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我國同行評議制度有效性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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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同行評議 影響因素 完善機制

淺談我國同行評議制度有效性的反思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審視和反思我國實行的同行評議機制,對其所存在的缺陷進行分析、總結,並在此基礎之上提出改進方法,以提高同行評議機制的有效性。

同行評議的英文表述為Pee:Review。“Peer”指同資格、同能力的人,“Review”意即鑑定性地或審慎地審閱或檢查。同行評議制度是一項歷史悠久的科研評價機制,被廣泛運用於成果評價、職稱評審、專案資助、論文發表、機構評估等科研評價活動中,在遴選優秀成果、優化資源配置、把握科研方向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效,對推動科研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做出傑出的貢獻,是世界科學界普遍認同的一種評價制度。但是,同行評議機制並非無懈可擊。隨著應用的推廣和深入,其自身的缺陷越來越凸現,伴隨著讚譽的同時,評議結果和質量也遭到學術界質疑。

同行評議作為一個評價機制.其本質是評議主體自主地對評價客體所作出價值判斷。同行評議雖能充分發揮科學研究自主性的優勢,但也存在著主觀臆斷的危險。同行評議作為一種科學評價方法被引入我國時間不長,尚處於初始發展階段,在執行中存在很多問題。究其根源,主要集中於評議專家和評議機制這兩個方面。

一、評議專家方面

評議專家作為評議主體,所得出的評議結論是對評議物件作出價值判斷,體現著評價質量。然而.由於以下幾個因素的影響,使得評議專家的行為失範,同行評議失去效力。

1、主觀因素。由於評議專家的興趣愛好、意志品質、價值觀念、思維方式的主觀因素的差異,即使是相同的評議物件。對其的學術價值、實踐意義、創新點、研究方法、研究目標、可行性評估都會存在分歧。此外,評議專家對評議標準的理解程度和把握尺度也容易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使得專家對不同的評議物件採用不一致的標準和尺度,造成評議的不公正。

2、知識結構。評議專家對評價物件作出科學評估的基礎在於自身的知識結構和研究經驗。根據知識結構的不同,同行專家可分為大同行和小同行。與評議物件在研究領域、研究物件、研究問題較為一致或相近的專家屬於小同行專家;與評議物件雖然屬於同一大學科,但在研究領域、研究物件、研究問題沒有相互聯絡的專家屬於大同行專家。小同行專家由於知識結構接近評議物件,理解和認識到評議物件的創新內容及研究意義和成果的價值,能對評議物件作出客觀的評價:大同行專家由於知識結構的缺陷,可能對評議物件不能作出客觀的評價。

3、研究正規化。美國科學哲學家庫恩(T·S·Kuhn)在《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提出了“正規化”(Paradigm)概念,並把正規化看作科學共同體所認可的一系列規範,既包括共同採用的符號,共同認可的理論、概念、方法規則,以及具體的解題範例,也包括共同的信念和其它的心理因素。在研究實踐過程中形成的研究正規化是穩固的,不易轉換的,且舊正規化與新正規化之間具有不可通約性。因此,如果運用舊的正規化評價新的思想和觀點及新的理論.將會影響和干擾評價,不能客觀評價新思想、新觀點、新理論的價值,甚至扼殺新思想和新觀念。科學發展史上不乏這樣的例子。

4、馬太效應。美國學者羅伯特·莫頓對“馬太效應”作出瞭解釋:“對已有相當聲譽的科學家做出的貢獻給予的榮譽越來越多.而對於那些還沒有出名的科學家則不肯承認他們的成績”。馬太效應容易導致法國科學院“四十一席位”現象的產生,使名人們在同行評議的`競爭中佔居優勢。根據同行評議的規則,評議的結果應取決於評議物件的質量,跟被評議人無關。但是,由於馬太效應的影響,知名科學家的專案或成果易被評議同行認同,水平普遍被拔高,而沒有知名度的科學家的專案和成果的質量則容易被低估,甚至被忽視。同時,來源於著名院校或知名學科點的成果和專案也受益於馬太效應。

5、人際關係。中國是人情大國,人情網相互交織,龐大且穩固。評議專家又富有“人情味”,在評議過程中要照顧到師生、同學、親戚、朋友等關係,“重人情、拉關係、本位主義”等現象較為嚴重。人情和關係干擾評議專家客觀判斷,使得以公平公正為原則的同行評議淪落成講人情,論關係的醜劇,扭曲了學術評價的本質。

6、利益關係。同行評議有效的一個重要前提是所有評議專家都必須大公無私的。專家並非“聖賢”,易受到利益的驅使。專家不僅代表個人利益,還代表集體利益、單位利益。專家的利益不僅包括:經濟利益,還包括社會利益、學科利益等,各種利益關係相互交織、錯綜複雜。一些專家未能堅持評議原則,只顧利益關係自設評議標準。對於利益一致者,專家不自覺地降低評議標準,抬高其參評的專案和成果的質量;對於利益衝突者,專家會刻意拔高評議標準,壓低其參評的專案和成果的水平。由於利益關係的影響,使得同行評議成了結黨營私、瓜分利益的黑色交易。

二、評議機制方面

評議機制作為同行評議的程式和制度,約束和規範著專家的評議行為,是評議公正性和客觀性的有力保障。然而,我國的同行評議實施時間較短,機制建設方面還存在以下的弊端。

(一)缺乏專家評選機制。在我國學界的各種評審活動中,沒有統一的專家遴選制度和科學的遴選標準,各級評審機構自定規則和標準遴選專家。評審機構一般依據學歷、職稱、學科、資歷、名氣等外在因素遴選專家,存在很大的隨意性。由於專家遴選制度中忽視學科結構的,使得同行評議中出現外行評價內行的怪現象,影響評審的客觀性;由於忽視了對專家的道德素養的考察,使得在評價過程中常常出現暗箱操作、黑色交易的學術不端行為,影響評審的公正性和客觀性:由於忽視了專家評價能力的考察,使得創新性、前瞻性的成果被扼殺,影響了評價的科學性。

(二)缺乏監督機制。現行的評議機制中,評議專家在評議過程中擁有自主的評議權。權力一旦失去監督,就會無節制地氾濫,嚴重影響評議的公正性。評議專家的零責任也使得專家的權力和責任失去平衡.在評議過程中可以“毫不吝嗇”地發揮自己的權力。普遍流行的匿名評審制度一方面可有效防止人情關係、利益關係對評議的干擾,但另一方面也很好地將專家置於黑箱中保護起來。毫無顧忌地“為所欲為”。據武漢大學的鄧曉芒、趙林、彭富春三位博導披露,在湖北省社會科學(1994—1998年)的評獎過程中,“評獎主持人和個別評委利用職權,在哲學社會學組把一場嚴肅的評獎活動變成了一場一手遮天、結黨營私、瓜分利益的醜劇”就是評議監督失效的例證。