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工作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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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關心指導下,始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攬,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開展,加強管理,規範操作,切實保障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為維護社會的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現將

城市低保工作總結範文

我鎮x開展城鄉低保工作彙報如下:

一、狠抓落實,推動農村低保工作全面開展

建立和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項十分複雜而艱鉅的系統工程。各我鎮、各村居委員會按照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紮實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推動農村低保工作全面協調開展。

(一)嚴格核實物件,切實做到應保盡保。經調查,我鎮共有農村貧困物件1180戶、1549人。這部分貧困物件今年要全部納入農村低保範圍。我鎮要嚴格按照申請審批工作程式要求,及時收集保障物件的相關申報材料(包括申請書、戶主戶口本、身份證影印件和相片、享受農村低保家庭成員的戶口本影印件等),確保申報材料不重、不漏、真實、準確、齊全。同時,要認真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報鎮政府稽核後,務必於4月10日前將有關材料和稽核意見報市民政局審批,確保我鎮今年5月份之前能順利發放低保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切實保證資金執行安全。我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主要來自財政撥款,資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視,一定要落實制度,堵塞漏洞,從嚴要求,從嚴管理,絕不允許發生擠佔、挪用、截留和虛報冒領等任何問題。對於違反資金管理規定的,要嚴肅查處,追究責任。要完善資金監督機制,切實解決重資金分配、輕監督管理的問題。財政、民政等部門要定期檢查、監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使用和發放情況,確保資金安全執行,確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低保物件手中。

(三)嚴格審批程式,切實保障農村居民的合法權益。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戶主申請、民主評議、張榜公示,村委會核實、鎮政府稽核,鎮民政科審批、村委員會張榜公示,發放低保證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式,切實做好農村低保工作。嚴禁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優親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職守、貪汙、挪用、冒領和扣押農村低保金等情況出現。對在工作中的失職、瀆職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四)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切實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確規範了申請、評議、公示、稽核、審批等環節。我鎮要依法辦事,及時受理農村困難群眾的低保申請,我鎮建立完整的農村低保物件檔案,強化痕跡管理;推進農村低保工作網路化管理,增強低保工作的管理質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強宣傳教育,切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建立和實施農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義,宣傳黨和政府對農村困難群眾的關心,宣傳農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規定,讓這一惠民工程進村入戶、家喻戶曉,要積極動員社會各界關注農村困難群眾,支援農村低保工作。要把農村低保工作作為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定期公佈農村低保工作實施情況,公開保障標準、審批程式和補差金額,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為農村低保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二、城鄉低保保障工作開展情況

我鎮x年城鄉低保工作在x年工作基礎上,在以村居委會為中心和鎮民政科的支援下有序推進,城鄉低保工作逐步納入了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軌道,初步實現了“保障物件公開化、執行程式規範化、保障辦法多樣化、保障金髮放社會化”的“四化建設”。

x年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鎮城鄉低保保障總物件1549人。

(二)為使低保物件做到“有進有出”、低保標準“能升能降”,不斷加大動態管理力度。x年我鎮對原享受城鄉低保人員進行了核查,對核查中發現超標的10戶30人給予退出低保保障,換成更困難的老百性。使我鎮城鄉低保工作從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三)x年我鎮對享受城鄉低保戶及低保邊緣戶6戶6人給予了城鄉醫療救助,累計支出救助資金3萬元。

(四)x年按照上級要求對城鄉低保進行整改,我鎮抽調了相關工作人員對新增申請享受城鄉低保52戶家庭生活狀況進行了審批前調查、走訪,對新申報物件做到三級評議、評審、三榜公佈。並將所有的1180戶、1549人農村低保人員名單在各村委會公開欄張榜公示,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給予了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進一步加大了群眾監督力度,確保了我鎮城鄉低保稽核、審批從真正意義上作到“公開、公平、公正”。

(五)x年我鎮對城鄉低保戶及低保邊緣家庭人員因病、因災災、因上學造成臨時生活困難的`6戶6人給予了城鄉居民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共發放救助金5400元。

(六)x年我鎮完成了城鄉低保微機資訊的複查、彙總、上傳工作。

(七)x年為使新增農村低保名額審批做到程式合法,步驟到位,我鎮對八個村委會上報的低保材料進行逐一認真仔細審批,對審批不合格人員材料全部返還所屬村委會,要求重新調查稽核上報。確保了農村低保工作的各類資料報表上報工作做到上報資料真實、準確、按時、按質、按量。

(八)x年我鎮完成接待農村低保方面來訪15餘人次,對不明政策群眾耐心細緻的進行政策講解,對來信所反映問題給予了全面妥善的書面答覆,對杜村黨總支有些村所提建議、意見給予答覆並對他們對我們工作的關心支援給予了致謝。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城鄉低保名額有限,矛盾突出,壓力較大。雖然去年我鎮進行了動態管理,納入了一部份城鄉困難家庭,但要求享受城鄉低保家庭較為突出,目前收到申請180戶1549人,工作難以開展,社會壓力較大。

(二)社鎮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沒有設立關於城鄉低保的公益性崗位,申請人在申請低保過程中瞞報收入情況,部分隱形收入上報不如實。導致社鎮對申請人家庭收入進行調查瞭解時難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標家庭人員被納入低保。

(三)由於對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不大,導致鄉、村、組三級工作人員對農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時有群眾因不瞭解低保政策上訪的情況發生。

(四)農村的宗親氏族關係特點更為明顯,農村幹部的工作素質與城鎮居委會幹部工作素質存在較大差距,農村低保資格的鑑別稽核更為複雜,入戶調查核實家庭收入難度大。部分該享受的農村低保家庭人員未納入到低保管理體系當中,而不該享受低保人員被納入低保物件管理的現象時有發生。

(五)農村居民家庭收入難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獲得的貨幣和實物收入的總和,它包括了經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四大項。由於收入多元化,農產品鄉場價格不穩定,加上家庭養殖自養自給部分,臨時工收入帶有很大的隱蔽性等原因,實際收入難以跟蹤測算。有的農民瞞報收入情況,現行法律法規也末明確村民必須履行如實告知其收入的義務,也沒有賦予民政部門對村民收入的調查權,另外農民大部分外出務工,大部分沒有通過職業介紹所或村委會登記,客觀上造成故意隱瞞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將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民納入低保範圍增加了難度。

(六)城鄉低保工作機構、人員與經費嚴重不適應工作需要。就目前來看,困難居民多,工作難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請、進行調查核實、收集每一個低保物件的有關備案材料、建檔造冊,還要做好審批及證件、資金的發放等,同時還要進行定期核查,加強動態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物件核定和審批就需二、三個月,任務極為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