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穩崗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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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發改委、成都市經信委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外公佈。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四川省穩崗補貼政策吧!

四川省穩崗補貼政策

  四川省穩崗補貼政策

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資訊化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川人社發〔2014〕3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物件

以下企業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

(一)實施兼併重組企業。指按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指導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4〕91號)等規定,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發生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並使企業經營管理控制權發生轉移,包括實施兼併、收購、合併、分立、債務重組等經濟行為的企業。

(二)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指按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省政府《關於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10號)等規定,列入國家、省、市化解過剩產能計劃名單的'企業。

(三)淘汰落後產能企業。指按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12〕12號)等規定,列入國家、省、市淘汰落後產能計劃名單的企業。

(四)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行業、企業。

二、申報條件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按規定積極推進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和淘汰落後產能等工作,按要求報送本企業穩崗情況和報表;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成都市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執行規範。

三、補貼標準及期限

對本市區域內符合上述政策範圍和基本條件的企業,在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和淘汰落後產能等工作期間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同一年度內,企業享受的穩崗補貼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在本市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申報企業在同一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穩崗補貼。2014年符合條件的,可在2015年6月30日前單獨提出一次申請。

四、申報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持以下資料,向失業保險參保地的市本級或區(市)縣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書面申請穩崗補貼。

1.《成都市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稽核表》原件一式兩份(已列入國家、省、市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計劃名單的企業,由縣級以上經濟和資訊化部門直接認定。無行業主管部門的企業,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人民法院等部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實施兼併、收購、合併分立、債務重組相關證明材料);

2.營業執照影印件;

3.企業員工花名冊;

4.企業基本情況及穩定職工隊伍的相關方案。

(二)受理申請的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對申報企業的基本條件、參保情況、裁員率、補貼金額進行稽核。由市就業局彙總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並在入口網站和企業內公示相關資訊,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三)對公示無異議的,穩崗補貼支出納入市社保局按月向市財政局提出的失業保險基金用款計劃。市財政局按失業保險基金撥付程式及時劃撥補貼資金,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收到撥付的補貼資金後,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入企業賬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是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過程中一項重要政策,各區(市)縣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人社、財政、發改、經信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及時兌現政策,並督促企業採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維護社會穩定。

(二)加強基金監管。在確保按時足額兌現各項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要統籌考慮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將穩崗補貼支出納入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合理制定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計劃,加強監管,公開透明,規範運作,切實保證失業保險基金有效使用和可持續執行。

(三)加強跟蹤監測。各區(市)縣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要將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納入失業動態監測範圍,動態掌握企業崗位變化和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定期分析穩崗補貼政策效果。財政部門要對轄區內失業動態監測工作給予必要經費保障。穩崗補貼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到2020年底。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反饋。

延伸閱讀

成都三類企業即日起可申請穩崗補貼

2月6日,由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發改委、成都市經信委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外公佈。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蔣平在6日舉行的媒體通氣會上介紹,在補貼標準上,成都市執行最高標準,即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在申報地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執行,符合條件的企業即日起可申請。

據介紹,包括2014年和2015年在內,經過前期估算,成都市預計將產生1.5億元補貼資金。目前,這筆錢已上報有關部門。由於政策執行有效期為2014年至2020年底,2014年符合條件的可在2015年6月30日前單獨提出一次申請,2015 年的補貼則在2016年度申領。

穩崗補貼怎麼算?

成都按最高標準執行

對於企業最關心的補貼標準問題,蔣平做了詳細解釋:按照此前國家釋出的資訊,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將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補貼標準不超過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具體在政策執行上,成都將按最高標準執行,即穩崗補貼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在申報地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執行。

舉例來說,張三所在企業符合補貼條件。他每月繳費工資為5000元,按照失業保險繳納單位承擔2%,個人承擔1%計算,張三每月繳納失業保險金為5000× 2%+5000×1%=150元。那麼在申領補貼時,張三所在的企業一年可獲得補貼150×50%×12= 900元。

“當然,每個公司甚至同一公司內部每個人的失業保險金繳納基數都不同。但基本可以通過這種計算方式,算出每年企業所獲得的補貼。”蔣平說。

哪些企業能申請?

去年裁員率低於2.9%

蔣平說,並不是所有企業都能享受到這個政策,“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將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

具體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列入國家、省、市經濟和資訊化部門化解過剩產能計劃名單的企業。二是列入國家、省、市經濟和資訊化部門淘汰落後產能計劃名單的企業。三是實施兼併重組企業,“涉及到國企、民企、私企及混合所有制企業等都在此次補貼範圍之中。”

“在申報條件中,我們最看重的一是依法參保,二是按比例裁員。”蔣平說,根據統計,2014年成都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9%。也就是說,企業申請補貼時裁員率必須低於這個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