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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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藥店薪酬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藥店薪酬管理制度

藥店薪酬管理制度1

(一)薪酬

1.發薪日期

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期為每月月未。公司將在每月月末將薪金轉入員工個人銀行帳號,並將工資條發至員工郵箱。

2.收入保密

員工薪金、獎金及其它收入屬員工個人隱私,禁止員工相互間以任何方式傳播、打聽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構成

收入=固定報酬+浮動報酬。

固定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固定係數。

其中部門經理固定係數為70%,普通員工為80%。

浮動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1-固定係數)+年終獎金+其它津貼等。

(二)福利

1.假期(詳見後章《考勤與假期》)

2.社會保險

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員工購買四險一金[養老、醫療(含女職工生育險)、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員工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在員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公司活動

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公司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每兩年一次的例行體檢,並組織體育鍛煉;公司根據經營狀況,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免費或員工承擔部分費用的公司旅遊;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各項活動,如公司週年慶典、年終活動、季度員工生辰會等。

4.其它

①節日補貼: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在元旦、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三八婦女節(僅限女員工)等節日發放節日補貼,發放形式:貨幣或等價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調整自行制定的'福利專案。

藥店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職能部門、各分公司、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髮放辦法,進一步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明確勞資雙方勞動與薪酬關係,根據原工資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結合現階段管理需要,特修訂並頒佈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區域分部、各屬下分公司全體在職與在冊員工。

第三條修訂依據

1、董事會關於實行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崗位責任制及妥善調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見及公司新的發展規劃。

2、保障各階段經營目標的達成與績效管理的實施,體現責權利效有機結合的經營管理原則。

3、公司職能部門的設定、分公司分級管理和不同區域薪酬水平。

第四條指導原則

1、以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主要依據的原則。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之核心的原則。

3、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原則。

4、客觀、公正、保密的原則。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競爭力的原則。

6、效益優先、風險與利益對等共享的原則。

7、個人收入由本人創造及實施有效正負激勵的原則。

第五條指導思想

建立以“崗位績效工資制”為主體、相容“專案激勵工資制”、“營銷激勵工資制”、“計件與包乾工資制”等多種個性化工資計算辦法的薪酬分配體制,形成多元化、靈活性強、務實有效的薪酬綜合管理體系。

第六條職責

(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執行;

(2)薪資、獎勵計算的稽核;

藥店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酬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工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範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式,此時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許可權和稽核許可權。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工廠一線員工及駐外業務員除外)每月26天為全勤,此時全勤天數以外,加班工資以每天10元計算。

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此時具體標準見(崗位工資級別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根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季度由人力資源部、企管部、統一組織。每季度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批覆。

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個月的工資中調整。

藥店薪酬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調動營銷系統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營銷業績的不斷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慮營銷體系的特殊性,營銷系統的薪酬體系有別於公司其他人員的薪酬體系,以增加對優秀營銷人員的吸引力。

第三條:營銷系統薪酬體系適用的員工物件包括:

1、 從事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代表;

2、 管理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專員;

3、 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代表;

4、 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主管;

5、 銷售分公司經理、銷售部經理;

6、 銷售總監助理;

7、 市場支援、銷售支援等人員。

第二章:推廣代表和推廣專員

第一條:推廣代表指在“協助經銷商銷售”營銷模式中,從事店鋪、超市等零售機構貨品管理和推廣的人員。

第二條:推廣專員指在“協助經銷商銷售”營銷模式中,管理推廣代表的員工。

第三條:推廣人員的基本工作內容為常規性的,通過程式化的方式進行管理,以減少這部分人的高流動性給組織帶來的危害。

第四條:推廣人員的薪酬結構:月薪(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 獎金 + 福利保險

第五條:基本工資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 求,按月支付。

1、推廣代表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確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標準為:

初級推廣代表:xx元

中級推廣代表:xx元

高階推廣代表: xxx元

2、推廣專員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確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標準為:

初級推廣專員: xxx元

中級推廣代表:xx元

高階推廣代表: xx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