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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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因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引起的化學品事故或險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配備專業或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及救護裝置設施,承擔本單位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救援和處理處置工作,並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實驗室工作人員、辦公室、教導處、教科室、功能室、後勤辦公室、負責人組成。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開展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後,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並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危險源控制組、現場警戒組、救援排險組、醫療搶救組、物資供應組、善後處理組等六個組和應急救援辦公室。

其職責和單位組成如下:

(一)危險源控制組由實驗室、功能室人員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由事故單位人員和專業隊伍組成,並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好專用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等。

(二)現場警戒組由黨、政辦室組成,由派出所負責人任組長。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並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通道的暢通。

(三)救援排險組由政辦室人員組成

1、火災、爆炸類事故由派出所的負責人任組長。

2、普通事故由政辦室的負責人任組長。

(四)醫療搶救組

由教導處、教科室人員組成。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

(五)物資供應組

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後勤辦公室組成。

(六)善後處理組

由學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扶恤、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由工會、團委組成。

四、應急救援程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事態監測與評估、後期處置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型別(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洩露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裝置、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後,應迅速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彙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指定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釋出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2、現場指揮部設立後,要立即瞭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按危險化學品事故型別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具體實施方案,佈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3、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基本程式

1、防護

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採取相關防護措施。

2、詢情

(1)遇險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洩漏量、洩漏時間、部位、形式、擴散範圍;

(3)學生、周邊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檢

(1)搜尋遇險人員;

(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洩漏物質、濃度、擴散範圍;

(3)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資料;

(4)確認設施、建(構)築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

(5)確認消防設施執行情況;

(6)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7)現場及周邊汙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情、偵檢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並設立警戒標誌,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定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並進行安全檢查、逐一登記。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採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啟用單位噴淋、泡沫、蒸汽等固定、半固定滅火設施;

(2)選定水源,鋪設水帶,設定陣地,有序展開;

(3)設定水幕或屏封水幕牆,稀釋、降解洩漏物濃度,或設定蒸汽幕;

(4)採用霧狀射流形成水幕牆,防止洩漏物向重要目標或危險源擴散;

(5)根據現場洩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並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6)若易燃氣體洩漏,所有堵漏行動必須採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7)關閉前置閥門,切斷洩漏源;

(8)根據洩漏物件,對不溶於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9)轉移較危險的瓶(罐)。

7、救護

(1)現場救護

將染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汙染地區;有條件時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吸入染毒;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採取心肺復甦措施,並給予氧氣;立即脫去被染汙者的服裝;面板汙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汙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2)使用特效藥物治療;

(3)對症治療;

(4)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8、洗消

(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2)洗消的物件

輕度中毒的人員;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現場醫務人員;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群眾互救人員;搶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

(4)洗消汙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9、清理

(1)少量殘液,用幹砂土、水泥粉、煤灰、乾粉等吸附,收集後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在汙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後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窪、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2)現場環境檢測合格後,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應急救援結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對救援情況進行評做,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將評估結果報應急救援指揮部,妥善做好善後工作。

五、附則

(一)任何部門和教師都有參加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原則上不組織學生參與搶險。

(二)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險情、事故。不及時服從指揮、排程或臨陣逃脫的部門和個人,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發生重特大事故時,本預案與《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併執行。

(四)本預案由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2

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保證在事故發生後,儘快組織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參加相關單位舉辦的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習、練習。

三、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實驗室負責人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和學校化學危險品與放射源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小時。並在二十四內報出《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卡》。並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以及對環境的影響。並對現場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偵破。

五、如發生危險化學品洩漏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刻停止實驗,注意安全防護,如果洩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如果洩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立即在邊界設定警戒線,開展周邊人員的撤離。並根據洩露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開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發生危險化學品人身中毒事故時,應首先儘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並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採取急救措施,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後,針對具體情況,採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

3、面板、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面板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塗或服用適當的緩衝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淨毒物後,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處置突發技術安全與環境保護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性災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全校範圍內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突發事件。

第三條根據“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及“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構建由學校、學院組成的二級聯動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安全管理責任體系,逐級分層落實責任。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四條學校成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危化品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學校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第五條各相關單位應成立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與完善,並組織實施。事件發生時,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負責保護好現場,做好現場救援的協調、指揮工作,確保安全事件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處置,並及時、準確地做好資訊報送。

第六條發生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學校立即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和職責如下:

總指揮:危化品領導小組組長

副總指揮:危化品領導小組副組長

事務協調部門:學校辦公室、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危化品中心”)

安全保衛部門:保衛處、事故單位

技術保障部門:科學技術處、教務處、危化品中心、事故單位

物資保障部門:後勤管理處、事故單位

應急救援部門:校醫院

善後處理小組:學校辦公室、紀委辦、監察處、保衛處、資產管理處(危化品中心)、宣傳部等相關部門及事故單位。

第三章執行機制

第七條各相關單位要做好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發生,具體要求如下:

(1)針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處置預案。

(2)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對劇毒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放射性源、病原微生物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將安全管理責任具體落實到人。

(3)定期開展自查,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做到早防範、早發現、早處理、早報告,全面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4)加強實驗人員的培訓,提高實驗人員的安全意識,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活動,完善應急處置預案,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和實戰能力。

第八條按照事故嚴重程度,突發事件分為Ⅰ級、Ⅱ級和Ⅲ級三個級別。Ⅰ級事件:發生學校不可控制的.危險化學品火災、洩漏等情況;危險化學品事件導致人員死亡或3人及以上受傷。Ⅱ級事件:發生學校可以控制的危險化學品火災、洩漏等情況;危險化學品事件導致1~2人受傷。Ⅲ級事件:僅限某一實驗室少量的危險化學品洩漏或發生可由二級單位立即消滅的危險化學品火災,且未造成人員傷亡。

1.當發生Ⅰ級事件時,接到事件發生單位報告後,危化品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向教育、環境保護、安全監督等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危險化學品類別、名稱和數量,涉及人員情況,已採取的控制措施等。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處置臨時指揮部,負責應急工作的指揮、排程,及時、有效地對事件進行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發生。待相關部門趕往現場後,危化品領導小組配合上級部門的救援工作,直至突發事件終止。

2.當發生Ⅱ級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第一時間向危化品領導小組報告,並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危化品領導小組接到通知後,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導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並按有關規定做好事件資訊報送工作。學校各部門按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如:保衛處封鎖事發現場,校醫院對受傷人員進行救助,科學技術處、教務處、危化品中心做好技術保障工作。事故終止後,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並將書面報告上報至上級相關部門。

3.當發生Ⅲ級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事件情況進行現場處置並向危化品領導小組報告。事件處置時,救援人員應注意自我防護。事件控制後,及時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並向危化品領導小組上報事件總結報告。

第四章應急處置

第九條全校危險化學品涉及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多個環節,預測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表現為:失竊、洩漏、火災、環境汙染等。

第十條當發生劇毒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等危險化學品被盜或丟失事故時,事故單位應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保衛處和危化品中心,由保衛處報告公安部門,並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發生危險化學品洩漏引發的傷害事故、環境汙染事故時,應視情形採取以下措施減少危害:

(一)現場疏散組織

1.設定警戒區域。事故發生後,由保衛處對現場進行封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洩漏擴散情況或火焰輻射所涉及到的範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有專人負責警戒。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以及必須堅守崗位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洩漏溢位的危化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應嚴禁火種。

2.組織緊急疏散。迅速將警戒區及汙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緊急疏散時應注意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並有相應的監護措施。不能在低窪處滯留,應向上風方向轉移;明確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並查清是否有人滯留在汙染區或著火區。為使疏散工作順利進行,處置現場應確保至少有兩個暢通無阻、標誌明顯的出口。

(二)急救措施

所有參加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操作和現場急救培訓。在事故現場,危險化學品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傷害為化學灼傷、燒傷等,進行急救時,不論患者還是救援人員都需要進行防護。現場急救注意事項:選擇有利地形設定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病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所用救援器材需具備防爆功能。現場有人受到危化品傷害時,應立即進行現場處理,並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三)應急處理

洩漏處理一般包括洩漏源控制及洩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1.處理洩漏注意事項: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洩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應嚴禁火種;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掩護。

2.洩漏源控制:可通過控制洩漏源來消除危廢品的溢位或洩漏。

3.洩漏物處理:現場洩漏物及時進行覆蓋、收容、稀釋、處理,使洩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處置,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生由危險化學品所引發的火災事故時,應視情形採取相應的措施。

火勢不大時,事故單位應在保證安全,避免發生危險化學品傷害和汙染事故的前提下,採取積極措施,控制火勢,進行滅火,同時報告危化品領導小組。

火勢過大,無法控制時,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危化品領導小組和消防等部門,並迅速將人員疏散至指定地點,密切關注事故地點情況。待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後,配合滅火等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部分常見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一)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強酸、強鹼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分別用低濃度(2%~5%)的弱鹼(強酸引起的)、弱酸(強鹼引起的)進行中和。處置後,再依據情況而定,作下一步處置。

2.如果酸(或鹼)不慎濺入眼內,應立即就近用大量的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實驗室每一樓層需配備緊急衝淋洗眼裝置或專用洗眼水龍頭。沖洗時,眼睛置於水龍頭上方,水向上沖洗眼睛,沖洗時間應不少於15分鐘,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處理後,再送眼科醫院治療。

3.實驗中若感覺咽喉灼痛、嘴脣脫色或發紺,胃部痙攣或噁心嘔吐,則可能為中毒所致。視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後,立即送醫院治療,不得延誤。

首先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釦,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

誤服毒物中毒者,須立即刺激催吐(視情況可用0.02%~0.05%高錳酸鉀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對催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應立即送醫院用胃管洗胃。孕婦應慎用催吐救援。

重金屬鹽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幾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醫,勿服催吐藥,以免引起危險或使病情複雜化。砷和汞化合物中毒者,必須緊急就醫。

吸入刺激性氣體中毒者,應立即將患者移離中毒現場,給予2%~5%碳酸氫鈉溶液霧化吸入、吸氧。氣管痙攣者應酌情給予解痙攣藥物霧化吸入。應急人員一般應配置過濾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裝、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經面板中毒者,應立即將患者移離中毒場所,脫去汙染衣服,迅速用清水沖洗,粘稠的毒物用大量肥皂水沖洗;遇水能發生化學反應的腐蝕性毒物如三氯化磷等,則先用乾布或棉花抹去後再用水沖洗。

(二)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傳播應急處置

1.接到報告後,危化品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對傳播事故進行確認,並對傳播的病原體性質及擴散範圍進行充分評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標本,防止微生物擴散。

3.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並留取本底血清或相關標本。

4.對造成汙染的工作環境及汙染物進行消毒。

5.配合醫院等有關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

(三)輻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一旦發生輻射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通知同工作場所的工作人員撤離,及時報告學院及危化品領導小組,並啟動應急預案。

2.危化品領導小組召集專業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

3.事故處置必須在校危化品領導小組指揮下,在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和衛生防護人員的參與下進行。未徵得防護檢測人員的允許不得進入事故區。

4.對可能接觸放射源的人進行排查確認,確定未接觸放射源後方可讓其離開。對接觸放射源的人員,應立即送醫院就醫,確認情況後,為其進行診治。

第十四條事故現場得以控制,次生和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後,根據事故情況,在公安、安全監督、環境保護、衛生等相關管理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由危化品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狀態的終止。

第五章後期處理

第十五條學校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積極配合公安、安全監督、環境保護、衛生等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偵破。

第十六條應急狀態終止後,由保衛處負責事件調查,學校相關單位積極配合,撰寫總結報告。

第十七條對於負有相關責任的單位和人員,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應急聯絡電話

保衛處:0591-8xxxxxx(倉山)0591-2xxxxxx(旗山)

校醫院:0591-8xxxxxxxx2(倉山)0591-xxxxxxx(旗山)

危化品中心:0591-83xxxxxxxxxx(倉山)0591-2xxxxxxxxx(旗山)

緊急電話:報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第十九條本預案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危化品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