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尋覓覓難找合適崗位 殘疾大學生渴望就業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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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全國助殘日,為迎接這一節日,昨天第十屆殘疾人專場招聘洽談會在北京人才大廈舉行。40餘家單位提供了300餘個就業崗位,崗位涵蓋英語專案專員、呼叫中心坐席、市場行銷、餐廳服務員等,引得數百殘疾人前來應聘。在應聘的人群裡,24歲的殘疾女孩高玲有些失落,她看了一圈,沒發現幾個適合自己專業和興趣的崗位。

尋尋覓覓難找合適崗位 殘疾大學生渴望就業公平

由於先天原因,高玲生下來就左前臂缺失,但她自強不息,學習成績優秀,在學校裡獲得過國家獎學金和優秀幹部稱號。“別看我只有一隻手,打字一點兒都不比同學慢。”高玲笑著說,參加大學計算機考試時,她在全班84人裡考了第一名。今年7月,高玲即將法學碩士研究生畢業,父母都在山東老家,還有一個妹妹正在讀研,她希望找個待遇好的工作,以緩解父母的經濟壓力。

“我想當一名檢察官或法官。”為了這個夢想,高玲先是打算參加山東省的選調生選拔,但對方以她的.身體情況會影響基層工作為由拒絕了她的報考。她沒有放棄,轉而參加今年國家公務員的考試。筆試成績優秀的她得到了最終的面試機會。“我覺得面試感覺還不錯,沒想到還是沒選上。”面試合格成績是50分,高玲得了49.2。她有些不服氣,於是打電話給幾家招聘單位,詢問是否會接受殘疾人應聘,對方的話讓她備受打擊。“他們有的說身體殘疾如果做視窗行業會影響政府部門形象;有的說業務量太大,怕我身體吃不消,還是別浪費機會了,報了也不會考慮錄取……”

記者瞭解到,目前,在公務員法和殘疾人保障法中都沒有明確規定行政機關招僱殘疾人公務員的比例,只有國務院出臺的《殘疾人就業條例》中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但該條例還規定了替代辦法: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專家認為,一些行政部門還存在著對殘疾人的歧視心理,寧可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也不願錄用合格的殘疾人。建議我國儘快設立“平等機會委員會”,監督用人單位平等對待勞動者,促進法律、法規的落實,併為受到歧視的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記者葉曉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