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中必須警惕的那些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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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大於求、競爭激烈的人才市場上,求職者永遠處於弱勢,當急於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被某些人利用,從中牟取利益,招聘也就變了味。 據上海市勞動監察總隊提供的資料,今年1~8月,全市勞動監察機構共受理非法職介的舉報案520件。黑心中介收了錢卻不介紹工作、要上崗得先交數千元的“抵押金”、交了數百元的“上崗費”,卻發現招聘單位突然“人間蒸發”、月薪2萬元的前提條件是幾乎不可能達到的銷售指標……近期,不少求職者給本報來電、來函,訴說他們在求職過程中遭遇種種騙局和陷阱。為幫助廣大求職者識別不法招聘的種種伎倆,避免個人權益受損,本報在此詳加剖析招聘市場中典型的4類陷阱,為求職者指點迷津。

求職中必須警惕的那些騙局

陷阱1  收取各類押金、上崗費

典型案例

7月底,本市某高校英語系大三學生小李看到某資訊諮詢有限公司在媒體上刊登的招聘廣告後,決定應聘該公司的兼職英文翻譯崗位。經過簡單面試,小李交了500元押金和50元資訊費,拿到一篇文章回去翻譯。過了一個星期交稿時,小李得到了80元稿費,並又拿到一篇稿件回去翻譯。再過了兩個禮拜,小李致電公司準備交稿,可電話怎麼也打不通,趕到公司,卻發現辦公室裡黑燈瞎火,問大樓的保安,說公司已經搬走好幾天了,去處不詳。這下小李傻眼了。

陷阱剖析

眼下,常有一些單位打著招聘的名頭騙取錢財。今年1~8月,上海各級勞動監察機構共受理了此類舉報案件189件。一般來說,這類單位總是常年在網上、報紙上釋出“豆腐塊”招聘廣告,求職者前去應聘,便以“上崗費”、“資訊費”等各種名頭收錢。當然,為了獲取求職者的信任,這類公司會編造種種“正當”的理由,如提供培訓等變相收取錢財。與非法職介不同的是,這類公司的騙術相對更隱祕。

形形色色的騙錢術

先培訓、後上崗

一些公司在招聘時告訴求職者,要上崗,得先培訓,培訓合格拿到證書後才能上崗。而求職者交了培訓費、考試費、證書費等種種費用,經過了幾天像模像樣的培訓、參加完考試後,就陷入了漫長的等待期。過了一段時間,求職者致電公司詢問,可能被告知“很遺憾,考試未通過,不能上崗”,或電話根本打不通,公司不知去向。還有一些求職者拿到了所謂行業從業資格證,卻發現不但無崗位可上,而且證書根本就是偽造的,或是早已廢棄的證書。這類騙子公司通常會與一些培訓機構聯手,雙方各取其利。

要上崗,先交風險抵押金

收取所謂的風險抵押金,不法單位也有種種說詞。比如,市勞動監察大隊就曾接到這樣的投訴:某電腦配送公司招聘了幾十名汽車司機、送貨員、業務員。到了上班那天,這些人發現公司大門緊鎖。當初應聘時,招聘經理說因為經常要給外地客戶送電腦以及電腦配件,每個員工需繳納2500元的風險抵押金。因為公司表面看上去還挺正規、頗有實力,這些人就未加懷疑地交了錢,公司還開了收據,並和他們一一簽訂了為期一年的用工合同。誰知按規定日期去上班,公司卻不翼而飛。經工商部門認定,這家公司根本未註冊。

“按有關規定”收取資訊費、資料費

一些單位利用求職者不懂相關規定的弱點,在招聘中以“按有關規定”名義收取資訊費、資料費,撈了一筆錢後便逃之夭夭。一般來說,以這類名義收取的費用在幾十到上百元不等,由於數額不多,求職者發現上當後,覺得是吃了一點小虧,也就算了,反倒給這類不法機構找到了容身之地。

提醒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在招聘時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錢財,求職者遇到用人單位要求繳納各種費用,即便對方表示可以出具發票、收據,也千萬不能交錢。另外,求職者一旦發現招聘單位可疑,可要求檢視其營業執照。

陷阱2   非法職介

典型案例

外地來滬求職的張小姐在火車站附近看到一則“招聘啟事”,上書:招聘文祕、文員、助理等數名,月薪1500~2500元。張小姐按啟事上的電話打過去詢問,對方十分熱情地詢問了張小姐的情況,便讓她前去面試。找工作心切的張小姐趕到該公司,發現是一家職業介紹所。對方稱,先交200元推薦費、30元資料費,保證一週內即可推薦她上崗,月薪2000元,還給張小姐看了一張某單位招聘祕書的職位表。張小姐雖然心有疑竇,但見對方信誓旦旦,且職介所看上去生意很紅火,便交了錢。等了一個星期,對方未按約定打電話來,張小姐便打電話過去詢問,對方說先前的職位名額已滿,讓她再等等。又過了一星期,對方打來電話通知她到某某公司上班。張小姐興沖沖地跑去,對方公司卻根本不知道有這麼回事。張小姐非常氣憤,又打電話過去問,對方支支吾吾地稱可能搞錯了,讓她再耐心等待。此後便再無音信。張小姐這才恍然大悟,自己受騙了,但此時再想要回那230元,已不那麼容易了。

陷阱剖析

“一間門面房、一張桌子、一部電話,再在櫥窗上貼幾張招工資訊單,既不進行工商登記,也不交稅,生意卻仍舊紅火。”這是很多非法職介的現況。非法職介主要指未經勞動部門、工商部門等批准而從事職介、中介的非法機構。不少非法職介打著介紹工作的名目向求職者收取中介費、資料費等各類費用,卻遲遲不給介紹工作。等到求職者明白受騙上當,交出去的錢卻沒有辦法再要回來,而待勞動監察部門接到舉報後前去查處,非法中介多已人去樓空。

慣用伎倆

非法職介行騙的慣用伎倆有以下三種:

打著諮詢公司、顧問公司等旗號,以“直聘”來誘使求職者上套。在報紙、網站上,一些招聘廣告明確打出“非中介”、“拒絕中介”等字眼,但求職者過去應聘,仍要繳納中介費、培訓費、資料費、上崗費等,然後遲遲不能上崗。

用美麗誓言騙取求職者信任。不少非法職介往往拍著胸脯保證求職者很快能找到工作,“一週內上崗”、“月薪3000元以上”等等,不少非法職介還拿出“道具”,如某某公司“急聘”的職位表、中介服務承諾書等等。其目的就是騙取求職者掏錢。

與用人單位“勾結”,用虛假、過期資訊矇騙求職者。一些非法職介為了假戲真做,甚至找用人單位做“搭檔”,提供過期的或虛假的招聘資訊給求職者,然後合夥行騙。一些黑職介的求職資訊乾脆就是從網上和報紙上摘抄下來的。

如何識別

上海市勞動監察總隊副總隊長莊雅彪告訴記者,目前國家在職業介紹領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職業介紹業務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領取職介許可證。贏利性的職介機構還須報工商部門登記。目前市場上的非法職介有些是無證無照經營,有些是超越經營範圍開展職介業務。莊隊長提醒,求職者進職業介紹機構求職時,要多長個心眼。碰到那些“一間門面、一張桌子、一部電話”的職介所要格外當心。正規的職介機構通常具備以下特徵:在辦公場所懸掛營業執照和招工許可證原件;對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等一一明碼標價;公示勞動監察機關舉報受理電話;收費時出具由稅務部門監製的發票,且發票上所寫收費條目與實際服務專案相符;服務人員持有職業資格證。

提醒

求職者看到以下招聘資訊要打個問號:

貼在電線杆、車站站臺、偏僻角落的“牛皮癬”、“招工資訊”;

在大小媒體刊登的“豆腐塊”廣告,既無中介單位地址,又無確定單位,只有聯絡電話和聯絡人,標榜高薪、包食宿而無詳細說明;

經營範圍與招聘職位明顯不符的招聘廣告,如某某商務、顧問公司大量招聘駕駛員、縫紉工、文祕等。

陷阱3  “高薪誠聘”

典型案例

“招聘飯店服務員,底薪4000元,每月工資不下2萬元”,外地來滬求職的小靜姑娘在報上看到這則招聘資訊後,感覺飯店服務員薪水高得有點離譜,可還是被廣告中承諾的高薪所吸引。按照對方提供的.地址前去應聘後,發現對方根本不是簡單的飯店,而是一家夜總會。一位負責招聘的男子看到小靜形象、氣質不錯,表示“非常滿意”,還詳細詢問了她的身高、體重。小靜懷疑這家夜總會招聘的不是一般的服務員,便對2萬元的薪水提出質疑,對方暗示“我們這裡有的小姐拿的還要多”。

並表示,工作內容當然不只是端飯送菜,還要陪客人吃飯、喝酒、跳舞,工作時間全部是在晚上。

陷阱剖析

一些“高薪誠聘”的誘人廣告背後,隱含著的卻是不良職業,這類情況如今屢見不鮮。“高薪誠聘”的行騙物件主要有兩類:外地初次來滬、人生地不熟的求職者;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從表面上看,這類招聘似乎不設門檻,面試程式非常簡單,博取高薪輕而易舉,其目的就是儘快騙你入套。求職者一旦掉入這類陷阱,損失的不光是錢財,還可能被誤導從事非法的“地下”職業。

“高薪誠聘”的兩種不良職業

就目前來看,常打著高薪名義招聘的不良職業主要有兩種:

傳銷

高薪誘惑求職者加入傳銷行列,也是近年來常見的招聘陷阱。“只要你加入我們的團隊,3個月後,月薪就能拿到3000元。隨著業績的增加,工資將逐月增長。”近年來,大學生因求職受騙而落入傳銷圈套的案件時有發生。一些大學生甚至被騙至外地,花了冤枉錢,才明白是被騙搞傳銷,有苦說不出。

提醒

“高薪誠聘”雖然充滿誘惑,但求職者也要多長個心眼,天上不會掉餡餅,求職者看到這類廣告後不要急於上門應聘,不妨先通過電話等方式全面打聽對方的情況。如果發現其中有不法嫌疑,馬上向公安機關舉報。

陷阱4  招聘資訊“注水”

典型案例

朱女士去應聘某房地產租賃公司會計,招聘廣告上標明月薪3000元。面試後對方告知張女士符合要求,已被錄用。但按照公司慣例,行政部門的員工必須先在銷售一線鍛鍊一段時間,熟悉情況後再轉到會計崗位上工作。公司還給朱女士定了2萬元的銷售指標。朱女士此前從未擔任過銷售工作,沒有從業經驗,對於2萬元業務額也就沒太在意。等她辛辛苦苦跑了一段時間才知道,2萬元對新人來說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到了月底,朱女士要求公司支付薪水,公司卻以“雙方事先有約定,沒有達到2萬元業務指標不發薪水”為由,不發朱女士一分錢。朱女士辛苦了一個月,好歹也給公司做了近萬元的業務,不但沒有任何收入,卻被判定“不能勝任工作”而遭解聘。事後朱女士瞭解到,這家公司一直在招聘新員工,招聘進來的人往往因完不成業務指標而被解聘。公司就這樣不斷靠新人拉業務,卻不用支付一分錢的薪水。

陷阱剖析

“注水”簡歷多,“注水”招聘資訊也不少。名為招聘會計,實則招聘業務員;新人永遠被認為“試用期不合格”而遭辭退;明明只有一個職位空缺,廣告上卻寫著招聘5人……種種“注水”招聘讓求職者深受其害。這類公司不直接以收取求職者錢財為目的,卻變相讓求職者免費為其提供勞動,或通過招聘向求職者銷售產品等等。這類騙局往往更加隱祕,騙局被識破的週期也比較長,且求職者受騙上當後也難以收集證據,相關部門監管比較困難。

三種“注水”方式

招聘崗位名不符實

只缺一人,廣告上寫5人;面試時承諾月薪5000元,其實背後有難於登天的條件等等;招聘崗位名實不符。還有一些單位在招聘會上設攤,為了在現場造聲勢、樹品牌,便虛設崗位,憑空打出“高薪”旗號,把一次小型的招聘策劃成大規模的招聘活動,眾多求職者爭相前去應聘,簡歷可能轉眼間就被扔進了垃圾箱。

先購買產品後上崗

一些公司面試後與求職者約定:必須先購買一批產品,在規定期限內將產品全部推銷出去,這樣才能證明是“勝任工作”,否則,則不符合招聘要求,產品費用不退。為了讓求職者掏錢購買產品,現場可能會有“資深銷售人員”以“月銷售10萬元”等現身說法,讓求職者深信“通過考驗即可踏入高薪行列”。本報曾接到好幾位讀者的投訴電話,稱某諮詢公司讓他們購買價值300左右的“保健卡”,卻根本無法推銷出去,最後被辭退,300元無法要回。

試用期永遠不合格

“對不起,經試用期考核,你不合格,被解聘了。”這樣的“外交辭令”經常被一些公司使用,而這些公司招聘的新人似乎永遠不合格。這類公司在面試後也不與求職者簽訂任何書面有效的勞動合同,只是口頭承諾。而一些求職者因為不懂相關法律法規,也缺乏維權意識,在試用期領著很少的薪水,辛勞了幾個月,最後常常被一句話打發走。

提醒:“注水”招聘有破綻

“注水”招聘雖然隱蔽,但往往有以下破綻:

1、招聘廣告過於簡單,沒有崗位職責和應聘條件;

2、面試極為草率,面試官似乎對你的專業、能力不感興趣;

3、剛面試完即被告知錄用,但勞動合同卻遲遲不籤,被錄用的職位與原先應聘的職位不符,對方還會提出種種不合理要求;

4、雙方口頭、書面約定的合同中有明顯的不公平條款。

求職者維權有途徑

市勞動監察總隊有關負責人提醒求職者,在形形色色變了味的招聘行為面前,求職者要學會識別不法機構行騙的伎倆,注意自我保護。目前,上海一些區縣的勞動、工商、公安部門在聯手查處招聘中的種種不法行為。求職者一旦發現自己遭遇招聘騙局,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請執法機關查處。

目前求職者的維權途徑主要有以下三條:

1、遭遇非法職介、招聘中收取押金,招聘單位在試用期、勞動合同中存在欺騙行為等,均可向上海市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舉報電話為12333;或寫信、打電話向各級勞動監察機關舉報;

2、發現用人單位為無證經營,可向工商部門投訴。

3、若發現招聘騙局涉及詐騙金額較大,可向公安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