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內蒙古養老保障地方財政支援能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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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分析內蒙古養老統籌和地方的現狀與未來發展趨勢,研究“統賬式”養老保障供求平衡決定因素中財政支援的作用與能力,從而提出政策性建議,以推動保障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內蒙古執行的健康與穩定。

關於內蒙古養老保障地方財政支援能力研究

論文關鍵詞:養老統籌 財政支援

  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直接影響著地方經濟發展的健康和穩定。內蒙古經過近幾年在養老保障方面進行改革,傳統的財政對國有企業實行統收統支和計劃的養老體制正在被“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障制度所取代,改革中的養老保障體制建設已經取得顯著成效。但是,隨著大中型國有企業“減員增效”的深入進行以及老年高峰期的逐漸臨近,內蒙古近年來離退休職工與在職職工比例逐步上升,“統賬式”養老保障改革面臨著基本養老金支出快速增長的困難,財政支付仍然承擔最終保證養老金足額、按時發放的重擔。

一、內蒙古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障支援能力現狀分析

內蒙古自治區“統賬式”養老保障體制改革正面臨著基本養老統籌收支逆差、缺口逐年擴大的向題,需要財政強有力的支撐。內蒙古屬於西部落後地區,經濟結構不合理、產業層次低、國有企業不景氣,嚴重製約了經濟的發展。為了改造傳統國有企業,實現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經濟發展,自治區各地採取了減員增效等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改革是有一定代價的,其中之一是減員帶來了大量的提前退休,使得離退休人員急劇增多。到2006年末,企業離退休職工為86.58萬人。據,參加養老的在職職工有269.92萬人,離退休職工86.58萬人,參加養老保險的在職職工與離退休人員比例為3:1,接近於全國的水平。如果以我國現行的養老統籌制度推算,實施養老統籌改革以來,自治區從20012006年國有單位離退休需求分別為47.367億元、48.6821億元、58.8735億元、58.2171億元、66.56億元、87.69億元。如按國有單位職工工資總額20%作為養老金供給計算,這6年國有單位離退休費供求缺口理論上應為15億元、13億元、19億元、11億元、14億元、10億元,供求缺口基本都高達10億元(如圖1所示)。因此,養老保障體制改革需要財政的補充支付

  養老統籌收支逆差需要財政補充,財政狀況直接影響養老保障體制改革。隨著國有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的不斷深入,內蒙古地方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在“十五”期間年增長率分別為7.82%、23.27%、24.77%、41.33%、47.08%,2005年地方財政收入是536.3633億元,2006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長到712.88億元(見表1)。但是我們也注意到,隨著改革開放步伐不斷加快,整體經濟的迅速發展,基本建設、企業的挖潛改造、科技開發、以及農、林、水、電等事業對財政支援的需求持續增大。“十五”期間,自治區財政支出增長率分別為28.70%、23.02%、13.97%、27.95%、21.88%,呈上升趨勢。2005年與2006年財政收支逆差已分別達198.2464億元和200.85億元。這種狀況不改變,財政已無力支援更大的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