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須知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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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稅三期上線後,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方式也進一步優化。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最新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須知,歡迎閱讀。

最新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須知2017

一、增值稅發票種類

我國全面推開營改增以後,納稅人常用的增值稅發票包括:

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用到2016年6月30日)等。

其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概念是相對於增值稅普通發票而言的,這兩者是企業經營中最常見的增值稅發票。

二、增值稅發票開具

從發票開具來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能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若對方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其他納稅人如自然人,同樣只能通過代開方式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從受票方來說,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給除自然人外的增值稅納稅人,而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開具給所有的受票物件。

三、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是指通過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對增值稅發票所包含的資料進行識別、確認。一般情況下,採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後,需在180日內進行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進行進項抵扣。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沒有進項抵扣的概念,所以也不需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進行認證工作。

四、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 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9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號)

6、《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五、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基本流程

(一)遠端認證

遠端認證是由納稅人自行掃描、識別專用發票抵扣聯票面資訊,生成電子資料,通過網路傳輸至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完成解密和認證,並將認證結果資訊返回納稅人的認證方式。

(二)上門認證

上門認證是指納稅人攜帶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等資料,到稅務機關申報徵收視窗或者自助辦稅機(ARM機)進行認證的方式。

(三)勾選認證

勾選認證是最新的一種認證方式,是指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通過特定的網址,查詢升級版增值稅開票系統開具給自己的增值稅發票資訊,然後通過勾選和確認的形式完成發票認證。

1.實施範圍

目前可以適用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政策,採用勾選確認的方式進行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包括:

(1)2015年度納稅人信用等級為A或B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7月期間適用)。

2.操作方法

上述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而是通過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登入各地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資訊。

六、認證方式的差異比較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的三種方式各具特色:

上門認證是最具“歷史”的認證方式,認證結果可以實時確認,但需要納稅人往返稅務大廳,辦稅成本較高,同時隨著經濟發展,納稅人需要認證的發票越來越多,辦稅服務廳排隊等候的時間也不斷增長。

遠端認證是納稅人自行掃描、上傳專用發票票面資訊,稅務機關遠端反饋認證結果資訊的認證方式,但該認證方式需要納稅人自行購買掃描器等裝置,對小微企業來說增加了一定負擔。

勾選認證是納稅人登入特定網址,以查詢和逐票勾選(支援同時勾選多份發票)的操作方式,選擇次月徵收期內用於申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清單資訊的方式,實現“取消認證”功能,對納稅人來說簡單便捷且不需要增加額外成本。

同時,需要關注的是,上門認證和遠端認證的認證期是以自然月為劃分的,比如說,納稅人A在4月份取得一張增值稅發票,他要抵扣的話,採用上述認證方式就必須在4月1日至30日期間完成認證。而勾選認證目前的認證期是4月份徵收期結束到5月份納稅人實際申報前兩天,最晚為申報期結束前兩天。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在實際申報到申報期結束的這段時間,納稅人不能進行勾選確認操作。

七、熱點問答

1.一般納稅人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要認證嗎?

不是的。根據規定,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需要認證。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裝置,根據政策可以全額抵減應納稅額,因此也不需要進行認證。

同時,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用於免稅事項、簡易徵收事項和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事項的進項,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具體有關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可參考財稅〔2016〕36 號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條。因此,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經認證後作進項稅額轉出操作。另外,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由於不動產使用壽命較長,納稅人在使用過程中,購買初期可能用於非應稅專案不得抵扣進項,而以後有可能轉為用於應稅專案。根據最新稅法規定,在轉為應稅專案時,不動產可計算抵扣相應的進項稅額。而計算抵扣的基礎,是購買不動產時已經認證了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後進項轉出的進項稅額。

2.勾選認證或者遠端認證不成功怎麼辦?

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通過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未查詢到對應發票資訊的,仍可進行遠端掃描認證。如果納稅人沒有遠端認證裝置,或者遠端認證還是不成功,納稅人還是可以進行上門認證。勾選認證和遠端認證是為了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激勵企業依法誠信納稅。

3.勾選認證後企業在申報抵扣方面有何變化?

採用勾選認證方式的納稅人,原有申報抵扣不變,一窗式比對不變:納稅人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方法保持不變,即當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發票資料,仍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2欄“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的對應欄次中。

4.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無法登陸平臺是怎麼回事?

近期稅務部門正在進行兩碼轉換升級,如果企業剛從15位升級到18位,登入18位時系統會提示納稅人檔案資訊不存在,此時需提請稅務部門開通18位的登入許可權,其18位納稅識別號檔案資訊已正確維護了信用等級和啟用標誌資訊,並且已有新老稅號關聯資訊,則納稅人登錄取消認證平臺時,可查詢和勾選其符合要求15位和18位納稅識別號的受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