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論文寫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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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學論文,是以語文教學作為研究物件的科學論文,就語體學的分類而言,語文教學論文屬於科學研究論文的範疇。但是教學論文與一般的科研論文、學術論文又有所不同。

語文教學論文寫作技巧

一、語文論文的文體特點

學術論文可以是純理論、純學術的研究;而教學論文除了具有一定的學術性、理論性之外,還應具有突出的實踐性。因為“教學”本身是一個實踐活動。比如,就漢語語音問題來說,用音位學理論來分析現代漢語語音成分,分析單母音a及韻母ia,ai,ian中的a有什麼不同,zhi和zi中的母音的發音特點如何,這樣的語文論文屬學術論文;而分析漢語拼音怎樣教,有介音(韻頭)的音節是三拼法好還是兩拼法好,兩拼法中是“聲韻”相拼(如j+ian)好還是“聲介合母/後隨成分”相拼 (如ji+an)好等等,這樣的語文論文屬語文教學論文。又如,研究句式是語法學方面的語文論文,研究句子在中國小怎樣教則是語文教學論文。語文教學論文不能只是理論分析,而應該有具有充分說服力的實踐性材料來加以證明,必須以教學實踐為基礎,是教學經驗的總結和提煉。它應該對人們的教學實踐有指導意義。

這就是說,教學論文與一般學術論文的不同,是它具有突出的實踐性,是針對教學實踐來寫的論文。

教學論文雖然來自教學實踐,是對教學實踐的總結和提煉,但教學論文又不同於一般的教學總結。

語文教學論文與教學總結屬於兩個不同的文體範圍。前者屬科學研究論文範疇,後者屬工作報告範疇。因此,二者具有不同的特點。

教學總結是對某個教學階段、某個教學範圍中教學工作情況的總結,它的內容主要是對教學實踐的一種說明。教學論文則是一種理論聯絡實踐的文體,它除了具有實踐的說明之外,還應該有理論的分析和一些學術性的探討.當然,教學論文是在總結教學實踐的基礎上產生出來的,因此,它與教學總結之間並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好的教學總結經過加工和提煉就可以成為一篇教學論文。但從文體上說,二者畢竟有區別。教學總結中當然也可以有一些理性的分析和理論的探討,但這不是必需的;教學論文則必須具有理論的探討,必須在實踐的基礎上升華為理論,必須以規律的總結和提煉為目的,而不能僅僅停留在對教學實踐作法的表述上。

通過以上說明,我們認為寫語文教學論文首先要把握住這種文體的基本特點:既注重實踐性,又注重理論性和學術性。既要以教學實踐為基礎,總結實踐經驗(包括自己的,或別人的;正面的,或反面的),又要在此基礎上運用有關的理論(如教育學理論、心理學理論、語言學理論等等)加以分析提煉,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歸納出帶規律性的東西;而這些規律又要能對教學實踐有指導意義,具有可操作性。

不注意這一點,就難以寫好語文教學論文,要麼只闡述某種觀點,不提出有現實針對性的實踐依據,泛泛而論,不解決實際問題;要麼只說自己怎麼做怎麼教,不分析為什麼這樣做這樣教,其中有什麼值得認真研究的地方,這就和一般的教學工作總結沒有什麼不同。

二、語文論文的研究視野

寫語文論文,可以寫也就是說可以研究的東西很多,研究的題目也可大可小。大到研究語文教學的原則理論,小到研究一篇課文甚至一句話、一個字詞的讀法教法。研究題目的大小,本身並不決定文章的優劣,大題目不見得好,小題目也不見得不好,關鍵在於自己的研究是否有針對性,分析是否深入,總結出的規律是否有指導意義。

從目前語文教學研究情況看,語文論文中針對教材和教法的具體問題進行研究的情況比較多,比如某一篇課文如何教,某一類課文如何教,識字課如何教,拼音課如何教,作文課如何教,看圖學文課如何教……等等。有一些“傳統課文”(中國小都有)人們研究了幾十年,提出過各種各樣的教法。這一類的問題我們當然還可以再研究.因為教法本身是一門富有活力的藝術,而不是死板的模式。一個高水平的教師教同一篇課文,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方,針對不同的學生,他的教法絕對不會是一樣的。因此同樣的教材在不同的具體環境中可以有不同的教法。我們可以針對人們還沒有注意到的具體環境、具體情況再進行研究,提出不同於別人的見解。

不過,如果我們研究的眼光只盯住教材中某一課、某一類課文、某一個知識點的教學,這樣就侷限了自己的研究範圍,不容易找到有突破性、創新性價值的研究題目,寫出的語文論文就往往會缺乏新意,難得有獨到的見解。因此,我們應該把視野再擴大一些,從傳統研究中著重對教材教法的研究拓展開去,尋找新的研究範圍、研究題目的語文論文。比如說,我們 寫語文教學論文的思路可以向以下兩個方面展開。

一個是課程方面的語文論文,即對課程設定、課程性質目的、課程間相互關係的研究。

人們在基礎教育即國小、中學階段都要學語文課。解放前國小叫“國語”、中學叫“國文”,解放以後叫“語文”。語文究竟是一門什麼樣的課,為什麼要學語文、教語文,怎樣教、怎樣學才算達到這門課的目的,這些問題雖然專家們已經談論甚至爭論得很多,但並不是每一個教語文的人都瞭然於胸.呂叔湘先生說:“我認為每一個做教學工作的人必須首先認清他教的是什麼。”語文教師每天教的“語文”究竟是什麼?這門課究竟應該讓學生學些什麼,學會什麼?這樣的問題的確值得我們思考。很多有識之士都指出過,幾十年來我們國家的語文課教學是不成功的。呂叔湘曾說:“講到中國小語文教學問題,首先我們肯定它有問題……教學時間很多,效果並不理想……”呂先生這話是20年前講的,現在的情況也未必有多大好轉。只要看看目前社會公民的總體文化水平、語文水平的低下(商店、報刊、電視,到處寫錯字,讀錯字,到處是不通的句子,學校中很多老師說不了普通話,板書極糟……),就可以知道學校語文教學從總體來說是低效益的,甚至是失敗的。葉聖陶先生曾經指出語文教學三大弊病,其中之一是讀書作文不是為了增長知識、發表思想、抒發感情,而是為了應付考試。這一點不僅沒有改變,而且是愈演愈烈.從這個角度看,語文教學的成敗問題,自然也不僅僅是語文教學本身的問題,它還受到教育體制的影響和限制。不過,就語文教學自身而言,如何正確認識這門課的性質和功能,從而自覺自主地(而不是僅僅為完成上面規定的教學內容、教學計劃)去上好這門課程,這裡仍然有很多問題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