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養老金並軌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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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制度是事關全體公民的大事,其每一步改革都將牽動公眾神經。改革越早、力度越大,越能得到大多數公眾的支援並使其獲益,越有利於社會的和諧和穩定。與此相比,少數人的利益訴求需要傾聽和兼顧,卻不能受其所阻而裹足不前。

2014年養老金並軌勢在必行

醫療、養老,歷來是每年“兩會”的熱點議題。而今年“兩會”期間,“並軌”則成為養老議題的“主題詞”。“兩會”開幕之前,國務院辦公廳便已出臺《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待《意見》落實,則意味著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保”的並軌。

目前我國現行養老金設計中,共包括5種針對不同人群的模式,即政府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其中政府公務員實行由財政負擔的退休金制度,無需個人繳費。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制度正在改革之中,其改革方向是從公務員方式,轉為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後三種人員的養老保險雖然也有不同,但均為個人繳費加企業、集體、政府補貼的形式,多繳多得。

近年來輿論不斷批評養老金“雙軌制”,指的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由財政負擔的退休金制度,與其他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雙軌制”。而輿論希望實現的“並軌”,則是上述雙軌之間的`並軌,實現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與城鎮職工等其他社會成員,共享同樣的養老金制度。

但目前有望實現的並軌,並非上述意義上的並軌,而只是城鎮居民與“新農保”之間的並軌。不難發現,一方面這是5個養老金群體中水平最低的兩個群體,另一方面,這兩個群體並軌之後,原參與“新農保”的群體的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群體也沒有損失。也就是說,這一併軌實現的是有人受益但無人受損的所謂“帕累託改進”。

眾所周知,由於無人受損因而阻力較小,社會變革大多尋求從帕累託改進入手,以減少改革阻力、提高改革效率。中國改革初期一路高歌猛進,恰與這種選擇有關。

而在養老金制度改革、並軌中,實現城鎮居民與“新農保”並軌容易,但實現公眾最為關切的“雙軌制”並軌,則必然因為觸及到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職工的利益,而遭遇極大的阻力。

有資料顯示,公務員及尚未實現改革的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前無需繳費,退休後的退休金,可以達到退休前工資70%到80%,城鎮職工退休前至少需繳納15年養老保險,退休後的養老金則只能達到退休前工資的50%。兩相比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老制度下的實利,和改革後的損失,確實非常顯著,公務員們以各種方式反對、拖延改革以維護既得利益,也就很容易理解。

但改革、並軌勢在必行,即使把最難啃的骨頭留到最後,但終歸還是要啃。因為只要養老金制度的雙軌制存在,所有關於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闡釋,就都缺乏合理性。“政府管不了所有人的養老,為什麼偏偏管得了公務員的養老?”將是一個永遠無法回答的詰問。

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將其列為2014年重點工作之一。人社部副部長鬍曉義就此分析稱,這等於為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改革給出了“時間表”。如果這一解釋成立,意味著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改革將在今年內實現,或至少起步。若真如此,則中央政府的改革決心和推進力度,都超出一般預期。

養老金制度是事關全體公民的大事,其每一步改革都將牽動公眾神經。改革越早、力度越大,越能得到大多數公眾的支援並使其獲益,越有利於社會的和諧與穩定。與此相比,少數人的利益訴求需要傾聽和兼顧,卻不能受其所阻而裹足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