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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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1

一、重點和範圍

排查的重點是: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治安問題;有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有可能發生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苗頭、隱患;群眾比較關注、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主要範圍是:

1、因宅基地、通徑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2、因私營企業和家庭工業拖欠職工工資的糾紛;

3、因婚姻、家庭、鄰里關係引發的各類民間矛盾糾紛;

4、因小區開發徵用土地等引起的糾紛;

5、其他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二、程式與方法

l、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及時彙總,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後於每月20日前報鎮政法辦。遇有重大緊急情況隨時上報。不得遲報、漏報或隱瞞不報。沒有發現問題的',實行“零報告”制度。

2、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資訊員會議,要有會議記錄,隨時掌握各小組糾紛情況。

4、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部門職責分工,交辦給主管負責人。並配合協調至該糾紛解決好。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2

工作宗旨:

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文明,定期排查、及時發現並化解校園內教職工及家屬之間、師生之間、學生之間各類矛盾糾紛,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不文明的因素,創安全、穩定、文明、和諧、團結的校園。

工作要求:

1、學校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在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小組領導下進行,小組成員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責。

2、定期排查校園內各類矛盾糾紛,建立領導小組——各處室組——班級之間資訊雙向反饋的暢通渠道。

3、排查調處矛盾糾紛要遵守預防為主、發現調處為次的原則,以說明教育為主要方法,以團結、安全、穩定為出發點。

4、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不推諉,誰先知道誰負責,重大問題上報校黨委、校委會研究處理。

5、無論是定期排查,還是問題的發生及處理都要及時、真實地做好記載並做好歸檔工作。

6、每月對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彙總,填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月報表,供各級領導和學校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