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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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是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的特殊困難群體。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以下是本站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解讀,歡迎借鑑參考。

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解讀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補貼物件為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四川省戶籍低保物件。補貼標準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執行,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達到每人每月100元。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補貼物件為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一級和二級的殘疾人。補貼標準按現行政策執行,即:對一級重度殘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的標準給予護理費用補貼,對二級重度殘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給予護理費用補貼。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申領程式

(一)自願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視窗提交書面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託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逐級稽核。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依託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並進行初審。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初審合格材料報縣級殘聯審定,縣級殘聯審定合格後,在鄉鎮(街道)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初審合格材料報縣級殘聯稽核,縣級殘聯稽核後報縣級民政部門審定,縣級民政部門審定合格後,在鄉鎮(街道)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縣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三)補貼發放。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按月發放,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縣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民政部門和殘聯提供的發放物件名單、銀行帳號等材料,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通過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享受物件的銀行帳戶。實行直接發放確有困難的個別地方,可以通過鄉鎮(街道)發放現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停止發放相應補貼

1、殘疾人死亡的;

2、殘疾人戶籍遷出本省的;

3、殘疾人不再享受低保的;

4、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

5、其他不符合發放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