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孝”與中國傳統文化的終極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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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對“孝”的基本內涵和文化意義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文章提出“孝”規範和塑造著個人、家庭、社會和國家的生活狀態、社會結構和情操道德,並得出結論:“孝”在根本精神上與中國傳統文化仍能持續對於當代國人提供終極關懷,即作為個體生命的安身立命之道及作為和諧社會發展的內在動力仍具有普遍的價值和存在意義。

論“孝”與中國傳統文化的終極關懷

【關鍵詞】孝 傳統文化 終極關懷 和諧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其中最重要的精神文化內涵之一,就是孝道。“孝”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是儒家倫理思想的核心內容。實踐於維繫中國家庭的種種道德準則,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子欲孝而親不待、父慈子孝、忠孝兩全等等,無不體現了中國孝道的深刻內涵和外延。在家國一體的社會背景和哲學語境下,“孝”規範和塑造著個人、家庭、社會和國家的生活狀態、社會結構和情操道德。

“孝”的基本內涵

關於“孝”的歷史淵源可追溯到甲骨文、鐘鼎文等古代文字中。按其甲骨文象形會意,“孝”之上部為“老”,頭髮稀疏、彎腰駝背的形狀;“孝”之下部為“子”,兩手託舉,作服侍狀。僅從字形便可探知“孝”表徵著年輕個體與年老長者之間的應然關係與狀態。而體現“孝”之倫理觀念的歷史淵源可追溯於《詩經・爾雅・釋訓》,“善事父母為孝”,“孝”即子女對父母的善舉及善心;《說文解字》中也對“孝”延伸解釋為“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

顯然,象形文字中“孝”與《說文解字》所謂“子承老”、“善事父母”之義是相通的。西周時代,“孝”以統治階級的意志形成觀念,並逐漸發展為宗教倫理的範疇。春秋戰國時期,“孝”的理念發展為孝道,基本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孝道文化體系。孝道是從人類敬愛父母的“本能”出發,並加以儲存、提倡並完善的道德原理。①

儒家的孝道觀。儒家學說中,“孝”為倫理道德之首,被奉為儒家十三經之一的“孝經”闡釋和規範著社會組成單位的關係和一切道德的根本。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其大概意思是,今所說的孝,是供養父母之衣食住行。若只是這樣的話,狗和馬也都能得到飼養;而若無孝敬父母之心,這與飼養犬馬沒有區別。由此可見,儒家所謂“孝道”,不僅在於形式,更在於內在的情感和要求,既孝行與孝思兩方面的基本要求。首先,在言行上孝敬父母是孝道的主要表現,《周禮》將孝敬父母的孝行奉行為三行之首。其次,在思想上孝敬父母是孝道的基本要求。《荀子・子道》記載,子路:“有人於此,夙興夜寢,耕耘樹藝手足臍服以養其親,然而無孝之名,何也”,孔子:“意者不敬與?辭不遜與?色不順與?”思想上孝敬父母的基本要求體現規範為意敬、辭遜、色順等方面。如若未從內心和精神上真誠伺奉和恭敬父母,任何外在形式的表現都不足以體現孝道之要求。由此,內在的孝思與形式上的孝行相互補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孝道的基本準則。

“孝”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除了表徵為“善事父母”的家庭倫理觀念外,還體現為社會倫理的道德追求。孝成為歷代統治者追求大一統國家的社會倫理基礎。孝不僅是一種道德追求,而且形成了一種社會規範或制度,成為統治者選拔人才、評價官吏的重要標準。②“孝”與“忠”共同形成社會個體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行為準則,忠孝一體組成完整的“孝”的道德準則體系。對此,儒家更將“孝”作為一個人能否盡忠,甚至為官的基本標準,孝敬父母是為民謀事和為國盡忠的基礎。因此,“孝”是規範家庭與社會、國家關係的倫理要求,“忠”是“孝”的外化及延伸。

道家的孝道觀。《道德經》第十八章:“六親不和,有孝慈。”六親,即父子、兄弟、夫婦,孝慈是維繫家庭六親關係的關鍵。《太上感應篇》:“積德累功,慈心於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懷幼,昆蟲草木,猶不可傷。”即明確規範到個體與自然、社會相處的正確態度。此外,道家提出的“百善孝為先”的教誨普遍流傳至今。“孝”是社會的個體須首先遵循的行為和倫理道德規範,行善要首先從恭奉父母開始,孝心和孝行是行善最重要和必要的開端。可以說,“孝”是“積德累功,慈心於物”的出發點,之外的慈心善行都是“孝”的延伸與昇華。老莊在肯定儒家言行上“孝養”和思想上“孝敬”的孝道觀念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孝道理念。“道性自然”是道家認識事物和認識個體自身及社會的出發點,因此,道家認為,所謂“孝道”應是最基本的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規範,應具有反映自然本性的特質,“孝”的規定在於事物的道性自然之中。

佛家的孝道觀。佛家的孝道觀在《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中得以體現並廣泛傳揚,《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被稱為“佛門第一孝經”。佛家的孝道觀認為,“善事父母”只是基礎必要的較低層次的“孝”的體現,更高層次是將“孝”作為個體自身修身養性的途徑。“孝”也不僅在於對家庭之中父母盡孝,更是應該推廣到對眾生,是超越個體的“大孝”。由此,更是從廣義上提出“一切男人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的認知,佛家的孝道觀體現了其“佛法無邊”的核心理念。③

“孝”的文化意義

在“孝”和“孝道”的道德指引和規範下,“孝”逐漸深入到個人、家庭和社會生活,成為千百年來中華民族基本的道德準則,催生出獨特的中國孝文化。“孝”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一方面表徵為“善事父母”的倫理道德觀念,另一方面強化著家族、宗族的倫理取向。家庭是中國社會的重要組成要素,家庭秩序的融合體現為“孝道”的具體實踐。中國孝文化在中華文明的發展過程中成為家庭、社會和國家的價值判斷和行為準則,持續地影響著生命個體及社會整體的行為及思想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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