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業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 最高可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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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基本工資規定2015最新訊息

深圳市企業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 最高可罰款5萬元

春節過後,農民工陸續返城,大學生也打起精神尋找工作,務工求職進入高潮。面對眼花繚亂的招聘廣告,求職者要如何應對呢?在提高自我防範意識的同時,龍華新區也從2月26日起至3月25日,在全區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人力資源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打擊各種“黑職介”、非法勞務派遣行為,確保新區人力資源市場規範有序。

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檔案《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深人社規〔2015〕4號)的明確規定,從2015年3月1日開始,深圳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從1808元/月調整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5元/小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8條、《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56條的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敬請市民關注,也請各用工單位自覺依法調整工資標準。

為確保最低工資制度落到實處,新區社會建設局在廣泛開展宣傳工作的基礎上,將進一步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控和監察,督促企業依法支付員工工資,同時暢通員工舉報投訴渠道,對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除了相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求職者也得自己擦亮眼睛,強化防範意識。找工作時,首先還是應該選擇正規的勞務市場或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參加正規的大型招聘會也是不錯的`選擇。在這些地方,用人單位都是經過了層層把關,可靠性是很高的,一般不會出現欺詐的問題。而一些街頭的招工小廣告則存在一定風險。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通過撥打114、上網等方式,查詢公司的地址、註冊資訊等等,以核實用人單位的真實性。

除此之外,求職者千萬不要隨意把自己的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隨意交給招工者,也不要輕易向招工者交付所謂的報名費、服裝費、體檢費等等,因為通常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正規的用人單位是不會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的。當然,如果求職者覺得自己落入“陷阱”,應當在第一時間聯絡公安、工商、勞動等部門,不要認為損失不大就忍氣吞聲。

溫馨提示:

用人單位如果要做到合法用工,必須進一步規範工資支付等臺賬管理。臺賬要列明工資報酬組成、支付日期、支付週期、支付物件姓名、工作時間,以及應發工資專案和數額,代扣、代繳、扣除專案和數額,實發工資數額,銀行代發工資憑證或者勞動者簽名等內容。接收實習、見習人員的,還應當單獨建立報酬、補助、補貼的發放情況等相應的管理臺賬。

廣東的用人單位發生欠薪,將影響其承接投資、申請參加政府採購,以及獲得銀行商業貸款等。

用人單位違法資訊將作為銀行審辦信貸業務的重要依據,今後有欠薪的用人單位將很難獲得銀行貸款。對於用人單位欠薪數額較大,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