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幹部監督管理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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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幹部監督管理,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維護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措施,是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關心、愛護幹部的有效手段。根據縣紀委檔案精神和縣委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阿拉力鄉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了調研組對開展如何加強幹部監督管理方面工作進行了調研活動,對當前幹部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歸納梳理,並研究提出了一些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

關於加強幹部監督管理的調研報告

一、主要問題與原因

加強幹部監督管理,是一項常抓常新的課題,需要常抓不懈。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堅持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正面教育、強化預防為主,不斷健全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機制,堅決防止和嚴肅查處用人上的違規違紀行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為建設高素質的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提供有力的保障。幹部監督管理工作呈現出不斷加強、整體推進的態勢,但按照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來衡量,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認真研究解決。

一是對幹部監督工作重視不夠。加強幹部監督管理工作,從根本上講,是關心和愛護幹部的具體表現。但一些主要領導認為幹部監督管理是紀檢、組織等部門的事,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認識,對自身班子成員及幹部疏於教育,不敢監督,缺乏有效的管理辦法。

二是幹部監督方式方法需要進一步改進。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幹部面臨的環境日趨複雜,幹部活動的範圍日趨廣泛,幹部監督的任務和難度也越來越大,現有的監督手段、監督網路、監督方法都有不相適應的地方。比如有一些幹部思想上變質、犯錯誤,主要在八小時之外,而八小時之外的情況具有複雜性、隱蔽性和分散性,採取什麼方式對幹部“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進行有效監督,還缺乏管用的手段和方式方法。

三是幹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主要是職能部門對幹部監督管理的職責不夠明確,協調機制不夠完善,特別是缺位約束機制尚未建立,致使一些職能部門對幹部監督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沒有真正形成監督合力;有些制度對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提出正面要求多,具體實施細則少,與制度配套的獎懲措施跟不上,實施效果不夠明顯。

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既有領導幹部自身的,也有體制機制方面的,歸納起來,主要有四點:一是個別領導幹部監督意識不強,缺乏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對監督有誤解和牴觸情緒,甚至有個別領導幹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把監督視為對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存在“不讓監督”、“不願監督”的現象; 也有領導重業務而輕管理,致使對幹部監督管理工作思想上不重視,配合上不積極,抓班子帶隊伍的職責履行不充分。二是有作用發揮不充分,對幹部監督資訊溝通不及時,對一些制度的落實流於形式,致使幹部監督合力不強。三是幹部監督工作創新意識不強,對新形勢下的幹部監督工作缺乏深入研究,習慣於用老思路、老辦法開展工作,手段跟不上,措施不到位,難以及時準確地瞭解掌握各種資訊,難以從根本上形成解決重點問題的辦法。四是對一些制度落實不夠到位。目前幹部監督的制度規定已經不少,但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落實力度還不夠,致使群眾監督、民主監督、社會輿論監督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夠高。

二、主要做法與成效

近年來,鄉黨委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為主線,以制度建設為抓手,以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幹部

日常監督管理為重點,不斷健全完善幹部監督工作機制,狠抓各項工作任務落實,使全鄉幹部監督工作整體水平得到不斷提升。

(一)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抓好黨員領導幹部的學習教育。要通過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艱苦奮鬥傳統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進一步提高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思想政治素質,使廣大黨員幹部始終保持“忠誠的心”、“敏捷的腦”、“勤快的腳”、“乾淨的手”,成為人民群眾的貼心人。在理想信念教育上,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來聯絡黨員領導幹部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實際,切實解決“人生為什麼,入黨做什麼,掌權幹什麼”的問題,使各種消極腐敗的東西沒有可趁之機。在黨的宗旨教育上,要教育黨員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而不能把權力私有化、商品化,或用來作為謀取個人、家庭和小團體利益的資本;在艱苦奮鬥傳統教育上,要堅持重實際、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在幹部隊伍中全面養成腳踏實地、埋頭苦幹、廉潔奉獻、開拓創新的好作風。

(二)加強黨風廉政制度建設,抓好監督的法規、制度建設。結合實際情況,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大膽嘗試,制定了規章制度,加強幹部監督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這些制度有的是針對某一時、某一事而制定的,具有片面性;有的規定不具體,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制度嚴重滯後,缺乏時效性。比如監督制約手段缺乏應有的強制性和權威性。微觀監督規定多,巨集觀監督規定少;事後監督規定多,事前、事中監督規定少;對下監督規定多,對上監督規定少;彈性監督多,剛性監督少等。因此,要針對當前幹部監督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抓制度建設,努力形成適合新形勢特點的幹部監督工作制度體系。

(三)暢通訊息渠道,把監督工作的“根”扎入群眾之中。一是要建立幹部監督聯絡員隊伍。選派在職或離退休領導幹部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監督聯絡員,不定期地到機關、站所和村組走訪,聽取幹部群眾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反映。二是健全鄉組織和紀檢部門瞭解幹部情況的渠道。對幹部進行分工,一定時期內相對固定地負責考察一個片或幾個片、一個歸口系統的幹部,在幹部任前和屆中、屆末考察的基礎上,通過與幹部座談,走訪群眾等方式,掌握幹部的情況。實行領導幹部思想彙報制度,專題向組織、紀檢部門彙報思想作風、生活作風、廉政自律情況,根據平時掌握的資訊,看領導幹部有沒有據實彙報情況,如沒有,採取個別接觸談話的辦法,讓其“臉紅”,“出汗”,“心跳”,起到誡勉作用。對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中的內容進行抽樣調查核實,防止矇混過關。

(四)強化督促檢查,抓基礎工作,將《幹部任用條例》進行全面貫徹執行。始終把加強督促檢查作為貫徹好、執行好《幹部任用條例》等幹部政策法規的有效措施,在廣泛學習宣傳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完善督促檢查方式,做到了“三結合”,即,堅持定期檢查與平時檢查相結合,把每半年開展一次督促檢查工作常態化,常抓不懈。同時,充分利用平時領導班子考核、後備幹部考察、調研等機會,採取問卷調查、個別訪談等多種形式,對全鄉貫徹執行幹部政策法規情況進行深入瞭解,及時發現問題,督促落實整改;堅持普遍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既注重檢查物件的普遍性,做到全覆蓋,又注重對一些重點單位的回查回訪,並實行幹部監督員聯絡制度,及時溝通訊息,強化監督管理;堅持與全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考核相結合,每年初與各單位、支部簽訂責任書,年終統一進行考核,統一評定等次,統一實行獎罰。對《幹部任用條例》執行不好,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問題比較突出、群眾滿意率比較低的幹部,實行“一票否決”制,不得評先選優。通過這些措施的落實,全鄉各單位、支部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等幹部政策法規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得到普遍增強,識人用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五)抓重點,前移監督關口,領導幹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強。在全面落實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談話誡勉等制度的同時,堅持把完善幹部考評體系作為加強幹部日常監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制定了《鄉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辦法》和《鄉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實施意見》,統一對鄉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定期考核,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三、下步意見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對幹部的教育管理。一是加強宣傳力度,增強自我監督的意識。引導幹部群眾積極有序地參與幹部監督工作,可採取如知識競賽、案例宣講等多種形式加大對幹部監督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在幹部的思想上樹立起自我監督的意識,不僅監督好他人,也監督好自身。二是增強服從監督的意識。勇於監督他人,並自覺地接受他人監督,不允許有不服從監督的特殊幹部。三是增強監督地位人人平等的意識。做到平等監督,尤其是領導幹部要克服特權思想,帶頭接受黨組織和普通黨員的監督。

(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幹部監督的制度建設。在原有的誡勉談話、函詢有關事項報告等監督制度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切實可行的監督措施,如深化拓展談心談話活動,完善一報告兩評議制度,並認真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每年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一次自查。同時積極探索完善組織部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內部監督機制,通過調整職能分工、規範工作程式、推進制度創新,把監督貫穿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建立選任相對分離、內部合理制約、監督全程跟進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內部監督機制。

(三)進一步加強對幹部的日常性、常規性監督。加強對關鍵崗位幹部的監督,加強幹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認真實施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綜合利用個別談話、專項調查、任中檢查等多種方式,及時瞭解幹部的日常表現;採取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