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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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便利店工作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便利店工作制度

便利店工作制度1

一、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鐘正常開門營業。

二、(衣服整潔、嚴禁披頭散髮、留海須齊眉毛,嚴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褲、裙子),(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必須提前做好營業時的準備,到崗位後應認真、迅速的上貨、擦貨,拉架,保證商品貨架的整齊、乾淨衛生和貨架的豐滿,(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三、上班時間必須站立規範,嚴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貨架,(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嚴禁在營業場內吃東西,嚼口香糖、哼歌、吸菸、聚堆聊天、嘻笑打鬧、看書看報,(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四、文明用語、熱情為顧客服務,不準與顧客頂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如遇顧客來店退換貨、質量問題或其它稅費部門來店,熱情告之對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長,若副店長不在,可電話聯絡,不允許不報告副店長擅自處理來店顧客退換貨或質量問題等事情,(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0元/次)。

五、嚴禁私自倒班,若確需要倒班者應提前給副店長說明原因,以便及時安排、調整。請事假者,應提前一天遞交假條,店長批准後,方可休假。

便利店工作制度2

1、提前十分鐘到店準備交接、換工服、佩工牌

2、檢視交接本,看是否有上班次總部或店長交待任務。

3、與下班次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要事情表達清楚,無誤,保持後續工作。

4、錢財交接清楚。

5、收款時,錢幣保證過機兩次。如有第三者重新付款,勿忘重新兩次過機。

6、收貨前確認有無要求退貨,換貨,遵循先退後收原則。

7、保證收貨真實,正確,單據與實物一致。

8、商品日期不符合標準,生產日期與保質期模糊難以辨別,不予驗收。

9、包裝破損,外表生鏽,罐裝變形,餅乾類壓碎,不予驗收。

10、收貨時不得堵住購物通道。

11、商品排面數量不足時及時補貨,貨品做到先進先出。

12、補貨前後及時清理剩餘垃圾,多餘貨品及時歸放倉庫。

13、所有商品正面朝外。

14、商品凌亂及時整理,並檢查條碼,包裝是否破損,如有發現,及時下架,並記入交接本。

15、每日銷售高峰前後,須有一次全面理貨。

16、理貨做到:“整齊、美觀、飽滿”,原則。

17、價格籤與物品保持一致,缺貨時,價格籤取下儲存。

18、物品保質期責任到個人,分片管理,保質期不足三分之一,進入預警商品,必須上報店長,未按此規定操作造成損失,由片區負責人承擔責任。

19、防損防盜,發現盜竊,以保證人身安全為第一原則,

以減少損失為第二原則,員工互相配合,報警暗語:“XX,你看下韋經理是不是來了”。發現偷藏商品處理用語:“請問你是不是還有商品沒有結賬。”

20、商品根據門店情況,定期做徹底衛生工作。(最長不超一星期)

21、商品做到:“無灰塵、無滲漏、無異味、無摸痕”。

22、門口區域衛生整潔,無雜物、無汙漬,不得堆放垃圾、掃把,每日需清掃xx次。

23、值班人員必須有一人站立於收銀臺內,顧客進門後,要真誠喊“歡迎光臨”,逗留時間較長或有疑惑,須真誠詢問,“您好,請問您有什麼需要,”離開時響亮喊,“請慢走”。

24、收銀時做到三聲響,“一聲報價、二聲收銀、三聲找零”。

25、入袋時要先大後小,先硬後脆。

26、進行收款錄入時,有顧客不停談話,要保持警惕。防止假幣、詐騙。

27、仔細核對,保證不漏錄入商品。

28、統一接電話開頭結尾用語,有訂貨時,立刻記下顧客電話、詳細地址、商品明細。

29、送貨時備好找零,送貨原則,不進入顧客房門,不嬉皮笑臉,有問題立刻返回。一般10分鐘送達商品,最長不超20分鐘。

30、送貨達到時,統一用語,做到有禮、有節。

31、有事向店長請假,店長批准方可准假。

便利店工作制度3

1、範圍本標準對本司行業連鎖市場、連鎖便利店的門店進行規範。

本標準適用於本司行業市場和便利店業態的連鎖經營。

2、行業連鎖市場、連鎖便利店門店管理規範

2.1現場管理規範

主要是創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加來店顧客,提高客單價,擴大銷售。現場管理重點有:

2.1.1衛生管理。確保銷售場地整潔,過道通暢,裝置、貨架佈局合理,時時保持裝置、貨架、櫃檯、櫥窗等的乾淨、明亮,不擅自亂貼店內廣告等。

2.1.2陳列管理。商品豐富、貨架豐滿,根據商品保質期,先進先出,顯而易見,易拿易放、商品組合陳列合理。

2.1.3商品管理。開展科學的商品管理,注意收集時點銷售資料管理系統(POS)的資訊和利用ABC分析法,篩選出暢銷商品。靈活運用訂貨、補貨,擴大暢銷商品陳列空間,定期檢查暢銷商品的庫存和貨架卡,以確保暢銷商品不斷檔。

2.2服務管理規範

2.2.1服務用語。服務語言:“您好”、“請稍等”、“對不起”、“讓您久等了”、“歡迎再來”等。忌諱用“不知道”、“賣完了”、“不行”、“沒有了”等語言。

2.2.2對缺貨的處理。發現顧客購買的商品缺貨時,首先應表示道歉,然後應告知該商品何時到貨,或主動建議其他能取代的商品,最後店員必須將缺貨的商品作為下次訂貨或補貨的參考資訊,反饋給店內相關的負責人。

2.2.3客訴處理。處理客訴時,嚴禁對客訴推諉責任,應以誠摯的關心態度,耐心聽取其陳述後,酌情處理,不能因此造成顧客流失。

2.3門店人員崗位職責

2.3.1店長、副店長職責

店長是門店的核心人物,店長必須服從連鎖公司總部的高度集中統一指揮,積極配合總部的各項營銷策略,達到門店的經營指標。要做到:

——監督商品的要貨、上貨、補貨,做好進貨驗收、商品陳列、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管理等有關作業。

——執行總部下達的商品價格變動。

——執行總部下達的銷售計劃、促銷計劃和促銷活動。

——掌握門店的銷售動態,向總部建議新商品的引進和滯銷品的淘汰。

——掌握門店各種裝置的維護保養知識。

——監督和審查門店會計、收銀和報表製作、帳務處理等作業。

——監督和檢查理貨員、服務員及其他人員作業。

——負責對職工考勤、儀容,儀表和服務規範執行情況的管理。

——負責對職工人事考核、職工提升、降級和調動的建議。

——負責對員工的培訓教育。

——妥善處理顧客投訴和服務工作中所發生的各種矛盾。

——監督門店內外的清潔衛生,負責保衛、防火等作業管理。

——監督門店商品損耗管理,把握商品損耗尺度。

——做好與門店周圍社群的各項協調工作。

店長、副店長除具備各崗職技能外,還要有全盤管理能力和組織能力。

2.3.2店助理(部門主任、組長)職責

店助理對本崗位工作應有相當豐富的`經驗,掌握本崗位技能,熟知門店各崗職技能,熟悉店長、副店長的工作職責,協助店長、副店長做好工作。

2.3.3門店收銀員職責

門店收銀員具有:熟悉商品的貨區、商品基本價位、收銀業務、結算小票管理業務、收集和提供商品銷售資訊、顧客資訊、退貨處理以及收銀臺安全職責。

收銀員的具體崗職規範有:

——做好營業前的準備工作:服飾、儀表、清潔衛生,做到舉止大方,佩戴好工號牌。

——營業前認領備用金並清點確認。

——營業前除錯好收銀機,準備好其他備用品,並瞭解當日變價商品和特價商品。

——顧客進店時,應表示歡迎顧客光臨。

——登打或掃描商品價格時,應報出每件商品的金額,登打或掃描結束時,應報出商品金額總數;並主動將結算小票置於購物袋或交顧客。

——收銀時要唱票“收您多少錢”,找零時要唱票“找您多少錢”。

——當顧客不多時,應替顧客做好商品裝袋服務。要做到將生鮮商品、冷凍食品和其他商品分裝,大且生的商品應先裝入袋中;顧客多時,要以儘快疏散顧客為主,加快收銀速度。

——收銀時要做到正確、快速、對顧客保持親切友善的笑容,做到更好的接待顧客。

——耐心地回答顧客的提問。

——記錄和保管遺失的物品。

——發生顧客抱怨或由於收銀有誤顧客前來投訴交涉時,應通知店長或值班經理來處理,避免影響正常的收銀工作。

——在非營業高峰期間,聽從店長或值班經理安排從事其他的工作。

——營業結束後,按所收貨款填寫交款清單,現金、支票分別填寫,本人簽字後將貨款交給核算員。

——經核算員按收銀機的存根稽核後,如長款要寫報告,短款自付。

——向有關部門提供銷售資訊及顧客資訊等。

2.3.4門店理貨員職責

理貨員是超級市場、便利店中從事商品整理、清潔、補充、標價、盤點等工作的人員。門店理貨員職責是巡視貨場,耐心解答顧客的提問,對所屬貨區商品的保質期心中有數,必須熟悉所負責商品範圍內商品名稱、規格、用途和保質期,掌握商品標價的知識,正確標好價格,掌握商品的陳列原則和方法、技巧,正確進行商品陳列,保證商品安全。

理貨員的作業流程:

a)領貨作業:營業中陳列架上的商品在不斷減少,理貨員就必須去庫內領貨以補充貨架。

1)領貨必須憑領貨單。

2)領貨單上要寫明商品的大類、品種、貨名、數量和單價。

3)對內庫管理員提供的商品,必須按領貨單上的款項逐一核對,以防造成提錯貨物。

4)標籤打貼位置要一致,以方便選購、定向掃描和收銀計價。

5)打價籤前要核對商品的代號和售價。核對進貨單和陳列架上價格卡,作業完了妥善保管價籤紙。

6)商品變調價需重新打價時,對原價籤去留應有一個統一的規定。

b)補貨作業:理貨員將標好的商品依照商品各自規定的陳列位置,定時或不定時地將商品補充到貨架上的作業。

1)定時補貨。指在非營業高峰的補貨。

2)不定時補貨。指只要貨架上的商品即將售完,就立即補貨,以免造成缺貨,影響銷售。補貨作業不能影響顧客購買。

3)核對卡、貨。先檢查對欲補貨的陳列架前的價目卡是否和要補上去的商品一致。

4)先進先出。補貨時將原商品取下,然後打掃陳列架,將補充的新貨放在裡面,再把原架上的商品放在前面,做到商品陳列先進先出。

5)對特殊商品要控制。對冷凍食品和生鮮食品的補充要進行時間段投放量的控制。這要根據每天銷售量和銷售高峰來具體確定。理貨員除了領貨、標價、補貨之外,還肩負著盤點作業。

2.3.5驗收人員職責

嚴格商品驗收。商品驗收是確認檢查商品質量、稽核商品產地、生產日期、發貨時間、數量、價格、品種等的環節,因此,門店驗收人員應手持送貨單或發票、收據、與送貨人逐一逐項清點,減少事後因退貨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浪費,避免以後發生不必要的爭執。

2.3.6門店會計職責

不折不扣地執行公司財務部對門店的財務管理;準確、真實、及時地向財務部上交門店各種報表,對報表的資料進行彙報、分析和處理。

2.3.7服務人員職責

服務人員需要了解與理貨員和收銀員的基本崗位技能,同時掌握服務禮儀規範,還要了解和掌握門店商品分佈情況、商品知識及有關知識,以便能流利地回答顧客的各種詢問,掌握公司便民服務的內容和措施。

便利店工作制度4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稽核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檔案。

2、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食品質量認證書、進口食品有效商檢證明、食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檔案,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3、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有供貨商蓋章及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絡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等內容。

4、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1、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採取賬簿登記、單據貼上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儲存,儲存期限自該食品購入之日不少於2年。

3、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管專用,並設立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確保功能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應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蝕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5、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採用勤進勤出、先進先出的原則,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和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倉庫應該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1、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如要打噴嚏用手捂口。

2、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3、食品銷售應有專櫃或專間,要有防塵、防蠅、防汙染的設施。

4、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儲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5、進口食品,經營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籤、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並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2、實習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通過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3、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七、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3、對銷售商品的保質期、有效期,進行每週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嚴格按照《商品臨近保質期規定》執行,屬人為因素的追究其當事人的責任,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

4、對在保質期內的商品出現變質、漏氣、脹包等現象,要及時下架處理,不得將這些商品銷售給顧客,一經發現,則追究當事人及該店法人的主體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資訊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