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層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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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經營層薪酬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經營層薪酬管理制度

經營層薪酬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經營層高管人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公司經營層高管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升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益,特制定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經營層高管人員。

3.遵循原則

公司經營層高管人員薪酬堅持與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標緊密結合,與市場價值規律相符,保障公司的長期穩健發展,同時遵循以下原則:

3.1競爭力原則:公司提供的薪酬與市場同等職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競爭力;

3.2按崗定薪原則:公司內部各崗位的薪酬體現各崗位對公司的價值,體現“責、權、利”的統一;

3.3與績效掛鉤的原則;

3.4短期與長期激勵相結合的原則;

3.5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原則。

4.職責

公司薪酬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經營層高管人員的經營業績考核,公司人力資源部為具體辦事機構。

5.管理內容

5.1薪酬構成

5.1.1公司經營層高管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構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報酬,績效年薪主要與公司經營業績掛鉤,即根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年薪的兌現水平。

5.1.2根據公司經營層各高管人員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基本年薪標準,基本年薪按月平均發放。

5.1.3公司經營層高管人員的績效年薪與公司利潤完成率及目標責任考核結果掛鉤。

5.2薪酬考核

5.2.1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2.2年度績效評價指標。

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主要指標為:董事會制定的年度經營業績目標的淨利潤。

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其他指標為:董事會確定的個人績效工作。

5.2.3公司薪酬委員會對高層管理人員重點考核淨利潤指標和個人績效的完成情況。

5.2.4考核程式

考核年度結束後30天內,公司經營層高管人員應向薪酬委員會提交年度述職報告,對考核期經營業績考核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自我評價

考核年度結束後,薪酬委員會依據公司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結合經營層高管人員的年度述職報告,對其進行年度績效評價,做出評價意見,測算出年度績效考核薪酬數額。

考核年度內,公司出現下列情況的,薪酬委員會可酌情扣減或取消公司經營層高管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薪酬。

1)經營層決策失誤,導致公司發生重大財產損失的;

2)經營層管理不到位,導致公司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損失的。

考核年度內,如遇國家法規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力因素,對考核年度公司盈利產生重大影響時,董事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考核年度的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的相關內容。

5.3薪酬發放

5.3.1基本年薪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月發放,年度績效考核薪酬由公司根據薪酬委員會綜合考核評價結果,報董事會核准後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發放。發放時任職不滿一年的,按其任職時間的長短(每年按12個月計算,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計)計算其應得的薪酬金額。

5.3.2發放薪酬時,公司按照國家有關稅法要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5.4薪酬調整

薪酬體系應為公司的經營戰略服務,並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不斷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的進一步發展需要。公司經營層高管人員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5.4.1同行業薪資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資報告或公開的薪資資料,收集同行業的薪資資料,並進行彙總分析,作為公司薪資調整的參考依據。

5.4.2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資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資調整的參考依據。

5.4.3公司盈利狀況。

5.4.4組織結構調整。

5.4.5崗位發生變動的個別調整。

6.附則

6.1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制定、解釋並修訂。

6.2本制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經營層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採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行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條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通過採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通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後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週期,也可以專案為週期。

第六條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於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薪酬體系設計

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範圍中,這樣的範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並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註: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檔案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徵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於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週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後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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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假日

1、帶薪年休假

在本企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注:鑑於實行倒班制及輪休制人員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因此不享受帶薪年休假。公司員工福利彙總

2、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管理制度《設計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3、所有假期均應以處理好自身工作為前提,必須做好工作交接,辦理相應手續後開始享受假期。延續假期必須先申請批准,申請未經獲准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4、集團輪休範圍為常年駐外站、辦,其他處辦、公司不實行輪休。鑑於生產經營單位工作的特殊性,原則上行政職能部門人員雙休日不安排休,若在保證生產正常執行的情況下,可適當安排調休,但部門內必須留有值班人員。

5、所有公司員工都可享有國家規定的每年10天法定帶薪假(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員工福利禮品方案

二、特別休假

1、婚假

(1)員工本人結婚可請有薪婚假5天。員工福利制度

(2)員工子女結婚可請有薪假3天。

(3)員工兄弟姐妹結婚可請有薪假1天。

2、慰唁假

(1)員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請5天有薪慰唁假。

(2)員工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岳父母死亡,可請有薪假3天。

3、產假

(1)員工生育持醫院證明經集團核准可請產假3個月,懷孕3個月以上小產,可請假4周(按病假規定執行)。

(2)員工配偶生育可請有薪假2天,申辦該假期,須附有關出生證明。員工福利方案

三、勞動保障

社保福利:集團為保障勞動者工作生活或按國家法律規定應予以交納各種保險費用。包括各種社會保險、集團給予的各種福利賀金等。

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具體參保情況結合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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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