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含崗位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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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含崗位責任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含崗位責任制)

為保證本單位正常經營工作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裝置安全執行,為本單位的發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經濟、有效的硬體設施裝置保障,使裝置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規、規範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裝置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單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的制度,應根據部門和人員職責分工來明確具體內容,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本單位設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單位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並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電梯、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裝置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設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特種裝置崗位責任制如下(各單位可根據實際制定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級人員的責任制,但必須包括有關法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的責任制。):

(一)崗位責任制

1、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法定代表人崗位職責: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工作。

嚴格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規範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明確落實特種裝置安全的措施,設立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的管理機構和人員,負責資金的投入,制定、釋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定期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

負責本單位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報告。

(2)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在法人領導下,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掌握相關特種裝置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裝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具體負責特種裝置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明確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責任人員,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

具體負責特種裝置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

(3)特種裝置相關使用部門及負責人員崗位職責:

在法人領導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對本部門使用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掌握相關特種裝置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落實本單位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負責本部門特種裝置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明確本部門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維保、檢驗的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員,並協助安全部門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做好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並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具體負責特種裝置應急預案的制、修訂,具體負責應急預案的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調查和報告等。

確定特種裝置操作規程的編制、修訂。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嚴格執行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裝置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裝置,不違章作業,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裝置的執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裝置安全。

按照單位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反應等工作。

(5)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嚴格執行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本單位使用裝置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裝置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裝置出廠時所附帶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裝置執行管理檔案包括:註冊登記檔案、安裝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執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本單位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客運索道等特種裝置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裝置的購置、安裝。凡屬特種裝置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XX部門稽核並報本單位領導批准後,由XX部門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裝置。

特種裝置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裝置。

安裝完成後,本單位(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裝置進行註冊登記。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本單位部門同志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裝置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裝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特種裝置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檔案。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裝置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呼叫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裝置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等;特種裝置執行管理檔案包括: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執行記錄);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裝置使用制度

1、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裝置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裝置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裝置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電梯機房等)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裝置維保、裝置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後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裝置。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鍋爐房實行24小時執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並及時上報。

裝置使用地點嚴禁吸菸,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3、依據《條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裝置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裝置,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裝置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裝置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條件稽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裝置的作業。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裝置使用說明書、執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裝置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裝置執行前,做好各項執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執行裝置。

裝置執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裝置執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裝置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裝置的能源消耗。

當裝置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執行,同時啟動備用裝置。若沒有備用裝置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裝置在故障狀態下執行。

因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裝置停止執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裝置。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執行。

當裝置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XX部門備案。

6、裝置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裝置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裝置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裝置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裝置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裝置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並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裝置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XX部門。

8、特種裝置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由X部門向XX區特種裝置監察科辦理登出手續。

9、為了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本單位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裝置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佈(具體要素和範例可參考《應急預案要素》和《使用單位電梯應急救援預案》),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本單位負責人XX(或XX部門),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11、本單位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裝置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裝置隱患較多,給本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裝置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單位內部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裝置,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三、特種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裝置安全執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裝置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本制度。

(一)根據裝置使用的規範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裝置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專案。

(二)根據裝置執行週期,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按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裝置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專案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裝置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裝置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週期。依據維護保養週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裝置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

(四)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裝置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

(五)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裝置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裝置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使裝置維修保養制度化、規範化。

裝置維修質量高低,取決於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各部門應加大維修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使其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才能滿足本單位硬體設施裝置不斷更新的技術要求。

(六)當裝置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裝置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並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裝置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後,交由執行人員啟動裝置,待裝置執行正常後方能撤離裝置維修現場。

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七)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取得國家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

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和電梯管理部門應督促日常維護保養單位XX公司、維保人員XXX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範和北京市地方標準《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規則》的要求,按時認真完成維保工作,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技術性能,並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填寫相應的維保記錄,並經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XX公司,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效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請各裝置使用部門組織員工認真學習,並依據有關要求貫徹落實。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