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範文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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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力度,是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的重要工作,下面是本站小編蒐集整理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範文彙總,歡迎閱讀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範文彙總

篇一:社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靈秀社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鹿城鎮黨委政府,鹿城鎮綜治維穩中心司法所的領導下,社群兩委班子始終堅持以增強社群黨建活動為核心,採取“抓隊伍、強素質、搞服務、聚民心的”方法,緊緊圍繞建立中心廣泛,發動轄區單位居民參與社群建設,真抓實幹,初見成效,突出建立“和諧型”社群特色,著力把社群建設成為“居民文體活動極大豐富的快樂園”。

年初來社群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工作計劃,擬定了工作職責,實施方案。半年來,社群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建立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積極倡導居民和共建單位開展爭當文明市民、創文明樓院、文明單位活動,設立了消防、綜治、計劃生育科普、反對邪教等宣傳欄,通過教育引導,提高了居民素質,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矛盾調處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在調解工作中,專職調解員擅於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並耐心、細緻、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調處成功率達90%。以上。

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半年來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3起,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維穩組的建立。

由於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為更好地做好排查調處工作,根據社群實際情況,決定成立了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等工作領導小組,每月下到轄區單位進行一次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所有社群群眾在遇相關情況下可隨時向維穩組調解組反映、彙報。為構建平安和諧的靈秀社群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制度的確立。

及時對本月的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研究,討論。專職調不斷的加強調解業務知識和調解能力的自學提高,通過學習提高了綜合素質,更好的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總之,靈秀社群深入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提高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確定社會政治穩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調處工作中將繼續努力。

篇二: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一、會議基本情況

12月6日,在縣司法局六樓會議室召開了各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會議。會議的中心主題:基層司法所工作會議,由分管人民調解工作的副局長黎錫清主持。分四個方面進行,一是各司法所長彙報11月人民調解工作情況及12月工作計劃;二是基層股長鬍峰宣讀《關於做好全省司法所建設情況資訊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是副局長黎錫清部署人民調解工作年終考核工作;四是局長夏金華在會議上進行講話。

二、排查調處結果

全縣各調委會11月份共排查出矛盾糾紛536件,共調解矛盾461件,調解成功454件,其中:婚姻家庭糾紛99件,鄰里糾紛82件,房屋宅基地糾紛67件,合同糾紛11件,生產經營糾紛7件,損害賠償糾紛12件,勞動爭議7件,村務管理糾紛3件,山林土地糾紛147件,徵地拆遷糾紛0件,計劃生育糾紛4件,道路交通事故糾紛4件,物業糾紛0件,醫療糾紛4件,其他糾紛14件。(複雜矛盾糾紛31件,防止群體上訪11件,防止民轉刑6件,防止群體性械鬥8件)

三、糾紛典型案例

案例:

11月,縣婦幼保健醫院一對年輕夫婦生育小孩後,小孩出現意外死亡,其親屬認為院方存在過錯責任,於是多次聚眾到醫院鬧事,嚴重影響了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和其他病人的救治工作。事件發生後,城關鎮司法所及時介入,耐心勸說死者家屬要保持克制,理智處理醫療糾紛(爭議)事件。同時深入調查瞭解,在發現醫院無任何過錯責任時,又積極與院方負責人溝通,通過司法所多次調解,最後婦幼保健醫院自願出於人道主義給予死者家屬13000元的經濟幫助,很快將這起聚眾鬧事糾紛進行了處理。

四、後段工作安排

1、穩步開展司法所建設資訊管理工作

司法所建設資訊管理工作是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重要部分,是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做好這項工作對於充分發揮司法所的職能,體現司法所工作業績,還原歷史面貌都具有重要意義。根據省司法廳《關於做好全省司法所建設情況資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一是由基層股組織對各司法所工作人員進行了司法所建設資料採集工作的專門培訓,要求熟練運用《司法所建設情況資料採集軟體》;二是部署司法所建設資料採集工作安排,要求以司法所為單位,收集整理每個司法所的資料資訊和全貌圖片並進行詳細錄入、上報;三是基層股對司法所上報的資料進行審查核實,對個別錯誤和遺漏的地方進行修改、補充,對問題比較多的資料返回重報,在確定資料完整準確的基礎上上報市局。

2、組織落實司法所人民調解考評工作

為全面落實我局《20xx年基層司法所目標管理千分制考核計分辦法》,本月將對各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進行年終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分工作制度、工作業績、工作能力三個方面,具體考核辦法和標準:一是人民調解工作機制情況。是否有完善的鎮、村、組三級調解組織網路;是否有健全規章制度;人民調解員隊伍是否充實;人民調解工作流程是否規範等;二是工作臺賬、人民調解案卷(包括三調聯動案卷)規範化情況。要求各調委會必須每月有矛盾糾紛登記、排查、調處臺賬,重點人員穩控臺賬、不穩定因素排查化解臺賬等各類矛盾糾紛臺賬;同時檢查各調委會人民調解案卷(包括三調聯動案卷)是否按照規範化案卷的要求完成全年任務;三是人民調解案件調解情況及其他有關工作完成情況。各調委會調解案件調解成功率、轄區內是否發生惡性、重大案件以及是否圓滿完成上級、當地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篇三:司法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今年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積極探索,不斷創新,通過構建調解大網路、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實現調解大有作為,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促進了全區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工作成效

截止今年10月份,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925 起,調處率為100%,成功調解951起,調解成功率為100%;從矛盾糾紛型別來看,婚姻家庭糾紛157件;鄰里糾紛138件;房屋宅基地糾紛86件;合同糾紛85件;生產經營糾紛89件;損害賠償糾紛92件;勞動爭議糾紛50件;徵地拆遷糾紛67件;計劃生育糾紛3件;醫療糾紛30件;物業糾紛7件;村務管理糾紛4件;山林土地糾紛6件;道路交通事故糾紛56件;環境保護糾紛9件;其他糾紛46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構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大網路

1、落實領導責任,完善保障機制。及時調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做到了責任落實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我區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實加強工作領導, 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層層抓落實。

2、強化基礎建設,構建大調解平臺。我區以人民調解組織為基礎,實行以層級管理為主幹、屬地管理為基礎、行業管理為輔助的層級管理、屬地落實、行業指導三結合的管理體系,建立了區—鄉鎮(街道)—村(社群)三級縱向調解網路,同時針對全區矛盾糾紛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拓寬行業調解組織,切實做到哪裡需要調解,人民調解網路就延伸到那裡。全區8個鄉街、16個行政村、9個管理處、45個社群和100多個轄區單位均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調解小組700餘個,配有基層人民調解員千餘名,實現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全區各工作領域、各層級的全覆蓋。

3、規範調解行為,狠抓基層基礎建設。為認真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狠抓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重新規劃村級調委會規範化建設,到目前為止,規範了村級調委會的制度建設、內業卷宗管理,統一調解室,統一制度上牆,統一調解印章,統一內業資料和規範調解卷宗。

(二)開拓創新形式,推進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新發展

加強指導,確保行業調解職能更大發揮。1、面對新形勢和新問題,我區強化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把構建大調解格局作為維穩第一道防線,積極應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問題。我區共成立了以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為組長的行業性糾紛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分設石鼓區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徵地拆遷糾紛調解委員會、土地流轉糾紛調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委員會,以實現大調解的格局,確保人民調解工作更好的開展2、深入探索,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創新發展。我區積極探索,創新機制,狠抓人民調解基礎保障措施,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一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普法教育相結合。我區在人民調解工作中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論是糾紛調解事前、事中還是事後,都把普法與法制宣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組織司法行政幹部、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參與法律進農村、法律進社群活動,協助化解矛盾糾紛。二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服務經濟發展相結合。為進一步服務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的重要意義,加強涉企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積極排查化解企業內部矛盾糾紛,為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營造穩定和諧的發展環境。大力加強“法律進企業”長效機制建設,著眼於實現“法律進企業”從“進”到“駐”的轉變,進一步落實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職責,量化工作指標,不斷提升工作實效。三是深化調解文化品牌建設。我區積極探索調解文化品牌建設,創設和諧溫馨的調解環境,提高調解質量。一方面積極投入資金,加強調解室建設,挖掘特色文化,營造調解氛圍。另一方面充分運用中華傳統文化、倫理道德與法律法規相結合的調解方式,將深厚的民間文化、博大的倫理道德和儒家思想等融入到人民調解工作中,在各司法所設立法制宣傳欄,張貼調解宣傳標語,著力打造和推行以“和為貴、調為先”為主要內容的人民調解文化。

(三)強化管理模式,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深入開展

1、完善周排查常態化。我區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意識,並整合排查資源,建立矛盾糾紛“週報告”制度,通過不斷強化制度和規範建設來保障“大調解”機制的順利執行,使矛盾糾紛真正做到早排查、早預報、早調處,把矛盾糾紛的排查預警工作做實做好。

2、確保集中排查精細化。在重要節日、重要時段、重大敏感時期,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排查和集中排查,不放過任何細枝末節。

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雖然在化解矛盾糾紛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調解經費配備不足、調解員年齡偏大、調解協議及卷宗製作不夠規範等。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在下一年的工作裡,我區將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石鼓。

1、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加強資訊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行政接邊地區聯合調解組織,逐步建立行業、社團組織、集貿市場、商品集散地、工程工地、流動人口聚居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

2、深化拓展多元調解格局。針對我區經濟建設和城市改造過程中日趨增多的環保和物業管理糾紛,探索建立具有針對性的調委會,把人民調解機制引入到環境汙染糾紛和物業管理糾紛調處中,積極參與新型矛盾糾紛的調解。拓寬人民調解的覆蓋面。

3、進一步提高調解隊伍的整體素質。探索建立“專職調解員與兼職調解員、調解志願者相結合”,“專門調解機構與機動調解組織相結合”的調解工作隊伍,進一步壯大村(社群)兼職調解員隊伍。著手建立調解工作學習培訓基地,在基地設立學習活動室,調解案例圖片展,調解知識閱覽室、模擬調解室、模擬法庭,定期組織調解員參觀人民調解培訓基地,

4、健全保障激勵機制。必要的經費保障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起碼條件。要切實將調解糾紛補貼、村調解員報酬、培訓表彰獎勵等調解工作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把軟性規定作為硬性措施來落實,保障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激勵廣大調解人員積極做好調解工作,為平安和諧石鼓建設多作貢獻。

篇四:全市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福建省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20xx年人民調解工作考核的通知》(閩人調辦〔20xx〕2號)要求,市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於年底前對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人民調解工作進行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考核,是年底市委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黨政領導落實綜治責任書檢查考評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制定《20xx年度市對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人民調解工作考核內容和標準》(見附件)。

二、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對所轄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工作考核的基礎上,對照《20xx年度市對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人民調解工作考核內容和標準》進行總結(按照考核內容逐項進行總結。沒有總結或總結不到位的,視為沒有開展或未完成此項工作)並自評成績(含得分及扣分理由)。各地人民調解工作總結報告和自評成績於20xx年11月20日前報市司法局基層工作科。

三、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上報總結報告和自評得分時,要按照《20xx年度市對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人民調解工作考核內容和標準》的要求,提供有關檔案、資料的原件或影印件。若未提供,視為沒有開展或未完成此項工作。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還應提供本級辦公室20xx年度人民調解工作檔案及目錄。

四、市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自評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平時工作完成情況,對各地進行評分並報市綜治辦。各地要通過考核工作總結經驗,查詢差距,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

篇五: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農村)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和各種利益關係的再調整,鄭集鎮的各類矛盾糾紛有所增多,特別是山林、資源權屬糾紛,山地承包糾紛,婚姻家庭鄰里糾紛,以及社會籌資、金融債務等方面引發的民事糾紛日益突出,有些還釀成群體型事件,影響了社會安定穩定。鄭集鎮自2011年以來,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立足基層實際,紮實抓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探索出一套綜合運用組織、法律、行政、民間等手段,適合基層調解工作規律,符合人民群眾意願的解決矛盾糾紛的方法,努力建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的安定穩定。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路。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廣,影響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只有各部門齊抓共管,通力協作,方能有效執行。鄭集鎮及時總結、推廣幾年來的經驗和做法,建立以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為依託,以司法所為支點,以各村(居)治保調解主任為網眼的長期排查調處動態管理網路。各村政府把組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議事日程,在“選。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齊、配強隊伍;組織短期業務培訓,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研究探索調解方法與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規則、工作範圍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節目及活動的重點排查,敏感時期及有關政策出臺前的.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有效規範了中心的“從業”行為,促進了“中心”的有效運轉,深得案件當事人的信服,群眾都說:“調處中心效率高,以後有事我們就找中心解決。”這充分體現了群眾對調處中心的信賴。一年來,這些“中心”共排查矛盾糾紛180餘件,調處120件,調處率明66.7%。“中心”的成立及有效運轉,使xx鄉信訪總量大幅下降,越級上訪的批數和人數連年穩中有降。 三是建立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實行歸口調處的工作機制。完善滾動排查、資訊報送、定期通報、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工作制度,不斷推進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對全鄉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隱患及重大信訪問題和積案及時進行通報,並由鄉五套班子領導掛鉤督辦;鄉直各有關部門積極主動地支援配合有關村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辦好自家事”,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形成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解決在基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矛盾糾紛不出鄉”。堅持一線接訪制度,開設鄉委書記、鄉長信箱,開展人大代表下鄉巡迴接訪等活動,拓寬了群眾信訪渠道。同時,建立健全群體型事件的處置方案,密切關注土地徵用、下崗安置、“兩勞釋解”人員等不穩定因素的各種動態,積極採取預警、疏導、處置、化解等相應對策,把可能引發群體型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的苗頭納入視線,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調處。

二、明確責任

做好農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是關鍵。按照“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地各單位黨政一把手是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有效形成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責任體系。

一是排查糾紛實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責任制。深人

開展領導下鄉接訪和主動約訪活動,定期深入到所掛鉤的村,就本人負責督辦的和該鄉村已發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調查研究,靠前指揮,面對面做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各村政府在本轄區劃分責任片區,由村領導及“調處中心”工作人員分片掛鉤,定期進村入戶調查情況,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並做到提前研究對策,提前入戶訪談,前移工作關口,及時化解不穩定因素。

二是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責任追究制度。把領導幹部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實績與職務升降、獎懲掛鉤。根據中央綜治委《關於對發生嚴重社會穩定重大治安問題的地方實施領導責任查究的通知》檔案精神,立足本鄉實際,制定《落實信訪效能督辦制度實施意見》及《關於發生集體越級上訪問題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對工作失職、排查社會矛盾糾紛不力,或貽誤時機,致使小矛盾釀成大事端及問題較多、長期得不到解決釀成重大事件的責任單位領導和責任單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別給予督辦文祕告誡、效能告誡直至綜治“一票否決”。對各地各單位轄區或管轄範圍內發生集體越級上訪,造成不同程度惡劣影響的,分清不同情形對黨內責任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直到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對黨外責任人則按法律程式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堅持走群眾路線

在全年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過程中,我們堅持以鄉為單位,以村委會為基礎,進行認真清理檢查,加強對各機關單位的重點部位進行檢查,防止發生重大的惡性事故,堅持專門在、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廣泛動員人民群眾,認真摸排,分類統計,切實把治安混亂的地區治理好。截止11月8日,共排查出矛盾糾紛129件,其中村務公開4件,企業轉制中生活保障糾紛12件,土地糾紛11件,民間糾紛102件,在調處過程中,有121件經綜治辦、司法所聯合調處成功,有兩件民間矛盾糾紛移交人民法院(1件債務糾紛,1件婚姻糾紛),調處成功率達94%。

篇六: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學校)

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為確保學校和諧、教學秩序穩定,我校本學年進一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預防和減少犯罪及群體型事件的發生,現將本學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確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範圍:

1、有可能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出治安問題;

2、有可能引發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

3、有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苗頭、隱患;

4、師生比較關注,反映強烈的相關問題。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相關制度:

1、定期排查制度

(1)、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在規定期限內,認真妥善地處置化解職責範圍內的各種矛盾糾紛。

(2)、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協調會。

(3)、實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報表制度,各處室將排查調處情況在每月向學校領導小組進行書面彙報。

(4)對排查出的重點問題,如因涉及社會治安引發的問題,婚姻、家庭鄰里等民間糾紛,要求做到及時上報。

(5)經過排查沒有發現問題的也要記錄在案,實行“零報告”制度。

2、臺帳制度

(1)、對排查出的影響穩定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全部登記造冊,建立臺賬。

(2)、對每一件矛盾糾紛,做到定責任部門、定責任人、定處置措施、定處置期限。

(3)、問題已經解決的要及時銷賬,到期未能解決的領導小組要跟蹤督辦。

3、工作協調製度

(1)、通過各種渠道及時收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資訊,認真分析,梳理歸類。

(2)、領導小組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應及時召開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協調會議。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處置"的原則,落實到有關處室和責任人,並提出處置期限。每次協調會議必須形成會議紀要

(3)、各負責人對師生及群眾反映強烈、處置難度大、有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群體型事件的矛盾糾紛,應及時提交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研究,由領導小組組織調處。確保矛盾糾紛、矛盾問題不出學校。

三、建立定期報告制度

各負責處要將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情況定期報告學校政教處。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矛盾糾紛,按照協調會議議定的要求由有關處室限期處置。本負責人解決不了的,由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協調有關部門限期解決。對有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群體型事件的矛盾糾紛要隨時上報,經排查沒有發現問題,也要記錄在案,實行“零報告”制度。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每學期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公室進行總結,形成專門報告,上報教育局或相關部門。

四、確立了情況通報制度

(1)、領導小組定時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2) 領導小組應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分類指導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3)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時,教學秩序穩定的處室進行通報表揚;對把本處室的矛盾糾紛推向社會,把應該本處室解決的問題推給上級,造成不良影響的通報批評,直到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六、規範了考核獎懲制度

學校已經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納入學校綜合治理的工作範圍,列入崗位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內容,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檢查和考核。領導小組對各處室上報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建立檔案,抓好督促落實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激勵、制約機制,把矛盾糾紛排查與獎懲緊密掛鉤。

篇七: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20xx年我鎮綜治辦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十八大”精神,以“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等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建立“平安浩山”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我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成效

今年來,我鎮繼續加大在企事業、行業、區域性組織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調解組織的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法庭、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參與的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通過橫縱網路的完善,全鎮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今年來,全鎮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矛盾糾紛73起,調處73起,調處率達100%;其中人民調解73起,調處成功68起,調處成功率達95%。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鎮綜治委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人調辦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各村瞭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範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群體型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根據區綜治辦和區人調辦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村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鎮定期召開月例會制度,暢通訊息渠道,發揮村資訊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參與疑難複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範。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範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範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牆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調委會的“五簿兩冊”,調解文書格式,統一刻制調委會印章。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範了調解程式和調解文書。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我鎮根據區人調辦的要求,針對各村的實際,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例項會制度、調處責任制、資訊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廣大群眾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調解員為骨幹,紮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運用廣播、宣傳車、牆報等各種媒體宣傳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分發有關法律常識材料到全鎮各村,加強了對群眾的宣傳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鎮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臺前後,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群眾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援,促進工作的落實。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今年來,我鎮針對結合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各村各調解組織按照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排查調處久調不決的糾紛積案,及時發現和化解突發性的重大、疑難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群體型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一是圍繞熱點問題開展排查調處。在開展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中,各村調解組織把工作重點放在影響農村穩定、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問題上,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的安定穩定。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化解重點難點糾紛問題。各村調解組織立足本職,在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民間糾紛的同時,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與各種型別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鎮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舊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河市鎮針對本區域徵地、城鎮改造易引發群體性糾紛的特點,實行鎮領導分片,幹部掛村的辦法,積極宣傳相關政策,加強排查、掌握資訊,及時化解,實現了徵(拆遷)量上升,上訪量下降的目標。三是圍繞經濟發展主題做好生產經營糾紛化解工作。鎮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勞資問題、工傷賠償、工程款拖欠等糾紛問題的整治力度,及時化解經濟類糾紛問題,有效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

3、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為切實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推動全鎮人民調解工作上新臺階、新水平。根據省司法廳《關於在全省開展“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和市司法局《關於在全市開展“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和部署, 鎮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制定了“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工作方案,以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為核心,以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為重點,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措施為主線,深入紮實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

同時發揮司法行政職能,積極開展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和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各項工作,推進村居民主法治建設程序。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今年來,我鎮依託河市法庭建立人民調解培訓基地,聘請2名經驗豐富的法官和專業律師擔任人民調解培訓常年客座講師,制定人民調解工作培訓遠景目標和短期計劃,健全調解工作培訓長效機制。組織開展綜治協管員、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繼續完善調解員參加法院審理旁聽、典型案例分析、調解格式文書製作評比等制度,通過各項制度的落實,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2、加強資訊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區局提供的現代辦公資源,以電子文件的方式報送工作資訊,縮簡訊息收集週期。同時,積極暢通對“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各村資訊員的日常溝通,瞭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資訊編髮要點,促進我鎮及時掌握調解資訊,交流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