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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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薪酬管理制度15篇

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傾斜。

3。建立積極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 薪酬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國家承認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薪等國家承認職稱國家承認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階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目標而設定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 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 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 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章 員工工資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成長情況及員工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內容:

1。基本工資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新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 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專案,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採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資訊,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薪酬管理制度2

一、遵循的原則

1、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勞而盡力者酬;勞而失誤者罰;勞而有功者獎

二、業務部工資計算辦法

薪金與佣金:

見習業務代表期限三個月,按考核工作量計算工日,工資1000元,實習期間可以沒有合同簽訂,但每日的有效拜訪量不得少於6個,包括新資訊的發掘,已有資訊的跟蹤,如實習業務員工作努力積極,能夠完成安排的工作和拜訪量,公司補助30元電話費,80元車費,80元餐費,其它費用自理。

正式銷售人員,每月完成業績(含新籤合同和回款額)5萬元以上的(含5萬元),為A檔,工資1200元,享受300元補助;完成業績10萬以上的(含10萬)為B檔,工資1600元,享受400元補助;完成業績25萬以上的(含25萬)為C檔,工資2200元,享受500元補助,完成業績50萬以上的(含50萬)為D檔,工資3000元,享受600元補助;完成業績200萬以上的為E檔,工資4000元,補助1000元;完成500萬以上的為F檔,工資5000元,補助1500元。完成工資和補助按利潤的實際回收比例發放、負責各縣區業務的享受完成業績級別補助的150%(注:回款額為除去預付款、提貨款的質保金、維保費和其它應收帳款),不再享受公司的績效獎。合同額與收款額不能重複計算業績。

技術員的工資根據完成工作的準確率來確定,如果出現差錯,承擔所造成的損失,並且扣發當月工資,如果連續兩次失誤,承擔損失外,警告處分;如全年工作無失誤,享受公司的績效獎,及業務部利潤資金。

1、組裝梯:

提成=(合同額—裝置總價—安裝費—運費—稅金—招待費—公司管理費—財務費用)

毛利潤*20%

(高於公司標準報價的部分,扣除稅金後,五五分成)

2、項修、改造、雜物梯銷售

嚴格執行合同流程,技術人員現場確認所需更換的配件,簽字確認後轉到預算部,預算部簽字確認後轉到報價部,報價部做出準確報價,保持這個報價,業務員可拿到毛利潤的20%的提成,高於標準報價部分,扣除稅金後,公司與業務員五五分成。

3、政府招標專案(三菱電梯)

以詢價為準,裝置價下降幅度超過18個點,不計算佣金僅算業績,18個點以內,由三菱直接簽訂裝置安裝合同的,佣金按照配套合同計算,計算比例為配套合同額2%。

4、維修保養

新籤維保合同提成=稅後合同額*8%(公司銷售的電梯新籤維保合同算此類);從競爭對手的手裡爭取來的客戶,新籤的合同提成=稅後合同額*30%;續簽的維保合同 提成=稅後合同額*6%(公司安排的業務不計算提成,算業績)合同簽訂低於3000元的不計提成。

5、資訊費

合同額50萬元以上,資訊費500元;

合同額100萬元以上,資訊費1000元。

注:專案初期業務員提供具體資訊,後期因某種原因公司出面進一步協商而簽訂的合同,此種情況有資訊費,其它情況無資訊費,無提成。

6、獎勵政策:

自籤率達到60%以上計算業績,業務員實習或新年伊始的當月,簽訂合同的,設立獵狗獎,獎金500元;連續三個月完成銷售額,客戶拜訪量最多,設立駱駝獎,獎金1000元;連續半年業績排名第一,並且完成銷售額,設立駿馬獎,獎金3000元;全年工作成績突出,銷售額達到400萬元,獎勵港澳遊;銷售團隊全部完成當年計劃,獎勵隊成員海南雙飛五日遊(雲南麗江遊)。對正式員工每季度發放服裝補貼或公司定做服裝。

7、處罰措施:

個人負責跟蹤的專案,因為跟蹤力度不夠、客戶關係處理不到位又沒有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另行分配導致業務丟失的,對業務員處於500—20xx元不等的罰款;銷售人員認真填寫工作日誌,管理人員每週抽查,如發現落實情況與彙報情況不符,取消此專案的跟蹤資格。對當地所有招標資訊必須瞭如指掌,如果在專人負責的區域內出現招標不知情的情況,根據業務情況對負責人員進行處罰,如果沒有專人負責,則對業務部所有成員進行處罰!

另:總經理助理根據完成總經理交待事情的百分比,自評工作成績與工資,工資幅度1800—4000元,上報總經理簽字確認。

提成:

1、組裝梯: 毛利潤*12%

2、項修、改造、雜物梯:毛利潤*12%

3、配套合同*0.8%(三菱)

4、維修保養 新籤維保合同=稅後*5%

開拓新的維保市場提成=稅後*20%

續簽提成=稅後*3%

不計業務資訊費 、總經理安排的收款和業務不計算提成。

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要求

通過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學的管理、分配,達到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穩定的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的目的。

第二條 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原則。員工的薪酬按照員工向公司提供的勞動量和成果進行分配,以崗位職責、業績作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

2、投入產出原則。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與員工勞動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潤緊密掛鉤,隨之浮動和調整。

3、市場調節原則。公司在確定員工的薪酬水平時,要以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市場工資為參照,並根據同行業薪酬適時進行調整,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4、遵守法規原則。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國家《勞動法》和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有關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的規定。

第三條 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依據,按照公司的經濟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崗位員工的薪酬水平,以員工的考核結果為依據,參照本地區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合理確定。

第二章 薪酬結構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及福利等部分組成。 第四條 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員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於當地政府部門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它是計算員工辭退補償、帶薪休假及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五條 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是非營銷部門(行政人事部、財務部、風控部)根據各個不同崗位而設定的一種補貼,一般根據不同崗位或職務高低設定不同的等級,崗位津貼納入工資考核範圍。

第六條 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對每週累計工作時間超過44小時的一種經濟補償。 第七條 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是營銷部門根據業績任務而針對不同崗位設定的與績效掛鉤的工資,以績效考核為計算依據,按完成任務的百分比計發。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為計算依據。

第八條 獎金

獎金分為年終獎(年底雙薪)、業務提成獎、分紅、特別獎等。年終獎(年底雙薪)原則上每個員工都可以享受(因違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終獎的除外),一般在春節前發放,金額由公司董事會在年度終了後決定(或相當於個人月基本工資);業務提成獎一般是針對營銷類職員設定,非營銷類職員如果能聯絡到業務的,也可以參照營銷類職員的提成辦法計發,非營銷類職員可以根據公司的業務收入情況給予適當的後勤服務提成獎或管理提成獎;業務提成按該員工接單業務淨利潤的一定比例計發,業務提成辦法另行制定;分紅本來是屬於股權收益,如果公司年度淨利潤達到一定的數額,年終經股東會決定由公司股東拿出一部分利潤來分給全體員工,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可適當給予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凡擁有虛擬股份(或期權股)的員工,享有與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權,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實施辦法另行制定;特別獎是平時由公司頒發的獎,給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在某些突發事件中的有功人員。

第九條 福利

福利包括各種現金補貼和物資。現金補貼如通訊補貼、出差補貼、工齡補貼、房租補貼等,一般按月或按次發放,按月發放的計入工資表中;物資一般在過年過節時發放。

出差補貼按公司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工齡補貼是對轉正一年以上的員工給予的一種津貼,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補貼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頂。

第三章 薪酬等級

第十條 薪酬等級 非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E五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主管、職員五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30個薪酬等級。

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四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監、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業務主管、業務員四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24個薪酬等級。

薪酬劃分標準見附表一《薪酬等級表(非營銷類)》和附表二《薪酬等級表(營銷類)》。

第四章 薪酬調整

第十一條 新進人員工資標準確定

對考核錄用的新進員工,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按營銷類或非營銷類員工確定其崗位薪酬標準,在試用期內,按其崗位薪酬標準的80%計發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轉正後按其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發放。

第十二條 薪酬的調整

公司整體薪酬水平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變動和公司效益的變動適當進行調整;員工個人的薪酬水平要隨崗位、職務及業績的變動而作相應的調整。

一、薪酬調整分類

1、個別調整

員工崗位變動或升職、降職,則工資隨崗位變化和級別變動而相應調整。

2、特別調整

公司對於給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實現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可以給予破格晉升職務或薪資等級的獎勵;對於違規、違紀、違法,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的員工,給予降低職務和薪酬等級的處罰。

二、薪酬調整程式

由部門經理提議,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執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報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

第五章 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 員工薪酬考核

非營銷類:各級員工考核指標由其直接上級制定(一般不低於10項,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崗位津貼為薪酬考核基數,每個員工都必須進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級進行100分制打分,職員由其主管進行考核,主管由部門經理考核,部門經理(副經理)由分管副總經理考核,副總理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共同考核(考核權重為3:7)(我公司的組織架構裡總經理、董事長是同一人)。考核結果分(百分比)乘以崗位津貼基數即為考核後實發崗位津貼。連續三個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員工,公司有權予以辭退,且不需要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營銷類:根據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任務,每個月進行考核,員工按業績目標任務完成百分比和績效工資基數來計算實發績效工資,任務完成百分之多少,績效工資就發放百分之多少。連續半年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半年累計未完成半年目標總任務的50%的員工,公司可以予以辭退,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章 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 正常情況下的工資發放

公司月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月末,於下月15日前發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統計和考核結果計算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工齡補貼及其它福利,然後將工資表(附計算依據)交財務部核算每月每個員工的獎金及各種提成,工資表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稽核後交公司總經理簽發。

工資發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推遲。工資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方式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第十四條 工資的扣減

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要扣減工資:

1、請事假缺勤的;

2、超過帶薪婚假、喪假、生育假規定時間缺勤的;

3、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員工受到懲戒處分勒令停職期間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進行工作的;員工過失罰款。

6、按公司規定的考核辦法,不合格或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按公司考核規定扣減;

7、員工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公司依法要其賠償,如需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賠償費,按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餘工資不低於本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工資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可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

1、代扣代繳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代繳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工資的延期發放

公司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發放工資的,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一個月左右發放工資(最長不得超過50天)。延期發放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員工。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制度從20xx年9月28日起執行。

薪酬管理制度4

為健全酒店薪資福利管理體系,確保酒店人事薪酬管理工作步入規範化、程式化、標準化、制度化,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與法規,制定薪資福利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建立有效的薪資體系,實現薪資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薪酬福利制度。

第二條 適用人員:本方案僅適用於酒店在職員工。特聘高管人員、高階名廚、臨時聘用人員、實習學生、外派或駐外人員的薪酬及其他待遇,由酒店與當事人另行約定。

薪酬支付原則:

(一)根據酒店實際發展階段,參照市場薪資水平、社會勞動力供需狀況、酒店的經營戰略目標等多方面的因素,確定以下薪資體系指導原則:不低於本地區同業的工資水平、相對較高的福利水平和工作生活環境、極具吸引力的獎金分配計劃。

(二)酒店實行薪酬公開透明,但僅限於部門內部,酒店不鼓勵員工隨意討論薪資。

第二章 薪資管理辦法

第三條 薪資結構: 酒店薪資結構體系分三種:年薪考核工資制、固定工資制、計件工資制

1.年薪考核工資制

薪資分配標準為年薪薪資50%為固定薪資,根據年度自然月份核定每月薪資發放標準,另外50%作為年度經營績效考核工資,依據該年度經營管理指標達標率核定發放(另行制定績效考核制度)。

適用於此崗位人員:酒店總部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廚師長、餐廳經理(外聘高管人員按議定執行)。

2. 固定工資制

A.總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考核工資+全勤工資)+店齡工資+加班費+各類補貼+效益獎金

崗位工資:佔基本工資總額60%;

績效工資:佔基本工資總額30%(根據當月績效考核分值發放績效工資係數,參照工作績效考核方案執行);

全勤工資:佔基本工資總額10%(當月出勤率達100%,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記錄,則予以發放全勤工資)。

效益獎金:根據每月確定任務指標完成率發放效益獎金(按超額淨利潤20%發放,根據其績效考評分數按比例發放效益獎金係數);

B、適用於固定工資崗位人員:酒店人員、廚師長、經理、主管、部長、收銀員、點菜員、廚房粗加工、洗碗工、工程維修人員、採購員、倉庫管理員、保潔員、工程維修人員、保安員。

3.計件工資制

A.總工資=基本工資(底薪 +全勤工資)+店齡工資+提成獎勵+加班費+各類補貼

B、底薪:為員工最低保障工資基數,佔基本工資80%;

C、全勤工資:佔基本工資總額20%(當月出勤率達100%,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記錄,則予以發放全勤工資)。

D、店齡工資: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滿一年,將享受店齡工資,逐年按比例遞增,裁止到五年封頂;

E、提成獎勵:實行計件工資制人員按以下標準提成獎勵

■餐廳服務員:

1.包房服務費:(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和財務管理中心批准);

2.零點廳服務費:按零點廳總營業額2.2%提成獎勵;

3.酒水提成:按銷售酒水提成金80%計提,其餘20%作為活動基金(用於部門活動或最佳員工獎勵基金);

■餐廳傳菜員

1.按傳送數量提成獎勵;

2.酒水提成:按銷售酒水提成金80%計提,其餘20%作為活動基金(用於部門活動或最佳員工獎勵基金);

■客房服務員:按客房銷售總營業額2.2%提成獎勵;

■廚房(廚房主管、廚房領班、主廚、副廚、普通廚師、打荷人員)

按菜金銷售總營業額3.3%提成獎勵

■洗衣房:按布草洗滌數量計件提成

F、適用於提成工資崗位人員:餐廳服務員、餐廳傳菜員、廚房主管、廚房領班、廚師、客房服務員

3.其他薪資福利

①加班津貼:酒店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休假,可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申請發放加班津貼(參照第五條薪資計算方法執行);

②醫療津貼:酒店主管級以下人員(未購買醫療保險人員)每月享有10元醫療津貼;

③話費補貼:酒店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每月享有話費補貼(按薪資福利標準明細表執行);

④週年獎金(年終紅包):是為體現酒店整體效益與員工個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讓員工充分享受酒店的利潤,更好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而設立。

第四條 薪資計算方法

1、工作時間:酒店所有員工每月享有4天有薪假期,行政級、A/B級管理人員根據其崗位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其他崗位由各分店/部門根據運營情況制定作息時間。

2、考勤起止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最後一個自然天。

3、考勤計資天數:酒店考勤計資天數以當月日曆天數,工作未滿規定出勤天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A)日薪:日薪=月工資總額÷30天。

B)時薪:時薪=日薪÷8小時。

C)加班工資:酒店提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地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加班。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經分店/部門負責人核實、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發放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方法按基本工資加崗位工資100%發放,春節加班按基本工資加崗位工資300%發放;

D)原則上所有加班實行事後補休,由部門進行合理安排。如因經營確實無法安排補休,由部門提出補薪申請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發放加班補薪工資;

5)法定日加班,除春節外,其他法定假日加班一律實行補休;

4)主管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含主管)原則上無加班費,如有加班一律以補休方式體現。

g) 病假工資:病假無薪。

事假工資:事假無薪。

工傷假:工傷假根據國家有關條例執行。

婚假:可享受有薪(發放基本工資)婚假。

喪假:可享受有薪(發放基本工資)婚假。

年假:可享受有薪(發放基本工資)年假。

產假:可享受有薪(發放基本工資)產假。

第五條 工資職級:

職等:酒店員工工資職等根據酒店及各分店組織架構和職務分六個等級,用EXE(行政級)、A(A級經理)、B(B級經理)、C(主管級)、D(領班級)、G(員工級)等表示;每個等又分為“相應職級”每個職等分別用1、2、3表示。

晉(降)職:即員工職務的上下變動,如員工由服務員(G級)晉職為領班(D級),晉(降)職必然會導致員工職級的變動。

晉(降)級:即在同一職等內職級的變動,如由員工工資由G3晉級為G2。

第六條 工資幅度(職級差):

(一)根據“六等若級制”標準,員工工資每一個職等不同職級差額控制在5%-15%之間,具體如下:

1、EXE(行政級):1000元;

2、A(A級經理):500元;

3、B(B級經理):200-300元;

4、C(主管級):100-200元;

5、D(領班級):100元;

6、G(員工級):50元;

第七條 工資標準表:酒店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根據以上職等職級標準、參考濱州、鄒平地區酒店、餐飲業同業標準、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各行政職能及後勤部門統一的工資標準表(參閱附件),與管理當局進行討論後,報酒店董事長批准後實施。

第八條 工資級別的審定

新入職員工定薪:新入職員工經酒店行政管理中心或分店人事部初試、部門複試合格後,複試考官須在其《職位申請表》中提出建議工資標準,行政管理中心進行稽核為準。原則上新入職員工一般根據職位享受該職位職等的最低階工資標準,試用期內按工資總額的90%計薪。經董事長審批,新入職員工可享受任一職級工資或免試用期。

轉正員工定薪:酒店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按最低職級定薪,因工作表現突出通過考核可上調一檔職級薪資;領班以下人員入職工作3年以下(含3年)按,最低職級套級定薪,3年以上上調一檔定薪;

年度調薪:根據酒店經營狀況、市場物價指數、員工業務能力及工作績效等,在員工工作滿週年時由所在分店進行一次年度考核,達到規定分數的,可進行一次年度調薪(具體參閱績效考核方案),由員工所在分店負責人在《人事變動表》上註明建議工資,轉酒店行政管理中心稽核,呈報董事長批准後執行。所有人員工資變動必須報董事長批准。

第九條 工資扣款:

按政府有關規定,個人所得稅必須由員工本人承擔,由酒店代為扣繳。

員工在酒店的借款。

缺勤扣款。

違紀扣款。

其他按規定應該扣除的款項。

第九條 離職員工薪資支付:所有離職員工必須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退還酒店所發物品、部門物資交接等手續後,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出具《工資發放通知書》經行政管理中心總監、財務

管理中心總監稽核,酒店董事長審批後於規定發薪日打入員工指定賬戶。

第十條 工資發放

a)發放日:每月26日為員工上個月工資發放日,統一以貨幣形式匯入員工指定賬戶。如遇週末或節假日,則提前相應時日發放。

b)薪資幣種:酒店員工薪資全部以人民幣支付。

c)辭職和解聘:待員工辦清離職手續後,由部門根據員工當月出勤天數,由所在分店/部門報《考勤計資表》到酒店行政管理中心,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薪資福利經理(績效考核經理)核算,經酒店行政管理中心總監複核,財務管理中心總監稽核,報董事長審批後方可發放離職工資。

d)不計薪情況:員工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而自動離職的,或離職手續不全的,酒店不予支付工資。

e)工資發放採取“財務管理中心稽核→董事長審批”的程式進行。

酒店行政管理中心薪資福利經理於每月15日前完成工資核算,並將薪資表和相關薪資資料(稽核並簽名的《員工考勤計資表》、《試用期轉正人員名單》、晉(降)職晉(降)級《人事異動表》、《薪資調整通知書》、《員工獎罰單》等所有工資核算資料)彙總送財務部稽核,經財務部稽核無誤後報董事長審批後方可發放。

第三章 員工福利

第十一條 工作餐:酒店為在職員工提供免費工作餐,包括午餐、晚餐及早餐、宵夜,重大傳統節日為員工提供節日工作餐。

第十二條 住宿:

a)酒店免費為員工提供住宿;

b)制服:酒店免費為員工提供工作制服,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制服,若有損壞或丟失須按規定賠償;

第十三條 酒店員工生日可獲得帶薪假日,併發放生日賀品;

第十四條 培訓:員工自入職之日起,酒店為員工提供職業生涯規劃的服務,為員工的個人發展提供系統的培訓,創造適合人才發展的學習環境,建立學習型組織,提供各種各樣的提高員工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培訓,具體培訓請參閱《培訓管理程式》。

第十五條 其它:員工可以享受酒店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另行制定)。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條 本方案是酒店薪資體系的指導性檔案,有關部門須根據此方案制定具體可行的各項工作程式及流程。

第十七條 本方案經董事長批准後生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第十八條 行政管理中心可每年根據市場薪資調查、物價上漲水平、酒店經營策略及發展戰略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見,報酒店董事長審批後,作為此方案的附件。

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章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補貼津貼+獎金

1、 基礎工資:是為保障員工最底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資;

2、崗位工資:根據員工崗位工作性質、職責、技能、工作難度及行為對公司的影響程度和價值而支付的工資。(崗位的價值)

3、補貼:作為公司給與員工的福利,基本上公司正式員工均享受。我司的補貼具體是:午餐補貼、通訊補貼。

4、津貼:是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其崗位的特殊性給與的報酬。我司的津貼具體是:交通能源津貼、領導職務津貼、汽車司機行車津貼。

5、獎金:是由根據員工工作業績的優良和公司經濟效益狀況而支付的工資。

其支付的額度與企業的經營效益息息相關。我司的獎金具體有:績效獎金(工作業績)、總經理嘉獎。

第二章 具體構成內容

1.年薪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公司效益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2.提成工資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崗位績效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3.結構工資制:年度收入=∑月度收入(基本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4.協議工資制:是指先確定薪酬額,再按照結構工資制或年薪制的內容結構及標準分解薪酬組成的薪酬制度。實行協議工資制屬於特殊薪酬情況,一般僅對從公司外部引進優秀人員時適用,需要適用時由人力資源/行政部申請,公司薪酬委員會研究通過、總經理批准後方能執行。

5、內容解釋:

5.1 月度底薪:即為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資。

5.2 月度補貼津貼(試用期、臨時工不享受)見下表:

●福利專案 適用人員 標準 備註

●午餐補貼 全體正式員工 100元/月 直接用於為員工提供工作餐

●通訊補貼 全體正式員工 50元-300元/月 領導300元、銷售100元、其他員工50元

●交通能源津貼 公司領導 300元/月 下班不便或有私家車員工

(汽油費) 關鍵崗位 100元/月 需申請經總經理審批

5.3年度公司效益獎金:

與公司效益指標的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4崗位績效獎金:

與個人工年度的工作目標業績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5總經理嘉獎獎金:

是公司總經理或管理執委會根據公司本年度的效益完成情況和經營計劃完成情況、員工所在崗位的重要度和關鍵度、員工本人的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等,可能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的單項獎金,其每年是否發放、以及如果發放其計發的標準和具體金額等由總經理或執委會決定,人力資源/財務部負責計算並備案。

第三章 薪酬確定

第一條 公司領導類崗位(即執委會成員)人員薪酬的確定

總經理崗位的薪酬由董事會確定,其它公司領導類崗位的薪酬由總經理在董事會確定的原則內根據本制度支援檔案《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 部門領導類崗位人員薪酬的確定:根據公司的聘任、任命檔案,由總經理根據《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 各領導崗位的年薪額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三條 銷售類崗位人員年薪的確定:由總經理根據公司銷售指標的情況,結合員工本人上一年度的銷售業績,按照公司《崗位工資對照表》確定,確定崗位等級與工資標準。

第四條 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崗位工資的確定:由各部門根據崗位《工作說明書》、《崗位工資對照表》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對員工本人工作業績、能力和態度的考評,確定崗位及崗位工資級別報公司薪酬委員會稽核,由總經理批准。崗位工資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五條 新進人員工資確定:試用期內原則上以招聘崗位的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具體拭該新員工的能力、工作經驗、學歷等情況定崗位等級與標準,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績效)。

第六條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實行3-6個月的見習期,見習期間採取固定工資,標準為本科生1200(男1200,女1100),專科生(男1100,女1000)。見習期滿根據任職的崗位,進入崗位的為期一個月的試用期,工資對照公司《工資標準對照表》定級定標(同第五條)。

第七條 實習生只發放基本生活費(基礎工資300元)。

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企業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佔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佔月工資的30%。

1.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範圍,在此範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 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 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後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 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是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於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 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 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 初任工資

1.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企業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企業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後確定。

第二條 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 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 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 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企業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範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並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於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幹。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 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 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第三章 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 企業視員工的工作表現於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因試用期合格後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後工資調整的;

3)對企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准的。

第二條 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第四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彙總,交企業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五條 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稽核彙總。調動核准程式按檔案灰頂執行。

第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錄用不滿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 提薪標準

第四章 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 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 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准,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 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一條 本公司業務提成獎勵制度的建設是建立在員工的工作目標和企業發展目標緊密聯絡的基礎上的,本著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則制定。

第二條 目標:不斷對員工進行激勵和指導,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公平合理的評價公司員工的價值分配。加強部門之間,管理者和普通員工之間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樹立良好的團隊意識,建立優秀的企業文化氛圍,最終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第三條

 第二章 薪資結構

第四條 公司正式員工的薪資構成方式為:基本工資+業務提成+年終獎金+超額

獎金

其中: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績效考核獎金。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第五條

第六條 薪資結構表: 說明:

1、業務部門的業績提成,按公司制定的提成標準執行,相關部門按內定執行.

2、績效獎每月按績效考評的百分比計算,績效考核滿分100分;

3、連續三月業務都不達標的專案人員,公司保留降職、開除的權利;

4、工齡工資每年按30元遞增,新入職當年不享受,入職滿一年後開始核算;

5、勞保每月定額50元,以發放實物為準;

6、所有崗位均設有年終獎金,年底根據業務完成量及效益由股東會批准核發。

第七條

第八條 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年底雙薪+計發業務提成

(轉正員工享有年底雙薪,根據員工實際工作月數核發)

第九條 超額獎金:完成年度計劃業務指標以外的超額完成部分,根據年底業績

統計情況及公司業務發展情況,由總經理領導綜合行政部提案,報股東會,經董事長簽字後方可發放。

 第三章 績效考核

第十條 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業績考核和管理考核(含業務技能考核)兩大類:

業績指標考核:根據業務部與專案部人員簽訂的《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的完成情況為準,每季度籤一次,分月考核,季度考核分值計算三個月平均值。《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由被考核人按崗位層級簽訂後交人事行政部門存檔。《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一式兩份,被考核人一份,綜合行政部存檔一份。財務部另影印備案一份。

日常管理考核:主要是考核員工在能力素質、制度遵守、敬業與奉獻、工作效率、協作配合、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以行政規章、獎懲條例、考勤記錄等為考核依據;綜合行政部根據被考核人的崗位職責確定其考核內容。

注:以上兩項考核將融入到《月績效考核表》中一併考核,季度末在統計做一次業績完成情況考核,以方便員工提成金額的核算。

第九條 考核物件

管理指標考核:針對公司全體員工。

業績考核:融資擔保部門等能直接創收的員工及主管領導,以及與業績掛鉤的管理部門及部分管理人員。

第十條 考核方式

1、管理考核:

採取百分制分數扣罰形式。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按層級進行考核。實行月度考核制。

扣罰由公司根據崗位職責的不同,有針對性的根據崗位的基本工作要求列出部分扣罰內容,形成正常的管理職能,實行月度考核制。考核分數與每月度績效獎金掛鉤。綜合行政部每月1日以前將上月《績效考核表》按部門分發給被考核人的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部門負責人打分完畢交分管領導考核。分管領導最遲於當月5日前交綜合行政部複核並彙總後提交總經理和董事長考核。綜合行政部彙總考核表後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後開始核算上月工資,並登記考核分數抄送財務部門記發獎金。考核表由綜合行政部門存檔並作為年終考核的部分依據。

2、業績考核:

總經理負責根據公司年度任務計劃安排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及部門人員簽署《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原則上《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為公司季度、年度員工個人業績考核指標標準。因特殊情況業績指標須進行變更的,必須由總經理和董事長進行審批。每年1月1 5日前,綜合行政部負責將本年度業務人員每季度的業績考核結果抄送財務部門。綜合行政部門、財務部門按照上一年度業績指標考核情況定下年終獎金及人員名單。

第十一條 業績考核標準:

(一)業務部人員考核

1、業績指標確定標準:

根據公司的業務發展情況,由總經理聯合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商議後,報董事長確定當年的業績考核指標,並分解到每個季度;

2、業務人員由業務主管確定年度、季度業務任務,根據業務量提成獎勵,沒有實現業務收入的,領取基本工資。

(二)風控部人員考核:

1、公司擔保業務的年度不良率控制在3%以內;

2、年損失率控制在0.8%以內。

其中兩項中的'一項未完成的,扣發年終獎金,停發該專案的提成獎勵,已發放的專案的提成獎金予以追回。

第十二條 申訴

1、考核結束後,被考核人有權瞭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考核人有向被考核人反饋和解釋的職責。

2、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與考核人溝通方式解決。溝通無法解決時,員工有權在瞭解考核結果後5個工作日內向級考核人上一主管或綜合行政部總監提出申訴。申訴時需提交《績效考核申訴說明書》及相關說明材料。

3、主管領導或綜合行政部在接到《績效考核申訴說明書》後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人做出書面答覆並將最終處理意見報公司備案。

4、若員工的申訴成立,應改正申訴者的績效考核結果。

5、各級主管領導對申訴人應持積極心態,不得對下級申訴隨意阻撓或打擊報復。

第四章

第九條 計提基礎

1、擔保費

2、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條 計提比例

(一)保費收入計提比例

按照保費收入的10%計提提成獎勵。具體分配如下表:

業績提成

(二)其他收入

轉正員工(且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以自有資金投入公司“員工發展基金資金池”的回報收入。

附:員工按級別及投放金額劃分月利率表:

備註:1、上表所列發展基金收入按月領取,每月初由財務部核算後10日同工資

一同發放上月收益;

2、每月按實際天數計算,不足一月的按實際投放天數計算。

3、此基金隨時可以投放,投放時簽署自願投放確認書由公司存檔,若有

需求隨時可以提取,每年提取次數不可超過2次以上。

第一十一條 分配方法

(一)業務部門內部的額外分配

1、業務部門獨立營銷的專案,分三種情況:(1)、部門經理營銷,部門經理獨立完成的,部門經理原則上提成70%(含)以上,視專案經理的配合程度,給予專案經理提成總額的10%-30%的提成;(2)、部門經理營銷的專案,交由專案經理操作,專案經理應占提成額的50%(含)以上,部門經理佔50%(含)以下;(3)、專案經理獨立開拓的專案,並且在部門經理的指導下完成的,專案經理應占提成額的70%(含)以上,部門經理佔(30%)以下(原則上專案經理營銷的業務應由專案經理自身完成);(4)、公司高管營銷,並交由部門經理安排操作的專案,按提成分配方案的常規比例核算,即部門經理(A角)60%,專案經理(B角)40%。

2、提成時間安排

(1)常規擔保專案:在確認收取費用並完成專案反擔保措施,且及時進行專案資料歸檔的,可發放應提成獎勵額的60%,另外20%在年底時與年終獎金一同發放,剩餘20%風險解除後發放。

(2)中間業務專案:即中介收入、財務諮詢收入、服務收入等一次性收益的專案,均按收入的10%進行一次性提成,具體分配方案由業務部制定方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發放,原則上按照參與人員6:4發放。

(3)業務提成每季度發放一次。季度結束後的第一個月10日之前各部門統計、核算結束,15日之前審批結束後由財務部統一發放。

(二)風控部門

在確認保費已收取並已落實反擔保措施,且專案已歸檔的,先發放50%的首次計提額,另外的50%在專案風險解除後發放。

(三)其他人員的分配

非業務、風控部門以下人員的獎勵由獎勵基金中支出,根據業務收益情況按季發放,年終獎勵具體由綜合行政部提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第一十二條 其他規定

1、離職人員(包括辭職和辭退)未提成部分的計算和發放:

(1)離職後一個月內專案仍未歸檔的,不計提成;

(2)離職前專案已歸檔,或離職後一個月內完成歸檔,提成未領取的,按首期發放比例在離職後的一個月內或歸檔完成後的一個月內發放。其餘提成由公司指定接管專案人員享有;

(3)離職前專案已歸檔,已領取首期提成,但專案尚未解保的,後期提成不再發放,改由公司指定接管專案人員享有;

(4)如因重大過錯並造成公司損失離職的,所有未領取提成不再發放;

(5)離職前專案已解保但提成未領取的,除因第(4)條規定離職的,可發放剩餘提成。

2、業績指標統計:

(1)每季度結束後第一個月8日前由業務部將各部員工上季度業績完成情況以及發生代償的情況,填制業績統計表報送財務部。

(2)財務部當月8日前確認完畢並送交總經辦、業務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3)財務部彙總並以此為據計算員工業務提成,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簽字後於當月1 5日作為發放的依據。

(4)各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業績指標統計工作,如有延誤,影響提成發放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 補 貼

第一十五條 《專案人員電話補貼標準》,該標準主要專案部實施,標準如下:

第六章 股權激勵

第一十六條 根據公司發展情況,針對核心管理層,適時實施股權或者期權激勵機制,管理層與公司簽訂協議,明確行權的條件。實施細則另行擬定。

第七章 附則

第一十七條 本制度的修改、實施、廢止均由綜合行政部報總經理、董事長批准; 第一十八條 本制度如與其他考核制度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一十九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薪酬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總公司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上海市工資支付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薪酬的構成

第三條 薪酬主要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五部分構成。

(一)崗位工資、津補貼屬於標準工資部分,績效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屬於浮動工資部分。

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屬於即期收入,中長期激勵屬於長期收入。

(二)崗位工資是與員工崗位責任相適應的崗位報酬,在崗享受,換崗調整,離崗取消。

績效工資(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及集團公司經營業績相適應的績效報酬。

津補貼是對特殊崗位工作員工給予的津補貼。

中長期激勵是指對員工的工作業績以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股權激勵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應當科學合理的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四條 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章 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以下情況視為加班:

(一)集團公司出具書面加班通知的;

(二)員工主動加班,事後得到集團公司書面認可的;

(三)員工提出書面加班申請,集團公司批准的。

第六條 加班加點工資支付原則

(一)正常工作日(週一至週五)加班,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補休代替。

(二)休息日(週六與週日)加班,可按同等時間補休,補休時間應安排在當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當年12月31日前補休結束;未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加班工資基數按照標準工資計算,標準工資不得低於集團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章 工資管理規定

第八條 員工工資執行日薪月結制,月制度工作時間20.83天,月計薪天數21.75天(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員工出勤按實際天數統計(包含國家規定的節、假日)。

第九條 員工當月的工資依據上月的考勤結算。

第十條 新招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十一條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工資計發到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其工資應當在辦理完工作交接同時支付。

第十二條 工資支付時間

員工工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並向員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約定的工資支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者公休日,應當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工資支付方式

工資由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按規定核定、結算,銀行代發,特殊情況下以現金形式發放。

第十四條 工資中扣除的費用專案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三)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

(四)缺勤扣發工資;

(五)其他法律規定或集團公司規定的扣除專案。

第五章 各種假別的工資扣減標準

第十五條 凡涉及扣發工資的,以標準工資為基數扣發。

第十六條 曠工、事假

曠工一日,扣發一日工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十七條 病假

(一)病假1個月以內及滿1個月後進入醫療期的工資,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二)醫療期滿在等待處理結果之前,參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八條 工傷

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傷津貼。

第十九條 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一條 產假、節育假

(一)女員工休產假、男員工休護理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執行。

(二)節育假期間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員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該員工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 其他扣發工資的情況

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給集團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損害集團公司榮譽的,集團公司有權從工資中扣除員工應向集團公司繳納的賠償、補償等費用。

第六章 工資總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總額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團公司的統一管理下,制定和執行本公司的工資總額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分、子公司每年底將當年的工資總額使用情況和下年度的工資總額預算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七條 年度工資預算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可以通過一定程式進行調整。

第二十八條 分、子公司要認真填報《勞動工資月報表》,準確、及時地反映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執行情況。

第二十九條 分、子公司要積極配合填寫上級部門下發的各種工資情況調查表等,以便準確、及時地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

第七章 工資保密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 集團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度,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是公司級的保密內容。

第三十一條 瞭解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的人員是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故意洩露祕密引起不良後果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洩露祕密的,視為失職或不勝任本職工作。

第三十二條 集團公司全體員工有執行工資保密制度的義務,有不打聽他人工資、不擴散工資保密內容、制止他人洩密等責任。故意竊獲保密內容並向他人擴散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

第三十三條 員工查詢自己的工資,憑工資存摺或工資條,先到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查詢是否屬於登記、核算或發放錯誤;發放沒有錯誤仍有疑問的,再到人力資源部查詢工資標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勞動部門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分子公司、改制單位可依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薪酬管理制度,並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從XX年1月1日起執行,以往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薪酬管理制度9

薪酬管理作為保護和提高員工工作熱情的最有效的激勵手段,是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中不可欠缺的一部分。一起來看看薪酬管理制度,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薪點工資制

薪點工資製為現代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供了一個可供借鑑的模式。它是以勞動崗位為物件,以點數為標準,按照職工個人的實際貢獻定係數,以單位經濟效益獲取的工資定點值,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彈性工資分配製度。

薪點工資制融工資的保障、激勵、調節職能為一體,克服了現行崗位技能工資制,按固定數額支付工資的激勵作用不顯著、工資分配製度與現代企業的改革要求不配套等不足,使企業的工資分配與市場對企業工資的決定機制相適應。

在薪點工資制裡,用薪點表示員工的收入水平。薪點是企業計算薪酬的基本單位,既反映企業整體的經營績效水平,也反映員工個人收入水平的變化。員工的薪點數越高,表明其薪酬水平越高。

薪點是企業分配的最小价值單位,它隨賦予每個薪點的貨幣價值的不同而代表不同金額,也叫薪點值。

員工收入=點數×薪點值(薪點值:月度工資總額÷總點數)。如:某崗位點數為100點,每個薪點值為1.5元;則:收入100點×1.5元值=150元。

薪點的本質是:每個員工的薪點數不同表明不同員工所具有的價值是不一樣的。這取決於各個員工之間的教育背景,應負職責大小,擁有的技能、工作經驗或者具備的綜合能力的差異;薪點數反映的是員工任職資格層級,也就是員工勝任其所在職種的水平,反映了員工所具備的知識、技能、經驗對企業的價值。有三個因素影響薪點數:職種、任職資格等級、績效。

崗位等級工資制

簡稱崗位工資制,它是等級工資制的一種形式,是根據工作職務或崗位對任職人員在知識、技能和體力等方面的要求及勞動環境因素來確定員工的工作報酬。它是按照工人在生產中的工作崗位確定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的一種工資制度,是勞動組織與工資組織密切結合的一種工資制度。

崗位等級工資制是將崗位按重要程度劃類歸級,然後進行排序,最後確定工資等級的制度。

按照員工的工作崗位等級,規定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崗位工資是按照各工作崗位的技術複雜程度、勞動強度、勞動條件、責任大小等規定工資標準,不是按照員工的技術能力規定工資標準。

員工要提高工資等級,只能到高一級崗位工作:崗位工資制不存在升級問題,員工只有變動工作崗位,即只有到高一等級的崗位上,才能提高工資等級。

員工要上崗工作必須達到崗位既定的要求:雖然崗位工資制不制定技術標準,但各工作崗位制度規定有明確的職責範圍、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員工只有達到崗位的要求時才能上崗工作。

結構工資制

結構工資制又稱分解工資制或組合工資制,結構工資制是企業內部工資改革探索中建立的一種新工資制度。結構工資制是指基於工資的不同功能劃分為若干相對獨立的工資單元,各單元又規定不同的結構係數,組成有質的區分和量的比例關係的工資結構。

其組成部分可以按勞動結構的劃分或多或少,各個組成部分的比例,可以依據生產和分配的需要或大或小,沒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五個部分:

1、基礎工資。基礎工資即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設定這一工資單元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維持勞動力的簡單再生產。基礎工資主要採取按絕對額或係數兩種辦法確定和發放。絕對額辦法,主要是考慮職工基本生活費用及佔總工資水平中的比重,統一規定同一數額的基礎工資;係數辦法,主要是考慮職工現行工資關係和佔總工資水平中的比重,按大體統一的參考工資標準規定的職工本人標準工資的一定百分比確定基礎工資。

2、崗位(職務)工資或技能工資。崗位工資或技能工資是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差、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來確定的。它是結構工資制的主要組成部分,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提高技術、業務水平,盡力盡責完成本人所在崗位(職務)工作的作用。崗位(職務)工資有兩種具體形式,一種是採取崗位(職務)等級工資的形式,崗(職)內分級,一崗(職)幾薪,各崗位(職務)工資上下交叉;另一種是採取一崗(一職)一薪的形式。崗位(職務)工資標準一般按行政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非技術工人分別列表。

3、效益工資。效益工資是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實際完成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效益工資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實幹,多做貢獻的作用。效益工資沒有固定的工資標準,它一般採取獎金或計件工資的形式,全額浮動,對職工個人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4、浮動工資。浮動工資是勞動者勞動報酬隨著企業經營好壞及勞動者勞動貢獻大小而上下浮動的一種工資形式。形式多樣。有利於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促使職工群眾關心集體事業。

5、年功工資。年功工資是根據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標準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它是用來體現企業職工逐年積累的勞動貢獻的一種工資形式,助於鼓勵職工長期在本企業工作並多做貢獻,同時,又可以適當調節新老職工的工資關係。年功工資採取絕對額或按係數兩類形式發放的辦法。絕對額又可分為按同一絕對額或分年限按不同絕對額的辦法發放。按係數又可分為按同一係數或不同係數增長的辦法發放。增加年功工資,主要決定於職工工齡的增長,同時還應決定於職工的實際勞動貢獻大小和企業經濟效益好差。

薪酬管理制度10

薪酬管理制度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權責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四章試用期工資

第五章轉正定級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

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

第八章員工福利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酬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工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範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式,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許可權和稽核許可權。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工廠一線員工及駐外業務員除外)每月26天為全勤,全勤天數以外,加班工資以每天10元計算。

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具體標準見(崗位工資級別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根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季度由人力資源部、企管部、統一組織。每季度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批覆。

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個月的工資中調整。

薪酬管理制度11

一、工資方案執行範圍:

本工資方案僅適用於本校教師、生活輔導老師。

二、教師工資的核定

本工資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現教師的工資收入水平與對學校貢獻相對等的原則,體現優質優酬、多勞多得的原則,在原有工資體系的基礎上,調整了工作崗位工資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結構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據能力和實際業績獎勵和浮動的工資比重,因此教師的實際工資水平將在年度總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師年度工資收入=月工資X工作月數+基本工資X寒暑假月數+節日福利+年度考核獎勵+誠信獎+其他獎勵。其中:

(一)月工資

組成專案:基本工資、工作崗位工資、浮動工資、津貼

發放辦法:根據下述各組成專案的工資標準和核定辦法確定教師工資結構水平後,每月工資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進行調整。工資結算幣種為人民幣,由學校財務部為教師統一辦理工資卡,按規定工資結算日(寒暑假期間由學校具體調整後通知)打入教師本人工資卡中。

1、基本工資:

起點標準——幼兒園 650元,國小700元,國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辦法:

(1)本方案實施前上崗的教師,99年5月1日之前參與籌建的可增長15%,其他教師99年9月1日前上崗的本次調整的額度為10%。

(2)根據每學年的考核結果及本人一貫的工作表現,凡在實際教育教學工作中確能體現出認可貫徹學校辦學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業業對學校的忠誠度堪為楷模的,或者對維護學校聲譽有傑出貢獻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基本工資酌減100—300元。見習期滿或培訓期滿可核定一次。見習期或培訓期滿半年後,才可享受第(2)條核定辦法。

(4)以上基本工資的調整核定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2、工作崗位工資:

工作崗位工資標準如下:

工作崗位 幼兒園 國小部 國中部 高中部

語文、英語 550 750 900(1000) 1000(1100)

數學 850(950) 950(1050)

物理、化學 850 900

政治、歷史、地理、生物 750 850

音樂、體育、美術、

計算機、常識、思品等 600 600 600

核定辦法:

(1)根據年級、學科設立不同的工作崗位,根據工作崗位的職責確定工作崗位工資,一種工作崗位一種工資,教師的工作崗位變動其工作崗位工資相應變動。

(2)九年級、高三畢業班教師工作崗位工資分別比國中、高中同學科教師增加100—300元。

(3)學部每學期初根據課務安排考核教師實際工作量情況,由學部主任參照各工作崗位滿工作量標準,按學校有關規定核定發放,工作量不滿則工作崗位工資不能足額發放。(滿工作量標準由學部另行制定檔案報經校長批准後執行;教師工作崗位工資核定結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學部主任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工作崗位工資的核定公式為: 實際工作量 ×工作崗位工資

標準工作量

由於學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崗位工資基礎上加10%(對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援學校各級各類工作安排者則無權享受此項補貼辦法)

(4)教師學期中途調整工作量的,由學部教務處及時上報學部主任,參照第(2)條辦法重新核定該教師當月的工作崗位工資。(學部主任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100—300元。

(4)各工作崗位工資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動工資:

根據本人實際業務能力、綜合素質、歷年考核結果等因素確定,對以下五項因素分別考慮,整體相加。

幅度範圍:(1) 學歷職稱因素:0—500元;學歷 中師 大專 本科 研究生

0—80 80—150150—280 250—300

職稱 小二/中三 小一/中二 小高/中一 中高 特級

0—50 50—100 100—150 150—200 180—200

(2) 教齡及獲獎情況:0—500元;

教齡 1—5年 6—10年 11——25年 25年以上

0—300 150—400 200—500 150—450

(3) 綜合素質:0—200元;綜合素質 尚待考證 良好 優秀

0—50 50——150 120——200

(4) 工作考核因素:±500元; (5) 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辦法:

(1)新上崗教師根據學歷、職稱、教齡、以往獲獎情況和本人綜合素質等因素,核定其試用期浮動工資。試用期滿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重新核定一次,調整幅度範圍為0—20%。

(2)非新上崗教師根據上一年度考核結果,在原有浮動工資的基礎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動工資,調整幅度範圍為±20%。試用期滿核定浮動工資不滿半年者暫不重新核定。

(3)所謂“其他因素”原則上只針對學校特聘教師或稀缺專業學科的教師適用。

(4)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0—300元。

(5)浮動工資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4.津貼

4.1職務津貼標準:

(1)班主任津貼:250—550元 (2)年級(段)組長津貼:150—300元

(3)教研組長津貼:100—200元

職務津貼核定辦法:

(1)學期初由學部主任根據班級人數、年級中的班級數、教研組人數核定上述三項津貼標準,報校長批准後執行,同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承擔上述職務者,由學部教務、導育負責人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學部主任核實後,決定當月實際發放金額。

(3)職務津貼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齡津貼標準及發放辦法:

自上崗之日起在學校工作滿一年後的次月1日起開始計算,每月可享受校齡津貼100元,校齡增加可依此類推,500元封頂。重新上崗的教師,可將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累計計算校齡津貼發放起始時間。

4.3服裝費津貼:

體育老師每學年補貼350元,用於購置運動服。

4.4其他補貼:

在校期間,學校鼓勵教師在學校住集體公寓,任課教師每人補貼住房補貼80元,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每人補貼住房補貼120元。不在校內居住的不發放住房補貼,可憑月票報銷50元/月。

開學期間每位教師享受伙食補貼150元/月,寒暑假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標準為5元/天。

(二)節日福利

發放標準:教師每年約在20xx元左右(採用現金或實物福利形式)。

發放辦法:

(1)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主任核定福利總額預算。

(2)學校將在每年春節、五一勞動節、教師節、元旦等重大節日時,根據本學年在校生人數和經費執行情況,進行總量控制調整發放。

(三)學年考核獎勵

獎勵標準:

在學期考核中,每次優秀為5分,良好為3分,合格為1分,基本合格為0分,特殊貢獻者可加1—3分。設n1為上學期考核等級,n2為上學期考核等級,則:

幼兒園——500+(n1+n2)×650;

國小部(1—6年級)——600+(n1+n2)×800;

國中部(7—9年級)——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發放辦法:

(1)為表彰教師的奉獻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學年根據兩次學期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由於考核的滯後性,學年考核獎勵的具體發放時間為下一學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崗的教師根據實際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計算應得獎勵。

(3)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當年度考核不合格。

(4)當年度考核不合格,學校做出辭退或校內轉崗處分決定的,一律不發放此項獎勵。

(5)學年獎勵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考核結果和獎勵標準核定,報校長批准後執行。

(6)學年考核獎勵標準的調整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共同核定,報校務委員會批准後執行。

(四)誠信獎

獎勵標準:

學校設立誠信獎目的是獎勵認真履行合同的教師,根據學校與教師簽訂合同的期限不同,誠信獎的設定如下:

簽訂一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2500元的獎勵;

簽訂兩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3000元/年的獎勵;

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4000元/年的獎勵;

發放辦法:

(1)確定誠信獎標準的合同年限以年為計算單位,超過一年不足兩年的按照簽訂一年合同的標準發放誠信獎,以此類推。

(2)誠信獎在履行完合同約定的年限後一次性發放。

(3)本方案執行前簽訂的較長期合同的獎勵標準,按本方案執行後實際履行的合同期限計算。

(4)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未能認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項獎勵。

(五)其他獎勵

組成部分:

學部獎勵金、住房獎勵基金、進修獎勵基金,穩定性獎、會考、會考和大學聯考專項獎勵等。

發放辦法:

(1)學部獎勵金在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根據各學部學生數量核定學部每學期發放總額。學部主任根據學校相關檔案確定在當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師,每月發放人員及金額報校長批准後計入當月工資。

(2)其他各類獎勵的發放均根據學校現行規章制度執行。

薪酬管理制度12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凡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規定之外,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工資採用職務工資制,其體系如下(見圖1):

工資等級標準

第一條本公司有關各級職位工資等級標準如下:(見表1)

第二條上表的工資不包括津貼及獎金。

第三條電腦操作人員、保衛人員、出納員、成員材料收發人員、考勤計件人員職位的工資不得超過助理管理(工程)師以上(含)。駕駛員、宿舍管理員及現場操作人員(以上不含領班或組長)職位的工資以管理(工務)員以下為限。

第四條管理(工務)員職位以下人員,各公司可視其工作性質分級核定工資。

第五條工資調整後,若超過本職位最高工資,在未得到職位晉升的情況下,仍支給該職位的最高工資,其超過部分乘以12個月一次性發給。

第六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原工資。

第七條新進人員無工作經歷者.其工資核定標準如下:

(經考試合格者依下列標準支給,非經考試而錄用者,按低於下列規定的標準由各公司酌情擬訂。大專畢業新進人員的核用及工資核定由總管理處總經理辦理及擬訂。)

一、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生)畢業,6500元以上。

2.大學或學院畢業,6000元。

3.專科畢業,5600元以下。

4.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4200元。

5.商科、農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4000元。

6.高中及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3600元

7.國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8.國小畢業及國小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二、女性部分:

1.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2400元。

2.高中(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國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4.國小畢業及國小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第八條新進人員有工作經驗者,其工資增加標準如下(見表2):

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依據。

本辦法根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有關精神制訂。

第二條津貼給付標準。

本公司對有關工作人員的各項津貼支給標準規定如下:

一、本公司職工的加班津貼:單位:元/小時)(見表3)

二、聘請人員的加班津貼標準:(單位:元、小時)(見表4)

三、夜勤、值日(夜)津貼標準:(單位:元、日)(見表5)

四、駕駛員每月加班費最高不超過1200元。

五、出納人員職務津貼每月定為300元。

六、值班主管人員、領班(班長)職務津貼(單位:元、月)。值班主管:1000元;領班:700元;副領班:600元;班長:500元;副班長:400元。

七、特殊地區交通津貼。

1.市郊廠區主管級(含)以下人員每月發給200元。

2.非市郊廠區人員,因工作需要而在這個廠區上班者(如守衛人員)。一班期間內按日比照廠區人員發給,其細則由各公司自訂。

第三條特殊工作環境津貼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標準,頒佈實施,並向經營委員會上報備存。

第四條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外勤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適用物件。凡直接擔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級(含)以下人員,其“工作專案”及“工作時均符合下列條件者,就依本辦法發給外勤津貼,但協辦人員如司機等不適用本辦法。

一、工作專案:

營業類:

(l)直接銷售外務工作(含營業場所)。

(2)配合銷售外務工作:如簽押、售後服務、接洽退稅業務、包裝材料回收等等。

2.資材類:

(l)進口性外務工作。

(2)關務工作。

二、工作時間:

因經辦業務需要,每月總的外勤時間佔應出勤工作時間一半(含)以上者。

第二條發放標準。

一、外勤津貼:主管級750元/月,非主管級500/月。

三、辦理方式:

1.各部門主管人員稽核手認為其“工作專案”及“工作時間”均符合規定者,簽報總管理處呈總經理核准後發放。因工作性質變更不符合發放條件時,應立即簽呈經理登出。

2.非為從事本辦法規定的“工作專案”的人員,但其外勤時間符合本辦法的規定者,可專門報請總管理處由總經理核准。

3.津貼生效日期:凡符合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若為上半月調任該職,則以當月16日開始計算,下半個月調任者從翌月l日起開始計算。應登出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自其工作變更日起停止發放。

第三條其他說明:

一、申請領取外勤津貼人員不得再報支加班津貼及其他職務津貼。

二、凡是已在效率獎金專案下考慮提高基數核給的外勤人員,不得再重複申報本項津貼。

第四條本辦法經呈報總經理處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薪酬管理制度13

1、除實驗工作人員和經領導批准的人員外,他人不得進入。

2、實驗室內一切供水、供電線路管道的固定裝置均由水、電工裝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動。

3、要求控溫、控溼的實驗室內,應注意觀察情況,發現不合要求,應立即採取措施。

4、嚴禁不瞭解儀器效能、使用方法者接觸精密儀器。

5、實驗室內嚴禁吸菸,對室內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蝕性物品等的實驗室更應加強管理,嚴格按實驗規程操作。

6、實驗人員應該注意安全,在工作期間不能擅離崗位。

7、實驗工作中儀器裝置發生故障立即採取措施停止使用,填寫使用記錄,待故障排除後再使用。

8、實驗完畢後和下班離室時應切斷電源(必需通電的除外),水源、氣源、清理實驗場所,並關熄照明電、電風扇等,關好門窗。

9、樣品保管人、資料保管人應妥善保管樣品和資料,謹防蟲蛀、黴變和遺失。

10、工作人員對發給的實驗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不得轉借,更不得私自配製。

11、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及時處理實驗過程中使用過的器皿、廢液、廢物等。

12、實驗室衛生採取包乾制,責任和範圍明確到人,定期清掃。

薪酬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增強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內部良性競爭,達到全員參與公司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服裝廠全體員工。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獎懲內容的核實調查,負責獎懲通報的擬製,並負責檔案的記載。

3.2財務部負責獎懲的實施。

4、檔案內容

4.1員工獎懲和記功記過。業績分反映員工能力和績效,功過反映員工態度、品行和紀律性。

4.1.1獎勵種類分為:記大功、記小功、嘉獎、通報表揚。

4.1.2處罰種類分為:記大過、記小過、記警告、記警示。

4.1.3以上獎懲與經濟掛鉤並納入員工檔案。

4.2獎勵細則

4.2.1主人翁獎:具有強烈的公司主人翁意識,能夠積極主動地發現、告知或協助處理其他崗位工作缺項。

4.2.2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指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能將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應用於實際工作中,並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門和個人。

4.2.3優秀員工獎:年度工作中表現突出,績效考核優良具有表率作用者。

4.2.4公司形象促進獎(此獎項針對部門及個人):公司部門及員工在對外銜接、聯絡、展示中表現優異,並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者。

4.3評比辦法:

4.3.1所有獎項均由各部門向行政部遞交獎勵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資料;行政部接申請後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執行獎勵。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實時評選,申請時間、受獎部門或人員、受獎次數不限

4.3.2優秀員工獎:每年1月按全年銷售業績、全年獎懲記錄評選上年度得獎者獎勵措施針對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等獎項,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等級。

4.3.3公司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1000元;連續兩年獲得優秀員工者薪資向上浮動一級。

4.5處罰細則

4.5.1公司員工,所有A類處罰均為記大過一次

4.5.2B類處罰均為記小過一次

4.5.3C類處罰均為記警告一次

4.5.4D類為警示,每兩次警示為警告一次,每兩次警告為小過一次,每兩次小過為大過一次

4.5.5員工記大過一次,取消年終獎,取消福利升級,工資晉級

4.5.6員工記大過兩次,降級一級

4.5.7全年無任何處罰,晉級一級

4.5.8員工全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5天

4.5.9員工全年累積病假不得超過8天(市級以上醫院證明)

4.5.10事病假超過限制一律按曠工處理

4.5.11確有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5.12請假者必須以書面告知,口頭傳達一律無效。

A類處罰:扣除當事人當月狀態工資及部門獎金50%,當事人記大過一次,同時下調一級工資,取消年終獎,部門其他人員記小過一次。

B類處罰:給予當事人扣除當月狀態工資50%,並扣除部門資金30%,當事人記小過一次。

C類處罰:扣除當事人狀態工資30%,部門獎金10%,並當事人記警告處分一次。

D類處罰:扣除當事者當月狀態工資20%,部門當月獎金5%,並給予警示。

4.5.13財務部處罰行為

A類

未經總經理簽字認可或授權支付公司資金。

未經總經理授權同意私自動用公司印章。

曠工者。

私帶貨物出庫者。

B類

在收到銷售部交來各賣場對賬單之日起7天內(含星期天)必須開出增收款發票,30天內必須收到貨款。

每月第二週和最後一週,隨同資金週報附送銀行對帳單。

每週六上午12點前必須提交資金週報。

未按規定嚴格稽核者。

未按三小時答覆制答覆者。

未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者,並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每月7號前未送交報表者(6份)。

其他由總經理另行規定條款。

合同審查不嚴,具有明顯的財務方面的漏洞並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洩漏機密者。

C類

當天的報表當天未完成。

未按規定時限完成報表者。

上班時間上網,聊天,聽音樂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者。

發錯貨物或打錯發貨單者。

私自放無關人員入庫者。

未按規定收發貨品者。

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4.5.13..22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D類

未按工作程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後。

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竄崗者。

侮辱他人者。

4.5.14銷售部處罰行為

A類

私自收受現金者。

未經總經理批准,超越許可權,給予折扣者。

有攻擊、侮辱客戶行為,或影響惡劣者。

人身攻擊以及和營業員發生爭吵者。

有不誠實行為者,弄虛作假者。

有收受回扣,侵害公司利益行為者。

B類

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計劃者。

未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對帳者。

未能及時進行營銷調節措施者。

未能及時進行人員調整者。

未能及時提供相關技術報表者。

向營業員透露公司相關機密者。

未能按規定三小時答覆制答覆者。

未能按規定處罰下屬人員者。

未能及時調撥貨品保證銷售者。

未能及時提供保障服務影響銷售者。

C類:

未按規定外出申報行蹤者(走時登記、回時核銷,並撰寫報告)。

當天工作內容當天未完成者。

上班上網,聊天者,或干與本職工作無關者。

未按規定調撥貨品者。

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未能及時提交工作總結或其他安排者。

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D類

未按工作程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後。

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竄崗者。

侮辱他人者。

4.5.15貨品部處罰行為

A類

私受廠商回扣者,損害公司利益者。

洩露公司機密者。

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故意將不合格產品混入合格品者。

未經總經理授權,給予廠商承諾者。

B類

未能按程式工作者。

未能及時調整貨品者。

未能按三小時答覆制工作者。

出差未按規定彙報匯蹤者。

未及時提交工作總結者。

檢驗貨品不及時者。

未按規定時限上貨者。

未按規定及時處理質量問題者。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者。

C類

當天工作在當天、在第二天未完成者。

上班上網、聊天者,或干與工作無關者。

未按規定程式質檢貨品者。

未按規定程式存放貨品者。

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D類

未按工作程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後。

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竄崗者。

侮辱他人者。

4.5.16行政部處罰行為

A類

未能及時處理緊急事件者。

有攻擊侮辱客戶行為、影響惡劣者。

有不誠實行為,弄虛作假者。

B類

對其他部門監督不力者。

未能完成規定完成的報表者。

未能及時提供保障,影響工作者。

對違規人員未按規定處罰者。

未能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工作者。

洩露機密者。

C類

未按程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內容)。

上班時間上網,聊天者,或干與已無關工作者。

挑撥是非者,議論他人者。

遲到早退者。

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未能及時提交工作總結者。

5、引用檔案無

6、記錄《獎懲通報》

7、其它

7.1本規定由行政部制訂並歸口管理;

7.2本規定自總經理批覆之日起實施。

薪酬管理制度15

員工對公平的感知通常包括三個方面:內部公平、外部公平和分配公平。所謂內部公平,就是要明確不同職位對公司發展的價值大小,以價值評價結果為依據,對職位的薪酬水平進行確定;所謂外部公平,就是與外部勞動力市場相比較,公司的薪酬水平要保持競爭力,以吸引優秀人才;所謂分配公平,就是要對員工的價值創造給以回報,將員工的績效和薪酬結合。

在盡力做到公平的基礎上,我們在設計薪酬制度時,仍需要關注以下四個關鍵要素並據此制定有利於勞動關係雙方的薪酬策略。

1.制定薪酬體系的四個關鍵要素

在制定薪酬制度時,首先要解決兩個基本問題:我們的依據什麼?我們激勵什麼?如果這兩個問題不能夠得到解決,制定的薪酬制度往往就會缺乏激勵性。從世界一流的企業在薪酬管理的實踐來看,制定激勵性的薪酬制度有四項關鍵要素。

職位要素

職位是薪酬管理的基本單位。以職位為基本單位制定薪酬制度的核心是,根據“職位價值”確定職位的薪酬水平。通過職位評價確定職位價值,然後提出職位的任職資格並據此來決定任職者。職位薪酬制度是以“職位價值”而不是以“人”來確定薪酬水平。

由於職位設計往往來自組織的戰略,所以,這種薪酬制度有非常明確的戰略導向。在一些組織裡,不是根據職位確定工資,而是根據行政級別或職務高低確定薪酬,結果導致員工為了提高自己的行政級別,爭先恐後地擠在獨木橋上,最終削弱了組織的競爭力。

績效要素

在薪酬制度設計中,關注績效的實質是關注任職者的貢獻度。有些人雖然在非常重要的職位上任職,但是其績效產生達不到該職位的要求,也不能得到該職位所對應的薪酬。

在薪酬管理中強調績效的作用,是分配製度的重要轉變,即由給“人”發工資變為給“事”發工資。

給“人”發工資,是依據人的自然要素來決定薪酬水平。人的自然要素包括工齡、學歷、職稱、性別等,這些東西最大一個特點就是不可激勵。所以企業需要給“事”發工資,給“事”發工資就是給產生“績效”的員工以回報,從而激勵員工產生更高的績效。

素質和價值觀

設計薪酬制度時要充分關注員工的素質和價值觀,這是進行長期激勵的基礎。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企業需要對那些認同公司核心價值觀,並且具備良好綜合素質的員工給予長期激勵計劃,以激勵他們長期為企業貢獻績效,並在未來為企業持續創造價值。

市場要素

在職位、績效、素質和價值觀要素的基礎上,企業設計薪酬制度還需要關注市場要素,即考察某些職位在市場中的競爭力以及薪酬水平狀況。如果某些職位人才短缺或者任職者需要特殊的專業化技能,企業往往會據此制定特殊的薪酬戰略,以獲取和留住關鍵職位的員工。因此,市場因素是薪酬制度設計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調整要素。

2.設計薪酬激勵體系的策略

在薪酬制度設計中,除了要關注職位、績效、素質和價值觀、市場等幾個基本要素外,還需要採取一些有效的策略以提高薪酬制度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激勵。

薪酬戰略明確化。

根據我們的研究,發現世界領先企業的薪酬體系有一個共性,即都有明確的薪酬戰略,並且薪酬戰略與公司的經營戰略、企業文化保持高度的一致,大多數的企業都制定了2-5年的薪酬戰略目標。薪酬戰略目標的明確化有利於企業為員工制定長期的激勵計劃,有利於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並能夠給員工長期的職業安全感。

薪酬政策透明化。

薪酬是回報,更是激勵。薪酬制度的活力在於員工能夠看到自己的表現得到準確和公正的評價。讓員工瞭解企業的薪酬政策,有利於提升企業對員工的吸引力。

很多企業在薪酬政策上採取保密行為,不讓員工知道薪酬到底是依據什麼制定的,員工無從瞭解企業在激勵什麼、鼓勵什麼、回報什麼,薪酬政策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就會大大減弱。我們認為,不僅不能對薪酬政策進行保密,相反更應該宣傳,讓薪酬政策透明化,從而讓員工看到企業對自己的期望,並據此調整自己的行為。薪酬政策的透明化不僅可以正確地引導員工的行為,而且還可以減少訴訟和糾紛的發生,以利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建立互信的機制。

薪酬激勵長期化。

中國很多企業對員工缺乏長期激勵計劃。一些企業熱衷於制定短期激勵計劃,但是短期激勵計劃雖然有助於提升企業的吸引力,但是不利於長期地穩定優秀員工,因為企業沒有長期激勵措施,員工不可能有長期的行為。世界一流的企業大都針對員工實施了員工持股和股票期權計劃。所以,我們認為企業應該從長期激勵的角度出發,給員工適度地開放股權。

中國一些優秀的企業有一個共性,就是公司的所有者或者公司的創業者把股權大量地開放給員工,甚至有的老闆在公司的股權不到5%。這種長期激勵方式實現了企業與員工的共贏,員工在分享公司的成功和利益的同時也承擔了公司的經營風險。

福利待遇貨幣化、社會化。

從世界一流企業的福利政策來看,福利應逐漸走向社會化和貨幣化,從而使企業把主要的激勵政策和組織績效結合起來,提升企業的持續競爭優勢。

總之,唯有建立內部活力的機制和薪酬分配體系,勞動關係雙方才能夠實現利益的共享;也唯有不斷地提高效率和效益,勞動關係雙方才可能有真正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