應考慮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描述比較很不充分,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使得對資產是否減值的判斷留有很大空間,企業對是否計提資產減值有很大的自主性;

(3)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現行價值的估價存在困難,企業會計人員與CPA難以進行職業判斷。

(4)長期投資的減值依據----可回收額難以確定。

建議

(1)(針對問題1)鑑於我國企業信用程度不高,企業間相互長期拖欠款項嚴重,且市場信用氛圍淡薄,對壞帳準備提取範圍作強制性規定----應收款項餘額;對壞帳提取比例規定最低限(建議5%),最低限以上由企業自主決定。這樣,既保證了穩健性原則的落實,又給企業自主經營、自我生存、自我發展的空間。

(2)(針對問題2、3、4)可回收額是資產的銷售淨價和未來現金流現值中的較高者。銷售淨價是資產的市場價格扣除處置費用後的金額。而計算未來現金流現值時,應在合理假設基礎上,對資產使用和最終處置帶來的現金流進行估計,並選取適當的折現率。建議會計準則參考IAS中對資產使用價值的計算方法,制定可行的估價方法,使財務人員和CPA計提資產減值有據可依。

合併會計報表

(3)合併範圍問題

我國對納入合併範圍的子公司要求過於寬鬆,特別是規定非持續經營的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可不納入合併範圍,使得許多上市公司將財務狀況不佳的子公司排除在合併報表之外,而在投資會計中不確認虧損分擔額,也不在報表附註中對不納入合併範圍的子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充分披露,使得合併會計報表的粉飾問題嚴重。

(2)小規模企業不納入合併範圍

(3)合併價差內容的界定問題

我國合併價差專案包括的內容繁多,而對其的詳細披露未作要求,因此一些會計人員都認為:合併價差是合併報表的調節器。

建議

(1)(針對問題1)在報表附註中,對不納入合併範圍的子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充分披露,並對應披露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中未納入合併範圍子公司的投資記賬方法,及賬面投資額。防止母公司一方面用成本法對子公司"投資"計價,另一方面又將這些經營不善的子公司排除在合併範圍之外,致使合併報表虛計"投資"。

(2)(針對問題1、2)借鑑國際會計準則與國際慣例,將全部子公司(除破產清算,與東道國管制較嚴的子公司)將關停並轉的子公司、小規模子公司納入合併範圍。

(3)(針對問題3)增加有關合並價差的披露內容,詳細說明合併價差包括的內容,以便檢驗其正確與否,防止將合併價差作為調節利潤的槓桿。

投資

(1)對虧損子公司及合營公司的擔保問題

上市公司為子公司或聯營企業提供擔保的情況在我國非常普遍,當被投資公司的業績不佳導致虧損,需要上市公司提供債務賠償責任。我國現行的準則規定,由上市公司承擔債務的被投資公司的虧損額不在長期投資中核算又不作披露要求,特別是對虧損子公司還可能因其非持續經營狀態又不納入合併財務報表,這種處理方法不能真實反映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及風險,對報表使用者產生誤導。

(2)對未納入合併報表虧損子公司及合營公司"投資"揭示問題

我國《合併報表暫行規定》有6種情況的子公司可不納入合併報表。從"投資"核算方法對合並報表影響結果來看,如果對這些未納入合併範圍的"投資"採用成本法,即使這些公司資不抵債,在母公司個別報表上仍能以"投資"作為資產併入合併報表的資產,而不必與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抵消。這可以為企業粉飾合併資產負債表。這一報表結果對投資者分析企業償債能力,資產質量罩上了虛假的面紗。

(3)轉讓虧損子公司,衝減"投資"帳面值負數,做出鉅額"投資收益"

《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中都沒有要求企業披露"投資"負值的解釋及原因,從而為上市公司提供了製造收益的空當。

建議

(1)(針對問題1)借鑑國際會計準則的做法,對虧損企業的'長期投資(權益法),一般以投資帳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但如果投資者由於為聯營企業擔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債務,而為聯營企業履行責任所發生的債務或支出,則應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淨虧損中的份額。

(2)(針對問題2)對未納入合併報表的子公司及合營企業,應該詳細披露這些公司的"投資"帳面值,防止母公司利用各種藉口對這些企業的"投資"採用"成本法"存水。(對未納入合併報表的資不抵債的子公司與合營企業,強制要求將"長期股權投資"減至0,如有擔保等損失,"長期投資"應以負數反映這一受追索損失。)

(3)(針對問題3)對負數的"長期股權投資"要披露形成的原因,防止企業利用"投資"調整"投資收益"。

企業合併

上市公司利用企業合併,採用"權益結合法"誇大企業利潤。

此外權益結合法的另一個功效,是在合併後的下一年度,將併入的優良企業用較高的價格轉讓,從而取得股權轉讓收益。而就購併主體來說,這些收益並非企業經營所為,並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獲利能力,這種利潤不具可持續性。投資者購買企業股票是購買企業的未來獲利能力,是通過企業的歷史與現實獲利情況推斷未來,當投資者依據這種非經常性收益,甚至是一次性收益去推導企業的未來,錯誤的決策就難以避免。

購買法雖然能克服權益結合法的上述缺陷,將企業合併作為交易處理,即併購方用各種資產(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股票、還可以是其他貨幣性資產以及非現金資產)購買被並企業的淨資產。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需要對被並企業的資產確定公允值。但是我國現實的資本市場與商品市場尚未達到公開、公正、公平,中介機構人員的職業能力與職業道德水準正有待提高,使得"公允值"難以取得,即使取得,其公允性很難得到保證。

建議

鑑於我國的當前市場發展及中介機構人員的職業能力與水平,建議迴避公允值,以購買成本作為"投資"入賬價值,將購買成本與購入企業淨資產帳面值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在合併報表時作為"合併價差"。

收入

當前上市公司在收入的確認上出現許多問題,但基本上是屬於人為地對收入的恣意虛構,而不是利用收入準則本身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經公司治理機制的不完善。由於公司控制權與現金流量權的不對稱,公司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外部投資人的利益基本上得不到保護,加上法律的懲罰不力,公司管理層難以自律,他們往往抑制不住利益的驅使鋌而走險。

或有事項

1、或有事項的披露與確認主要是執行不規範問題。

建議

(1)要求企業披露與流出的金額或時間有關的不確定性的說明,並且規定披露的時間, 堵住企業利用準則為推遲披露和隱瞞披露尋找藉口。

(2)要求披露或有事項的具體內容。借鑑《國際會計準則》37號,以體現會計準則充分披露的原則和重要性原則,保護外部投資人的利益。

其他會計領域問題

1、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標準不科學

問題:一些企業利用資本性支出界限的模糊性,將應計入損益表的費用計入資產負債表,以誇大利潤。

建議:借鑑國際慣例,以未來收益能否流入企業為界,劃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防止企業將更多的收益性支出遞延。

2、存貨計價

問題

不同企業選擇不同計價方法,同一企業不同時期採用不同方法對利潤的影響會產生很大的差異,為操縱利潤提供了便利。

建議:

參照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基本方法,規定具體辨認法的適用條件,防止企業利用具體辨認法調節利潤。

3、謹慎性原則

《企業會計制度》在觀念上對謹慎性原則做出了突破。《企業基本會計準則》對謹慎性原則只強調收入與費用的確認、計量,而忽略了資產與負債得確認、計量。由於思維慣性所至,人們總喜歡通過利潤表來看企業經營業績,並推測企業發展前景。這次會計改革,引導人們將注意力從"利潤表"轉移向"資產負債表",以認清企業的財務實力和未來發展前景。謹慎性原則不僅體現在損益的計量上,還體現在對資產、負債的計價上。

4、貨幣資金存水問題

有些企業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相差巨大,"銀行存款"專案水分較大。一方面舞弊問題;一方面因資本金不到位;一方面藏匿虛假利潤;一方面掛帳損失或費用;一方面挪用公司資金。

建議

增加貨幣資金披露內容,在披露各帳戶企業帳餘額的同時披露銀行對賬單餘額,並列出兩者差額。通過兩者差額幫助報表使用者辨別貨幣資金的質量。

結論:

1.中國目前廣義的會計準則已經涵蓋了國際會計準則的絕大部分內容,國際會計準則所規範的經濟業務,在中國除沒有、較少發生或不普遍的情況外,基本都能找到的相應的規定。

2.中國會計準則更傾向於可靠性,當相關性與可靠性矛盾時,可靠性列為首位。因此,儘量迴避公允值。

3.在對逐項具體準則進行比較後,我們認為: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存在一定的差異,這些差異有些更符合中國國情;也有一些是導致虛假數字出現的原因之一。

我國的會計準則應不斷完善、充實,使會計資訊沿著準則的規範更加真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