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券商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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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改革開放程序的不斷推進,我國不僅在經濟總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取得了重要成績,金融市場也進入了一個戰略性的發展時期。我國的券商從無到有,逐漸發展壯大,並在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的牛市的獲得了其發展的黃金年代。券商在整個證券市場中起著重要作,它既是市場中重要的中介機構,還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券商承擔著證券發行,代理買賣,自營業務和提高諮詢服務的只能。並且,券商還是中國金融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資本市場發展、優化資源配置以及經濟改革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鑑於此,我們必須對其發展進行深入的研究,弄清其運營機制和成長規律,為其進一步的發展提出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

中國券商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關鍵詞:證券公司;前景;規模

一、券商業的發展現狀

經過了起步發展、重組、整合之後,如今的券商業進入了平穩發展的階段。一系列的監管措施和方案也已經出臺並付諸實際,雖然偶爾還是會出現一些違法行為,但是總體上各大證券公司都在穩定地發展當中。

1、資本規模

2012年,證券公司總資產達到了1.72萬億元。截至2013年底,115家證券公司總資產為2.08萬億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120家證券公司總資產為4.09萬億元,淨資產為9205.19億元,淨資本為6791.60億元,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餘額(含信用交易資金)1.2萬億元,託管證券市值24、86萬億元,受託管理資金本金總額7.97萬億元。

從資本總額來看,2014年的總資產比2002年增長了6.7倍,淨資產增長7.5倍,可見證券公司總的資金規模增長顯著。並且,2009年之後到2012年,由於監管體系採取了較為嚴格的風險控制指標, 限制了券商資本金的使用效率,證券公司槓桿倍數出現了明顯下降,抵禦風險的能力也就相應增強。但是,2012到之後,槓桿倍數又出現了顯著的增加,表現證券市場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走出了08年金融危機的陰影,發展環境更為寬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證券公司的盈利和收益能力。

2、機構數量

2013年末,我國證券公司一共有115家,其中有19家證券公司在滬深交易所上市,3家(海通證券、中信證券和銀河證券,其中海通證券、中信證券在兩地上市)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2014年末,證券公司達到了120家

從2003年到2007年,經過三年的整頓改革,證券公司的數量從122家降到了106家。之後,隨著證券公司全資資產管理及承銷保薦公司的設立,證券公司數量有所增長。直至2014年末,證券公司的數量又增長到了原來的水平。但是,相比較之前的盲目瘋長,現在的證券公司的成立機制已經更加完善,並且增長的速度也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可以說是穩步增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證券市場的繁榮,也增加行業內的競爭性。

3、業務分佈

2014年,120家證券公司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602.84億元,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淨收入1049.48億元、證券投資收益(含公允價值變動)710.28億元、融資融券業務利息收入446.24億元、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淨收入240.19億元、資產管理業務淨收入124.35億元、財務顧問業務淨收入69.19億元、投資諮詢業務淨收入22.31億元,全年實現淨利潤965.54億元,119家公司實現盈利,佔證券公司總數的99.17%,同比上升了9.7%。

雖然營業收入在不斷地變化,但是盈利的證券公司的`佔比在近幾年逐漸增加,去年更是隻有一家公司未能實現盈利,券商業的整體發展態勢是很好的。另外,各項業務的所佔的比重也在不斷的變化。雖然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依舊佔據了營業收入的半壁江山,但整體是呈現波動下降的趨勢,表明我國券商正在逐漸擺脫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中介地位,在證券市場上更具主動性。

融資融券的利息收入波動上升,作為券商新興業務中被眾多人看好的業務,雖然 其尚且處於發展的初步階段,但是由於利用證券公司的自有證券和自有資金,有效的使融資融券業務的交易量有所上升,進而獲取低風險的穩定利息收益。此外,券商可在證券金融公司成立後,利用接到的標的證券能規避自有證券的下跌風險。這樣一個類固定收益的業務對證券公司來說是極具發展潛力的。

二、存在的問題

1、缺乏核心競爭力

經過二十多年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券商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公司規模、業務集中度正向著大型證券公司邁進,發展前景良好。但是券商在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業務同質化、業務品種單一、結構雷同、無特色、無序競爭激烈等。這些問題導致我國券商缺乏核心競爭力,嚴重影響了我國證券公司的發展,因此提高證券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已成為證券公司迫切需要關注的問題。

並且與外國大型券商資產規模相比,我國券商業整體規模較小,不具備國際競爭力。

2、實力兩極分化

受兩極分化的影響,我國證券業形成了差異化的競爭格局。當前,根據證券公司的發展狀況,可以把證券公司分為四個層次:一是管理水平較高、運營狀況良好、運作規範的大型綜合性證券公司,如中信、國泰君安、海通等。這些證券公司的業務拓展到各個領域,在資產管理業務、金融創新、投資銀行業務等方面為客戶提供全方面的服務;二是具有外資的券商,他們憑藉自己的優勢,與綜合性券商相競爭,在國際化競爭中佔取有利地位;三是一些中等券商如華泰證券、西南證券等,它們在一些細分市場佔有競爭優勢;四是小券商,它們的規模較小、實力較弱,很容易成為其他券商併購的物件。

3、風險管理力度不夠

我國券商業在發展過程中主要集中於業務的發展,對於風險管理方面比較薄弱,力度不夠。主要依靠外部的行政管理,但是目前我國券商業監管的法律法規該不完善,在積極推薦法律制度建設的同時,應當要加強證券公司內部的風險管理。

(1)股權集中

美國的投資銀行股權結構非常分散,大股東所佔比例不過百分之幾,而東亞和歐洲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則相對集中。與其他地區情況有所不同,我國證券公司的特殊情況在於股權結構的集中同股東的國有性質聯絡起來,國有成分控制權在證券公司中具有壟斷性。這樣就會導致公司的決策很難全面考慮到各方利益和風險,會產生一定的獨斷性,自然不利於風險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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