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裝置安全責任書-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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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責任書,責任書是一項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時,寫明責任範圍、職責的文書。那麼相關的責任書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特種裝置裝置安全責任書-責任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特種裝置裝置安全責任書-責任書

特種裝置裝置安全責任書-責任書1

為了加強夜明珠鋼材市場內特種裝置使用的安全管理,杜絕重大機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和廣大客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司下發的《機電裝置管理辦法》之規定,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由我公司與在公司轄區範圍內從事特種裝置使用的經營客戶簽訂,並共同遵守。

一、凡與我公司簽訂經營合同,並在我公司轄區範圍內從事特種裝置使用(特種裝置指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客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行業有關規定規章制度,並接受公司生產安全保障部的檢查和監督。

二、經營客戶所使用的特種裝置,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同時上報公司機電物資部備案。

三、經營客戶在申請架設特種裝置前,必須報公司審批,同時簽訂特種裝置管理使用合同及特種裝置使用安全責任書。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應當主動向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申請登記,登記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四、經營客戶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定期檢驗,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主動向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按規定進行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責令該特種裝置退場。所報檢驗特種裝置在取得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檢驗合格報告後上報公司機電物資部備案。

五、使用特種裝置的經營客戶所聘請的特種裝置操作和裝卸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同等機構)培訓合格所發放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否則嚴禁聘用,經營客戶應主動將所聘人員的作業資格證上報公司生產安全保障部備案。

六、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裝置。

七、凡與我公司簽訂經營合同並且使用特種裝置的客戶必須遵守上述責任書之規定,如有違反擅自架設特種裝置或不經過檢驗繼續使用著,我公司可單方面解除與其簽訂的所有經營合同,同時責令退場。

八、凡與我公司簽訂經營合同並且使用特種裝置的客戶在合同期內因違反本責任書規定所發生一切機電、安全、人身傷亡事故我公司概不負責,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特種裝置裝置安全責任書-責任書2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和資產安全,保障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甲方與乙方簽訂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責任書。

雙方職責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必須建立相應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專職特種裝置管理人員,甲方對本單位的`特種裝置工作全面負責。

二、甲方必須制訂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及科室部門的特種裝置操作規程,對本公司使用的所有特種裝置進行註冊登記及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取得資格證後才能上崗,並制訂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定期對各裝置、容器進行檢查,確保能正常執行。

三、按國家有關規定,甲方要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配置適量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安全生產防護裝置等,並要定期維修,確保設施器材與裝置完好。

四、乙方,要帶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公司一切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等;

五、作為特種裝置的一線管理者,乙方必須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要定時巡查,督促工人執行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及相應的操作規程,發現違章操作立即指正,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

六、乙方要對礦的特種裝置管理獻計獻策,提出合理建議和意見,並積極與監督部門溝通,提高管理水平,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

七、乙方絕對不能向上隱瞞礦內發生的特種裝置安全事故。考核與獎懲礦規定一般情況對職能部門負責人進行季度考核和年考核,若本公司一季度內未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對該負責人獎勵,作為季安全生產獎;一年內未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則獎勵年度安全生產獎。若一季度內發生一起一般性事故,扣除安監科負責人季度獎並進行檢討總結、留崗試用;發生兩起事故,撤銷職務,扣除年終獎金,並視事故的影響程度追究相應的其他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特種裝置裝置安全責任書-責任書3

為了確保安全使用特種裝置,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特種裝置使用單位的利益,確保社會穩定,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與單位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職責:

1、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為本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2、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和日常安全檢查。

二、具體要求: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並按照要求,對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工作進行監督與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2、將特種裝置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特種裝置安全工作會議,聽取有關部門對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情況的彙報,研究防範特種裝置事故隱患工作,及時解決特種裝置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建立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和組織管理網路,設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層層落實責任制,簽訂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4、建立健全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

5、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用特種裝置必須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保證不使用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

6、負責做好每月一次特種裝置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對特種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解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配備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定期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備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需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和管理工作。

8、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必須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安全辦彙報,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積極落實整改措施並接受有關部門處理。

9、本年度內,確保不發生特種裝置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

陳家壩鄉人民政府

(蓋章):

簽約單位

(蓋章):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