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產生機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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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市化過程都會出現人口向經濟發達城市的流動,在這個過程初期不可避免地出現城市邊緣群體,由於我國獨特的發展道路及制度安排,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的出現有許多特有的產生機制。在總結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闡述形成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的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和心理因素,揭示我國城市邊緣群體形成的獨特性及發展趨勢。

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產生機制探析

【關鍵詞】城市邊緣群體;產生機制;制度障礙

一、問題提出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在各自相對封閉的環境中獨立發展,城市,特別是東部沿海城市或省會城市,他們享有獨特地理優勢、資源優勢和制度優勢等,其發展速度和深度遠遠領先於農村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但由於國家對人口流動的嚴格限制,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人員流動很少,少量的人口流動,往往帶有政策性,如知青下鄉、知青返城、邊疆移民等,這種政策性人口遷移,由於政策上的協調或是由於這種移民往往是“由上而下”的人口遷移,並沒有出現大規模的邊緣群體。改革開放以後,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後半期,國家陸續出臺允許人口自由流動的政策,加上經過30多年的發展,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經濟差距業已拉開,在政策和經濟的共同作用下,農村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剩餘勞動力開始大量湧入城市和發達地區,形成了大量的城市邊緣群體。本文在梳理有關邊緣群體概念研究的基礎上,探討該群體在制度身份、經濟地位、文化水平及心理表現上與城市本地居民的差異,分析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的形成機制。

二、城市邊緣群體的概念界定

什麼是“城市邊緣群體”?目前在學術界爭論紛紜,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的視角和學科來定義它。李尚敏認為:城市邊緣群體主要指那些雖然移居、生活在城市中卻基本遊離於城市現代文明之外的人群,他們通常聚居於城市邊緣的城鄉結合部,多數是由農村剩餘勞動力(人們稱之為外來民工)組成,其典型代表是民工潮中“沉澱”下來的、久居城市、逢年過節才回老家看看的農民工。魏麗豔認為:“所謂邊緣群體是指在二元經濟社會結構背景下,從農業和農村中分離出來卻未能完成非農化和城市化轉變的,即未被非農部門和城市部門完全接納而處於兩種社會角色邊緣的人的綜合體。程為敏認為:中國的城市邊緣群體是從農民中分化出來的,但並不是所有從農民中分化出來的人都會處於邊緣狀態。只有那些從農村流入城市,特別是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的農民才會成為難以被當地文化同化和吸納的邊緣人。

從上述一些學者的定義可以看出,城市邊緣群體的主體是進城務工而沒有完全融入城市生活的農民工。本文將城市邊緣群體界定為:在城鄉二元社會結構背景下,由於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從欠發達地區分離出來進入相對發達地區謀生,卻未能在文化、經濟、生活等各個方面完全融入到當地居民之中,處在尚未被當地同化和吸納狀態下的人群的集合體。這樣,農民工就成了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的主要組成部分,同時從中西部欠發達城市分離出來到東部等發達城市中務工的、而未被髮達城市同化和吸納的工作人員也是城市邊緣群體的一個組成部分。

三、影響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產生的因素

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的產生和發展是受到一系列的國家政策所左右的,同時,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經濟差距、文化差距及不同心理表現,都促進並維持了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的存在。

(一)制度因素

城市邊緣群體形成的背後,是我國一些不合理的'社會制度在起作用。王春光和鄭晶晶將這些制度概括為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勞動就業制度、人事制度、組織制度、人口遷移制度、教育制度、財政制度、住房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等,這些具體制度從總體上將農民工與城市居民有區別地分離開來,使其成為一個社會邊緣群體。這些制度因素中,戶籍制度是核心和關鍵,我國的戶籍不僅是公民的一種合法身份標識,也是享受一系列公民權利的依據。產生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的制度因素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國家任何時代的農民在城市化過程中都未曾遇到過的,也是我國農民融入城市、擺脫邊緣狀態的過程中最難逾越的障礙。

(二)經濟因素

形成我國城市邊緣群體的經濟因素分為經濟發展因素和經濟格局因素兩個方面。魏麗豔認為,城市邊緣群體特別是農民工的大量出現是城鄉經濟快速發展共同作用的結果。李尚敏、朱同丹認為,形成邊緣群體的根本原因是我國長期存在著的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從1955年到1985年,30年的時間裡,我國城市經濟和農村經濟幾乎在相互獨立的環境中各自發展。這一時期國家將工作重心轉移到城市,重點發展城市工業經濟,城市經濟在這30年中從解放初期的一片爛攤子發展到有較強工業基礎的工業化經濟,而且這種發展是建立在犧牲農村經濟基礎上的。巴志鵬通過研究發現,從1952―1986年,國家通過價格“剪刀差”從農業中隱蔽地抽走了5823.74億元的鉅額資金,加上收繳的農業稅1044.38億元,34年間國家共從農業抽走了6868.12億元的資金。這種一抽一補將城鄉經濟發展水平拉開,這一方面促使廣大農村剩餘勞動力湧入城市謀求更好的生活,另一方面使得進城的農民無法與市民“平起平坐”而處於弱勢、邊緣地位。

(三)文化因素

城市現代文明與農村傳統文明的巨大差異構成了邊緣群體形成的文化因素。程為敏認為邊緣群體最終表現為一種文化現象,在邊緣群體的形成過程中,文化因素起了重要作用。城鄉兩種文明的巨大差異出現在像我國這樣的所有遲開發中國家。當這些國家的農民開始大量湧入城市時,大都已經形成城鄉二元發展的格局,落後農村與現代城市已經有了天壤之別,從傳統農村社會進入現代城市社會的農民很難適應和融入到城市現代文明之中,同時現代城市文明也很難接納遠遠落後的農民。這種相互間的文化排斥,加劇了流動人口在城市的疏離狀況,固化了城市中的邊緣群體。

(四)心理因素

邊緣群體對城市生活的不認同和城市居民對邊緣群體的不接納,導致邊緣群體無法順利融入城市生活,擺脫邊緣狀態。我國農村經濟相對城市經濟雖然發展緩慢,但卻一直把幾億農民維繫在土地之上而不至於流離失所。農村進行經濟體制改革後,農村經濟獲得迅速發展,絕大多數農民已無凍餓之憂,他們在農村生活自由、舒適程度並不比城市打工生活差,他們流入城市的主要目的是想多掙些錢回家蓋房、娶親,儘快地致富,等他們掙夠了預期的錢後就會返回原住地,過他們熟悉的家鄉生活,他們沒有改變邊緣狀態,融入城市生活的強烈願望。就城市居民而言,他們基於城市經濟的優勢地位,會產生一種群體偏見,對外來流動人口特別是農民工持排斥心理。這兩種心理使邊緣群體的存在得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