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稅幹部激勵機制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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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稅幹部激勵機制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基層國稅系統以目標考核為牽引,以日常績效考核為手段,以專項考核為補充,充分發揮考核激勵機制的督導和激勵作用,較好的解決了“幹好幹壞一個樣”,“多幹少幹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以及“淡化責任,疏於管理”等問題。本文結合基層國稅機關日常考核的一些做法,對如何進一步完善國稅系統

關於國稅幹部激勵機制的調研報告

一、影響考核激勵機制的因素

(一)行為文化因素的影響。國稅行為文化,是指在日常稅務管理活動中所形成的行為理念、思維方式、行為規範、管理制度及社會形象的總和。這些文化要素對於稅收管理體制的確立與發展,對於稅收執法活動的展開,對於稅收法治化建設的程序,對於稅收人員的執法行為、執法能力和道德狀況都發生著極為重要的影響。一方面,人的工作態度和工作主動性的好壞,完全由個人意願和能力決定的,對團隊的核心價值觀、共同願景等行為文化認同度高,就會在完善的激勵機制下,保持樂觀向上的精神狀態,多做工作,爭先創優。如果一個人的想法和動機,與行為文化的要求存在差距,那麼考核激勵機制,不但起不到應有的激勵作用,反而讓被考核人感到壓抑。另一方面,文化的導向影響,如果考核的內容是單位所期望的行為,如遵守紀律、愛崗敬業、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廉潔從稅等,就會讓大家產生積極工作的“表現欲”,使大家的工作激情和良好的行為得到不斷的激發和重複。如果以單位排斥的行為作為考核的主要內容,如消極怠工、違反規定、執法不嚴、責任不強等,其目的是為了抑制稅務幹部的消極行為,減少對基層建設的負面影響,就會讓大家產生“消極防禦”的心態,使大家難以產生積極工作的衝動。目前,基層稅務機關中普遍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行為文化,導致很大一部分公務員對激勵措施和手段的認同感模糊而淡薄。特別是現有的考核激勵機制,對公務員思想意識、行為習慣的評價缺乏科學的衡量標準,缺少正確的考核激勵方式,因而要達到考核激勵的目的就顯得比較困難。

(二)需求因素的影響。心理學家將人的需求定義為天生的激發器。一個人有什麼樣的需求就會迸發什麼樣的工作激情。每個人做事情,都有明確的目標性,總在不停的思考著“我做了什麼,能從中得到什麼樣的待遇和滿足”,並不斷地調整和糾正自己的需求層次。如果總在一個層次上給予激勵,就會產生“激勵疲勞”;如果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就會轉移追求目標,生產工作惰性。目前,基層國稅系統對公務員的需求缺乏足夠的瞭解,在考核過程中沒能針對不同的需求層次,設立不同的獎項。一方面設定的獎額小,獎勤罰懶的作用不明顯;一方面升職空間小,考核結果很難公務員的需求掛鉤,近年來科員以下公務員,晉升副主任科員的幾乎沒有,使很大一部分基層國稅系統的公務員,產生了懷才不遇,有抱負難施展的心理,從而失去了對考核激勵的信心。

(三)考核管理者的因素。我們知道考核激勵是對公務員的工作業績,德才表現的評價。考核結果是對個人進行獎懲、職級升降等一系列行政處理的依據。但在實踐中,受人為因素影響,稍不注意就容易產生考核誤差,這不僅影響了對公務員德才表現的準確評定,也影響了公務員考核制度激勵功能的發揮。

(四)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苦樂不均”現象嚴重。受社會環境、管理水平、上級要求和實際人員配置中的“因人設崗”等因素的影響,造成整個單位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為幹部激勵問題帶來一系列隱患。一是工作上的“苦樂不均”和“鞭打快牛”現象較為嚴重。二是責、權、利不均衡,無法制定出相對比較公平、科學、合理、實用的幹部績效考評體系。

(五)職務晉升制度導致幹部缺乏追求進步的動力和熱情。職務晉升始終是人類激勵最重要的手段。然而,現行實踐中的職務晉升制度使其激勵作用難以發揮出來。一是儘管設定了任職的最高年齡限制,領導職務相對事實上的“終身制”,無法激勵起一般國稅人員求真務實、勤奮工作、刻苦學習、追求進步的工作熱情。二是在領導職務晉升上設定的不科學、不合理、不公平的條件(諸如年齡、學歷、身份、機構規格等)限制,導致實踐中的諸如年齡現象(集中在29歲、35歲、40歲、45歲、50歲)、“用錢買文憑”、優秀工勤人員得不到提拔等怪現象,制約了所限制人員追求進步缺乏動力和熱情。三是上級下派掛職幹部的任職,一方面不僅阻止了佔92%的基層人員通過從艱苦、危險的基層向上晉升的可能性,也帶來了新招錄人員不願到基層、不安心基層工作的極端錯誤導向;另一方面打擊了基層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

(六)非領導職務晉升不公平,嚴重挫傷幹部工作的積極性。現行非領導職務體系存在著致命的弱點,非領導職務晉升不僅沒有成為調動、激勵職工積極性的手段,反而成為制約幹部積極性的羈絆,影響著國稅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一是非領導職務依人員所屬機構的不同()行政級別和規格設定不同的晉升路徑。初始條件相同的人員依所在機構行政級別和規格的不同,發展空間迥然各異,且越是基層、行政規格越低,晉升的空間越小;同一非領導職務,依所在機構行政級別和規格的不同,所用時間長短不等,且越是上級機關、行政規格越高,晉升時間越短。二是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相對應,且不能交叉任職,一是嚴重製約了基層,特別是行政

級別和規格比較低的機構領導幹部不斷追求進步的積極性;另一方面,阻礙了高行政級別機構人員向低行政級別機構流動,阻礙了高層次非領導職務人員從事大量基層工作的可能性。三是現行職級工資制和不同的職務晉升發展空間,決定了幹部工資待遇呈現“兩極”分化趨勢,且越是基層的人員工資相對越低,而越是上層的人員工資待遇越高,嚴重挫傷了基層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四是實踐中,職務晉升的過分原則性與前後幹部人事政策的不連續性,嚴重影響了幹部的積極性,給幹部隊伍管理帶來困難。

二、完善考核激勵機制的幾點建議

完善的考核激勵機制,一定要著眼於推動國稅事業的發展,著眼於調動基層稅務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圍繞稅收工作這一主題來制定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方法,對一切有利於基層國稅建設發展的人和事,要及時給予肯定,給予獎勵,從而營造人人為稅收事業發展出謀獻策的良好氛圍,切實通過一系列科學、嚴格的考核獎懲措施,最大限度地激發每一個稅務幹部的工作內動力。

一是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建立健全民主權威的考核機構。第一,在考核組織力量上,變人事一個部門考核為綜合部門考核。在人員組成上既要有領導、有群眾代表、又要有業務骨幹,使考核領導小組,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權威性。第二,要加強對考核人員的培訓和篩選。做到凡考必訓,讓每個考核者知道考什麼,用什麼標準考,儘量減少考核者的素質對考核結果的影響。同時,要選擇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業務熟悉的工作者去從事考核工作,只有高水平的考核者,才能獲得好的考核結果。第三,要細化考核指標,保證考核內容嚴謹科學。要著重針對稅收工作的特點,制定好包括能力、職責、目標等要素的基層國稅系統公務員職位說明書,讓大家充分了解自己做什麼、怎麼做、做得怎麼樣,使考核者與考核物件雙方都有一把衡量工作程度、業績水平的尺度,避免考核的無序性和盲動性。

二是積極改進考核方式。首先,有言在先,形成良性互動。在實施考核前,讓被廣大稅務幹部瞭解考核的內容、目的和手段,引導他們主動參與,自覺接受。其次,考核內容要簡潔明瞭。對人的表現、業績等共性問題儘可能的量化,並依託現代化技術對被考核人各種資訊作科學的處理,自動生成考核結果,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保證考核與評價的結果公正、真實,讓人信服。第三,要克服過去單一的考核模式。在考核形式上,堅持內外結合,在做好內部綜合測評的同時,對稅收管理員、大廳辦稅人員等,對企業、納稅人接觸面廣的稅務幹部,組織專門機構人員進行外調測評,保證每一個獎項都能真實有效,每一次考核結果都是眾望所歸。

三是完善激勵機制,提大學聯考核結果的綜合運用水平。考核激勵機制是一個系統的工程,考前、考中、考後的工作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如果只重視考核的組織和實施,忽視考核的後期工作,就會弱化大家對考核結果的認知程度,而且還容易出現“你考你的,我幹我的”等不良情緒。因此,要最大限度地發揮考核激勵的作用,就必須重視對考核結果的分析、評估和利用。一要搞好考評結果的分析。考核結果必須公正、公開和能被大家認同。一項考核結束後,不僅對共性問題進行分析,而且也要對個性問題進行分析,幫助被物件弄清成功經驗和落後的原因,並提出改進的辦法。二要加大考評結果的宣傳力度。把優秀典型作為國稅精神的具體化身,通過報告會、演講會、座談會、錄製專題片等形式有針對性的進行宣講,擴大考核結果的輻射面,施加先進典型的影響力。三要加強溝通。良好的溝通,一方面可以促進領導與群眾之間資訊的傳遞和感情的融合,另一方面可以促進稅務幹部對自我的定位和了解。在溝通過程中,要充分肯定成績,並和被考核物件一起用考核的標準來衡量過去做過了什麼,並告知錯在哪裡和可能引發的後果。一起弄清存在的問題,是個人能力問題,還是工作一時的失誤?是個人性格問題,還工作態度問題?設身處地的幫助他們總結、解壓,提高。

四是進一步強化激勵功能,把考核與激勵有機結合起來。考核激勵是一種十分有效的管理手段,“沒有考核,就沒有管理”,“你想管理什麼,就要考核什麼;考核什麼,才會得到什麼!”國稅系統激勵的目的就是調動他們獻身國稅事業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一是成就激勵,讓“一流崗位有一流的人才”。現在許多人的工作目的已不僅僅是為了生存,更多的是為了獲得一種成就感。所以,各級領導要十分重視對稅務幹部的成就激勵,採取組織激勵、榜樣激勵、榮譽激勵、績效激勵、目標激勵和理想激勵等多種方式,及時滿足基層國稅幹部合理的個人要求。二是能力激勵,為“能力強的,提供更大的舞臺”。提高能力素質,不僅是為了讓個人將來生存得更好,而且更有利於國稅事業的發展。謝旭人局長在全國稅務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完善教育培訓制度,把教育培訓作為激勵幹部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加大培訓工作的投入,切實通過培訓激勵和工作內容激勵,滿足廣大稅務幹部要學習、要發展的需求。通過合理安排工作崗位,做到人盡其材,通過推行競爭上崗,做到材盡其用,最大限度地促進稅務幹部自我價值實現。三是物質激勵,讓“一流業績享受一流的待遇”。考核一定要和每個人的利益得失掛鉤,稅務幹部在工作上取得了成績,不僅要及時給予大張旗鼓地表彰,而且要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在工資獎金、福利待遇、職務晉升等看得見、摸得著的利益上給予傾斜,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個人發展前途,滿足稅務幹部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