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大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的缺失及其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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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大學生就業法律意識的缺失及其培養
 一、大先生失業法律認知的現狀
 現狀剖析剛剛步入初等學府的大先生關於法律的看法是很粗淺的。由於大先生尚未構成成熟的人生觀和世界觀,致使其察看成績、剖析成績還不夠片面,尤其對法律知識的看法和了解還更多地停留在理性認知程度上,有時甚至會發生法律認知的盲區。他們一旦步人社會,在與用人單位簽署休息合同、在運用法律維護本身和單位合法權益等諸多法律成績時,充溢了困惑與徘徊而手足無措。就這類成績本課題小組於2009年對不同高校、不同專業、不同窗歷層次的大先生採取r問卷捌查,調查後果應該惹起高校教育作者的深入反思。
  在問卷調查表中,俺們依據需求沒計了20個成績。其中,在問到“你以為休息法律知識在求職程序中能否重要”
  絕大少數先生答覆“無所謂”和“不注重”;在問及“你聽講過以下幾部關於休息失業的法律:A休息法、B休息合同法、促進失業法、休息爭議調停仲裁法”的成績時,絕大少數大學牛答覆“沒有什麼印象”。俺們針對關乎每一位大先生切身利益的2008年正式施行的《休息合同法》設問了“什麼是非全日制用,在校大先生能否訂立休息合同”、“無固活期限休息合同是不是等予鐵飯碗”、“用1:單位在試用期什麼狀況下可以解除休息合同”等幾 根本的法律知識成績時,大先生們亦一無所知,以為與本人沒什麼關係。
  經過問卷調查可以得出結論,大先生有關失業的法律知識嚴重缺失,對失業中的法律知識缺乏足夠注重,對相關法律標準的瞭解、掌握、運用才能較差,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普遍存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暫時抱佛腳的思想。
  大先生失業法律認識缺失的緣由臨時以來,高校的法律教育存在著實際與理論嚴重脫節的景象。究其本源,不可否認的是,一方面,從高校管理者到各個學院乃至每一位輔導員無不注重專業課的建立與變革,由於專業課程的設定、教育程度間接關乎到先生的“失業率”,直至影響到對學校失業率的評價,這種評價效果又會影響到教員與教學主管部門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式的變化。另一方面,為了完成教育部規則的而且是必需開設的公共?課— — “兩課”,法律教員側重於更多地完成對法律知識的教授,無視對先生法律認識的培育。法律根底課的考評分值就成為評判先生法律認識的規範,列先生法制觀念的培育完全依託先生對法律知識融會貫通的學習。
  “兩課”教員僅僅把法律根底課看成是一門課程、一種知識,而不是當成做人的根本原則來講授。這種教學理念與教學方式,先生注重法律根底課的獨一的理由是能否順利地拿到規則必需失掉的3學分(教育部規則必需失掉,否則不授予學位證書及畢業證書)。現實上高校法律教員由於多方面的緣由,對所從事的教學任務沒有足夠的看法,同時學校也沒有給予應有的位置,相當一區域性高校及任課教員沒有真正地將法律教學與進步先生失業的法律認識的培育無機地結合起來。
  再有,近年各高校依據教育部的規則,依據實踐需求均已設定失業指點中心,並將失業指點課列入教學方案。許多高校的失業指點中心僅僅圍繞著當年畢業生簽署了多少失業協議,並以此作為某個專業、某個學院、某所大學失業率的重要失業目標而給予高度注重,卻疏忽了先生能否真正地掌握休息、失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能否在失業擇業中維護本身的合法權益、維護本人合理的休息權、如何誠信失業等更為重要的法律教育及其責任。
  最初,大先生在校期問,由於退學的第一學期即開設法律課程,先生普遍存在著片面的看法,即法律與已有關,至於未來那是四年當前的事情。剛剛考上大學.無須參與社會招聘和簽署休息合同,沒有切身領會到法律、特別是有關失業方面的法律與本人的關係,關於法律學習的積極性不高,當然也就不能惹起足夠的注重。 二、對大先生失業法律認識的培育正是基於以上關於大先生失業法律法規教育的調查和對高校法律教育存在的成績的剖析,俺們以為大先生失業法律認識的培育與強化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停止。
  修正現行的教學方案,實行彈性教學,使法律實際教學與失業指點課程無機結合如前所述,高校正大先生法律法規教育及培育手腕單一,教學內容雖然幾經變革,仍存在著諸多實際與理論相脫離的成績。隨著《休息合同法》、《失業促進法》、《休息爭議調停仲裁法》相繼出臺與施行,大先生失業制度變革逐漸走向社會化、市場化、法制化。高校在失業教育中該當增強對大先生有關法律法規認識的教育,做好大先生畢業前的法制教育任務,使大先生在失業程序中可以做到知法違法,具有較強的法制觀念。
  目前,許多高校的法律課無法滿足先生在將來失業擇業程序中關於法律的需求,為此,應該對高校法律課程停止變革。
  首先,應該將法律實際教學與失業指點課程無機結合起來,適時地採取彈性教學。在先生畢業實習、理論程序中,在畢業後與用人單位簽署休息合同之前,採取多種辦法,協助大先生處理實踐成績。要適時採取彈性教學,由於大先生失業的經濟環境複雜多變,尤其在當今經濟危機的大背景之下.很多成績現有教學環境難以預見,其法律環境也在隨著時代的革新不時地完善與開展,因而相關的法律課程與失業指點課程教學內容也不應是原封不動的,要在畢業之前,強化對大先生的法律認識、法律知識的教育,適時、及時地為大先生處理法律疑問成績。
  其次,要使常態化教學與專題講座無機地結合起來,適時展開一些與先生失業有關的法律知識的專題講座,如《休息合同法》、《休息法》等。這樣的講座應該是以教員為主導,以先生為主體,靈敏多樣,教學互動,由於行將畢業的大先生曾經對法律特別是相關的失業方面的法律發生強無力的認同感、需求感,迫切希望教師給予更多的引導與協助,以防止在失業中走彎路。
  再次,在法律教學中,應做到實際教學與案例教學無機結合,預測畢業生能夠遇到的法律成績,躲避能夠發作的失業風險和失業圈套。
  教學和失業指點課程應教育先生無論失業協議還是休息合同都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對等的根底上確立的一種合同關係,雖然適用的法律不同,但都足依法達成的。
  失業協議與休息合同一經簽署,就會發生相應的法律結果,同時也失掉國度法律的'供認與維護,因而單方當事人必需仔細、嚴厲地實行各自應承當的義務。在畢業生求職的程序中,由於法律知識的缺失,法律認識的淡漠,違約成-r近幾年來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最為關注的話題 在簽署失業協議或簽署休息合同的時分,高校教員有責任教育和協助先生學會簽署失業協議。比方有參與專升本考試能夠被本迷信院錄取的、或許本剝學業正在報孑研討生的、或許預備出國留學的、或許想當兵的,由於束卑存在著許多不確定的要素,為了避免本身違約結果的發作,大先生應事前向用人單位講清楚,以失掉單位的認可和了解,達成共識,並寫在協議書中或簽署在“備註欄”中,以防止能夠出‘現的費事。另外畢業生應該盡蹙將單位的承諾,如休假、住房補貼、處理戶口、保險等明白寫入備註欄。
  目前關於大先生來講,《休息合同法》的公佈與施行,應惹起足夠注重與關注。他們行將走入社會,能夠會遇到許多成績。如《休息合同法》規則的休息合同締結程序中的知情權、用人單位能否可以收取抵押金、休息合同期限、休息合同的試用期、休息合同的解除等方方面面的成績,對俺們實際任務者及輔導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希冀。俺們應該片面精確掌握法律的思想,做出正確的引導,切不可以偏概全.望文生義。
  加強高校管理者的社會責任,樹立一支強無力的法律教學團隊從 名大先生的生長閱歷來看,如今的教育體制存在著一個不容逃避的成績,就是學校的培育目的與用人單位的需求之間呈現的構造性錯位。從國小到國中、高中直至升人大學,其選拔機制是以分數上下作為評價先生的最重要的也是獨一的規範,弱化了先生的涵養、人格、體能、社會責任、法律素養等多元化的評價。反觀用人單位,它們都十分注重畢業生的團體職業素養如對企業的忠實度、任務態度、團隊溝通才能、社會責任感和法律責任感等。企業更為看重的是所需人才應該擁有健全的人格,這遠比他的專業才能更重要。其緣由是假如一團體專業才能無限,可經過培訓得以進步,但?團體的法律涵養、品德責任心存在成績,改動起來則比擬困難,遠非一朝一夕所能處理。失業法律知識培育與教育是不能一揮而就的,不是經過幾場報告、幾次講座就可以處理的,它需求一個漸進的程序,它必需經過較長日子的人情人理的教育,按部就班、耐煩細緻地引導和生動鮮活的理論程序方能對先生髮生作用。
  既然職業素養、社會責任感、法律認識在用人單位的眼裡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這些素養的構成又是一個漸進的、潛移默化的程序,因而初等院校不只僅要高度注重專業課程的教學變革與開展,還要高度注重大先生的人格教育、法律品德教育,這是每一所高校所該當承當的不容推脫的社會責任。要充沛應用現有的教育資源,將從事法律教育任務的教員、先生輔導員以及擔任失業指點任務的指點教員停止整合,構成合力,並由失業指點教員牽頭組織,使各個方面通力配合、參與和支援,樹立一支強無力的失業指點教學隊伍,使大先生的法律知識、特別是針對失業程序中有關的法律法規的教育及法律認識的培育完成慣例化、常態化、全程化。
  大先生的失業法律認識的培育與構成,是高校教育任務者尤其是從事政管理論教學的教員及輔導員不容無視並應惹起高度注重的成績。除了以上所論及法律教育以外,大先生的職業理想、職業素養.誠信教育,擇業、應聘、失業程序中的心思素質等都應該惹起學校極大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