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基礎教育建立自身質量評價制度的緊迫性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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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我國基礎教育是整個教育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決定著一個人成年後繼續學習和從事生產、生活所應當獲得的基拙知識和墓本技能,以及綜合素質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基拙教育要有自身的質量評價體系,大學聯考不能替代基拙教育質量的監瀏與評價,社會的發展迫切需要基拙教育建立自身的質量評價制度

我國基礎教育建立自身質量評價制度的緊迫性的論文

論文關鍵詞:基礎教育 教育質童 評價制度

我國基礎教育是整個教育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佔據了一個人生命歷程的十幾年光陰,決定著一個人成年後繼續學習和從事生產、生活所應當獲得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也決定著一個人的綜合素質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對基礎教育質量的監測與評價,基礎教育必須建立自身的質量評價制度。

一、基礎教育質量評價的應有之義

關於教育質量,不同的教育價值觀所持的定義往往存在差異。這種質量觀的不同又決定了監測與評價標準的差異性。那麼,基礎教育的質量應該如何定位呢?必須看到,不論教育目標有多大差異,教育價值觀有何不同,都不能否認教育是培養人的活動,教育活動的核心產出是學生。我國從事基礎教育的每一所學校所開展的工作、每一個教師所進行的勞動都是為了保證針對學生而存在的教學活動能夠正常進行。因此,每一所學校的教育質量最終體現於該校所培養的學生的質量。我國制定的教育方針對於基礎教育所培養的學生質量是有明確要求的,而對如何在這個方針的指導下實施素質教育也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根據這種理解,要界定基礎教育質量,可能應把握以下幾個要點:

1、對於教育提供者來說,教育質量應指教育的成果或結果達到國家教育目標所規定的標準的程度(包括學校通過教師的傳道、授業、解惑,讓學生所獲取的知識、技能和價值觀等等)

2、對於教育接受者來說,教育質量應指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的素質狀況,對應於教育目標、要求以及教學大綱、課程標準所達到的程度與水平。

3、對於教育評價者來說,教育質量應指對學生全面發展的綜合測量與評價,以及由每一個學生個體匯聚起來的每一所學校學生群體狀況的衡量與比較。這種綜合測量與評價,根據實施素質教育的規定與全面發展的要求,應該包括學生的知識、技能、情感、態度、價值觀等多方面的水平,而不能只是其中的某一項,比如只考量學科課程的文化書面考試成績。

遺憾的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不少地方的中學對於基礎教育的價值觀出現了偏差,對其自身質量觀的把握也產生了失誤,並由此導致質量檢測與評價標準的異化。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各中學都熱衷於以大學聯考成績來評價自己的教學成果與辦學成就。每年大學聯考一結束,校與校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就開始互相比較“上線率”、“升學率”,比較全省“狀元”、“單科狀元”、全市“狀元”、全縣“狀元”等等,這些指標甚至決定了校領導的進退榮辱以及對教師的獎勵程度。使大學聯考升學率成為評價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唯一依據,嚴重地扭曲了中學教育的性質和任務,干擾了中學既定教育目標的實現。

當然,不可否認大學聯考成績是中學教師辛勤勞動的成果,也是中學教學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之一,間題的實質在於,它畢竟只是某一方面的成果,僅以這一方面的成就能夠反映整個基礎教育的質量嗎?基礎教育的價值觀和質量觀真的就只有依附在大學聯考身上才能體現嗎?大學聯考能作為對中學和教師進行管理和問責的唯一依據嗎?答案自然都是否定的。

二、大學聯考不能替代基礎教育質量的監測與評價

對於教育質量的監測與評價當然都要通過一定的測驗(也就是考試或考查)來得出結果,才能產生具體的評價標準。但不同性質不同型別的考試,其特點也不同,所得出的結果也必然不同,最終也決定了評價結果的不同。

大學聯考,全稱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這是我國確立的一項專門為普通高校選拔人才而組織的考試。它的本質特徵和基本形態是一種“選拔性”考試,就是要把整個考生群體通過這種考試形成必需的、合理的“區分度”,也就是要人為地把考生分成為“三、六、九等”,從而適應高校招生的“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的需求。

這種選拔性考試由於有了“區分度”的要求,對試卷的難度係數以及考生群體“及格率”就有相應的規定,因此根本無法科學地、準確地反映基礎教育體系中不同地域、不同學校的學生所具有的實際能力與水平,甚至常常會出現考試內容與教學內容不匹配的現象。為了達到合理的區分度,許多通過率(或者稱之為及格率)高的試題就不宜採用,一般選擇通過率為40%一60%之間的題目。中學課程標準規定的一些重要內容,由於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反覆強調,學生掌握得比較好,導致試題通過率會比較高反而難以進入大學聯考試卷。儘管一再強調要依據中學的教學大綱和教材來制定考試大綱和編寫考試說明,命題中不能“超綱”,不要出“偏題、怪題、難題”,但是受難度係數的客觀制約,不出一些“難題”是不可能的。

另外,眾所周知,我國的大學聯考儘管在不斷地進行改革,但至今仍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筆試,所檢測到的只不過是學生對學科文化知識的掌握程度,儘管兼顧了一些對學生分析能力、理解能力和綜合能力的檢測。但這種檢測結果還是有很大的侷限性,難以反映出一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從而也就難以對一個學生群體進行全面的正確評價與比較。

大學聯考雖然有著這些侷限性,但它畢竟是在同一個標準、同一種條件下讓學生自主競爭,反映出來的是“分數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具有相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而“公平、正義”又是社會穩定、和諧的核心理念和價值觀,是社會成員應遵守的基本準則,所以大學聯考能夠獲得社會成員的高度認同。再者,從歷史經驗和現實條件來看,也還沒有其它的形式可以取代大學聯考作為我國高校選拔人才的理想形式。所以,儘管大學聯考也招致不少批評,暫時還是不能廢除,仍需繼續對其進行改革。

然而大學聯考的性質、特點、作用決定了它的考試結果與基礎教育質量評價的應有之義無法吻合,因此絕不能讓大學聯考替代基礎教育的質量檢測與評價。

三、社會的發展迫切需要基礎教育建立自身的質量評價制度

“升學教育”既然不是基礎教育辦學活動的全部目的,甚至與“素質教育”的培養目標以及質量觀相牴觸,大學聯考由於自身的缺點與侷限性更不能作為對基礎教育質量進行檢測與評價的工具,那麼基礎教育如何儘快建立自身的質量評價制度呢?

長期以來,基礎教育不斷進行著一輪又一輪的教學改革,也始終堅持不懈地反對“片面追求升學率”,反對把學校的工作績效和教師的勞動報酬與大學聯考掛鉤,但收效甚微。反而出現一種怪象,一方面是口誅筆伐大學聯考的“指揮棒”作用,把追求升學率現象,把互相攀比、互相競爭的壓力和苦衷都歸究到大學聯考身上,認定“大學聯考”是罪魁禍首;另一方面又把大學聯考的“指揮棒”作用奉若“神明”,恨不得把它運用到極致,讓它產生最大的功效,於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緊盯大學聯考、研究大學聯考、應對大學聯考的機制與措施不斷健全、完善,以致“考什麼教什麼”,“怎麼考怎麼教”成為長盛不衰的潛在規則,教學研究演變成大學聯考研究,教學質量檢測演變成模擬大學聯考。究其原因,可能比較複雜,但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應該是基礎教育尚未建立自身的質量評價制度。

伴隨著我國恢復大學聯考制度以來的教育改革與發展歷程,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也取得了不少歷史性的成果,但也呈現出一個明顯的特點—即教學改革的長期不穩定性。每隔幾年,就推出一輪改革,往往舊的改革成果還來不及總結、穩定和延續,新一輪改革又啟動了。在這種不穩定性的制約下,自然無法建立起穩定的質量評價體系,也就不可能建立自身的質量評價制度。借用“大學聯考成績”這個很不合理、很不全面的評價標準來進行衡量、比較和互相競爭只能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當前基礎教育建立自身的質量評價制度已經到了十分迫切的時候了。這基於以下三點依據:

1、課程改革的規範性。我國已在實施新輪中學課程改革,明確要求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新課改始終秉承這樣的理念:教育的成功不僅僅是一張高分數的成績單,也不僅僅是一張高一級學校的錄取通知書,而是培養一個學會學習、學會做人、學會生活的可持續發展的人。因此要從以升學論英雄轉到以綜合素質論英雄的軌道上來。

新課程標準是教育質量在特定教育階段應達到的具體指標,是國家教育部門管理和評價中學課程的基礎,是教材編寫、教學、評價的依據,也是制定考試評價標準的依據。它確立了一種新型的行為規範並具有法定的性質,必須堅決執行。

新課程標準從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幾個方面和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闡述了課程的目標,並且對各學科內容領域都有很詳細的要求,這就為建立基礎教育自身的質量評價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明確了具體的規範要求。基礎教育必須以新課改為契機,儘快建立自身對中學教育階段的質量評價體系。這個評價體系就其本質特徵和基本形態來說,應該與大學聯考完全不同,是一種“水平性”的考試與測量,它應該實現評價指標的多元化及評價方式的多樣化,除了傳統的紙筆考試外,還要綜合運用觀察、交流、測驗、實際操作、作品展示、自評與互評等各種方式,為學生建立綜合動態的成長記錄,全面反映學生的成長曆程,並通過對同一所學校學生群體的`分析與評估,來檢驗和比較學校的工作成果,督促學校認真執行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範教育教學行為,真正確立素質教育觀念,努力實現為每一個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寬厚基礎的教育目標。

2、大學聯考發展態勢的嚴峻性。就大學聯考而言,2009年是一個歷史性的“拐點”。過去30年來,我國致力於分步推進國小階段義務教育,國中階段義務教育,逐步普及高中教育,同時也在不斷髮展高等教育。因此,在高中教育普及程度不斷提高的情況下,高等教育的規模也得到迅速的擴大。以福建省為例,2000年全省考生9萬多人,高校只能招收4萬多人;而2009年考生為30.5萬人,高校則招收22.18萬人。同時,還有一個新情況不容忽視,即高校辦學規模不斷擴大之後考生數量卻開始減少。根據福建省教育廳教育統計資料顯示,2008年福建省應屆高中畢業生數達到歷史最高峰,從而也是大學聯考考生數量的最高峰,高達32.7萬人,同年招生20.13萬人;2009年大學聯考考生數在歷經十幾年持續抬升之後開始出現歷史性的下降,比上一年減少2.2萬人,但是招生數反而增加2.05萬人,2009年的考生數和招生數之間只相差8萬多人了。照此趨勢發展,今後幾年,高中畢業生數還將逐年下降,招生數和考生數將逐年持平。面對這種新的發展態勢,迫切需要對大學聯考進行體制性和機制性的改革,否則其也就失去了“選拔性”考試的功能與作用。而這種改革的戰略選擇,從我國現有的國情出發,比較可行的是實行“高階多元、中端穩定、低端放開”,即把“211","985”等一批列入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校作為“精英教育”的基地,視為高階,堅持以國家統考統招為主,輔以保送生、特長生等多元化的選材形式,培養國家需要的一流的專門人才;把其他的本科高校視為“中端”,在國家有關機構的指導與規範下,由各省自行組織考試與招生,立足於培養當地社會大量需要的工程技術人員與管理人員;而高職高專院校則作為“低端”,突出其自身的技能性與實踐性,定位於培養面向生產第一線的具有一技之長的高素質的勞動者。因而在招生上要“放開”,不能再像現在這樣都憑一張文化考試試卷來選拔,應該由高校自主招生,即由高校根據考生在中學階段的綜合素質教育成績,輔以必要的實踐技能測試來選擇。屆時,基礎教育的質量評價結果必定會在大學聯考高招中產生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甚至成為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據。顯然,由這種發展變化了的客觀條件所決定,今後大學聯考不可能再像現在這樣為中學提供互相比較和評價的某種標準和條件,因此基礎教育需要儘快建立質量監測與評價體系,才能幫助推進高招改革。

3、管理方式變革的制約性。長期以來,大學聯考考生的成績都是由省裡按地區逐級下發,最後由縣一級招辦統一列印大學聯考成績單送達考生。正是在這種傳統的管理模式下,各校之間、各市之間都可以很方便地獲得相關資料進行比較與競爭,以致縣裡可以據此給教育部門以及中學訂立“上線率、升學率”之類的責任目標並進行考核與獎懲,甚至中學也會據此給高三年段的年段長、班主任和各科課任教師訂立目標和進行獎懲。從2009年開始,福建省大學聯考建立了網上資訊查詢系統,對傳統的管理模式進行了重大改革,大學聯考成績的獲取方式由之前的逐級下發改為考個人憑自己的賬戶與密碼直接上網查詢並列印,這就在客觀上阻斷了以大學聯考成績作為基礎教育評價標準的源頭,有效地制約了互相攀比的現象和藉此實施片面評價與獎懲的行為。不過,各級政府和教育管理機構乃至學校抓教育質量並沒有錯,反而是十分必要的,不抓才是失職行為,關鍵是怎樣抓。不管是“升學教育”還是“素質教育”,都需要對其進行監測、評價與管理,放棄監測與評價也是一種缺失。現在連原有的大學聯考成績這個參照物也失去了,又該用什麼對班級、年段和各地之間的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測與評價呢?因此,建立新的評價標準和評價體系、進而確立基礎教育的質量評價制度已是當務之急。

綜上所述,我國基礎教育建立自身的質量評價制度已是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也已具備了內部、外部的有利條件,有關領導機關和管理機構應該把握機遇,順應時勢,因勢利導,早日付諸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