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智力資本會計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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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研究表明,企業制度變遷的過程,也就是實體資本與人力資本逐漸分離的過程,知識經濟下智力資源的稀缺更是加快了智力資本作為獨立資本形式的程序,財富與智力合作成為現代企業發展的必然結果。因此,作為人力資源會計自然昇華的智力資本會計應運而生。為能在現有財務會計體系下合理計量、核算和報告智力資本,我們可以運用“評估+討價還價”的智力資本計量模式和與傳統財務會計既相對獨立又融為一體的智力資本核算與報告體系。

試論智力資本會計論文

【關鍵詞】智力 智力資本 智力資本會計

一、企業制度的變遷———一個實體資本

地位不斷下降,人力資本地位不斷上升的過程研究表明,企業制度變遷的過程實質上也是所有者責任、權力及其與企業關係變化的過程。傳統企業理論認為企業是由股東這一非人力資本的投資者所創立,因此企業為股東所有。但按照科斯(1937)的說法,“企業的顯著特徵就是作為價格機制的替代物”,“通過契約,生產要素為獲得一定的報酬同意在一定限度內服從企業家的指揮。”因此,企業只不過是以一個市場契約替代了市場的價格機制,而並非一個由股東創立的組織。周其仁(1996)更進一步認為,市場契約是多個所有權之間為讓渡各自產權而彼此作出的保證兌現的承諾,它不屬於任何契約單方。現實當中也沒有人會說一份多方簽訂的合同會歸一方所有。至於人們通常所說的“企業的所有權”,張維迎(1996)認為“是指對企業的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阿爾欽和德姆塞茨(Alchian&Demstez)則認為,如果團隊產出在所有團隊成員之間分配,每個人都有偷懶的積極性,個人最優的行為不可能實現團隊最優。為了解決團隊成員的偷懶問題,就得引入一個“監督者”。為了解決監督者本身的偷懶問題,應該讓監督者成為剩餘索取者。

古典企業裡,企業的實體資本所有者同時又兼任企業的管理者(企業家)。正是這種非人力資本和人力資本所有者合為一體的現象,才使經濟學家形成了一個籠統的“資本”概念。新古典經濟學裡,企業被看作是一個生產函式,而資金和人力是生產要素。作為生產要素,資金和人力是對稱的,他們各自的報酬取決於各自對生產的貢獻。在均衡的情況下,工資等於勞動邊際生產率,利潤(利息)率則等於資金邊際生產率,但沒有理論確切證明為什麼人力不能僱傭資金。資本家擁有企業的原因,從新古典經濟學所能得到的最好的解釋是“之所以資金僱傭人力,是因為資金比人力更為稀缺”。[1]從微觀經濟學的基本原理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基本的結論,這就是:一個最大化企業總價值的所有權安排一定是“加總的”每個參與人的行動的外部效應最小化的所有權安排。也就是說風險承擔者(risk—taker)與風險製造者(risk—maker)應該一致。因為如果風險製造者不承擔風險的話,他就不可能有積極性作出好的決策。

在古典企業裡,由於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的不可分離性,只有非人力資本投資者才有能力承擔風險,所以很自然的,非人力資本投資者就承擔了企業風險製造者(即企業的控制者或稱所有者)的角色。

張維迎(1994)認為,從激勵的角度,剩餘索取權應該分配給企業家,因為(1)企業家在決定剩餘多寡方面有舉足輕重之功;(2)企業家與其他成員相比,他的行為更難以監督(所謂不對稱監督),而且與其他任何成員相比,企業家積極性的損失帶來的成本更大,因此為了企業家犧牲其他成員是值得的。監督的不對稱性意味著,將剩餘索取權分配給企業家可能會帶來較低的“總”積極性損失。這兩個因素結合,意味著企業家索取剩餘時的總福利損失最小。但是,他還認為,在經營能力不易被觀測的假設下(即有關經營能力的資訊不對稱),職業的自由選擇意味著將有太多的無能之輩吹噓自己能從事經營,與一個擁有鉅額財富④的人相比,一個相對貧窮的人更有積極性“虛報”其經營能力,所以財富成為傳遞經營能力資訊的訊號。由於財富的約束,獲取剩餘索取權的優先權要讓給財富投資者,即企業剩餘表現為財富收益。這一論點為古典資本主義的制度特徵提供依據。

按張維迎的觀點,具體到古典企業而言,資本家,是一個籠統的古典“資本”概念的人格化代表,資本家在古典企業裡其實擔負著兩個職責,一方面他作為實體資本家需要提供實體資本,另一方面他作為企業家需要做出資源配置的決策,二者的合二為一,形成了“資本家擁有古典企業”命題的認識論起源。前文所論述的古典經濟學中“資本的相對稀缺”,看來只不過是對企業實體資本和企業家人力資本不加區分的一種模糊判斷而已。其實,正如經濟史學家指出的那樣,在以往任何一個經濟時代都有“一些錢財找不到投入的場所”[2]。換言之,即使在古代,真正稀缺的也是企業家人力資本而不是實體資本。

隨著現代企業組織的發展,公司制的出現,企業家才能和管理才能這些人力資本從總的“資本”概念裡分離了出來。市場範圍的擴張、交易從內容到形式的複雜、企業組織的成長,使企業家和企業管理的人力資本的獨立不但勢在必行,而且在經濟上有利可圖。這無非是分工法則在經濟組織變化中的體現。隨著古典企業制度向公司制的轉化,古典“資本家”逐漸被一分為二:一方面是單純的非人力資本所有者,另一方面是企業家人力資本的所有者。

由於古典“資本家”逐漸被分解,不但使企業家人力資本從企業實體資本的影子裡走了出來,而且逐漸走到了大企業的舞臺中心。有研究表明,1930年初期經理們即已經在公司股權極為分散的條件下控制了企業資產的大部分,有人稱之為美國企業制度上的一場“經理革命”(managerialrevolution)[3]。斯蒂格勒與弗裡德曼(1983)進一步確認了人力資本及其產權在現代企業制度中的重要性。他們指出,大企業的股東擁有對自己實體資本的完全產權和控制權,他們通過股票的買賣行使其產權;經理擁有對自己管理知識的完全產權和支配權,他們在高階勞務市場上買賣自己的知識和能力。股份公司並不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而是實體資本與經理知識能力資本這兩種資本及其所有權之間的複雜合約[4]。現代股份公司引起企業產權結構的真正重大變化:一方面,在當代企業最展開的形

式上,人力資本專門化程度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人力資本得到了各種發揮和利用———一般勞務、專業技能、管理(計量與監督)、各種企業家才能———都變成獨立可交易的要素進入企業合約。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之間的企業契約變得極為精巧和複雜。另一方面,各種人力資本及其所有權在企業裡的競爭與合作,發展出多種多樣的超越“古典企業”時代的新組合和新形勢。如何發展“激勵性契約”,成為有效利用企業實體資本的前提,也日益成為當代保持企業競爭力和生產力的中心問題。值得注意的是,人力資本地位的相對上升,不是通過“剝奪”企業實體資本的產權而實現;而實體資本的相對地位下降,也不是“所有權弱化”的結果。企業的不同資本的相對值的變化,是由一切進入企業合約的要素的市場競爭來確定的。

二、智力資本稀缺———知識經濟的基本特徵

每一個經濟時代都有其最為稀缺的資源,在農業經濟時代是土地,工業經濟時代是資金,而在今天,最稀缺資源是人才。在知識經濟社會裡,人才是發展知識經濟不可缺少的最基本要素,是知識經濟的靈魂,離開了人才,能使知識經濟持續發展的知識就無從產生,知識資本也就缺乏相應的載體,知識產品無法生產,知識分配缺乏相應的物件,知識網路也無從構建。因此,知識經濟時代,企業最具價值和最重要的資源已不再是物質資本,而是知識和智力,即智力資本。人才智力資源的價值在知識經濟中得到充分的體現。知識經濟的繁榮不是直接取決於物質資源、貨幣資本和硬體技術的數量、規模及其增量,而是依賴人類最複雜的功能———人的智慧和創新,依賴於知識或有效資訊的積累、增值和實現。智力資本成為經濟增長的原動力,科學技術無可爭議地成為第一生產力,管理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生產要素,企業最稀缺的資源是人才。正因為人才取代了資金成為現時最稀缺的資源,企業的所有權結構也將隨之發生相應的變更。

舒爾茨(Schultz,1975)認為,人力資本是指體現在人的身上的各種知識和能力,可以被用來提供未來的收入,其範圍包括天生具有的才能和後天獲得的能力,還包括運用和繼續傳授這些知識的能力、運用知識時間和身體狀況,它是相對於物質資本或非人力資本而言的。從企業的角度看,人力資本應該包含三個方面的能力:生產能力、科研創新能力、資源配置能力。

生產能力是指人力資本所有者將其人力資本與其他生產要素相結合生產出來產品的能力,這是一種較為低階的人力資本,其所有者一般是企業的工人與普通的白領職工,生產能力所有者在人力資本所有者當中所佔的比重最大,人數最多。

科研創新能力是指人們打破傳統的習慣,應用現代的科學知識和科學工具,創造出新的科研成果的能力。這是一種較高階的人力資本,其所有者一般是科研人員,受教育程度往往是傳遞科研創新能力的訊號。

資源配置能力是指人們感知、正確的把握和採取行動重新配置資源、應付非均衡狀況的能力。對於企業來說,資源配置能力是指那些針對改變了的環境重新調整生產要素從而獲得更高經濟成果的能力。擁有較強的資源配置能力是衡量一個優秀企業家的標誌。

在知識經濟時代,最稀缺資源的人才是具有創新意識的高科技人才和具備資源配置能力的企業家。

我們可以將科技人員科研能力與企業家資源配置能力統稱之為智力,二者進入企業成為智力資本,前者稱為技術智力資本,後者則可稱為管理智力資本。從事技術研究、進行技術創新的專門技術人才屬於技術智力資本所有者,如軟體開發人員、生物技術研究人員等;從事企業經營、負責整個企業資源配置的企業家則屬於管理智力資本的所有者。

三、財富與智力的`合作———現代企業的一個重要特徵

(一)人才的稀缺使“財富與智力的合作”成為可能

隨著經濟的發展,對人力資源的要求越來越高,人才變得越來越稀缺,人才參與企業契約談判的籌碼也越來越多。為了吸引人才,非人力資本投資者不得不讓渡部分的剩餘控制權和索取權,智力資本所有者也應該擁有企業的部分所有權,企業的所有制結構也因此從“財富僱傭智力”變為“智力與財富的合作”。新古典經濟學的稀缺理論可以為此提供一種解釋。

(二)風險的變化使“智力與財富的合作”成為必要

在知識經濟時代,資訊科技的革命的網路的普及,使非人力資本的社會表現形式呈多樣性趨勢發展,非人力資本所有者大大降低了企業投資的貢獻,而且可以在各種社會表現形式之間根據風險最小化原則進行轉換。非人力資本所有者投資於企業時,即可以在事前進行投資風險的比較,選擇投資風險最小的非人力資本投資形式,也可以在事中和事後出現投資風險時,審時度勢,在各種非人力資本形式之間進行轉換,以最大限度和最快速度的減少最終造成的投資損失。此外,非人力資本所有者對企業的投資也從過去以實物型直接投資為主的投資方式越來越轉向以證券型間接投資為主的投資方式,由過去直接投資於企業以獲取企業剩餘價值為主,轉向間接投資以賺取股票差價為主,當企業出現經營困難,股東就會“以腳投票”,拋售股票。非人力資本投資的多樣化、市場化和證券化,使非人力資本所有者與企業的關係逐步弱化和間接化,非人力資本所有者所承擔的風險也逐漸降低。

相反,智力資本的專用性使智力資本所有者日益變成企業風險的承擔者。社會的發展是以社會分工的充分而廣泛的發展為基礎的,社會分工越發展,社會生產力才越發展。如果我們從社會分工的主體———智力資本所有者角度考察,所謂社會分工發展就是智力資本的專用性的強化。因此,可以這樣說,智力資本的專用性是現實生產力發展的主要特徵和標誌。正因為智力資本在自然形態上和其所有者不可分離,在社會形態上具有專用性的特徵,當智力資本所有者將自己的資本投入某一特定的行業和企業後,往往成為一種抵押品。因為智力資本的轉換需要一定的成本,隨意進入一個不適合自己的企業、或隨意退出一個適合自己的企業,都會對自己造成損害。特別是企業家,他往往是從公司的最底層開始沿著等級階梯向上提升最後達到公司的最上層領導,他的資源配置能力需要他在漫長的職業涯中逐漸積累、磨練,很難一蹴而就。當他用漫長的職業生涯積累成公司的最上層領導後,他進出公司的成本變得異常巨大,相應的,企業家所面臨的風險也變得巨大,這使他的決策也不得不變得小心謹慎,如果其不能享受剩餘索取權,其決策將趨向於保守,不利於公司發展。而且,由於市場環境和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使企業家腦力活動無法得到有效的監督,所以讓企業家擁有企業的部分所有權,也許是充分發揮企業家才能的必要條件。因此,智力資本的專用性反映了社會分工對智力資本所有者進入和退出企業的客觀限制。這一客觀制約使智力資本所有者具有一種退出企業的惰性,以及承擔企業生產經營風險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從而使智力資本所有者與所在企業之間的關係更加密切,逐漸變成企業風險的承擔者之一。

根據“風險承擔者與風險製造者一致”原則,非人力資本所有者承擔的風險逐漸降低,那麼他對企業的所有權也應有所減少,人力資本所有者成為企業風險的承擔者之一,那麼他應該擁有企業的部分所有權。

(三)“智力與財富的合作”的進一步分析———“委託一代理理論”

如果把非人力資本投資者看成委託人,人力資本所有者視為代理人,在企業裡非人力資本投資者與智力資本所有者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存在著四個方面的非均衡性:(1)利益的非完全一致性,即委託人的主要目標是自身利益(包括實體資本保值增值和出資收益)的最大化,但代理人目標是代理利益(包括經營業績和代理收益)的最大化,雙方存在著潛在的利益衝突;(2)風險的非完全共同性,其委託人往往是“風險中性”的,代理人往往是“風險厭惡”的,雙方對風險一般持有不同的態度;(3)資訊的非均衡性,其代理人在訂立契約時就已掌握或在訂立契約進行工作後才掌握“私人資訊”,而委託人往往不掌握代理人這一私人資訊,這就為代理人的“逆向選擇”提供了可能;(4)環境的非確定性,即企業的環境形勢變化複雜、難以確定,企業利潤同樣受到企業代理人無法控制的多種因素影響,因而委託人即使在事後也不可能觀察到並證明代理人實際選擇的努力水平,這就為代理有“規避責任”提供了方便。因此委託人控制代理人的最佳合約應該是讓代理人擁有企業的剩餘索取權。

四、智力資本會計———知識經濟條件下人力資源會計的必然昇華

作為“提供決策有用資訊”的會計應滿足需要會計資訊的企業契約各方締約者之需求,傳統的人力資源會計雖然能部分的解決傳統會計難以充分降低交易費用的缺陷,但由於其仍然定位於向非人力資本投資者提供資訊,人力資源會計仍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人力資源成本會計按實際成本核算,未能反映出智力資本的實際價值;人力資源價值會計雖然充分計量人力資源的價值,避免了人們低估企業價值不足,但無法與傳統的財務會計融為一體,只能作為管理會計的一個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兩種模式均未能解決智力資本的產權歸屬和界定等實質問題,並未從根本上明確智力資本是企業的資本和財富,以及智力資本在企業中的地位、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和調動智力資本所有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我們認為,在知識經濟條件下,人力資源會計將昇華為智力資本會計。

智力資本會計與傳統人力資源會計並不是相互對立和相到否定的,這種昇華是傳統人力資源會計發展到現階段的必然結果,有其深刻的社會經濟基礎,是一個螺旋式上升的過程,智力資本會計是對傳統人力資源會計的提煉、繼承和發展。

智力資本會計與人力資源會計有以下主要區別:

1、研究角度傳統人力資源會計在“財富僱傭勞動”的假設下,將其使用者定位為非人力資本投資者,其目標是為非人力資本投資者提供決策的資訊。智力資本會計以“智力與財富全作”作為前提,智力資本所有者作為剩餘控制權與索取權的擁有者之一,同樣也有權要求擁有相關的會計資訊作為談判的依據,而且智力資本所有者群體內每一個體也需要了解其他個體智力資本價值的資訊。智力資本會計不只站在非人力資本投資者的角度來考慮得失,而是站在一個公正的立場,既考慮非人力資本投資者的得失,又考慮智力資本所有者的利益與需求。

2、核算物件傳統的人力資源會計是同質的對待全部人力資源,既包括企業家(管理者)也包括生產者,沒有突出智力資本的重要性,其激勵效應很難得到實現,既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也不符合重要性原則。從激勵的成本來考慮,智力資本會計反映的物件不應該是所有人力資源締約者,其詳細反映的物件應該是智力資本所有者,生產者由於激勵成本太高而顯得不經濟,不屬於智力資本會計反映的物件。

3、確認時間與資本化傳統人力資源會計確認人力資源時間是企業為人力資源發生支出的時候,其獲取人力資源與其購買其它非人力資產沒有本質區別,一方面他獲得人力資源的產權,另一方面他為獲取的人力資源發生支出。傳統人力資源會計研究的問題,實質上是討論人力資源支出是費用化還是資本化的問題,並沒有真正涉及到人力資本的剩餘控制權與剩餘索取權的問題。智力資本會計以“智力與財富合作”為前提,智力與財富共享剩餘索取權,認為智力不僅是企業的資產,同時也是企業的資本,智力資本所有者同樣是企業的所有者,因而將智力資本確認為企業所有者權益的一部分,而不是僅僅將人力資源的費用資本化而已。

4、計量屬性傳統人力資源會計較多采用歷史成本作為計量屬性,人力資源管理會計也採用現行價值但並未成為主流,而且未能納入財務會計系統。對於智力資本所有者來說,從非人力資本投資者角度所提出來的成本概念並不適用。智力資本所有者參與企業契約談判,其需要的依據應該是智力資本的現行價值,參與契約談判的其餘各方關注的也是智力資本的現行價值而不是其歷史成本,因此應該將價值計量引入智力資本會計,其以現行價值而不是歷史成本計量智力資本。

5、折舊與分攤傳統人力資源會計是站在非人力資本投資者的立場,把人力資源看成被投資物件,因而認為人力資源如同固定資產一樣在使用消耗過程中會發生折舊的問題(張文賢,1995)。智力資本會計下,智力資本是合作者不再是投資物件,而且智力資產和一般資產有本質區別,其價值的變化與智力資本所有者本身的狀況息息相關,而與使用與否相關性極低,不存在折舊與分攤的問題。

6、權益分配傳統人力資源會計將非人力資本投資者視為企業的所有者,因此非人力資本投資者擁有企業權益的分配權。智力資本會計認為,企業的權益應該為非人力資本與智力資本所有者所共享。

7、報告物件及內容列示目前人力資源會計的應用主要在於人力資源管理會計方面,在財務報表上列示時,僅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人力費用資本化以後形成的人力資產成本。智力資本會計將重新設計報告體系在資產負債表上不僅要列示智力資產的價值,而且要在智力資產進入企業時確認其權益。

五、“評估+討價還價”———智力資本的計量模式

傳統人力資源會計從不同的角度分別提出了各種不同的人力資本的計量方法,既有按成本計量的方法,包括歷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也有按價值計量的方法,包括按現行價值計量的方法和按未來價值計量的方法,還有人提出模糊計量的方法(Flamholtz,1985;王華 丁友剛,1999)。

我們認為,智力資本應該選用現行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因為智力資本的現行公允價值是隨著其產出價值上下波動的,預期產出價值越大,其公允價值越高,二者正相關。

採用現行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在操作上存在著公允價值如何確定的問題。“協商定價”是一個較好的定價方法,但任何協商都需要一個共同的基礎,我們認為,可以借用資產評估的方式,以評估價作為雙方討價還價的基礎。

(一)智力資本價值的衡量因素

1、基本因素———歷史業績歷史業績是衡量企業家智力資本大小的基本因素,因為企業家的歷史業績是一個綜合指標,它是對企業家資源配置能力、團隊協作能力、領導才能、處理與各方關係的能力的一種綜合反映,它與企業家的智力資本之間的關係最為明顯,也最容易被人們所接受,同時也比較容易觀測,操作性與可驗證性較強。把企業家的歷史業績列為基本因素,還可以增加企業家決策時的個人風險,更有利於激勵企業家的工作。

2、調整因素

①身體狀況。俗話說商場如戰場,缺乏旺盛的精力與健康的體魄,是無法充分發揮智力資本的效果的。

②對行業的熟悉程度。隨著社會公工的進一步深化,行業與行業之間的專業壁壘也越來越高,在某一個行業非常優秀企業家,轉換到另一個行業可能會變得平庸與無能。

③與企業的密切程度。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工作方式與企業文化,企業家的決策需要有能幹與忠誠的下屬來執行,而下屬的選用與提拔需要時間,工作方式的磨合也需要時間,這些時間的消耗可能影響到企業家資源配置能力的實現。

(二)智力資本計量的程式與方法

1、確定由誰來執行智力資本計量我們非常贊同閻達五教授等(1999)提出的“人力資產的計價應該統一由權威的人力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設想。獨立的權威評估機構用其聲譽來保證其評估結果得到公眾的認可,而該機構為了維護其聲譽,也不得不站在公正的立場來進行儘可能科學的評估。我們認為,智力資本公允價值的確定,也可以由獨立的權威機構來進行。為保證評估質量,評估機構應該由公司戰略專家、財務專家、人力資源專家、智力分析專家(主要是設計和進行智力資訊的收集分析,確定特定工作所需的不同知識型別)等人組成

2、獲取相關資料並評分

①以前業績的衡量。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的指標衡量:所在企業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包括銷售利潤率的增長率、總資產利潤率的增長率、投資收益率的增長率、淨利潤率的增長率等指標)、所在企業的經營狀況的改善情況(包括市場佔有率的增長率、存貨週轉率的增長率、應收賬款週轉率的增長率、淨資產的增長率等指標)、所在企業償債能力的變化情況(包括流動比率的增長率、速動比率的增長率、利息支付能力的增長率、資產負債率的增長率等指標)、企業綜合實力的加強情況(包括所在企業的股價或市值的增長率、總資產的增長率、固定資產淨值率的增加等指標)、企業的發展前景(包括行業產業政策是否有利、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產品的發展前景、銷售收入增長率、研究開發費用等指標)、企業家素質的好壞(包括在企業所任的崗位、制度建設及實施情況、合同履行情況、員工的評價、受教育程度等指標)。資料來源可通過有關會計資料、統計資料、問卷調查、座談會等方式取得,可定量,也可不定量,最後得出加權平均的分值。

②身體狀況。可根據工作時間、工作效率等指標分析計算。

③對行業的熟悉程度。主要根據在不同行業之間的轉換成本確定。一般而言,轉入新行業的時間越長,分值越高,反之越低。因為行業之間的相關程度不同,因此不同行業之間的轉換成本也不一樣,不同行業之間同樣的轉換時間所得的分值可能不同。

④對企業的密切程度。主要取決於在企業的工作年限。一般而言,工作年限越長,分值越高。

上述指標的相應權數與評分標準,需要有大量的經驗數值為基礎,應在實踐中不斷積累。

3、企業契約的各方根據評估機構的評估值進行談判

智力資本價值的認定,取決於企業契約各方是否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經協商確認智力資本的價值後,雙方應簽訂協議,協議中應註明智力資本進入企業時的價值、當智力資產價值發生增減變動的時候按怎樣的比例追加智力資本的價值以及智力資本所有者退出企業時其股權的處理方式等等。

六、相對獨立而又融為一體———智力資本核算與報告的新思路

(一)智力資本的核算

1、智力資本進入會計資訊系統的帳務處理思路

為了保證現有的財務會計體系不受影響,我們認為傳統的財務會計核算的內容不應再重新組合,智力資本會計的核算範圍是由於智力資本所有者擁有了剩餘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之後,智力資產、智力資本對企業財務狀況、利潤分配的影響。

(1)初始核算

當智力資本所有者初始進入一個企業時,意味著一份新的企業契約的成立,這時,智力資本會計資訊系統應該根據雙方所確認的價值,一方面增加企業的智力資產,另一方面增加企業的智力資本(屬於企業的所有者權益)。

(2)價值變化

企業所擁有的智力資產只有增加與減少的現象,不存在折舊與分攤的問題,應定期重新評估智力資產的價值,及時調整確認入帳,其增減額在考慮了智力資本的增減額後,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3)相關支出

與智力資產和智力資本相關的支出,如搜尋成本、評估支出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智力資本會計應設定的帳戶

(1)“智力資產”帳戶該帳戶屬長期資產類帳戶,按個人設定明細科目,用於核算智力資產的增減變動額,獲得智力資產和智力資產評估增值時記借方,智力資本所有者離職、退休、死亡及評估減值時記貸方,餘額在借方,即期末智力資產的結餘數,表示企業所擁有的智力資產價值。

(2)“智力資本”帳戶該帳戶屬於權益類帳戶,智力資本所有者進入企業時,按照各方協商的價格和確定的股份比例記貸方,評估增值後,經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批准或按照原有的協議,按批准的增加金額記貸方;當智力資本所有者離職、死亡等原因離開企業時,按照原有的協議,將所需要減少的智力資本記入借方,餘額在貸方,表示累計被智力資本所有者所持有的股份。

3、智力資本會計的會計分錄

(1)智力資本初始進入企業時,根據在評估價值基礎上達成的協議價,按協議價借記“智力資產————×××”賬戶,貸記“智力資本———×××”、“資本公積———智力資本溢價”賬戶。

(2)以後每年進行評估時,根據智力資產評估增值(減值)額及按協議應追加的智力資本價值記賬。評估增值時,按評估增值額,借記“智力資產———×××”賬戶,按協議應增加的智力資本額,貸記“智力資本———×××”賬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智力資本重估增值”賬戶。評估減值時,按協議應減少的智力資本額,借記“智力資本———×××”賬戶,按評估減值額,貸記“智力資產———×××”賬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智力資本重估增值”賬戶。

(二)智力資本的報告

作為企業契約的各方,無論是智力資本所有者還是實體資本投資者都需要了解企業智力資本方面的情況,以作出正確決策。為保證原有財務報告體系的完整性,智力資本會計的有關資訊應相對獨立,單獨列項。具體來說,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類“固定資產”與“遞延資產”之間單獨設立“智力資產”專案,同時在所有者權益類下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專案中分別單列“其中智力資本”專案。

參考文獻

1 張維迎 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 上海三聯出版社,1994

2 周其仁 市場裡的企業:一個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 經濟研究,1996;6

3 張軍 現代產權經濟學 上海三聯書店,1991

4 周其仁 市場裡的企業:一個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 經濟研究,1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