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收益在經濟收益影響下的演進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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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收益在經濟收益影響下的演進與發展
[摘要] 會計收益是從經濟收益概念分離出來,並在不斷的環境變化中,為適應會計學科的需要逐漸發展而成。傳統會計收益確定模式在不斷髮展的經濟環境中越來越暴露其侷限性。本文分析了會計收益與經濟收益的概念與區別,經濟環境因素對會計收益觀演進的影響,認為會計收益概念的發展既要體現收益的經濟實質,又要保留會計學科的特點。
  [關鍵詞] 會計收益經濟收益演進發展
  收益是企業的重心,以歷史成本原則、配比原則、實現原則和穩健性原則為基礎的傳統會計收益確認與計量方法,在不斷髮展的經濟環境中暴露了不少問題,也引發了許多爭論。其中,會計收益概念與經濟收益概念的分歧與磨合成為爭論的焦點。
  
  一、會計收益與經濟收益
  
  會計學家認為:“收益是主體在一個期間內由於交易而實現的收入與相應的歷史成本之間的差額。”會計收益符合以下基本標準:第一,基於實際發生的交易,企業一些資源或狀況已發生變化而沒有確切的交易與之相對應的,就不予以反映;第二,依據會計分期假設,代表企業經營過程中一個既定期間的經營成果或財務業績;第三,應考慮“收入實現”,任何收入都必須是已實現的結果;第四,按歷史成本來計量費用;第五,收益是收入和費用正確配比的結果。
  經濟學家對企業收益所持的觀點稱為經濟收益概念。亞當·斯密是將收益視為“財富的增加”。大多數古典經濟學家繼承了這個觀點,並且進一步區分了資本和收益。
  二十世紀初期,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費希爾發展了經濟收益理論,提出了收益的三種不同形態:(1)精神收益,指人類願望的滿足;(2)實際收益,指財富的`增加;(3)貨幣收益,指增加資產的貨幣價值。
  英國經濟學家希克斯,對經濟收益所下的定義是“計算收益的實際目的,是為了讓人們知道不使他們自己變為貧窮的情況下,所可以消費的金額。由此可以對個人收益下這樣一個定義:在期末和期初擁有相同財富的情況下,本期內可以消費的最大金額。”以這個最基本的收益定義來解釋企業收益則為:在期末期初企業資本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企業在本期可以消費的最大金額。這個定義把經濟收益與資本保持或維護觀念密切聯絡起來。
  由於會計學家與經濟學家對收益內涵的理解不同,導致收益在確認和計量方面存在很大差別。兩者依據不同的資本保持觀點,在收益確認的時點、方法產生差別,導致計量的可靠程度也不同。
  
  二、會計收益觀演進的環境分析
  
  會計收益觀的演進,是人們對會計學科的認識逐漸深入的過程,也是會計理論隨環境變化而不斷適應發展的過程。會計收益概念在變化的環境中,為滿足會計目標,追求可靠性、可計量性等要求,朝著與經濟收益概念不同的方向發展,而經濟收益概念由於超然於實務之外,沒有必要考慮客觀性、穩健性等原則,始終得以保持其真實面貌。會計收益與經濟收益產生差異的原因也在於外部經濟環境的影響。因此,我們首先設想一個完全封閉的環境下的收益確定的模式,逐步引入各種影響因素,來分析會計收益觀的演進。
  
  1.原始財產觀
  我們假設存在這樣一個靜態、完全封閉的環境,在這個環境下,物價是絕對穩定的,任何技術進步所引起的物價變動現象也不存在;任何交易完成之後,風險與報酬也就完全轉移了;企業也不需要處理各種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因素;此外,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沒有任何的不確定性,即主觀估計和判斷與實際發生的一致。在這種環境下,通過“收入—費用=收益”等式所形成的最終收益額,能基本真實地反映企業過去一個會計期間經營活動的淨業績,而且與通過兩期淨資產對比的方式(期末淨資產-期初淨資產=收益)確定的收益額基本相同,反映會計主體在過去某一期間內“財富的淨增長”。
  上述完全封閉的靜態環境,在現實的人類經濟社會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早期的收益觀——原始財產觀與此相似,和經濟收益觀是一致的。複式簿記出現以來,商業活動以個體或合夥經營為主,業主通常直接參與公司業務。沒有精確計算收益的必要,不存在持續經營或會計分期概念;收益確定以收付實現製為基礎,採用“資產-負債法”,即通過盤存、比較經營結束時與開始時的財產物資數量、價值增減變動來計算,即“收益=期末財產-期初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