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自由與選擇的生命的終極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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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存在主義原是一門十分深奧的關於人的自由的哲學,主要依賴於薩特等人的文學活動才為一般人所理解。薩特既是存在主義哲學家,又是存在主義文學最主要的代表作家。而存在主義文學本身也主要通過文學形式闡釋存在主義學說。薩特存在主義的核心觀念是人的“自由”。“自由”在他那裡是作為人的本質和自我選擇來設定的。因此,本文主要從“自由”與“選擇”兩方面來闡釋薩特的存在主義文論。

淺談自由與選擇的生命的終極追問

關鍵詞:自由選擇終極追問存在主義薩特文論觀

1、存在主義和存在主義文論的起源

“存在主義”這一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存在主義主要指以法國哲學家薩特為代表的哲學思潮,“薩特的存在主義試圖以理性的方式解釋不可解釋的存在之荒誕。”[1]

在主義哲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哲學流派最早出現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德國。第一次世界大戰失敗後德國人的悲觀情緒,第二次世界大戰準備時的冒險精神,在兩次大戰之交混合為一種十分複雜的陰暗心理。在這種境況下,德國各個階層階級都不可迴避地要認真思考自己的存在問題,探尋人生的價值。存在主義哲學就在這種環境下應運而生。

二戰爆發後,存在主義哲學中心從德國轉移到了法國。法國被德國法西斯征服後,一種強烈的悲觀主義氣氛迅速瀰漫,在這民族的命運前景莫測,個人的生死難料的重大關頭,人的存在問題自然成了人們思考的焦點。法國存在主義哲學最著名的代表就是薩特,而且他也公開宣稱自己是“一個存在主義者”。

“薩特說,‘我思’是他的哲學乃至整個存在主義的出發點”,“他認為,首先,人要超越人的主觀性是不可能的。而這正是存在主義的根本意義;其次,世間決沒有一個真理能離開‘我思故我在’,通過‘我思’,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絕對真實的自覺意識。”[2]而薩特本人不僅僅是哲學家,也是文學家,劇作家。小說和戲劇等文藝形式是他宣傳存在主義哲學得心應手的工具。他的文學作品的讀者要比哲學作品的讀者多得多。存在主義以此為途徑走出了書齋,步入了社會生活造成了巨大的不可忽視的影響。可以說,薩特的存在主義是存在主義哲學的最高階段。因此,他成功地用文學形式來闡釋他的存在主義學說,來表達他的存在主義世界觀。

他的文學理論以其存在主義哲學為基礎,吸收了某些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加以融合,從而形成了他獨特的存在主義文學理論。薩特存在主義的核心概念是人的“自由”和對存在方式的“選擇”。“自由”在他那裡是作為人的本質來設定的,而“選擇”自己的存在方式才能體現人的本質。因此他的存在主義又可以說是一種“自由學說”,“選擇學說”。

2、文學本質——對人的存在和自由的追問

薩特的基本命題“存在先於本質”,否定了客觀世界的真實性,邏輯性以及對人類社會的制約性,決定性,反將客觀世界及其發生發展的諸多關係視為漂浮不定和毫無意義的荒誕。這就意味著:“人是由自己創造的,人的主觀性存在是指個人的自我意識,而且是非理性的個人的自我意識。在這裡,薩特解答了對人的存在意義的追問和人存在的人生價值的追問,那就是自我主體的發現和確立並由此去追求的自由。他認為:如果確證了人的存在先於人的本質,那麼,人在自己身外和身內都找不到任何可依附的東西,找不到行動的理由和前提,人註定是要自由的。他說:“自由不是一種被孤立地加以注意和描述的人的心靈能力。我們再次試圖確定的就是,人的存在就他決定了虛無的顯現而言,這存在就作為自由顯現給我們。”[3]

因此,在文學本質問題上,薩特首先把文學的本質與自由,存在聯絡在一起。他說“寫作,就是某種要求自由的方式。”[4]這是他的創作動機,而創作動機則是驅使作家投入文學活動的一種內在動力。在他看來,文學寫作的深層動機之一在於我們需要感到自己對於世界而言是主要的,也即在於世界上體現自己的存在,實現自己的自由。薩特論證說,人一方面意識到世界萬物必須藉助於人的意識而顯現,另一方面人又意識到自己對於被揭示的世界而言是微不足道的。為了體現自己的存在對世界而言是重要的,人就通過藝術創作將呈現於意識中的世界固定在文字中,成為人生產的東西,是人的自由的意志的體現。

薩特認為文學家的書“就是為他的讀者的自由而發出的自由呼籲。”[5]作家所創作的文學作品,紮根於作者的自由之中,它是對讀者的自由發出的一種呼籲。也就是說,文學藝術想象所要實現的就是人的自由創造。這種自由創造既是對讀者的呼籲,也是對作者的自我召喚。所以薩特還這樣說“實際上作家心裡明白,他是為一些已泯沒的被掩蓋的,不能支配的自由而講話;因而作家本身的自由也不是那麼純粹,他必須要對它進行一番清洗,作家寫作也是在多他的自由作清洗工作。”[6]由此,文學藝術的審美作用只有通過自由意識才能成立。作家的創作活動既是以審美的方式向讀者奉獻作家的自由,又是以自由創造向公眾發出自由的呼籲。那麼我們又不得不再次追問,自由是什麼?薩特認為,自由並不是什麼別的東西,而是持續不斷地藉此擺脫,自我解放的一種運動。同時,他也看到作家的自由創造不能擺脫人生的認知功能。由此,薩特所強調的自由創造絕不是客觀世界的再現,而是要建立起與現實世界決然不同的心靈世界。

同時,薩特也看到,作家所創造出來的世界並不是在創造過程中自行顯現,它必須藉助於讀者的意識這種呈現才有可能,因此,薩特說:“作家為訴諸讀者的自由而寫作,他只有得到這個自由才能使他的作品存在。但是他不能侷限於此,他還要求讀者把他給予的信任再還給他,要求他們承認他的創造自由,要求他們通過一項對稱的,方向相反的召喚來籲請他的自由。”由此我們可以認為,無論是寫作還是閱讀都將文學活動的.本質展示為自由:一方面,作家之所以要選擇寫作,就是為了召喚其他人的自由;他的寫作也是對自由的揭示,寫作本身就是一種自由的選擇。另一方面讀者的閱讀,既是對作家的自由的承認,又是對讀者本身的自由的肯定。

3、文學內涵——對個體主觀選擇的追問

前面提到的“存在先於本質”的命題還包含著另一方面的內涵:肯定人的主觀自由和自由選擇,並將主觀自由精神視為對世界意義的謀劃。換言之,存在是人的主觀意識和無具體限定的有待於人的主觀選擇而後充實和展開的自由。因此,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從根本上說是關於人的生命意義的學說,生命意義的闡明無疑是最晦澀曖昧的問題,它是一種始終處於不透明狀態中,信不信由你的朦朧頓悟。

生命的存在是依賴於自由的,而自由歸根結底是依靠選擇而存在的,或者說,自由的基本行動就是選擇。自由並不意味著成功,而只是意味著選擇的自主。由此可知,自由就是一個人對他的存在方式的選擇,而這種選擇是荒謬的結果。選擇是被選擇的基礎,而不是選擇的基礎。薩特說:“選擇是人的行動的必然要求,人必須時時加以選擇。即使是不選擇,那也仍是在選擇,那時選擇了不選擇。但是,選擇並不是為所欲為,因為選擇與責任緊密聯絡著,一旦某人選定了某種觀點並付出了行動,他就必須對自己的選擇的後果負責。”[8]因此,作為人所創造的文學藝術也必須是對自由的選擇和揭示。

儘管薩特將文學的本質看作是自由的,但他也指出這只是文學的純粹本質或一種文學理想,事實上文學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自由本質的異化。儘管如此,自由的選擇作為文學本質仍然是對寫作和閱讀的最高要求,薩特用存在,自由來界定文學的本質,用個體的主觀選擇來界定文學的內涵,這就充分表明他繼承了西方美學高度強調自由的傳統,充分肯定了人的自由本性,要求文學寫作致力於爭取人的自由,體現出鮮明的現代人本主義立場。這樣的觀點揭示了存在主義文學理論要求有所作為,要求個體自由選擇的理論取向。

薩特存在主義哲學自由主張在於它認為人是某種具體的個體的存在價值,所以它更關注相對於社會集體的個別個體的自由選擇。他說:“小說家們正好相反,極力使我們相信:世界由不可替代的個人組成,所有的人,即使最凶惡的人都是完美的,所有的人都獨特。”但是,就像薩特早期哲學和文學作品裡的絕對抽象自由在後期的哲學和文學作品裡充實了具體歷史內涵一樣,薩特早期哲學和文學作品裡的個人選擇在後期的哲學和文學作品裡也具備了社會責任,個人選擇與社會責任的依據就在於人類社會中人與人互為主體的倫理關係,更在於人類歷史處境及其自由鬥爭。所以,人只有通過主觀意志選擇自己的存在方式,在這種選擇中體現自我本質達到自我實現。

薩特主張文學要為鬥爭服務,他的創作是為了闡明他的哲學思想。因此,他的某些作品比較概念化;但是,他最優秀的作品能將巧妙的象徵手法同深邃的哲理統一起來,並不是他的哲學思想或政治立場的簡單圖解。他對人的存在和自由的追問揭示了文學的本質,對個體主觀選擇的追問又闡釋了文學的內涵,旗幟鮮明的標榜著他的存在主義文論。藝術是對人生自由的召喚,這種自由是生命自主選擇的價值實現。

註釋:

[1]《當代西方文論》朱立元主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P131

[2]《生命與自由——法國存在主哲學研究》何懷巨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P182-183

[3]薩特:《文學與哲學論文集》倫敦1957P24P445

[4]薩特:《什麼是文學?》見《薩特研究》中國身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P24

[5]《為誰寫作》楊劍譯中國社科院外國文學研究所編1984P412

[6]同上P374

[7]同[4]P125

[8]《存在主義哲學評註》夏基鬆段小光江蘇人民出版社1987年P197

參考書目:

[1]《當代西方文論》朱立元主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

[2]《外國文論簡史》劉象愚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

[3]《西方文學概論》劉虎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0年

[4]《生命與自由——法國存在主哲學研究》何懷巨集湖北教育出版社

[5]《存在主義哲學評註》夏基鬆段小光江蘇人民出版社1987年

[6]《存在主義》[法]雅克。科萊特著商務印書館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