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所有公立醫院將取消藥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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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陝西省城市公立醫院藥品零差率銷售暨新版醫療服務價格於4月1日零時正式實行。如下為具體內容,歡迎閱讀!

陝西所有公立醫院將取消藥品加成

  陝西所有公立醫院將取消藥品加成

據介紹,按照國務院和陝西省政府要求,4月1日起,陝西省城市公立醫院全面實行藥品(不含中藥飲片)零差率銷售,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對取消藥品加成所減少的合理收入,按照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補償90%、同級財政補償5%、醫院加強成本核算承擔5%的比例分擔。

同時,“有升有降”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通過取消藥品加成和降低大型醫用裝置檢查治療及檢驗等醫療服務專案價格騰出的空間,提高診查、床位、護理、手術、治療及中醫等類別中部分醫療服務專案價格;對涉及部分特殊群體的相關醫療服務專案(如放射治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不作調整。規範和調整後的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為最高限價,各地、各醫療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

戴徵社說,此次會議的目的是向全省人民、向全社會宣佈以藥養醫歷史在陝西結束,今後就要執行新版醫療服務價格方案,這標誌著陝西省醫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朝著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總目標又邁出新步伐。

戴徵社介紹,取消藥品加成,降低大型醫用裝置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同步提高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部分醫療服務價格,建立科學合理補償機制,是破除以藥補醫、促進公立醫院公益性迴歸的關鍵因素之一,既有利於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也有利於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更加重視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進而更好地為人民群眾健康服務。

陝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醫改工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陝西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等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經過歷時2年的基礎研究和反覆論證測算,開展了成本監審、帶量測算、專家論證、聽取意見、模擬執行、價格聽證等一系列程式,經陝西省政府同意,2016年底出臺了《陝西省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

  陝西省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

根據國家和我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431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陝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陝政發〔2016〕26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革目標

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質,破除以藥補醫,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範圍,改革醫療服務專案管理,改進價格管理方式。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及多方參與的價格形成機制,確保公立醫院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基本醫療費用負擔總體不增加。

二、基本原則

(一)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取消城市公立醫院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財政投入和醫院加強成本核算分擔。降低大型醫用裝置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查、護理、手術、治療、中醫和床位等專案價格,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二)拉開層次,體現差異。根據醫療機構等級、醫師技術級別、診療專案難易程度,對不同等級、不同類別的醫院和醫療服務專案實行差別化定價,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通過提供優質醫療服務獲得補償,引導患者合理分流。

(三)政策配套,協同推進。取消藥品加成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應與規範診療行為、控制醫藥費用、推進分級診療、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及加大財政補償力度等各項改革措施同步實施,增強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

(四)強化監管,控制費用。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基本醫療保障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加強醫療服務成本監審和價格監測,合理確定醫藥費用總量,明確控費指標,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三、改革方案

(一)取消城市公立醫院藥品加成

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城市公立醫院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實行零差率銷售,醫院補償由醫療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醫療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取消藥品加成所減少的合理收入,按照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補償90%、同級財政補償5%、醫院加強成本核算承擔5%的比例分擔。

(二)調整和規範醫療服務專案價格

1、降低大型醫用裝置檢查治療及檢驗等醫療服務專案價格。將大型醫用裝置(磁共振、CT、PET/CT、X刀、伽瑪刀、高強度超聲聚焦刀等)檢查治療價格平均降低20%,檢驗類專案價格平均降低12%。

2、提高部分醫療服務專案價格。提高診查、床位、護理、手術、治療及中醫等類別中部分醫療服務專案價格,平均提高28%。其中:診查費平均提高134%、床位費平均提高46%、護理費平均提高97%、部分手術類價格平均提高20-40%、部分治療類價格平均提高15-20%、臨床診療及醫技診療中部分檢查類價格平均提高10-25%。

3、部分專案價格保持穩定。針對涉及部分特殊群體的相關醫療服務專案(放射治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及部分檢查、治療、手術等專案價格維持現行標準不變。

4、放開特需服務及部分醫療服務專案價格。對公立醫院在保證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的前提下,為滿足患者不同層次的需求,按照國家“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要求和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設定規定及診療規範開設的特需病房、特需門診的床位費、診查費,及體現個性化需求、市場競爭較充分的口腔正畸、口腔種植、人類輔助生殖、醫學美容、中醫推拿、中醫綜合(不含中醫辨證論治)、機器人輔助手術等部分醫療服務專案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確定。

5、合併部分醫療服務專案價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掛號費併入診查費,對只開藥不診查的患者保留方便門診掛號費,按最高不超過每次1元收取。將現行取暖費、空調降溫費及普通病房內設獨立衛生間和提供熱水洗浴加收的費用,併入床位費,按照病房條件分為帶衛生間和不帶衛生間的病房床位費。

6、合理調整兒科醫療服務價格。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衛醫發〔2016〕21號)要求,六週歲(含)以下兒童手術專案在成人手術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提高幅度不得超過10%。

以上調整和規範的醫療服務專案價格詳見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的《陝西省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專案價格(2017版)》。

(三)其他相關政策

1、各設區市和楊淩示範區實施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取消藥品加成後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工作,由市(區)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主管部門按照省上統一的專案及價格政策規定,結合當地財政補助等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具體價格不得超過省上確定的相應級別醫院最高限價,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執行,並抄送省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主管部門。省管、中央在陝及部隊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後的醫療服務價格按上述方案執行,與所在地同步實施。

2、各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選擇部分縣(市、區)或醫療機構探索按病種、按服務單元收費方式。對基本醫保基金支付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由省醫保經辦機構綜合考慮醫療服務成本以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醫保支付標準指導價,引導價格合理形成。

3、各縣(市、區)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重點工作的通知》(陝政辦發〔2015〕82號)要求,進一步深化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根據我省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中的專案及下調比例,降低大型醫用裝置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利用騰出的空間,提高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專案價格,合理制定縣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執行。

4、已實施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寶雞市、延安市等國家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可根據當地價格改革方案執行情況,加強監測評估,逐步向全省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要求過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協作配合,同時要做好應急預案,確保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穩步有序推進。

(二)強化監管,控制費用。公立醫院要按照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規範診療行為,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降低藥品耗材虛高價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建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監測體系,將醫療費用控制工作納入醫院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核範圍。完善公立醫院價格資訊公開制度,全面落實藥品、衛生材料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住院費用清單和價格投訴處理等制度,提高醫藥價格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三)明確分工,密切配合。衛生計生部門要制定出臺規範公立醫院診療行為和醫藥費用控制的具體措施,降低藥佔比及耗材佔比,優化收支結構,並出臺特需醫療服務管理辦法和手術分級管理目錄等配套措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專案及門診診查費提高部分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及時調整醫保支付政策,充分發揮各類醫保基金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財政部門要落實政府對公立醫療機構各項投入政策,對取消藥品加成後所減少的合理收入按規定進行資金補償。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從嚴查處擅自設立收費專案、自行提高專案價格、分解和套用專案收費及超範圍收取特殊衛生材料費等違法行為。

(四)跟蹤評估,動態調整。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實施後的跟蹤評估工作,密切關注醫療服務價格和醫藥費用變化情況,及時發現和妥善應對執行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根據評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逐步理順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比價關係,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五)加強宣傳,做好引導。各市(區)、各部門及公立醫院要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重要意義,解讀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措施,主動迴應社會關切,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順利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本方案自2017年4月1日起,與我省取消城市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政策同步實施。

陝西省物價局、陝西省衛生廳《關於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開設特需病房有關問題的通知》(陝價費發〔2002〕102號)及此前與本方案不符的相關規定一律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