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微企業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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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目前,由地稅部門負責徵收的涉及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有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印花稅3個稅種。下面隨本站小編具體來了解2016年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吧!

2016年小微企業稅收優惠

  《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進一步支援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上述計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七條同時停止執行。

三、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抓緊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工作。同時,要及時跟蹤、瞭解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新問題及時反映,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命題預測】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稅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國家實行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談談你的看法。

【中公思路解析】

{C}一、{C}提出觀點——對於熱點事件作出評價或挖掘本質。

結合事件所發生的背景,近年來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給小微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國家先後出臺了若干稅收優惠政策。與原有的優惠政策相比,進一步加大了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

二、論證觀點——國家對小微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的積極意義。

1、為小微企業提供稅收優惠政策,幫助小微企業減輕賦稅壓力,充分釋放發展活力。

2、為更多群體提供就業機會,緩解就業壓力, 維護社會穩定。

3、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提升企業整體實力。

4、振奮小微企業發展壯大信心,帶動當地經濟繁榮發展。

 三、落實觀點——切實有效的落實中央的稅收扶持政策,在實踐中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稅企QQ群等新媒體開展“點對點”式稅收政策宣傳推送,及時將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告知每一位納稅人。

2、加強業務培訓。每週利用固定時間集中組織學習,組織稅務幹部對小微企業提供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學習,以便正確理解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提高稅務工作人員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貫徹落實能力,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落實好稅收優惠各項具體規定。

3、做好跟蹤反饋。加強動態跟蹤和後續管理,持續關注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嚴格把控“准入”和“退出”關口,確保小微企業享受公平、公正的收稅待遇。

4、開展定期督促檢查及不定期抽查。對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相應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政策落實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於納稅人反映的問題,進行專人查辦病限時辦結,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