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管理審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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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編制管理事關黨和國家執政資源的配置,涉及黨的機關、國家機關、有關群眾團體機關和事業單位,下面是一些機構編制管理審計方法,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機構編制管理審計方法

一、機構編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機構編制管理涉及機構設定、核定人員編制及確定領導職數等內容,是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履行管理職責的具體體現,在機構編制管理活動中因為歷史原因、現實需要和其他主觀因素,使機構編制管理出現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擅自設立機構、提高機構級別。具體表現為:一是縣(市、區)機構總數突破國家和省規定的機構限額;二是未經上級機構編制部門審批,擅自設立機關事業單位或者提高其級別。例如,由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未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批機構編制,但進行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事業單位;三是未經上級機構編制部門審批,擅自設立內設機構或者提高其級別。

(二)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的問題。具體表現:未按規定報經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和機構編制部門審批,擅自超領導職數配備幹部。例如,超出核定的領導職數配備幹部;以“低職高配”等形式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違反規定設定“助理”、“顧問”等領導職務名稱配備幹部;擅自出臺“土政策”,用職務和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

(三)混編混崗的問題。具體表現:一是行政機關以工作需要、編制不足、長期借調等為由,混用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二是調入事業單位任職的人員,仍保留在原工作單位的行政編制身份。

(四)編外聘用人員的問題。具體表現:各部門單位擅自招聘或錄用編外工作人員,承擔輔助性、臨時性、季節性或特殊技術性崗位的工作,例如,在公安、教育、城管、市政、衛生、畜牧獸醫、計生等部門單位,從事駕駛員、炊事員、公安協勤、環衛清潔工、門衛、收費員、打字員、獸醫防疫員、計生工作人員等工作。

(五)單位和個人“吃空餉”的問題。具體表現:一是單位“吃空餉”問題。指機關、事業單位隱瞞事實,未按單位編制數和實有人數分別編制申報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虛報套取財政資金的問題;二是個人“吃空餉”問題。指在編不在崗人員、已調離人員,以及被判刑或者受到降級、撤職等處分人員,仍在原單位、按原職級領取工資和津貼補貼的問題。

二、機構編制管理審計方法

(一)合理確定審計範圍。機構編制管理涉及黨的機關、國家機關、有關群眾團體機關和事業單位,被審計單位數量很多,若時間和力量允許可以進行全面審計,否則只能合理確定範圍進行有重點的抽查審計。抽查審計可以確定兩個方面的重點,一是審計直接負責和參與機構編制管理的組織部、編辦、人社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和財政局等管理單位,搞清整體情況;二是審計縣(市)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局、建設局、國土局、城管局、法院、公安局、重點中國小等實有人數較多的部門單位,發現主要問題。

(二)全面收集審計需要有關資料。機構編制管理部門較多,資料分散,需要多個單位和部門提供,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兩辦提供黨群口各部門單位“三定方案”和政府府口各部門單位“三定方案”;二是編辦提供全縣(市)機構編制管理情況自查報告、年度機構編制核查工作結果、副科級以上機構名錄、政法專項編制及使用情況一覽表、上級下發的機構編制調整通知檔案、機構編制實名制資訊管理系統資料、編辦開具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準用通知書》和與機構編制管理有關的其他資料;三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提供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一覽表、登記設立的事業單位核查資訊一覽表;四組織部提供正副科級幹部任免檔案、副科級以上幹部花名冊、超職數配備正副科級幹部自查情況一覽表、正副科級幹部考核等次名單、正副科級幹部因事因病長期(半年以上)請假報告及籤批意見;五是人社局提供副科級以下人員考核等次名單、人社局辦理外來新增人員工資核定手續和內部調動人員工資轉移手續的有關資料;六是財政局提供收到編辦開具的《列入財政預算通知單》以及辦理新增或調動人員工資統發手續等有關資料;七是紀委監察局提供作出的開除、降級、撤職等處分決定;八是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判決書,九是實有人數較多的部門單位提供本單位的審計期間工資發放表及列支渠道、全體人員花名冊(含編外聘用人員)、人員編制卡片、與編外聘用人員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個人因事因病長期(半年以上)請假報告及單位籤批意見和與機構編制管理有關的其他資料。

(三)以問題為導向進行比對核實。根據機構編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型別,逐一查閱各個被審計單位的資料和資料,通過比對進行審計核實和問題認定,然後彙總形成總體情況。

1、擅自設立機構、提高機構級別的問題審計方法。通過收集、審閱和比對編辦提供的國家和省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機構限額、組織部提供的`副科級以上機構名錄、正副科級幹部花名冊,來發現擅自設立機構的問題。

2、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的問題審計方法。一是掌握超職數配備幹部的自查結果。根據2014年1月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各縣(市)對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開展了自查整改工作。二是收集、審閱和比對副科以上機構名錄、各部門單位“三定”方案中的領導職數、上級批覆的幹部職數調整通知檔案、正副科級幹部任免檔案、副科級以上幹部花名冊、副科級以上幹部考核等次名單等資料,發現超職數配備正副科級領導幹部和非領導幹部的問題,並要求組織部說明原因,便於落實責任。

3、混編混崗的問題審計方法。收集、審閱和比對各部門單位“三定”方案中的各類人員編制、上級下發的機構編制調整通知、審計期間工資發放表及列支渠道、年度考核等次名單、全體人員花名冊、人員編制卡片等資料,發現混編混崗問題,這類問題重點審計核實新進人員的姓名、現任職務、編制性質、調入審批手續、工資和經費來源渠道等情況。

4、編外聘用人員的問題審計方法。收集、審閱和比對各部門單位“三定”方案中的各類人員編制、上級下發的機構編制調整通知、審計期間底部門單位全體人員花名冊(含編外聘用人員)、編外聘用人員工資發放表及列支渠道、與編外聘用人員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等資料,發現部門單位的編外聘用人員問題。

5、單位和個人“吃空餉”的問題審計方法。一是掌握當地自查情況。各縣(市)按照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關於做好全省全系統開展“吃空餉”問題專項檢查的通知》、省人社廳《關於進一步抓好專項整治“吃空餉”工作落實的通知》的要求,向上級報送的“吃空餉”問題自查自糾情況報告;二是全面收集和審閱法院作出的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判決書、紀委監察局作出的開除、降級、撤職等處分決定、被審單位全體人員工資發放表及列支渠道、全體人員考核等次名單、組織部或單位人事科留存的幹部職工因事因病長期(半年以上)請假報告、重點中國小現有教職員工花名冊、工資獎金或課時津貼發放、學期班級教學安排等資料,結合與幹部職工、師生個別座談詢問等其他方法,以發現單位和個人“吃空餉”問題。

(四)以審計促改發揮審計作用。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對於促進依法行政、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深化行政全體制改革等工作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機構編制管理審計中,要通過審計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促使機構編制管理水平提高,發揮審計參與國家治理的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